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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雨中奔跑 ...

  •   第二章 在雨中奔跑

      1989年的第一场春雨到现在了还没有下,等得地里的庄稼地渴得长了嘴,等得卖伞的阿婆心发慌,等得空气中的热浪不停地摇摆。
      “遭瘟的天气,还不下雨,庄里的庄家还不都得旱死了!”清晨孙婶在甩落盆里最后一滴水时不知把这句话说了多少遍。可老天似乎有意和人作对,越盼望着下雨,天空中越是一片云彩都没有,盼望着盼望着就都盼忘了。
      因此湛蓝色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备受大家反感。
      在罗大佑的专辑买了几万张的时候,王三儿就已经能完整地把它弹唱出来了,而他的听众永远都是年轻的小芹和同样年轻的西厢房。
      双休日的时候,张明亮和小玉就搬着板凳到梧桐树底下听他唱歌,小玉在缸子里泡了红枣和红糖,分出一碗来给三儿喝,三儿端起碗尴尬笑道:“我一大老爷们喝红糖红枣干嘛啊。”但还是很诚实地咕咚灌进肚子里去。小玉笑他口嫌体直。
      “今天二位听众想听什么呀?”
      “是粉丝,粉丝。”小玉鬼机灵地向他挑眉笑道。
      “这位粉丝同志请点歌。”三儿郑重地作请。
      “嗯...《冬天里的一把火》,我最爱听这个了。”
      张明亮吐槽道:“三哥你是不知道,自从有了费翔,她就跟魔怔了似的,见到费翔比我都亲,好几次还让我扮...”小玉赶紧捂住他的嘴巴,眼一瞪,他就明白了。三儿也把脸别了过去。
      “费翔啊,是前年上的春晚的吧?”三儿调音的时候闲谈道
      “不是,是86年。一身红西装,我记得可清楚了。”小玉纠正道。
      “你怎么知道的,你家又没电视。”
      “在刘姐姐家看的,每年她和姐夫都邀请我俩去她家看春晚,嗑磕瓜子什么的。”
      “我看你俩好得跟跟亲姐俩似的。”
      “那可不,我和亮哥商量好了,等今年我俩也攒钱买一台就请他俩来我家看。”
      “行,那我就唱几句啊,这谱子我不太熟。”三儿清了清嗓子调整了坐姿便闭着眼睛徐徐唱了起来。
      有音乐还有阳光,爱情在有见证的时候不偏不倚不紧不慢地降落,让相爱相守的人看见幸福。

      “音乐是人心中最畅快的纶音”,三儿某天哲理似的想出这句话,仔细品味完就忍不住地佩服自己的才华,然后提笔记录下来。
      虽然没有上过几年学,也自知不是读书的料,三儿退学以后就一心投了“江湖”,决心弄出个名堂来。这些年尽管过得平淡枯燥,但他好像看到了命运为他埋下的礼物,如若辜负,岂不是不识好歹自断前程,就算没有大富大贵,只要在尚且年轻的时候能够得偿所愿就是让他受多少苦,流多少泪都没关系。别人笑他痴心妄想、白日做梦、游手好闲,他从不气,他们说的都是真的自己为什么要生气?
