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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天意
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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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意
也许很早的时候就已经注定,血脉相连的感动.天意开始有点明白为什么会有自己这个天意般的名字和人生.她没有告诉父母要去见自己另外的父母,这样子他们不仅会伤心,还会失望.他们眼神里的失望不是她能够承受得起的.
她还是不明白为什么世界那么多人,却唯独只有她不属于这个世界.那个时空平行点上的另一个家,好像人生的一个洞,盛不下完美.留不住希望.
大伯说,那里有一个盼你很久的母亲,每天痴痴地对着女儿幼年穿过的鞋袜默默流泪不止,懊悔自己太过柔弱而无法保全自己的孩儿。当年的事过去便过去,本可以当成清风过境,奈何天下情深至此,隔绝时空仍然飘渺不绝。天意,你当回去看看。
可是看看又能如何,她终究还是要回来的。只是天意没有想过冥冥之中天意是存在的,不管隔绝多远多久,都是在的!!
引子
三百年前天下诸侯割据,皇室威严日渐落寞,子嗣单薄,政纲腐烂,权臣玩弄权术,君主终日沉湎于山水诗画,纵情歌舞丝竹,置天下黎民百姓于水深火热于不顾,官逼民反,义军突起,诸侯反目,混战不已。
乱世中,一群血气方刚的年轻人操着战刀,跨着烈马,怀抱着征服天下的梦想,前仆后继血流成河。有这么两个人,自小就是玩在一起的好伙伴,携手共创天下,踏平半壁江山,挥泪洒汗。然而登高凌绝顶,能站在至高至尊的位子上的人只有一个,两个昔日的好朋友终于渐行渐远,到头反目成仇。颖水一战,雷云骑与骁骑军正面会战,然而这战争却未打响天地至痛的一击,两军对垒,两个君王会于颖水。不知道当时这两人到底说些什么,次日两师回朝,无半点恋战。遂天下割据成两分之势,这两个君主便是当今离国的先祖胥昧,西楚的开国皇帝慕朝雨。
离国,三月青草荇
繁华的离国国都朝阳此刻正揉着他惺忪的睡眼,于渐渐升起的旭日中,慢慢地暄腾起来。
玄色的康庄大道上,偶尔行过几辆华盖当头的车撵,珠光华丽,青丝蔓蔓。守城的将领于陈是一个守了四十年的老人,他提着长枪慢慢踱至城门口。一个年轻的守军笑道:“老陈,守了四十年的城还竟有什么怀念的不成?退了伍还对这城门死心塌地的!”对于这个老陈,城门上的人是十分熟悉的,守了一辈子,这里便是他最亲近的地方了,他是唯一一个将城门当作命来守的那个人。
老陈慢慢地将长枪举至半腰,拿着细长且微有些浑浊的老眼瞟了瞟这个年轻人,神态之间颇不看好这个年轻人。嘴角冷哼一声道:“你一个乳臭未干的奶娃娃懂什么?这城门是我百年祖先的荣耀,就是在这里我伴随着先皇打败燕候,那一夜火光血影,老子砍下头颅千百的时候,你不过一个尚在襁褓的娃娃。”
那年轻人颇不服气,争辩道:“此一时彼一时,你们当年的荣耀都已经老去,我们这些热血汉子一腔鲜血等着报效祖国,在这里干干地守着城门委实窝囊。”想想那些威武的骁骑军,想想长安街上带刀立马的将军,想想当前校场上夺冠的校尉萧延,想想十三岁便带军征讨西凉的三殿下,那些人的丰功伟绩犹如一个个神话筑起了他们这一代的梦!
老陈不理,鼻子里冷冷地哼出一声不屑。年轻人正欲强辩什么,只见一个白亮亮的身影立于眼前,一双水盈盈的眼睛盯着他,那双眼睛笑道:“小哥,这里便是朝阳吗?”
他猛然一惊,退后一步,才看清眼前这个人。她一身雪衣轻扬,素颜朝天不施粉末,眉目清新透亮,青丝飘扬在额前,乱中带有写意,眼角间隐隐透着潇洒不羁的天人风采。跟朝阳城里的美女比起来实在算不上绝色之姿,更何况全身上下没有一丝装束能于朝阳城里的任何女子身上的朱环绫罗相媲美,扎在后脑上的发辫更是透着古怪奇异,斜挎在肩上的类似包袱的东西十分突兀,此时她手里正拿着一张貌似地图的东西,皱着眉头咬着手指一脸懊恼。奈何就是这样的女子立在眼前却教他忘记了朝阳城里所有朱颜华盖下隐藏的所有仙子玉色。眼里只有那么一抹俏丽清新的身影。
“真是的,什么破玩意儿,连个地图都是错误百出,当真不知道以前在外面是怎么混的。”那女子懊恼地嘀咕。
老陈端着眼角,打量这个女子,此时刚才伶牙俐齿的年轻人正一脸呆愣,茫然不知所措,遇见这样的女子当真不是件容易的事,就是守城四十年,他也只见过这么一个。当时他也是这般反应,然而终不是当初的年少张狂了,老陈淡淡开口道:“姑娘,这里便是离国国都朝阳城了。”
只听那女子欢呼一声,巴眨着眼睛:“是吗?呃,我听说朝阳最有名的是聚宝斋的素香丸子,香飘千里啊!”
