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6、云烟 ...
-
吴吴敬玄接过千里眼,只看了一眼立刻说:“她要跑?”
“不奇怪,我要是她,我也跑。”搭档多年,吴敬玄还是很佩服严煜在这种时候也能继续开玩笑的从容。
按照他们的推测,在孙先生殒命的时候,那女杀手的任务就已经完成了,现在的撤离应该是她权衡利弊之后的结果。
早上他们造访被拒,但凡有点警惕心的都会立刻撤走,那女人耽误到此时估计是还有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严煜策马在前,将那女人堵在了村后入山的小路上。
“夫人,这是往哪里去?“严煜悠哉游哉的骑在马上,两个黑衣人架着那个村妇,那女人一身粗布麻衣,却没有一丝一毫的落魄气。
那女人没说话,脸上仅有的一丝可怜气也荡然无存。
“能劳动锦衣卫的几位大人,小女子三生有幸。”女人冷笑着,看向他们的眼神没有一丝惧怕。
“北镇抚司百户严煜,夫人怎么称呼?”
那女人别过脸,一副不想交流的模样。
“孩子呢,不管是不是你的,既然以他为由头躲了这么久,总不至于事毕就过河拆桥吧。”严煜骑在马上,看着这女人死到临头居然还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心口涌着一股说不出的无名火。
偶尔想着看一看旁人的心思,才知道罪该万死这个词的存在有多美妙,这是个不分男女老幼的形容,很适合某些“四足畜生”。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来,不过你做完了事却不着急退走可见是没给自己设想什么好下场。既然如此,不如我们都痛快一点,你交代原因和经过,我给你一个痛快,如何?”严煜自诩这要求提的还算合情合理,不过也要歹徒能体会到他的一番好意才行。
那女人冷笑一声道:“我不怕死,你们这些朝廷的鹰犬,早晚都落得跟我一个下场!”她被拽着胳膊,只有身子能前倾,一双眼睛死死剜了严煜一眼,恨不能用眼睛杀了这人。
对付这种顽固分子,严煜懒得浪费口舌,“都说巾帼不让须眉,今日严某算是见识到了,锦衣卫给夫人安排了好去处,夫人请吧。”
黑衣人把女人上了镣铐押上马,一步三戒严的往城里去,严煜眉头都没皱一下,语气格外平静,“送诏狱,我要她的口供,关于孙重檐的。”
严煜轻飘飘一句话,就决定了这个女人的结局。
“怎么,觉得孙重檐的身份存疑?”吴敬玄站在一旁,嘴里叼着一根草。
“这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既然查了就要一查到底。”严煜下马走进了那村妇的家里,严煜进去转了一圈,吴敬玄还没把马拴好严煜就出来了。
“怎么了?”吴敬玄伸头瞧了瞧屋子里,随后死死咬住自己后槽牙,嘴角抽搐,憋笑憋得腮帮子都疼。
在严煜羞愤的眼神警告之下,他轻手轻脚的关上房门,用在数九隆冬天里洗冷水澡般的毅力忍住了狂笑,尽可能平静的调侃了一句,“我说你至于吗,一件肚兜而已,哪个女人房里没这些东西,这也值得你大惊小怪?”
严煜皱着眉,眉心都快拧成结了,他唬着脸,干巴巴的问:“你见过?”
吴敬玄自然没这经历,但先头嘲笑了他一圈,现在再来说自己没见过,那多少有些欠揍,“是啊,我见过啊,我不仅见过,我还知道花色也有不同,有戏水鸳鸯的,也有金玉牡丹的。”
严煜斜了他一眼,“既然你这么有经验,那你进去把东西给收了。”
“......”吴敬玄早知道这事情会落到他身上,他倒不怎么惊讶,进了房间一边收东西一边安慰自己,“这是我的职责,没什么大不了的,就是一块布而已,没事没事......”
严煜走到院门口,长风踏着小碎步蹭到他的身边,他拍了拍马头,“我不是故意的。”长风长啸一声,两人竟这样也能一唱一和。
“......”
“好了,进来吧!”吴敬玄在屋里嚷嚷了两嗓子,严煜再度走进小院。
屋里的陈设不多,但擦拭的非常干净,被褥床铺洗的泛白,吴敬玄抽抽鼻子,“这屋里很潮,一股霉味儿,长时间容易湿气入体。”
严煜在属于孩子的小桌案前挑挑拣拣,大多都是课本和字帖没什么稀奇。
“朝溪,你来看。”严煜叫了一声,没人应他,他抬头一看,吴敬玄正来拿着人家挂在床头的小香包看的目不转睛。
严煜不耐烦的厉声道:“吴朝溪!”
这一嗓子把吴敬玄吓得不轻,手里的香包滚到了床底,他下意识想要弯腰去捡,腰弯了一半,想起严煜的疾言厉色,立刻又拐了个弯站直了身子,“哎!在呢!”
严煜:“......”
“别没个正经的,赶紧做事。”严煜将桌上的字帖掷了过去,吴敬玄劈手接住,两步迈到了严煜跟前。
“这是上次我找到的残页,应该是孙重檐的笔迹,但是在他家里却没有发现。”吴敬玄也是人精,闻言立刻说:“你的意思是说这人这么苦心孤诣,就是为了弄走孙重檐的笔迹?为什么?”
