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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错过 他的眼眸, ...

  •   做戏要做全套才逼真。
      那天扯了个感冒的幌子同杨子清换了班,为了逃过江暮凡的法眼,当晚唐暮颜便在冰冷的鱼缸里泡了整整两个小时。
      最后,她真的就感冒了。
      不过幸好打小身体就经得起折腾,前一天还病到起不了身,第二天就活蹦乱跳的。
      上午去酒店上了班,下午还被杨子清拉去,理发店。
      自打那天见到江暮凡后,杨子清开始注重起了个人形象。
      她总觉得,如果自己能漂亮点,更漂亮点,最好能像唐暮颜那般漂亮,那样的话,下次见面江暮凡是不是就会多看自己一眼?
      她揪揪自己一头枯燥的黄毛,头顶已经长出半截手指长的黑发。俗话说得好,一切从头开始。打定主意后,拖着唐暮颜就去做头发了。
      老北街上有个理发店,手艺不错,当然,最重要的是性价比高。长相和打扮都有点娘炮的理发小哥建议杨子清做个梨花烫,再重新染个黄色的。
      “北鼻,你觉得,好不好?”杨子清有点心虚地问。
      “还是染回黑色的吧。”唐暮颜的眼睛泛着浅笑。
      哥哥应该不大喜欢张扬的女孩,她想。
      但是,杨子清有些难以接受,低声说:“那样会不会有点老土?”
      “那不然染个酒红色的吧。”理发小哥把发色卡递给杨子清,“表面上看是黑色的,在阳光下会呈现出的葡萄酒一般迷人的红色。”
      杨子清听到“迷人”两个字有些抑制不住地兴奋,连连点头表示十分同意,“那就染酒红色吧。”
      不过,唐暮颜的感觉,并不大好……
      做完头发已经七点多了,事实证明,大晚上的根本看不出什么神奇的酒红色。杨子清委屈极了,扬言要着要画个圈圈诅咒那个理发小哥。哦不,用杨子清的话来说,是死娘炮。

      酒吧是个好地方。
      谢澜天一直都这么觉得。但是,江暮凡很讨厌这种地方,他喜欢安静。
      千千阙歌。
      这条街上谢澜天最喜欢的酒吧就是千千阙歌。规模不大不小,人也不多不少,霓虹灯招牌在夜色中闪烁着莹莹的光彩。酒吧里,昏暗的灯光迷离了眼中的彷徨,空气中夹杂着烟酒的味道。来往穿梭的服务生,打扮冷艳的女子嘻嘻哈哈的混在男人堆里面玩,还有吧台那不停忙碌着的调酒师,在杯中划出一道又一道彩虹,碰撞后,既炽烈又冰冷。
      酒在绽放之中,滑入喉咙,清甜过后是浓郁的辣,“苏总,我既然约你来,自然是能给到你最想要的。”
      “哦?我何德何能,竟能让谢少如此上心。”苏媛饶有兴致地把玩着酒杯,轻笑,“不过,我可不是十几岁的小女孩,不好糊弄。”
      早就听闻,君凯谢家的少爷,一无是处,但天生一副好皮囊,油嘴滑舌,最是讨女孩子喜欢。过去的三年里,即使人在海外,也照样三天两头占据着国内娱乐八卦的头条。
      前两天谢澜天来找她谈生意,她就觉得够好笑的了,却不料今天见面地点还约在了酒吧,真是闻所未闻。不过,到底是谢家的独苗,这个面子驳不得,那就不妨陪他玩玩吧。
      “听说,苏总最近正在打离婚官司。”谢澜天背靠着沙发垫子,长腿跷在茶几上,笑得淡然,“如果我不仅能帮你赢的这场官司,而且还能让你拿到你丈夫手里15%的公司股份……”
      “不可能!”苏媛打断他。
      她还是有自知之明的,这场官司,她找过不少国内外知名的律师,自己赢面并不大。为此,这段日子她心情并不大好,加上项目棘手,人都憔悴了不少。
      谢澜天往外套口袋里掏了掏,拿出一个档案袋,推到苏媛面前,“看看吧。”
      苏媛将信将疑,打开档案袋,里面是各种账单流水、交易合同以及一些私密照片,是能够将她丈夫彻底打入万劫不复之地的有力证据。她不知道眼前这个世家公子哥是怎么办到的,但她知道,自己必须要跟他合作,也只能和他合作。
      “说吧,你的条件是什么?”
      “秋禾湾的那块地。”
      “好,二十亿,你让君凯拟好合同,明天就可以签约。”
      “二十亿?”谢澜天摇头,挑眉,比了个手势,“十亿。”
      苏媛大笑,说:“谢少,你开玩笑吧!”
      “苏总应该知道,我给你的东西,可远远不止十个亿。”谢澜天占尽了上风,云淡风轻,胜券在握。
      苏媛捏紧了酒杯,想了想,终于松开,“好,就十亿。”
      一场心旷神怡的交易,只论值与不值。
      菜市场讨价还价的那一套,在聪明人的世界里,从来都不存在。
      苏媛走后,谢澜天留在酒吧里独自喝了半个小时。
      清醒得太久,需要点微醺的感觉。
      只有那样,他才能忘记一些事情,得以片刻的安宁;他才能卸下伪装,审视下真实的自己。