      也没人知道他的吉他从哪儿学来的,外行人擅长捧场,内行人从不发表高见,弹的水平如何至今没有定论,不过看他演奏时戴着墨镜,头还一摇一晃的样子,就知道他模仿的对象从未变过。
      王三儿是有才华的,这些年来写了十几首歌,这件事他倒是例外的既没没当众唱过也没对外显摆过,以至于十年后当红歌手唱着他的歌都火到大江南北的时候也没人知道词曲作者是谁。人们向来只看光鲜的摆在明面上的。
      又到了周日,王三儿特意把每根琴弦都紧了一遍,等着他的几位观众。可今天小玉两口子出来不是来听歌的,穿戴整齐,说是要去婆婆家,晚上才回来。小芹就更没空了,周六日她也会去打工,因为工资更高一些。
      整个舞台就只剩下三儿自己了,弹唱着《爱人同志》,他坐在门槛上出了神,一直在脑子里重复那一句歌词:“怎么分也分不清左右还向前看,是个未知的力量的牵引,是你迷失或者是找到自己。”罗大佑太神了,他怎么知道我在想什么呢,是迷茫,很迷茫,三儿在心里嘀咕着。他今年已经27岁了,没有正经工作,只是偶尔到镇上或者哪儿干上两天,大部分家用还是靠老两口之前攒下的贴补。居委会赵大姨介绍的对象无法忍受他爱音乐胜过爱她,早在三年前就跟别人跑了。现在孑然一身倒也没什么,只是觉得有些对不起母亲,母亲已年过半百,平时小病不断,视力也不太好,还总替他操心,在别人责怪三儿搞音乐的时候,虽也恨铁不成钢但也会为他说话。
      三儿抬起头望着层层灰色围墙外透露的湛蓝天空,胡同就在那下面,他在胡同里面,突然他感觉自己像是张大爷笼子里面养的那只金丝雀,只能每日唱给风听,唱给天听,未来,看不见未来。看久了,视线范围内的所有景物的色彩渐渐暗了下来,而眼前又像是被蒙上了一层东西,一切都看不真切了,手里的吉他的声音也失去了生命,弹完最后一句,王三儿像失了魂儿似的回了屋。
      不止王三儿“失了魂”,同样的还有东厢房的李航妈。那天中午和张总谈合作的时候偏偏被她鄙视的小芹撞见了她落魄狼狈的样子,这让她觉得既生气又丢脸,还没想好小芹是否会将这件事说出去,下午开家长会的时候又添了堵。因为合作失败,李航妈回公司后就被上司说了一通,这倒没什么,除了像半路插队做经理的吴老板女儿这样有后台的职员,普通小白领谁还不挨顿骂啊,可就是因为上司训起人来没完,才让她参加儿子家长会迟了到,在那么多家长面前丢了脸,尤其是在众目睽睽之下走进教室,当时她的脸就红到了脖子。而家长会讲的无非又是一些总结学习的套话,李航妈大多没听,满脑子想的是如何把失掉的那一单生意补回来,既然张老板行不通,就得想办法找新的客户,可是现在竞争这么激烈,正赶上公司体制改革,如果月末达不到业绩,很有可能会被裁掉。同时儿子现在正面临着人生第一个关卡,马上要升初中了,得赶紧托人找找关系把他送到市里最好的中学上学才行,这样孩子以后才能出人头地,彻底走出这个大院。
      心里盘算着,班主任的话也没听进去,不知过了多久,终于结束了,李航妈没像往常那样留下来跟班主任交流就第一个出了教室,剩下大家面面相觑,都说这李航妈妈今天怎么这么反常,不但不像平常那样早来,而且还没露出那副刻薄嘴脸来,举止也没这么失态过,没人知道为什么也没人想知道,用来说笑一声也就过去了。
      散会的时候孩子们已经放学回家了,可校门口还立着一个小小的身影,李航妈看着那个弱小的男孩,身上的衣服每一件是合身的,松松垮垮地包裹着他,斜背的大大的白色帆布包已经泛黄,上面的油污和脏渍已经洗不掉了,见小小的他无助又彷徨地徘徊着,像小时候的李航,于是心里顿生出一阵怜爱,便走上前去,在他面前蹲下来,视线与他齐平,才发现是个好看的小男孩,柔声问道:“孩子,你怎么不回家啊,爸妈没来接你吗?”
      小男孩有些犹豫,沾着泪珠的睫毛扑朔着,大大的眼睛清澈无比,犹豫了许久还是开口稚气地说道:“没有,爸爸妈妈忙没来接。”
      “这样啊,那你怎么不自己回家呢?”
      小男孩撅着嘴低下了头,一双小手不住地玩弄着肥大的衣角。
      李航妈慈爱地笑了,她爱惜地摸摸他的小脑袋,便牵起他的手说:“来,阿姨送你回家好不好”
      “好。”小孩子没有一丝怀疑。
      “你叫什么名字啊?”
