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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第 26 章 ...

  •   我走到看台下的人群里,脱下书包倚在脚边,学别人一起为那关键一球欢呼。我的欢呼声很小,因为我怕人听到,一张嘴就被淹没了。那天我们当然赢了。我看见红色的胡枫被大家高高举起,抛到晚霞里。
      晚上江湛带着啤酒溜到我家,我喝了人生第一罐苦苦的啤酒。我们都喝醉了,最后我只记得江湛坐在我的椅子上,而我一头栽倒在床上失去了意识。第二天江湛告诉我,他也醉得回家钥匙都插不进钥匙孔。那晚我们第一次说到同学胡枫。我俩一致认为,他是个神奇人物,跟我们卫校院里的孩子大不相同。我大胆地说,要是能跟他做朋友多好。江湛同意,就担心胡枫嫌他只会读书、摄影跟打篮球,不会踢足球。

      第二天放学回家路上,江湛郑重其事地交给我一张表。上面详细列着胡枫的家庭情况、作息习惯。家庭住址是“丹鹤江灰鹤湾棚户区59号”,家庭成员写着:爷爷、奶奶。父母不详。作息习惯:
      06:30: 到校,练球;
      07:45: 到学校对面小吃摊吃早饭;
      08:00: 不一定来学校上早读;
      08:30: 有时候来学校上第一节课;
      ……
      看到这我首肯地点点头:“总之六点半他一定在学校踢球。”
      江湛答:“夏练三伏冬练三九。”
      第二天清早我和江湛六点半就到了学校。当时是春天,天刚蒙蒙亮,空气又鲜又凉。只见一个人影在操场东边墙畔踢球,对墙踢。
      我和江湛手拉手站在他背后紧张地看他踢,说实话,他太使劲了,我们都担心那红砖墙要塌。
      胡枫始终踢,不回头,我们就始终看着他踢。直到一轮浑圆可爱、像红油鸭蛋黄般的太阳从砖墙后面升起,红叶李发出花粉的气息,操场上人来人往……他才满头大汗地停下来,回头很嫌弃地问:“干嘛?”
      当时江湛才十三岁,已经上高一,学校里无人不识,更是老师的香饽饽,但胡枫看起来很嫌弃他。江湛明显受了打击,走过去(只搭到胡枫肩膀下面)说了句什么。胡枫马上一副刮目相看的样子,拍拍他的肩膀,还当即出去买了三个肉饼请我俩吃了早饭。
      后来胡枫和江湛常在一起,俩人一个特高,一个特低,一个体育特长生,一个神童跳级生,强烈对比,简直像专为引人注目,招人偷笑而同行。
      那天吃着肉饼(学校对面小吃摊的肉饼非常香酥,外皮金黄,里面雪白,肉馅和着红红的辣子末),我问江湛跟胡枫说了什么。江湛小声答:“我昨晚没睡觉,看了一晚足球比赛。”我就懂了。
      吃完肉饼,我俩朝教学楼走,胡枫朝校门口走:“处理些事情。”
      “帮里的事情吧。”我紧张地说。
      他有些诧异地看我一眼,咧嘴一笑:“一起?”

      后来我才知道,我和江湛,对胡枫的真实生活其实一无所知。他给我们编造了一个自由自在、快意江湖、一夜暴富的春秋大梦。那种少年的谎言,也只有我和江湛这种书虫才信。
      不过也不能怪我们,他是胡枫啊。那么意气风发,按老师们的话说“鸡毛压不到笼里”,走个路都要飞起来。
      “我右一个扫荡腿,左就是一板砖……”
      □□的狗腿刷刷倒下,我和江湛大张着嘴巴,胡枫的身影越长越高大。毕竟他混过一个黑暗邪恶,险象环生的世界啊。
      鹤川的棚户区、歌舞厅、台球室、地下赌场都是那世界的背景。我和江湛都觉得白在鹤川长了十来年。怎么什么都没见过?一到晚上,枯燥无聊、只有一条街道的鹤川经胡枫之手一揭,怎么就露出个五光十色的世界?
      胡枫跟那些人都很熟。而且在那些面目隐晦,烟头在嘴前明灭的“大人”面前,胡枫也完全像个大人一样圆滑熟练。
      但他告诉我们,他不赌,更看不上跟他们一样去收场子或小姐的钱。他将来肯定要干一番大事业,平地一声吼,让整个大地都抖三抖。
      第一次逃晚自习,我一直看着表,好像分针上系着绳子,把我慢慢吊起。最后还剩半小时时,我实在忍不住了说:“我还是回学校吧。”
      胡枫瞪大眼:“都快下课了!牛都过去了还拽虱子腿?”
      又说:“屁大点事。女生就是女生,下回别跟着我们。”
      江湛正打台球打得不亦乐乎,竟然都没帮我说话。
      从那以后的小半年,真叫痛快。我和江湛越发觉得在鹤川白活了十来年:静泉山最有名的尼姑庵也没去过,仙娥湖的野泳也没游过,乱糟糟又热闹至极的地下摇滚酒吧也没坐过,连在网吧打联网游戏都没打过!
      我和江湛的童年真是单调,我们只有彼此。现在我们有了胡枫。
      有次我发现江湛看日本黄色小电影。我叉腰问他:“好啊,背着我!”肯定是胡枫给的。
      江湛红着脸挪挪他家台式机的大脑袋,请我一起看。看了一会,我觉得相当恶心,就训了江湛一顿,叫他以后不许看这种东西。尤其不能背着我看。
      对此事,胡枫说:男生不流氓,发育不正常。

      反正周末混在一起,平时逃晚自习也成了常事。其实经常也无处可去,就是漫无目的地游荡。那时候时间是无垠的。我们与其说是在那个叫鹤川的小城游荡,不如说是在没有尽头的十三四五六七岁游荡。
      我印象很深有次我们沿着国道走。平时和胡枫在一起,我都很兴奋,好像唱歌调子定高了老在破音的边缘一样(这点他们当然看不出来。表面我还是个苍白冷静的小姑娘)。但那天我们却都很平静,满足的愉悦的平静。
      说了什么我早不记得了。就是很愉快地长途行走,不但没有目的,而且沿途也没有任何风景。只有后面太阳落下,前面血红的月亮升起。卡车、客车、轿车呼啸着挨着我们飞过,尘土飞扬。我们就凭着年轻的身体和心走。
      走到半路,下起雨来,雨点啪啪啪摔在满是尘土的国道上,远处火车带着一串灯窗哐当哐当消失在黑夜里。我们就躲到路边的大水泥圆筒里。刚好有水泥圆筒而已。我们躲在里面,像暂时搭建起一个只属于我们的小小的家。每次有车过去,“家”都跟着地皮一起轰隆颤抖。每辆车的车灯都暂时给我们扫过一段光。光里掉着闪亮的雨。
      我们三个坐在里面,背靠圆弧,十分舒适。我坐在中间。挨着他俩,我身体里的高音都化成潺潺的中音,踏实又快活。我们怕冷一样紧紧挤在一起,皮肤隔着布料互相交换热量(那时候,胡枫的胳膊隔着衣服都那么热),思无邪又快感流动闪烁。就那样坐着,漫无目的地聊,但聊什么全不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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