      秋天的夜晚,凉风习习,唐暮颜和杨子清分开后独自走了很长一段路。
      老北街的隔壁是条酒吧街。一个文艺复古,一个灯红酒绿。好不适应。
      所幸,只是路过。
      唐暮颜内心其实是个很清冷的人,这点,同六年前倒丝毫没变。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什么的,那是周迦女侠的作风。所以碰见五六个人高马大的壮汉围攻人这种事,她连看都看的懒得看一眼。
      正要径直走过去,却听见其中一个大笑着叫嚣着:“谢澜天,有种啊!”
      谢澜天?
      唐暮颜后背陡然一怔。
      早觉得谢澜天这个名字取得有点随意,却不想竟是如此烂大街的白菜名?她好奇地回头看了一眼,眉头立刻皱了起来。
      如果她近视就好了,但偏偏双眼都是1.5的高清,到底是年少时没有用功读过书几天。她看见谢澜天嘴角挂了点彩,但眼睛里却没有一丝的慌乱或者惊恐,而是带着几分邪魅的笑,一副“看爷爷怎么弄死你们”的样子。
      唐暮颜犹豫了两秒钟,还是走近一点儿,把手机举到耳边,用最大分贝的声音喊出,“警察局同志,我要报案!这边出现围殴事件,地点是酒吧街中段的一家名叫‘千千阙歌’的酒吧门口!”
      “靠,多事的贱人!”其中一个人,貌似是这伙人里的小头目,狠狠地瞪着她骂。
      唐暮颜怎么说也是混过的,完全没有意思胆怯,甚至还晃了晃手机,脸上颇有些挑衅的意味。
      好汉不吃眼前亏,众人没敢继续逗留,骂骂咧咧地迅速跑开了。
      谢澜天惊讶地看了眼唐暮颜,又垂了目光,尴尬得不想理她。
      唐暮颜从包里掏出纸巾,走近了几步,递给他说:“嘴角,有血,擦擦。”
      “要你管。”
      嘴上说着不要,但谢澜天还是接过了纸巾,不好意思地往嘴角抹了一把,痛得眉间皱成了麻花。
      “还是我帮你吧。”
      见他不但没有擦掉血,还抹的整个下巴都是,唐暮颜着实不忍。换了张新纸巾,从嘴角到嘴唇,再到下巴,像是在擦拭着某件名贵精美的工艺品,轻轻地婆娑着。
      顺滑的呼吸气流,女孩身上特有的体香,被风扬起的缕缕发丝,空气里尽是暧昧的味道。
      欢喜不已,情难自禁。
      谢澜天的唇角,不由得勾勒出夜空中月牙的弧度。在霓虹灯光的映照下,温柔而美好。
      “别动。”唐暮颜的手指,隔着纸巾,抵在他的唇边。
      “好了。”谢澜天把头往旁边一别,说:“进去取个东西,你在这等我。”
      唐暮颜愕然,点了点头,“好。”

      桃花太多,四处树敌。
      带头要揍他的,便是他众多“迷妹”中的一个的,前男友。
      谢澜天离开的时候,真巧,在吧台撞了个正着。虽然已经三年没见了,但那个大个子,竟然一眼便认出了他。糟糕的是,同大个子一起的,还有四个人。
      眼见形势不妙,他不得不将刚刚到手的合同留在了吧台。
      可是,谢澜天这厢将吧台里里外外找了个遍,也没有找着。
      该死!
      谢澜天恼火地朝吧台上砸了一拳。
      “这是你在找的东西吗?”
      声音清冷得叫人忍不住打起了寒颤。
      谢澜天转身,看见一个高挑清瘦的男子,棱角分明,五官十分硬朗,是十分帅气的模样。那种三分痞气七分高冷的帅气,他还是第一次见。
      最重要的是,他的眼眸,深沉而清冷;他的脸上,写满了故事。
      谢澜天接过合同,道谢,“今天没空,约个时间,一起喝两杯?”
      男子却摇了摇头,淡笑,说不必,然后便绕过吧台,从酒吧后门口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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