      “刘传芳。”
      将小男孩送回家,李航妈便一个人慢慢走回家,进屋把皮鞋脱了重新包好放回鞋盒里,塞在床底下,然后整个人瘫在了床上,今天她请了半天假可以休息休息,可这会儿父子俩还没回来,小小的家里静悄悄的。
      盯着天花板,墙皮因为之前下雨受潮掉了好大一块,显得这个天花板都格外丑陋。头顶上昏黄的灯开着,灯罩里躺着十几只小飞虫的尸体。突然一阵悲凉涌上心头,她再也忍不住手捂着脸哭了起来。
      自从李航出生,她和丈夫都变成了“李航妈”“李航爸”,渐渐地失去了自我,围着孩子转,为了赚钱为了更好地生活两个人每天都拼了命地工作,在上司面前赔笑脸,喝酒应酬。上一次和丈夫单独出去约会还是儿子刚会走路的时候,那时候有公婆带着孩子,他们这才有点闲空歇着,后来儿子大了,她就亲自扼杀了自己所有的兴趣和可爱,在接下来的人生路上一往直前,没再回头。好在这孩子争气,每回成绩都名列前茅,老师也经常夸他,但也反映说他不爱和人说话,跟同学关系也不太好。这些李航妈都不在意,只要儿子学习好就行,人际交往没那么紧要,只要你以后有钱有势人们都会上赶着来巴结你的,还怕没朋友么,她也是这么教育李航的。她不会想到,这个想法会是十几年后他们悲惨下场的诱因。
      冷静下来了,李航妈便换了衣服,开始准备晚饭了。今天父子俩回来的都比较晚,问缘由说是在商店磨了一会给孩子买了点吃的作奖励。
      “今天我开家长会回来的时候看见一个小男孩,也就七八岁,和航航小时候一样,是个鬼灵精,放学了还不回家,问他为什么也不说,我就把他送回家了。”
      李航爸蹙眉呷了口酒,说:“下回这种事你别干了。万一人家爸妈看见了还以为你是拍花子的呢。”
      “怎么会呢,我好心好意地...”
      “你留点心吧。”他有点不耐烦。
      尽管心里十分不悦,李航妈还是没有反驳什么。饭桌沉寂了一会儿,李航爸想刚想起什么似的说:“儿子,你马上就要上初中了,剩下的这两个月也不要放松啊,你得一直保持着好成绩,这样你才能进市一中,然后上最好的高中,大学。”
      餐桌上又流出李航不爱听的这些话了,李航妈附和道:“是啊,你爸说的对。你呀打小就聪明,跟别的孩子不一样,所以咱就更得做得比别人好,远远超过他们成为人上人,你还小可能还不懂,但你记住爸妈做这些说这些都是为你好啊。今天家长会老师也说了的,你好好的啊,别让我俩操心。”
      李航皱着脸带着长长的尾音反抗:“知道了,都说了多少遍了,你们别说了。”
      李航妈赶在他爸开口前把筷子往桌上一拍,训斥起来:“你这孩子还不让大人说话了,说你两句你就不耐烦,跟谁学的,不知道我们为了谁啊?”
      李航低着头手里捏着筷子憋着脸也不吭声,任凭他们数落,李航妈还没完:“你看我和你爸每天起早贪黑的,不都是为了你吗?想让你出人头地,别像那个王三儿和偏门那个丫头一样没出息,你居然还跟我们顶嘴。”
      “行了行了,差不多就行了啊,别说了快吃饭吧啊,儿子,吃饭。”李航爸给他夹菜,眼神示意妻子停止说教。李航妈便重新拾起筷子,没说完的话化作重重的鼻息掷到李航面前,训斥结束,不愉快的晚餐又继续了。
      话说这李氏夫妇的联合教育总是不定时不分时候的开展,殊不知这一句句一次次早已惹的李航厌烦。后来他考上初高中以及名牌大学,父母觉得是没辜负他们的期望,实则是李航为了摆脱父母掌控所做出的努力。
      回到房间,李航拎着该死的书包拿出该死的作业本,打开台灯,写作业。语文课本上一篇课文旁边画着一家三口手牵手在海边踏浪的幸福场景,顿时他的鼻子一酸,眼泪也涌了上来,他不过十一二岁,享受过的玩耍与陪伴少之又少,听过爸妈最多的话就是“好好学习”“争气”,好像在人生之中这些就是全部,因此,慢慢地,他就变得不爱说话。想到这里,李航抹了把眼泪,拿出铅笔在那书上划了一道又一道,海边上,幸福的三个人被速度极快的黑龙卷风吞噬,不再幸福也不再欢乐,大海也死掉了。