年轻的守城人目瞪口呆地盯着眼前这个一脸馋相的女人,真是的,自己怎会将她当成那样仙姿玉色的人来看待,明明是一个不成大气的馋猫。
老陈却不置可否,指了一指道路尽头:“那里便是聚宝斋,直行左拐便到了。”
那女子响亮地欢呼一声:“哇,素香丸子,我来了~~~”说罢,便一溜烟跑了。
目瞪口呆的年轻人喃喃道:“这是个疯子吗?竟这般没有女子的样子。~~~啊!文书,我忘了查她的名谍了。”
老陈淡淡地瞟了他一眼:“既然是你忘记了,就是你的错,只是---这样的女子,今后怎么可能会碰不到呢?”最后几句,竟是低不可闻!
聚宝斋
聚宝斋里一个留着山羊胡须的老小儿站在一张桌案前,唾沫横飞地讲述当年的颖水之战,台下的听众无不一脸神往,痴痴呆呆的。他是这样讲的:“话说函州一战之后,胥王带领三万骁骑军昼夜飞驰,终于在雷云骑之前赶到颖水,胥王在颖水边上令射手营埋下伏兵五千,痛击雷云骑于袭原,歼敌一万,自身却不折一兵一卒。慕朝雨大怒,带领雷云骑以万钧之势,五万兵力强攻扣开袭原城门。胥王自己孤身一人带领一万骁骑军绕道西凉,深入西楚后背,那是正是绵绵雨期,道路泥泞,一万骁骑马葛裹蹄,轻衣绿蓑,悄无声息就这么开进了西凉腹背。慕朝雨却以为胥王胆怯,不肯露面,于是手执青冥剑,邀战于瓮城之下。大将军司马披甲上阵,被西楚王斩左臂于马下,王曰:你不是我的对手,让胥昧出来。大将军答曰:为人臣者,替王分忧解难,冲锋陷阵,我虽自知不是大王的对手,却不得不上。西楚王见其忠肝义胆,遂饶他一命。大将军感其恩义,遂告知以实情,奈何此为不忠,便吻颈于城门前---”
话没说完,只听扑哧一个响亮的声音,众人循着声响望去,只见一个白衣女子撑着桌子,呛得十分辛苦。虽恼怒她打断这惊心动魄的一段,却因为是个女子,便也不好多计较,遂郁郁转过头。岂知那个女子竟边咳边笑道:“竟有这样打仗的?真是前所未闻,后无来者!”
话音虽清亮亮的,听在别人耳朵里却是相当赤裸裸的讥讽。于是那个说书先生当时就发难了:“司马大将军忠肝义胆,你一介妇人知道什么?当真是见识浅薄孤陋寡闻!”
却见那个女子一张俏脸不见喜怒,反而笑盈盈的问道:“我是孤陋寡闻,那么敢问先生,函州一战胥王损兵五万,统共十万人除去镇守西凉的两万人,总兵带走一万,到了颖水的不过两万人,何来三万?先生,你这算术学得不怎么好哦?”
一番话说得台下的人一阵唏嘘,说得说书先生脸上一阵青一阵白,气得够呛,说书人向来夸张一些是难免的,但是真正个被揪出个错来就难下台了。正琢磨着寻些理由搪塞过去,只听那女子继续道:“再说胥王带走一万绕道西凉,仅留区区一万人留守袭原,袭原广袤无垠,以西楚王的雄才大略怎么会弄不清这三万人的底细呢?就算是西楚王没认清时局才被他偷袭了去。那么偷袭之后怎么会不退回关内,反而任由一万离兵开入腹背?就算任由一万离军进入西楚,西凉重要边塞,为何西楚王偏偏选在瓮城而不是西凉向胥王决一死战呢?”一连串的问题问下来,说书先生早已满脸青白,硕大的汗珠沿着脸颊滚落下来,教人唏嘘!欺负这么一个老先生真是件可耻的事情。
众听客似乎觉得那女子说得有那么一点道理,便也不追究她的无礼,但是上聚宝斋来喝茶听书本来是件雅事,奈何现在全没有了兴致,有几个人已经起身离座,拂袖而去。余下的人也是面色悻悻然,有些汗颜。
那女子似乎有些诧异,心里却估摸着这里的人大概修养不好,好歹人家在台上也是一种艺术,对艺术的欣赏怎么能半途而废呢?但是大家都半途而废了她干脆也半途而废吧。正要离开,只听得一声哗哗的书声,一本大街上随便几个铜板就能买到的书在半空画了一个完美的抛物线,往她飞来。她轻巧地一转身,避开这个障碍物,不想这个不明飞行物嗖嗖地往外飞去,啊哟一声,砸在了一个正准备偷馒头的小乞丐的头上。
估计这个说书先生与这里的老板有些交情,砸了他的场子自然会连累聚宝斋的老板认为这个是要拆聚宝斋的台。于是气势汹汹地带领若干家将,朝她奔来。她素来秉持小打不怕猪皮厚,群架不吃眼前亏,长江后浪推前浪,柳暗花明又一村。于是赶紧鞋底抹油,一个字溜。顺便拽了那个身单影只的小乞丐一起跑,毕竟是因为她才害得人家被追杀。
过街串巷的跑了一大段才终于确定安全。那女子看起来身形纤细,跑起来却十分矫健敏捷,似乎对逃跑轻车熟路。此刻她扶着双腿,低着头大声地喘气,不忘抬眼看看一路上始终冷眼看她的小乞丐:“喂,虽然我是有那么连累到你一点点,但是你也不用那么慷慨你愤怒的眼神吧。我都说对不起了!”
