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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天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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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瞧瞧,真惨啊,被毁了容还扔进了护城河。”
“也不知道是谁家的,看这样子都不知道泡了几天了,这家人都没发现吗?”
九月的京城,暑气稍褪,依旧烦闷,只有站在护城河边,才稍得一丝清凉。
尸体就是被在护城河边纳凉的老百姓发现的。
“让一让让一让。”几个京兆尹的捕快借了一条船,将尸体打捞上岸,严煜到达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看那具尸体的手。
双手粗造不堪,且有冻疮疤的痕迹,十指指节有轻微变形,右手中指有戒痕,且皲裂的更加严重。
这完全符合长期做针线活并且靠替人家浆洗以维持生计的条件。
他捏了捏女人的右脚踝,踝骨不正,所以才会跛脚。
虽然这女人的脸已经看不清了,但他还是确定,这是那个喉咙里塞了风箱,走路一瘸一拐的乡野村妇,或者应该叫她王寡妇。
严煜和吴敬玄对视一眼,两人心中皆得出答案,严煜大手一挥,让人抬回了京兆尹。
孙重檐也还在那里,若是他们当真有情互相惦念,那也算是成全了两人之间的这不容世俗的情谊。
“回去找两个人,晚上去一趟王寡妇家里,所有人穿夜行衣带武器,加倍小心行事。”严煜冷眼看着京兆尹的捕快将人抬走,案情到这里本该明朗,但他却有种泥潭深陷的感觉。
他们为什么要杀一个在山野中教书的普通教书先生?还费了这么大的功夫,甚至不惜找人假扮成一个寡妇,实施刺杀。
家中钱财不少,书卷不缺,却不想让人看见他的字迹,杀人灭口,销毁重要物证,但是凶手却还特意报官。
“你回去带人,晚上太阳落山时,我们在早上停留过那个摊子集合。”严煜翻身上马,一句话都没说,便扬长而去。
他策马进了城,便放慢了速度,随意他的坐骑长风带着自己在大街小巷里溜达。
周遭不断变换的风景他无心驻足,一直到长风停了下来,他才抬抬眼。
他看着高墙灰瓦下的牌匾,无奈的笑了,“你居然还记得大道之道的路。”
左右都来了,严煜干脆直接下马推门而入,现在不是上课时间,大道之道内多的是三三两两并肩而行的学子。
勤学廊,奋威台,到处都是意气风发的少年郎。这些学子看见他皆是难以掩饰的震惊,随后便是欲盖弥彰的继续攀谈,但却远远不如刚刚肆意,注意力毫无例外的都投在他的身上。
这种防备打量的目光他倒是不觉得稀奇,这身衣服穿久了,什么都遭得住。
他背着手,一步一步用脚丈量这片土地,这里的每一条路他都无比熟悉,现在他来此闲逛倒只是生人勿近,若是换到六年前,他刚刚离开大道之道投身锦衣卫北镇抚司的时候,莫说是到大道之道来,即便是在街上遇到了昔日同窗都要被指指点点。‘
读书人最看不上眼的就是锦衣卫,在他们眼中,这都是些鹰犬之辈。坏事做尽,狗肉上不了菜碟,说到底就是凶器,他日史书工笔,受人抨击,遭人唾弃。
那时候他也跟这里所有的学子一样,学治世之道,学救国良方,生要为天下人,死亦要以身殉天下之道。
他看着正厅前的石碑上公正醒目的“天下”二字,便觉得那些朗朗书声晚,切切文墨香的日子就在眼前。
“煜哥,你怎么来了?”他正瞧着石碑发呆,毫无防备的眼神就这么无遮无拦的落进了洪宁清的眼底。
他家的孩子就站在不远处,广袖流仙,衣玦纷飞,一派读书人的好模样。
“没什么,我就是过来随便看看,你这是要去上课吗?快去吧别误了时辰。”星眸中的温柔瞬间汇聚,炽热炽热的。
洪宁清摇摇头,“这会儿正休息,我正要去找先生问些事情。”他一边说着,一边将自己的小包袱往身后藏。
严煜明明看见,那是装着他碗筷的小包裹。瞧着洪宁清一脸无所谓的样子,他心里颇不是滋味。
那个年纪的自己是什么样子的?肆意挥霍自己的精力,走到哪儿都是乌泱泱围着一帮人,他是武将世家出身,会功夫,那会儿虽然只能称得上三脚猫,但也足够这些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小书生们敬佩的五体投地。
他是同龄人中的大哥,带着他们每日读书玩闹,连休沐都不肯放过。他帮被师兄们欺负的小师弟报仇,帮春心萌动的小子们翻墙头躲家丁送定情信物。