      六点钟的太阳打着呵欠靠在墙头上也让西边天角困得脸通红,从一朵云里迸射出的光线肆意地啃食着近处的白云,天空就变成五颜六色的了,不用仔细闻就能闻见空气中漂浮的各家饭菜的香味。
      这时候孙教授从学校刚回来,几乎每天都是这个时间,最多有几分钟的误差,几十年来住在这个胡同里的人还没见过孙教授晚回家呢,这就被大家归于孙婶的治家有方,夫妻和睦。孙教授从不在意,他只是一个严谨的人,对自己要求很高,当他知道自己无法改变妻子时,他就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不光是工作,平日里他也认真对待每一件事,说话做事恰如其分,待人也和蔼,别人托他办事,孩子起名,代写书信之类的杂活他也做得一丝不苟,众口皆碑。有人就开玩笑说如果孙教授是女人,等他退休了绝对是要让他当居委会主任的。孙教授只是笑笑,说自己只是尽了些薄力,不足挂齿。而孙婶将这一切看在眼里,心里很是不快,她见不得那些杂七杂八的人跟孙教授有过多往来,也不想孙教授总在外面忙活别人家的事,于是总是有意无意地提醒他别去管,多为家里上点心。听了这话,孙教授总是要跟她争辩的,可吵架总不是办法,所以他不想回家的时候就会在办公室里加班或者出差几天,躲躲清静。
      刚进院子的时候,垂花门传出一声:“三儿啊,摆好碗筷没有?”,孙教授瞅了一眼,只见三儿妈的身影在厨房里忙来忙去。这头拿铲子炒菜,那头又接水倒进水桶里,却不见三儿的回音甚至身影。
      “三儿,我叫你呢。”老太太着急了,手忙脚乱地一只手拽过来一只盘子,然后另一只手端着锅往里面倒,有几根菜叶子从锅沿滑了出来,汤也洒了不少。这时三儿晃晃悠悠地出来,浑身散发着一股沉重的气息,掀开门帘,嘟嘟囔囔地说了一句:“来了。”他说话的时候嘴巴几乎没动,像是心里压着孙悟空背着那妖精变的几百斤石头似的,毫无生气。三儿妈忍不住责怪:“干嘛去了,我都叫你好几遍了。”然后手里拿着两盘菜赶着三儿进了里屋。
      孙教授摇了摇头快两步进了家门。

      三儿在餐桌上也没吃多少,心不在焉的,他妈看着就直发愁,自从上次他因为写歌的事发了疯,大病一场,在床上躺了两天才好之后,以后三儿妈就不轻易说他了。
      说来老两口的这个小儿子本来是最乖巧听话的,可自从迷上了音乐就越发变得不像话了。大儿子早已成家在外打工,只有过年才带着媳妇孩子回家一趟,而二儿子早在9年前就出车祸撒手人间,老伴紧接着第二年也跟了去,眼下就只剩下这个三儿子陪伴自己,这些年她的原则也一直没变,只要三儿不做什么出格的事,老太太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随他开心就好。三儿妈看着他六神无主的样子,只能叹口气继续维持着餐桌的安静。
      正屋的晚饭也已经做好,孙婶喊孙教授摆好碗筷洗手吃饭。餐桌上白日话头里的老张又被提了出来,孙教授听了眉头紧锁,叹了一口气说:“老张这是何苦呢,媳妇既然这么决绝了,他还那么拗!都多大岁数了。”
      孙婶拿起他的碗,给他盛了一碗汤:“比你还大四岁呢,每天吃糠咽菜,还不如捡破烂的老赵过得好呢,人家虽然每天捡破烂,又脏又乱的,但好歹人家没这么多烦心事啊,哦自己吃喝跟不上还要去倒贴给人家,你说欠不欠。”
      孙教授忙打断她,接过了碗:“够了够了,我快饱了。哎…你怎么能说人家是欠呢,老张和媳妇都过三十来年了,是有感情的,给钱也是为了赎罪吧,算是有情有义。”
      “哼,有情有义?好啊,有情有义能落个好么。我可太知道他媳妇是什么德行了,你还记得么?”她激动地用筷子敲了几下盘沿,“去年的时候还差点跟我在菜市场打起来了呢,就因为我车子没放好碍着她的路了就破口大骂,碍着你了你跟我说声或者搬一下也行啊,上来就骂真是泼妇一个,没见过这样的人。要是国家规定杀坏人无罪该多好啊,还省得这么个恶婆子去祸害老张?”
