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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青春的尾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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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慕容的一首诗里曾说过,青春是一本太过仓促的书,你微笑的面容在无数个不再回来的盛夏里变得极浅极淡。
就像终归抵不过岁月的老照片和那些年留在同学录中曾清晰过的笔迹,也最终皆会随风而逝。
但青春的美却深深烙印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哪怕诗歌无数,也书写不尽青春的精彩。
南笙已经许久没有放假了,今日的假期来的突然,闲来无事,她便想着收拾一下屋子。
打扫书橱时,偶然发现了一本泛黄的纪念册,封面上,同学录三个字早已不复清晰,浅浅深深的颜色如同回忆的模样有的清晰宛如昨日,有的却早已被遗落在岁月的长河中,成为了生长的养料。
十年前,南笙把一本崭新的同学录放在了年少时最好的朋友,邹冉冉和杨西南的面前,对她来说,这是很重要的东西,一定要先给自己最重要的人写。
“邹冉冉,杨西南,你们给我写同学录,写在最前面。”
“不写不写,看小说呢,就咱们这关系,你觉得可能会分开吗?”邹冉冉的眼睛甚至都没有离开过她眼前那本花里胡哨的言情小说,不是不在乎,只是那时的我们太自信,觉得时光无法使我们走散。
杨西南一听,也不肯写了,她把手里的纪念册推给南笙,“我觉得邹冉冉总算是说了一次有用的话,咱们反正也不会分开,写了反而显得矫情。”
所以在十年后的今天,南笙的同学录里错失了那时最想留住的两个人。
南笙打开许久不用的□□,找到了曾经属于三个人的小群,这个群在十多年前热闹异常,如今却连一条记录也不剩,安静的躺在南笙□□唯一置顶的位置,彰显着它曾经的与众不同。
南笙举起眼前的同学录想拍张照发群里,一张照片却在此时掉出来。
照片上是一个纤细的手腕,手腕上画着一个手表,南笙对着这张照片发愣,她已经想不起来为什么自己会把这张照片放在同学录里面了,原来这不会走的指针悄悄偷走了我们那以为会永远相伴的美好记忆,也悄悄冲淡了我们自以为是的情比金坚。
南笙看着屏幕上那斟酌了许久的话语,最终还是删除了。早已不再是那种可以随时打扰的关系,南笙害怕自己最终会给那份美好的回忆染上瑕疵。
长大后的南笙知道感情是有时效性的,许多的感情只属于特定的时光,留在那里才是对感情最好的保存方式。
南笙往后翻,齐北山的名字出现在第二页,那一页只有一个名字,是她一笔一画认认真真写在这页纸上的,力透纸背的笔迹,是十六岁的南笙能写出的最好的三个字。
她曾设想过无数次将这页纸递给齐北山,但是那个青春时光里的胖女孩,缺少了一些争取的勇气。
因为在那时,如果有人问南笙的同学,在他们心目中南笙是个怎样的女孩,她的同学也许会反问,“谁是南笙?”
可是齐北山转学来青中的第一天,大家就已经迫不及待的讨论起与他有关的所有细节。
也许并不是每个人的青春都值得用精彩与闪耀两字形容,在某个时刻,南笙普通又安静。
那一年的南笙不够好,可是命运却安排她遇见了最想配得上的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