他一直都觉得自己是个合格的大人,但只悄悄看一眼洪宁清独往独来的生活,就知道他离此还差着大唐到天竺的十万八千里。
严煜伸手捏捏他的脸,随后一言不发的往外走,翻身上马,逃命一样的往城外跑。
一直跑到了城郊,他一个人在林子里练武,以压抑没由来的烦躁,只有长风一个观众,孤零零的陪着他。
练的大汗淋漓,就直接反躺在马背上,长风稳稳的站在原地,严煜一闭上眼,就是各种前尘往事,还有扑朔迷离的案情。
乱七八糟的东西堆砌在一起,搅得他心里不得安宁片刻。
路是自己选的,当初没什么纠结,现在也一样没有,他不觉得自己的来时路有一步踏错。即便是踏错了又能如何,世上没有后悔药供他来回选择。
但人之所以区别于他物,就是心里会有不甘,他不甘沦为人下,他曾经也怀揣治国之抱负,可现在居然连朝堂都不配覆手而立。
他不在意世俗眼光,不在意他日史书工笔,只是人活着总要有了愿意为此牺牲一切的东西。
“你的存在对于宁清而言,就是最大的祸害。”
他不能不在意,他的身份,带给宁清的一切负面,他可以承受的宁清不能,他不敢也不肯连带着宁清也要低人一等。
他家的孩子配得上最好的,也合该拥有最好的。
“子安?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不是说在早上的摊子那儿汇合吗?”严煜正发呆的时候,正巧遇到了带着人往城郊赶的吴敬玄。
并肩多年的搭档以一种看陌生人的眼光看着他,那惊诧的样子,没躲过严煜鹰隼一样的眼睛。
他半握拳抵在唇角微微咳嗽了两声,不过片刻,他又成了北镇抚司最不要命的人形凶器。
“我来这儿遛遛马,长风天天在城里呆着,有些耐不住寂寞。”一旁无辜替主子背了锅的长风闻言转过头来,马蹄在地上蹭了蹭,无声的表示自己的抗议。
严煜摸摸它的脑袋,“走吧,边走边说。”
太阳趋近西斜,明媚的日色,透出一缕红光,那是夕阳的颜色,沉默的柔和。
“安平侯的事,早朝时候有什么进展吗?”严煜话一出口,吴敬玄就愣住了。
“这么看着我做什么,有进展就说有进展,没有就说没有,我这问题这么难回答吗。”他的眼睛始终看着前方,只是梗着脖子跟他死犟的模样,居然有点可爱。
吴敬玄笑了,“以前也没见你对谁的事情这么上心过,你不是一向不喜欢管朝堂上的那些事情吗?”
严煜一夹马腹,长风踏着小步,小跑在乡野间的小路上。
瞧着严煜半晌没说话,吴敬玄便知道估计是问不出什么结果,他策马跟了上去,小声对他说:“听说昨儿晚上安平侯回去以后还上书来着,早朝时候皇帝对此事大加斥责,本来想发落安平侯,但被丞相劝下了。“
其实人人都知道安平侯说的句句在理,皇帝沉迷女色,虽算不上暴君,但昏聩有余,魄力不足。
如今正是太平盛世,国库尚且支撑的住皇帝任性的劳民伤财。朝中上下,除却一些老臣对此事上心之外,别人都是能不提就不提。
御史台天天上书的结果是什么?几个御史早早就被辞官回乡颐养天年。谁也不是傻子,皇帝的逆鳞可是没那么好摸的。
“丞相怎么说的?”严煜目不斜视的看着前方。
吴敬玄说:“还能怎么说,左不过说安平侯是皇亲国戚,早些年老安平侯为国征战四方,让皇帝看在老安平侯的面子上,不要同他计较。但丞相话里话外也在暗示现在的安平侯意气风发之年却只能荣养府中,说来也是为了皇权所做的让步。”
“你别说,丞相这么一说还真有效果,想来也是老皇帝自己对安平侯一脉心里存了些许愧疚的缘故吧。”
严煜冷哼了一声,神色语气皆格外鄙视,“老皇帝年轻时候穷兵黩武,大昱历代皇帝皆穷尽毕生心力开疆拓土震慑四方,可到了他这儿,这点雄心壮志都斗到了自己人身上。老皇帝年轻时候削藩收兵权,老了就挥金如土潇洒挥霍,还真是从一而终的昏聩。”
这话说的当真是顶不客气,吴敬玄看了看身后跟着的两个人,笑着凑过来用肩膀撞他,“话在我这儿说说就算了,出了......回到那个城里就别这么说了,你严大爷跟我们可不一样,别给宁清惹祸上身。”
严煜瞥了他一眼,没说话。
吴敬玄笑着说:“历朝历代锦衣卫都是没好下场的,这是约定俗成的事情。我们这种人就是凶器,凶器只有两种下场,见了血的和从一开始就当作收藏品的。”吴敬玄指了指地,又指了指天,“我们在地上,本来被人踩在脚底命就够苦了,就别上赶着触犯天颜了。”
严煜没说话,皱着眉沉默的策马往前走。
快到村口的时候,吴敬玄递了一只千里眼给他,“瞧见什么了?”
严煜放下了千里眼,大手朝着身后一挥,几个黑衣人立马悄无声息,像一道黑旋风一样,冲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