      “越说越不像话了。”孙教授已面露愠色,“人的好坏怎么能一两句话说清呢。倘若说一个好人杀恶人无罪,立下不平等,就会从侧面助长恶人的势力。今天的好人明天可能会作恶,恶人将来也可能会改过自新,现在好人可以有嘴辩驳,恶人却没有机会了。老张固然可怜,但他媳妇也不见得有多坏,要不是有什么过不去的苦衷,谁愿意一辈子被仇恨蒙蔽啊。哎...人家的事我们说不着,吃饭吧。”孙教授低头吃饭便不再扯这些闲话了。
      孙婶一声不吭地任由他说教,专心吃完一条炸小黄花鱼。不予理会是她无言的反抗,是她明知结果故意为之的毫无例外地都能点燃孙教授心里的一把火。看到孙教授不悦她自然也不会好受,也许是人类酷爱自虐的基因让她回回忍不住古怪脾气将局面搞僵,而孙教授又是事事都要讲道理,不愿吵架的那种,于是一般都以两张阴沉的脸不欢而散收场。
      吃完晚饭孙教授去洗碗,孙婶在给他收拾衣服的时候,从口袋里摸出了一张纸,她朝厨房看了一眼,便小心翼翼地展开来看,她虽然不识几个字,但却认出了其中的“外出”“一周”,她把衣服挂在了架子上,捏着纸冲进厨房,压住怒火,尽量镇定地指给孙教授说:“你又要去出差?”孙教授刷碗的手停下了,怔了一下,把手擦干净转过身来,黑着脸伸手想把那张纸拿过来,孙婶一下子抽了回去,孙教授压低着嗓子说:“给我,别弄皱了。”
      “我问你是不是又要去出差?”
      “是。”
      “为什么不告诉我,是不是因为她也去?”
      孙婶看见他斯文的眼镜后的低垂的眼睛突然睁大了,露出了和十年前的眼神,她就知道自己猜准了。
      孙婶所指的“她”是孙教授在大学的初恋,小罗,两人兴趣相投,又相互敬爱,本来都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领她见家长的时候才得知有一个幼时就定下来的老婆,两个人不欢而散,各自伤得不轻。潦草结局的感情在两人心底各自积压了很长一段时间才逐渐封尘。
      不知道是不是命定的,等毕业了,一个留在学校教书,一个考古研究文物,本来没什么交集,十年前竟在完成一个项目的时候相遇。当年的种种虽已不再,但再见时心还是悸动了一下。不知怎的,孙婶得知了这事,便和他大吵一架,摔碎了好多东西,甚至还闹到了单位,让孙教授着实尴尬,走到学校都抬不起头来。而后,避免不了的出差让他俩吵了一次又一次,不管孙教授怎样解释,她始终都无法接受,她要孙教授发誓再也不跟她来往,迫于情形,孙教授只能口头答应,但工作毕竟还是工作,只不过要更加仔细瞒着罢了,虽然他不喜欢撒谎,但更厌恶吵架。况且他也从来没做过越距的事,自然也就坦荡。
      没想到这次还是被她抢先一步看到了,孙教授仍一动不动地看着孙婶说:“给我。”
      见她蓄势待发的样子,他知道这又是一场避免不了的战争。于是他的语气缓和了些:“本来以为过了这么多年你已经放下了,为什么还是纠结这件事。从年轻的时候我就跟你解释我和小罗早就划清界限了,你就是不信。”
      孙婶仿佛看见了二十年前的孙教授,斥责她不尊重他的隐私、管他的私事,那副自私、自傲的酸腐嘴脸让她再也忍不住,顺而像掷出短剑一样怨愤地把纸甩到他身上嚷道:“我放下?该放下的人是你!这么多年了,你总是这副样子,假清高。我忍了你多久了,别以为你和那个狐狸精偷偷见面我不知道,家里还有当年你写给她的信呢,全都宝贝似的藏在铁盒子里,我全看见了!”
