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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第 33 章 ...
等我浑浑噩噩地坐上公交车时,才发现手机里有三十多通未接来电,大部分都是他的,还有十几个是我同事朋友的。不用想就知道,是他发现我突然离开了,打给我未果,就发动了所有他知道的人打给我。
翻看记录的时候,又有一通电话打进来,是他的。我死死捏着小灵通,感到心脏也像被一只无形的手捏住,难受得想吐。我死死地盯着来电显示,直到手机停止震动,才稍稍松了口气。
C市的公交车司机很狂野,如同动画片里驾驭剑齿虎的原始人一样,在马路上横冲直撞,时不时还低吼着。大概是被摩托车挡了路,司机叫骂着,急促地按几下大喇叭,我转头看着窗外,此时公交车正行到江边的世纪钟附近,这座钟楼原来是八十年代建成的,为庆祝21世纪到来而重新修葺了一番,然后更名为“世纪钟”,于1999年12月31日晚上八点揭幕,和这座钟楼一通面见世人的,是一场盛大的烟花,那是C市筹划了一整年的烟花展。
数万发烟花射向天空,化作漫天花雨,照亮了整个江面,交织出一幅幅山水图、人物像,流光溢彩,盛大恢弘。天上繁花似锦,地上游人如织,我和他站在人群里,手拉着手,感受到彼此被这场烟花展惊艳的脉搏。这是新的一年,这是新的时代,这是新的生活,是我们在一起的第二年。
我和他,是在图书馆认识的,那时我们大一。
去图书馆的大多都是为了学习,我却不是,我是去看那一排排的小说的。我上中学的时候,贺琳学校管束都很严,连一本连环画都是借同学的,和林嫣配合,一个用课本压着看,另一个在门口放风。所以当我看见图书馆半层的小说时,简直和掉进米缸的老鼠一样。
C市的夏天从五月开始,拖拖拉拉到十月才能心不甘情不愿地离开,那时候条件还没有好到每个教室都有空调,所以多数教室都闷热难耐。只有图书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靠山的原因,冬暖夏凉,很受大家的欢迎,因此总是满座。图书馆借阅严格,一人限额五本书,再加上我不喜欢在寝室看书,所以每天都站在书架前,通常是从晚饭后的六点开始,如果没课,会一直看到九点再走,大一一年就站着看完了一整套金庸全集。
当时我看了一整个下午,头脑昏昏沉沉的,走到还书处,正好看见小推车里似乎有几本封皮还挺好看的,就又挑挑拣拣了一会,最后拿起一本古龙的《大人物》看。
看到一半,旁边一个男生说:“同学,你让让,能不能让我收拾收拾书。”
我抬起头,缓了好几秒才从刀光剑影的情节里反应过来,赶紧让到一边,他略带幽怨地看了我一眼,就推车走了。
这是我和他的第一次见面。
他在图书馆勤工俭学,我常常能遇见他,见得多了,也会点点头打个招呼。有时候看书晚了,他就送我回寝室。就这样平平淡淡过了一个多月,为了准备期中考试,我开始复习功课,隔了五六天没去图书馆,直到考完《中国古代文学》,我才再次去图书馆,给自己放松一天。
刚一进门,他就走过来:“你怎么这几天都没来了?”
“考试,”我回答,一边把沉重的书包摘下来,“我还一下书。”
他很顺手地接过我的书包,帮我拎到借阅处,帮我登记的时候,他随口道:“你上次看到一半的《大人物》,有人还回来了。”
“真的?”
我看的那本《大人物》,是被扯掉好几章的残本,虽然学校图书馆里,同样的书都会有两三本,但是由于僧多粥少,总是处于被外借的状态。我欢喜地拿过那本纸页泛黄的书,问:“这么巧吗?他一还了,我就过来了。”说完我自己都觉得不太可能。
他冲我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刻意压低声音:“对啦,你运气好。”
我心领神会,想要感谢他,可一时找不到什么理由,他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故意拉长了语气:“你请我吃饭好不好啊?二食堂的胡萝卜炖牛肉。”
二食堂风味偏西北,最出名的是一道胡萝卜炖牛肉,也不知道是不是正宗西北菜,但胡萝卜软烂,牛肉劲道,香气扑鼻,能一口气送下两碗白饭,是食堂的金字招牌。就是价格有点贵,打菜阿姨手抖出一小份,零星两块牛肉躺在胡萝卜里,当真是万花丛中一点金贵,这样就要三块钱。可谁让人家帮了我呢。
于是我咬牙:“好,我请你!”
“管够?”
“管够!”