严煜摇摇头,他就是一直想不明白这一重,“等那个女人的口供出来了,或许就真相大白了。”
他从吴敬玄的手上抽回了残页,重新折好收进怀里,“把这里封起来。”他抬腿往外走,“先去找孩子的亲人,找到了让孩子回去,现在暂时去村长那住着。”
吴敬玄点点头,刚准备去安排,却被严煜叫住了,“你一会儿回家吃饭吗?”
“啊,我肯定回家吃饭,干啥?”
严煜轻咳一声,格外义正言辞地说:“我去蹭个饭。”
吴敬玄不疑有他,“成啊,你想吃什么,等下我带两个菜回去,喝酒吗?”
“酒就算了,让我蹭个饭就行。”吴敬玄一脸困惑的看着他,“今天难得这么早收工,凶手也抓住了,口供只是时间问题。这么好的机会,怎么不回家吃饭,小宁清不是还在家里吗?”
“宁清晚上在大道之道用晚膳,我没提前跟家里说回去吃,厨房不会给我准备,回去冷锅冷灶的让他们再折腾了做,也没这个必要。”严煜头也不回地牵着马往回走,吴敬玄瞧着他的神色有些不对。
“你今儿怎么这么反常啊。”吴敬玄拉住他的胳膊,满心满眼的困惑。
严煜心里正烦,看见他挡路,十分烦躁,“啧,躲开,别挡道。”
跟北镇抚司的大半同僚不同,严煜有家有口,严格说来,他跟洪宁清一样,也是实实在在的世家贵公子。
“我说,你今儿是不是遇着什么事儿了?”严煜没说话算是默认,吴敬玄看他这个半死不活的样子,就大概明白了。
“子安,讲真的,你六年前要是不来锦衣卫,现在站在盘龙阶下的人里,没一个是你的对手。”
严煜冷笑了一声,“不来?我不来谁来,宁清?那个时候他才十岁,一个小玉娃娃,到这儿不出三天就得给你们活吞了。”
“唉,也别这么说,北镇抚司虽然管的都是人命官司,但是不吃人,放心放心。”他哈哈笑着,那份洒脱样子,倒还真让严煜无奈,这人还真是有种大厦将倾,你倾你的,我自闲庭信步的豁达。
两人一路溜达回城里,硬是赶在大道之道散学的时候进的城。
吴敬玄买了一整份的烤鸭带回去,就着家里的米酒,跟严煜谈天说地。
这人是个酒鬼,但酒量实在不行,严煜神色尚且清明的时候,吴敬玄就只能大着舌头跟他打哈哈了。
“子安......我是真的佩服你,这辈子,我第一佩服的人,就是你。”吴敬玄晃晃悠悠的站起来,手指头也不知道指着哪里,反正嘴里嘟嘟囔囔的一刻都停不下唠叨。
严煜没说话,轻蔑的斜眼看他。
佩服什么?佩服他年纪轻轻就自毁前程,还是羡慕他少年老成,看透权术所以对朝堂心灰意冷,亦或者羡慕他不得不冷面冷心,将自己的一干阳间人的情谊都收起来,每天顶着一张冰山脸来去?
老皇帝在位到今日快二十年了,这二十年间,朝臣换了一茬又一茬。老皇帝皇权鼎盛之时,朝堂上的面孔变化,比田间地头的韭菜长势还快,一茬下去又是一茬。
就在这割韭菜一样的更新换代中,武将的地位,也一度从国之重器落到了鸡犬不如。
披甲将军尚且如此,遑论他们。而严煜也是在那个时候,离开大道之道,到北镇抚司来的。
用当时朝臣的话来说,当真是惊世骇俗。
吴敬玄还在追忆往昔,“你严家也是大昱百年世家,宁清是好孩子这不假,但你也没必要真的把自己当成人家的家臣,一切为了主人打算吧。”
“就算出了那种事,你难道就没有别的办法解决?非要自轻自贱到来吃锦衣卫这碗人命饭?”严煜没说话,吴敬玄见他这一副不愿交流的样子就来气,“天下这么大,怎么就你这么无私?我们这种人,生来没你这么好的命,能站到那个高度上,你说你既然站上去了,干嘛还非要下来,你不跟我们抢饭吃你能死啊!”
严煜推开他几乎快戳到自己鼻子上的手指,“是啊,当时那种情况,不来真的会死。”
吴敬玄打了个酒嗝,脸红红的指着严煜,没头没尾的问:“我跟你相识六年了,我怎么就没觉出,你是个耳根子软的人呢?你连女犯人送去诏狱这种事都干的不眨眼睛,怎么就偏偏对宁清狠不下心肠。”
为什么偏偏对宁清。
是啊,为什么呢?大约是那人会用崇拜的眼神看着自己,叫自己煜哥;大概是他总是说些早点回来的小话给自己听。因为那人夏日里红扑扑的小脸蛋,隆冬里永远冰凉的手脚,缩在自己怀里的乖巧,还有一副等着人疼爱的模样。
严煜举杯仰头,冷酒入喉,出口也不过淡淡一句,“宁清跟旁人如何相提并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