      孙教授也急了:“你怎么还乱翻我东西,翻旧账有意思么。都这么大岁数的人了,能不能想事情单纯一点。好端端的出差怎么净扯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不可理喻。”
      随后捡起那张可怜的批条,掸了掸,进了里屋,孙婶紧追其后,在他身后投来枪林弹雨:“你别想糊弄我,你要是今天不跟我说清楚咱俩就没完!”
      孙教授气得手发抖,血液不断冲击着太阳穴,他把批条重重地拍在了书桌上,也把自己摔进椅子里,撑着头手按揉着太阳穴,钝了尖刺,想着法子避免刀光剑影的硬碰硬,上了年纪的男人在吵架方面永远敌不过女人,他打算放下了武器沉吟许久才开口:“你要我跟你说什么,啊?非要我跟你说我和她还藕断丝连不清不楚你才满意?翠英啊,你怎么就不能试着理解我呢?不管怎么样咱俩都过了三十多年了,三十多年,你还是不懂我,自己只会疑神疑鬼,还搅得别人不安生。”
      “你是说我狼心狗肺、不识抬举是吧?不像你的小狐狸精体贴善解人意让你三十多年还牵肠挂肚念念不忘的啊。”
      孙教授像被刺了一下:“不许你说她是狐狸精!”
      “哼。”
      “你又是这样。”
      “我又怎么样?”
      “不可理喻,胡搅蛮缠。”
      “哼,你不过就这两句台词罢了。还有没有别的可说啊?”
      “你......”
      “怎么,我说她你心疼了?终于忍不住被我说中了不是?只要我一提她你就急,一提她你就急。”
      “咳咳...”到底是老了,连吵架都没有足够的气力。
      “这么多年你说我最多的就是‘无理取闹’”孙婶紧追不放,“别老是装正经,总摆出一副清高样给谁看啊。现在你人模狗样的,当年你和你爹被批“黑五类”,要不是我爸妈靠糊2分钱一个的火柴盒背地里接济你们,你能捱到现在?还假正经地当个教授,狗屁教授。我知道你一直嫌我没文化想摆脱我,怨我害你不能脱身,离了哪怕不是跟她也好过我是不是?但是我今天告诉你没可能!我自己可是抛下了全部嫁给你的,你就得负起这个责任。”她越吵越厉害,不惜撕破脸皮。
      “责任,我都快被这个责任压死了。我爸妈因为恩情让我娶了你,你以为只有你一个人牺牲了吗?你说我,上次刘富贵来我又说了什么?”
      孙婶给噎住了,但又挺直腰板:“刘富贵的事根本就是他一厢情愿的,事先没打招呼就来的你又不是不知道。再说了我为这个家付出了三十多年,你倒是轻松,上下嘴唇一碰把自己撇得干净,成了受害者。你看看清楚,跟你过日子的是人,有血有肉有喜怒哀乐的活生生的人,不是神仙,更不是你的梦中情人。”
      “既然我们结婚是个错,你不愿意,我也不愿意,那当年你为什么要嫁给我,为什么不要离婚?”孙教授无力地看着她。
      “哼,你当我是看上你读书多啊,哼,啥都不如种地实在,别的都是虚的,要不是我妈一直劝我你有城市户口还是正式工,你当我愿意啊?你还问我为啥不离婚?我呸,你不是知识分子么,这点你都想不到?那都是啥人家才离婚呢你也不想想,传出去你一个男的不在乎我还要脸呢。已经嫁出去的姑娘家是回不得的,名声毁了这辈子也就毁了。让我离婚,你这是要毁了我,你安的是什么心!”
      孙教授冷笑一声,又搬出这一套,看来是讲不通了。怎样才能让一个女人停止叫嚣,摆脱掉她的纠缠呢?如果文人们想得出答案就不会有那么多失败婚姻的案例了,讽刺的是,在外能挥墨“杀”雄的文人永远斗不过自家的悍妇。这些年来和她相处就像是开化一个“猿人”,一个低俗笑话和坏脾气的集合体。
      “你想怎么样?”
      “我不想怎么样?”
      “那为什么生气?”