然后他当真吃了两份胡萝卜炖牛肉配四两饭。我稍稍心疼了一下钱,但嘴上也没说什么,递给他一张餐巾纸,他一边擦嘴一边不好意思地说:“不小心吃多了,下次我请你。”
“没事没事。”
我以为他只是说个客套话,没想到隔天我再在图书馆看完书后,他非要请我吃饭,我推辞不过,跟他去了,打定主意点个素菜就好。结果他带我去了大学旁的美食街吃饭,我看了半天,最后指了个西红柿炒蛋,他则阔气地点了个红烧肉,还想再点一个的时候,我拦住他,不让他点了。
虽然我们努力把所有菜都吃完了,但是那顿饭还是吃得很愧疚。我有点想不明白,明明是他帮我,为什么最后破费的还是他?
吃完饭,他送我回寝室,见我一路闷闷的,于是说:“你不要不好意思,是我想出去改善伙食的……要不,明天你请我。”
就算我再迟钝,也知道他到底打什么主意了。我低头不语,只是加快了步伐。
他见我不回答,以为我生气了,于是吞吞吐吐道:“对不起,对不起,我就是……我就是……我就是喜欢你……”
最后三个字几乎微不可闻,可就像一块天外陨石,砸在我心上,一时让人天旋地转,分不清方向。
他几乎烧红了脸,也被自己的唐突吓到了,只能不断地重复:“对不起,对不起……”他的眼睛在路灯下,光泽亮得如同黑曜石,有一刻,炫目得我心脏落了一拍。
“……没关系,我也喜欢你。”
我们就这样在一起了。和身边那些如胶似漆的情侣不同,我们之间平淡得就好像生活了多年的老夫老妻一样。这样也好,细水长流,他是这样想的,我也是。
但是现在不是,涓涓细流,就要干涸了。
世纪钟敲了四下,是下午四点整了,我看了一眼公交车路线图,还赶得及,如果运气好的话。
“你没有怀孕,月经推迟一周都属于正常,但像你这种,内分泌失调、妇科、压力过大,都有可能。最近有什么其他症状吗?”医生把花花绿绿的检查单看了一遍。
“没有,没什么其他问题。”
我大大地松了口气,走出医院。没有,那就简单多了。但是有也不麻烦,只是要在医院多待两个小时而已。
他的电话再一次打来,这次我接了。
“余如,你在哪里?你去找那个小/婊/子了是不是!你tm去哪里开房了!”他怒吼着,把二十多年来所有的教养和斯文都抛下了。
我看着火红的夕阳,有点恍惚地眯上眼睛:“明天,我们民政局见吧。”
他顿了一下,呼吸急促起来:“你什么意思,余如,你什么意思!”
我自顾自道:“我净身出户,什么都不要……”
“余如,你想得美!”
“我们好聚好散不行吗?”
“你tm觉得我们还能好聚好散吗?”
他在那边骂了许多,我都安安静静地听着,到他停下来缓口气的时候,我说:“明天我们去离婚吧。”
“你想都别想!”他说完,就把电话挂了。
我不打算回那个车程三小时的城市,我数了数身上仅有的五百三十六块八毛四分,站在车站前,突然想起芒尼曾经说过,他店里招学徒,于是把电话打给他。
“喂,你搞没搞错啊,你来我店里?你来我店里当财神爷,让我上香供着吗?”他似乎在店里忙得不可开交,背景音是一片嘈杂的吹风机声。
“既然是财神爷,你为什么不供着呢?”我说。
芒尼大概把吹风机关了,声音清楚多了:“喂,你到底怎么了?”
“哦,没什么,在闹离婚。”
“离婚?你是做错了,这我不偏帮。可是他自己红口白牙说什么算了,都过去了,求着让你辞职和他走,现在又嫌弃了?我说,他是贱,还是觉得你贱?”
我听着觉得他像是在骂我,有点不快:“反正挺复杂的,你别问了。算了,不去打扰你了。”
他叫起来:“别呀,别呀,余姐,余姐,余财神爷,你瞎跑什么呀。我出租屋就一单间,我和我女朋友睡,多了排不下,你就在我店里将就一晚上,明天我给你找房子去。”
我说:“别费劲租房了,我住不长。先在你店里住着吧,就当看店。”
他干笑一声,也就答应了。
我住在芒尼的理发店里,不久就找了一份报社实习的工作,因为不想提及以前以狼狈告终的记者生涯,所以我在简历里抹去了自己的工作经历。大概平静了两个月——期间他不断打电话给我,要不是气疯了骂我,要不是哭着求我,反正都是喝醉了,每次他说累了,我就只重复一句:“我们离婚吧。”他就又挂掉电话。这样的环节每天都在反复循环。
芒尼看了好几次后,终于忍不住了:“你们就不能面对面好好谈谈吗?”
