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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朱乔】3 ...

  •   那是个年轻女孩,穿着件橙色T恤和看起来有些发旧的蓝色牛仔裤,两膝盖处故意扯着个时尚的洞,光洁的膝盖毫不遮掩地展露出来,像夏日里刚剥开壳的荔枝,浑圆饱满,透着几分无法忽视的灵气。她左肩背着个黑色的大包,或许是小提琴包。
      她一边笑一边朝我这里走了过来,黑色长发扫过她细长的脖颈,好似羽毛挠在我脖子上似的,我短暂地呆住了。
      那女孩看到我的时候,似乎也呆了一瞬。她应该是没有预料到拐角这里会有人,因此被吓了一跳。我为这个很有可能是真相的猜测感到些许不安,正犹豫要说些什么的时候,余光无意中一扫——
      直到这时候我才看到她身后还站着个年轻男生。
      我应该是又呆了一瞬。
      因为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我发现那个衣着朴素的男生似乎比我还要不安。他模样清秀,皮肤很白,脸微微涨红着,他垂在身侧的左手拿着把蓝色格纹伞,手指稍稍缩了缩,另一只手则有些不知道往哪儿搁的局促。大约是无措极了,他迟疑地张了张口,叫出了那个女孩的名字:“林夏……”
      没有后话。
      叫“林夏”的女孩其实比他先要反应过来,不过她的反应有些反常——她没有开口说话,反倒是细细打量了我一番。这是善意的打量,我分辨得出来。但是除此之外,那两束目光里好像还带着些别的、不能为当时的我所能参透的意味。
      她微微侧了侧头,看了身后的男生一眼,然后大大咧咧地笑了:“听见了。”话音未落,她又转向我,朝我伸出了个右手握成的拳头,“姐姐好!”
      她声音清脆,带着夏天专属的干净明快,好像即使是三个字也循着某种叮叮当当的节奏,其间笑意仿佛电流。我一下子便被林夏的声音给吸引住了,心里残留的阴霾顿时一扫而光。
      她的笑容让我想起藏在冰箱里的冰镇西瓜汁,于是蜷起右手对上林夏伸在空中的右手,笑着来了句:“妹妹好。”
      “虽然秦凉刚才已经把我的名字说出来了,”林夏说着回过头假模假样地“瞪”了眼身后那个叫“秦凉”的男生,秦凉不好意思地垂了垂眼皮。“但是——”林夏转过来,说,“我叫林夏,树林的林,夏天的夏。”
      “人如其名。”我赞了一句,然后说,“朱乔,朱砂的朱,乔装的乔。”
      “为什么不说是大乔小乔的乔?”
      “我历史不好。”
      林夏又笑了,笑意像墨点,泼洒到了我身上,我跟着也笑了。
      她又问:“你没拿伞吧?”
      不及我回答,她已经从秦凉手里捞过了那把蓝色格纹伞,不由分说地塞进了我怀里:“等会儿可能要下雨的,伞给你啦。”
      “那你们呢?”
      林夏把她左肩的包扯到身前给我看,她努了努嘴,说:“我们有这个,不怕淋雨。”
      那包方才看起来还很大,现在一看,却觉得那包有些小了。
      我有些过意不去:“这不太好吧……”
      “没什么不好的,反正我家马上就到了,我家里有好多伞的,”她说着在空中比划了个大大的圆,眼瞳像嵌在西瓜里的小瓜子,比墨色还要深一点,“一箩筐。不……比一箩筐还多。我从前特意收集过,什么颜色什么样式什么牌子的我都有。哦,对了,我还收藏了一把绝版了的伞。我还有很多雨衣,蓝色的、红色的、橙色的……”
      秦凉被她逗笑了。但是很快,他又把那笑收敛住了,似乎对自己笑出来这件事感到不好意思。
      腼腆而青涩,我想到了班里的卓莹莹。
      林夏抬手在秦凉胳膊上掴了一掌,她眯了眯眼,像只张牙舞爪的小猫:“喂,刚才我讲那么多笑话你都不笑,现在我没讲笑话你倒笑了,说,你是不是故意的?”
      秦凉脸“腾”地一下红了,他忙不迭解释:“我不是在笑你,我只是觉得你刚才的样子……很……很可爱。”他的声音慢慢小了下来,后面的三个字几近微不可闻。
      林夏张牙舞爪的气势被秦凉这句颇没气势的话给悉数灭尽,她动了动嘴,不知嘟囔了句什么,隔了片刻,她又忽地闭上了嘴,好像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我虽然自己没谈过恋爱,但身边总有人谈恋爱,“旁观者清”了许多年,也积攒下来不少经验。我很有自知之明地知道自己已经不知不觉地变成了个瓦数很高的大灯泡,并随时有毁气氛的嫌疑,于是没敢再推辞,和林夏迅速交换了个联系方式后我就同他们两人告了别。
      约莫走出十几步远,身后的林夏忽地喊了我一声。
      我脚步顿住,回头去看她。
      她冲我挥了挥手,抬高声音道:“南街那儿有一家书店,很多绝版的书都能从那里找到。”
      我不知道林夏是从哪里看出来我喜欢阅读的,也不知道她忽然说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正准备问她,她却撂下一句清脆的“再见”而后拉着搞不清楚状况的秦凉匆匆跑了。
      黑色的小提琴包像块凝固的黑色方糖,逐渐融化于阴沉沉的天幕那边,林夏和秦凉的背影缩小成两个紧紧相依的小点,然后在某一处消失不见。
      我不知是松了口气还是泄了口气,转过身沿路走了两步后,忽地一顿,然后摸出了揣在兜里的手机,解了锁,点开了那个导航软件。
      我不是桥城人,从前除了跟几个朋友来桥城旅游过一次之外,再没来过这儿。之所以选择在桥城附中做实习老师,其实还是因为心里面那丁点儿小叛逆。我叛逆来得很迟,高中那段理应最拧巴、最别扭、最叛逆、最自我的时期却全被我给白白消耗在跟学习较劲这件事上了。直到上了大学,临到毕业,叛逆期才姗姗来迟。我不想按着父母的规划在我长大的那座城市里工作,所以义无反顾地跑到了这个坐火车要一天一夜才能从家抵达的小城,草率地开始了我在桥城附中的实习生涯。
      其实教师也不是我的最佳职业选择,只是因为我也不知道什么会是我的最佳选择,所以在这件事儿上我反倒没较那么多劲儿。
      我爸常说“人生如浮萍转蓬,本就是忽然而已”,我虽然不爱正面迎合他,但心底里真心觉得他这句话说得挺对。他是个读书人,我从小也是受了他的熏陶才读了许多书。好坏暂且不论,单就数量上而论,我读得不少。我对南街没什么兴趣,也对那个书店没多少兴趣。但我对林夏说的那些“绝版书”很感兴趣。
      世上没多少东西可以被称为“绝版”,而某样东西一旦被称为“绝版”,这样东西就孤独起来了。
      南街离这儿挺远,过去还得绕好几条路,中间还要换趟车,有些麻烦。但南街倒是离桥城附中不远,两公里不到,步行十几分钟就能到。
      或许是做惯了数学题的缘故,我本着“简洁直接”的解题原则,决定先回我在桥城附中附近租住的房子,然后再步行去南街看看那家收藏了那么多孤独的书店。

      直到很后来很后来,当我循着记忆抽丝剥茧,企图找到某种线索的时候,我总会想到这一天、这一刻——
      那时候我才发现自己有意无意做下的决定,竟在我后来的人生里产生了那样摧枯拉朽般重要的意义,而对此毫无准备的我几乎一败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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