      “你心里清楚。”
      “没有那回事。”
      “鬼才信。”
      “那么,你想怎么办呢,我们分开住吗?”他微微笑着,宣示已经撤防。
      孙婶本想和他大吵一架,这一句犹如一拳打到棉花地里,一时竟不知要说什么好,好像所有的怨怼所有的盘问早在十年前说完了,如今剩下的只有她自己看不到的隔阂,令孙教授厌烦的猜忌。她也意识到了自己的胡搅蛮缠,虽然在和孙教授吵架的结果都会落得个如此境地,但是她还是不自觉地觉得理亏,尽管有时错并不在她。她注意到了他脖颈后面深深的皱纹和一块颜色尚浅的老年斑,才猛地惊觉:她们都老了。
      还记得年轻时,孙教授教她习字,她得意又有刺伤之意地笑吟吟问“罗”字怎么写。她永远忘不掉他当时煞白难看的脸色,那是他们第一次吵架,婚后第三天。
      她心里清楚,却不肯承认,她害怕和小罗正面较量,因为她没有把握衡量婚姻比爱情哪个更重要,很显然孙教授会选择后者,那是他巴不得的,他越是痛苦越是渴望自由和幸福,她的心里就越恼火,越想将他死死地攥在手里,明明自己也很难过,却把它当作是禁锢野兽的牢笼。野兽终有一天会疲于挣扎,却不会爱上囚禁本身。
      她也明白,她恨得其实不是素未谋面的小罗,而是对小罗一直念念不忘,一直拿她们两个作比较的孙教授。她不明白为什么得不到的东西让一个男人这样眷恋,甚至比曾拥有时还要眷恋,她有时妄想道:如果她离开了,孙教授会不会也怀念有她的日子呢?
      鹅黄灯一圈一圈的光晕下,孙教授灰白头颅的投影又大又长,冷静得可怕,他说:“本来打算明天就告诉你的,没想到你给翻了出来。定的是月底就走,去一个礼拜。一共有8个人,五男三女,我,朱建明,朱建华,艾子,卢顺良,许红云和骆霞,坐火车。你还想知道什么,嗯?”
      最后那个字凉透了,将孙婶的怒火一下子冻熄了烟,她莫名感到有点理亏,开口竟有些结巴:“去..去哪儿啊。”
      “商丘。”
      她张了张嘴,在喉咙里盘旋好久的三个字,也是从未说过的三个字最终也没能说出口,而是化作了一声短短的“嗯。”就出屋去刷剩下的碗了。
      孙教授把头从深深的黑暗中拔出来,几乎是一个字一个字地摩挲着批条上的名字,三个字、两个字,都没有那个人的名字。他呼出这场短暂纷争残存的硝烟,暗暗发誓这是最后一次说谎。

      “你不过是个臭读书的,凭什么瞧不起俺们农村人,自以为脑袋里存点墨水就自觉得了不起了呢,把你拖下地不过是个废物罢了.......你别以为你和那个狐狸精的事我不知道,当人是傻子呢!今天我也告诉你,那个罗什么的我已经找过她了,你瞪什么眼,还要打我不成?你打我就叫,看看谁难看!......我警告她以后别再找我男人了,要是有点廉耻心知道害臊的话,就尽量避嫌,别再犯贱地凑上去.......孙振国,你居然打我,好呀好呀,你能耐了是吧,现在日子好了你嫌我了,早在你落难的时候你干嘛去了?有本事当时就打死我啊,打死我去找你的狐狸精!我爸妈就不该帮你这白眼狼......”“我发誓,不再去见她,否则天打雷劈,身败名裂。你满意了吧......”

      过去的战争回响走马灯似的盘旋在鬓白的耳边,似无形的细手拨扰着乏味的曲调挥之不去。一声声一句句都把他拉回现实的尘埃里,要他一同辗转浮沉,要他切切实实地感受她的存在,珍视她的付出。
      生活这杯苦酒他在年轻时咬牙固执地含在嘴里迟迟不肯下咽,仍抱有一丝侥幸,到了现在他也不愿装傻,若是不把苦咽下,又怎会品尝到甜?

      天刚擦黑的时候,灯光帮月光照亮了整个大院,东北角的梧桐树打建国那年就在这儿了,而今枝叶茂密挺拔入云,从天而下为院里作了很多荫佑。今年未入夏就生出了好多枝桠,晚风荡漾,嫩绿的叶子在风中抖落了一冬天的倦怠和不安,又捎去了一丝新芽的涩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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