“和一个喝得醉醺醺的人,谈什么?”我反问。
他有点诧异:“他不是不怎么喝酒吗?”
我摩挲着小灵通上的划痕,说:“……自从那次之后,就喝得多了。大概,是不想清醒地面对现实吧。”
可是我们总要面对现实的,难堪而糟糕,无可奈何的现实。
这一场磨皮拉锯战,直到两个月后才结束。那天我下班回来,看见他坐在店铺门口,手里夹着根烟。我想躲开,但又觉得这件事迟早要解决,就把他带到附近的大排档里,那个老板认识我,万一出了事还能帮我一把。
我们坐在油腻的椅子上,相对无言,他终于问:“听说你的妹妹去世了?”
“嗯。”
他盯着挂了白沫的啤酒杯,说:“你最近还好吗?”
“还好吧。”
他把啤酒一饮而尽,然后一瓶一瓶地喝,一言不发,我静静地看着他,他喝了两瓶,但是没醉,所以只是多话:“我也还好,公司里最近来了一个新人,有点像你,像你大学的时候。你记不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你肯定要说是在图书馆那次吧。不是的,早在军训的时候,我就注意到你了。早操的时候,你离我就四五个人的距离,有一次做演习,你还撞到我了,你不记得了吧。后来我发现你每天都来图书馆看书,一直想找机会和你认识。后来终于和你说了一句话,但是我太紧张了,过后才反应过来居然给你留下一个这么严肃的第一印象。后来我寝室的哥们给我出主意,让我帮你找书,请你吃饭,看电影,说要循序渐进。吃饭的时候我不好意思说话,就一个劲吃饭,我还记得,当时为了多和你呆一会,我吃了快半斤的米饭,结果撑得一个晚上没睡好。
余如,你记得吗,第一次给你过生日的时候,我送了你一个小兔子,明明买的时候说是长不大的兔子,结果养了半年,胖得跟只猪似的,你又舍不得把它处理掉,最后找了个教职工送走……余如,你记不记得我们在江边看的烟花,很漂亮吧。跨世纪的那一秒,我许愿,要给你幸福。余如……余如,我想不懂,为什么我们会到这个局面?”
他红着眼睛,像个小孩子一样,茫然无措地看着我。
是啊,为什么呢?我们在一起,开始于一场共鸣的心动,然后呢,是什么时候起,我们的心跳不再共鸣了?是异地之后的渐行渐远,出轨后的貌合神离?还是婚后的无数次争吵,家长里短的蹉跎?又或者是更早的,种种不了了之的争吵,双方不肯让步的性格?我们之间,是谁,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走错,最后到了这个离谱的局面?
他勉强止住眼泪,问:“我们之间,还能回去吗?”
我反问他:“你觉得我们还能好好的吗?”
他苦笑了一下,没有说话。
“明天去,行吗?”我问。
他用指甲刮着啤酒上贴的标签:“……嗯。”
“我什么也不要……除了那个电话。”我说。那个电话是我生母送给我们的新婚礼物,可能是便宜货,老坏,而且听筒有点问题。他曾经抱怨过好几次,说那个电话土土的,和家里装修不搭。我的生母在我婚后第二年就去世了,我那时才知道,她说的身体不好不是托词。
“……好。”
“那我去结账……”我站起来。
他拉住我的手:“余如……”可他终究什么也没说,他放下手,低着头垂着肩,向远处走去,压低的哭声隐约传来,卸下所有从职场从社会里学到的伪装防备,这个身影渐渐和那个在路灯下红着脸一边道歉一边告白的男孩重合了。
我们为什么会走到这个局面?到底为什么呢?
大概,是因为我们太贪心了吧。在最开始的时候,明明是对方多看一眼,就能心跳加速,稍稍拉个手,就会开心一整天。可是当我们开始了解彼此,展露出自己毫不伪装的本性时,才发现人的本性就是贪婪,想要占有彼此,想要改变对方,想要让他成为理想伴侣。
而这种无法实现的欲望终将以失败告终,于是我们焦躁不安,歇斯底里,把自己在对方心里最后一点美好都撕碎。
在这满地鸡毛一片狼藉里,我们都忘了,最开始,我们都只是,在人群里安静地默默地注视着对方,并期待着,有一瞬间,对方也能回一个温柔的眼神。
仅此而已。
我看到有评论说这个故事很精彩,感动之余有一丝心虚,因为我觉得不太好。所以,我决定努把力,让情节再跌宕起伏一点。
以及,仿佛凌迟的回忆杀结束,我我我,我又卡文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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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第 3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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