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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 4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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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大二的学生,叫顾未宇。那只白色的狗是我的室友林卓和朋友出去玩的时候捡回来的。我一开始并没有觉得它有多可怜,直到我发现周围的人都对它很感兴趣,也很喜欢它,但是它最后甚至没有容身之处。我觉得这好可悲,本想借它之口说出一些我曾经一直想说却一直词不达意的忧愁。但笔落至此,实在想不出可以让它说出什么有趣的事了。所以,从这里开始,我还是“亲自执笔”吧。
其实在很早以前我就产生过多次写些什么的想法,但总是被各种各样的事情耽搁了,一直拖到了现在。但是感觉我找不到那个阶段的矫情了,记得以前总是有好多事要抱怨:未来的迷茫,生命的渺小,周遭的不幸,世俗的禁锢甚至好多天马行空般的想法。现在看来,都好幼稚,但我也觉得,那是一种浪漫和情怀吧,时间将它们冲刷殆尽。本想写一些有关灵魂的,但总是写着写着就落俗了。这也是我无法继续借小白之口讲故事的原因之一吧。人总是这样,向前走的越远,弄丢的东西反而越多。好了,我们言归正传,接下来让我继续将这个有些无聊的故事讲下去吧。
其实,我也并不是很清楚那只小白是怎么想的,但我看到它第一眼,就觉得它可能和其他狗狗不一样,事实也证明我的判断是正确的。它确实会在没有牵引绳的情况下穿过人海紧跟着你,也确实会乖乖上课,并且真的会在你轻描淡写的示意下坐上你的电动车,它平时几乎不会发出任何声音,不会给身边的人多一点点麻烦。不知道它是经历了什么才会让它变得这么乖。一定是很难熬的吧,我想。
林卓将它捡回来时它的脖子上就系了一条橙色的项圈,它在这之前应该也是谁视如珍宝的小可爱吧。小白刚刚到寝室的那个夜晚我不在,第二天回来一开门看到它就给我一种脏兮兮的感觉。我一直还算喜欢小动物,从小也想在家里养个什么,但是除了阳台的小木盆里养了两只小王八,其他的想法都被母亲扼杀在摇篮里了。虽然也想到小白是捡回来的会不会有什么病,而且这个小屋子里的人并不是都是和善的,把它养在寝室并不是长久之计,以后又该把它怎么办。但是我当时想,反正是林卓捡回来的,我又不需要对这个小生命负责。想到这,我那些疑虑就全都被藏在心底未知的角落了,然后小白就开始走进了与我有关的生活。
林卓其实是一个有些粗心的人,他有时连自己都照顾不好,更别提再加上一个小白了。林卓也是一个视篮球如命的人,这也算是一种信仰吧。所以刚开始的时候林卓偶尔会带着小白去打球,小白也在那里乖乖的等,久而久之,篮球场上的大部分人就认识了小白。有一些女孩子可能就是非常喜欢小动物吧,经常会带一些食物给小白。小白吃东西的照片也多次出现在了表白墙上。慢慢的,小白变成了学校里的“红狗”,也会有人在评论区里问小白是不是流浪狗,他们想要收养。一般我看到这些的时候是为小白开心的,因为这样小白也许就会找到一个“好人家”。一个所有人都会接纳小白的寝室。小白也不至于吃了上顿没下顿。但林卓对此装作看不见,问他的时候他只是敷衍的“嗯嗯嗯”,然后就没有下文了。
至于小白的吃饭问题,它一般会等着林卓回来,小白捡一些林卓的残羹剩饭,我也会偶尔将我的餐余留给小白吃。小白也会吃着各个寝室的百家饭,慢慢的,林卓就更不总喂它了,但是这并不影响出过饭后就回来。我要在这里插叙一个故事:有一次我和朋友去吃烧烤,剩了一个鸡架,一口都没有动的鸡架,我就把鸡架带回了寝室,想着给小白吃。回到寝室,我把鸡架给了林卓,叫他去喂小白,他竟然把鸡架自己吃了,是的,没错,林卓和小白抢吃的。小白那天也只吃了点鸡骨头,这件事我一直记得清晰,因为林卓的做法实在令我太气愤了,我恨不得用拳头狠捶他的肚子,然后把鸡架还给小白。但是林卓有我两个大,我又打不过他,而且这也只是气话,当然不可能真那么做,又不是写小说。
就这样小白和我们一起生活了一段时间,虽然期间多次遭到方塘的反对,小白也多次平白无故被方塘打。方塘,就是林卓对床的那个胖男孩。方塘很讨厌这些猫猫狗狗的,听他讲,小的时候被这些东西欺负过,所以非常讨厌他们。甚至不屑于看他们一眼,但是他除了每天拿小白撒气来表达自己的不满又能有什么其他的办法呢。而小白其实比方塘更无奈吧,它遭受着厌恶者的肆意驱逐,怜悯者的假意同情,爱而不得者的无奈和得而不惜者的冷漠,这一切的一切,甚至更多,小白都逆来顺受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