那个小乞丐不置一词,撇撇嘴,那个不屑的表情忽然让她觉得其实那个乞丐是个很骄傲的人,于是问道:“你的眼睛看着挺明亮的,怎么就没看清当时的情势就下手了?”
小乞丐冷冷道:“当时大家都在看你。”
女子哦了一声,表示了然,随即又摇摇头,遗憾道:“那你动作够慢的嘞。”
小乞丐从鼻子哼出一个单音节,一副少年老成的样子负起双手:“女人!”
天意气结,最后还是无力地摆摆手,道:“罢了,又不关我的事,既然我害得你没有午饭吃,那么我赔你一顿。”
小乞丐闻言却怔怔地似不敢相信耳朵听到的,犹疑道:“你知道偷东西是不对的吧?”女子点点头。
小乞丐茫然道:“那你干嘛赔我,你应该拉我去报官,让那些狗娘养的拿鞭子抽我,抽得皮开肉绽然后浇几瓢盐水,要是再死猪不怕水烫的话,就直接送刑房,三十八般手段用尽以后,也不浪费牢饭直接丢出来!”说到最后竟然有一丝赌气!
天意一愣,随即哈哈大笑:“你这个小乞丐真的蛮有意思的,不过---”她侧首想来想,那双亮晶晶的眼眸此刻却闪着狡诘的光芒,“劳动是值得尊重的嘛,你偷也是付出劳动的哦,聚宝斋如果不想损失那么点食物大可以雇你们来守着铺子,管你们温饱,这样岂不是一举两得?却唯独用这种追打的方式是在是下策。不过话说回来,你既然知道偷是不对的,干嘛还要偷?看你脸色不算太菜,应该不是为一个包子就放弃大好生命的人啊!”
小乞丐冷冷转身:“我就是要坏了那些吃食,他们嫌我们脏,那么我就让那些白白的素香丸子更脏!”
闻言,她低不可闻地叹一声,随即道:“太偏激了。”
小乞丐负气地哼一声,转身要走,却又折回来,探出手对她道:“我的午饭?”
天意有些诧异,这人的脸色是三月天吗?说变就变,随即笑着去掏口袋,掏了半天除了那张皱巴巴的地图却掏出几个钢蹦儿,小乞丐眼色越来越冷,越来越不屑:“原来你也不过说说。”说完,头也不回地走。
天意拉住他的手,急道:“我的钱包估计是刚才跑的时候丢了。你等等!”说完哗啦一声,将背包翻了一个底儿朝天,里面有一些换洗的白色衣裳,一些感冒药消炎药,一块手表,一包压缩饼干。其他的却是空空如也!
只听小乞丐玩笑地看着那些古古怪怪的东西,嘴角一丝嘲讽道:“你打算拿什么给我当午饭?”
她苦恼地看了看地上的东西:“你---随便吧,你要什么都行!我可不爱欠人家钱。”
小乞丐面色一冷,道:“我看上你身上这件衣服,难道你脱了给我?”说完自己竟也嗤地一声不屑。
谁知天意竟毫不犹豫,扯下外袍,递给他,小乞丐此时却是目瞪口呆,面红耳赤,别扭地别过脸,却看见她的腰间别着一支晶莹碧绿的玉箫,那支玉箫玉色清朗,流光溢彩,隐隐中有红色的纹理流窜,看似一支普通的玉箫却散发着金戈铁马之势。那一瞬间,他仿佛看见了命运,命运的线他挣脱一端,却原来终挣不脱另一点。
天意不好意思地看着那管玉箫,挠挠头:“你要这个?本来你拿去也没什么,但是这是我要与父母相认的信物,这会儿不能给你!”
原以为那个小心眼的小乞丐会用那个冷冷的目光瞟她一眼,然后冷哼一声拂袖而去。结果那个小乞丐却死死地盯着她,眼里不可置信的狂乱的眼神,里面竟隐隐渗出些水来。退至墙角已是无路可退,眼里坚决一闪而过,猛地一跃,狠狠地抓住天意的手臂用力一咬,趁她出神之际,跃出她的怀抱,扭头便走,没走几步,神色复杂地回过头,缓缓道:“原以为我恨死了它,却原来我还是愿意去用一生守护的,只要那个人是你。”说罢,竟单膝一跪,甩头离去。留下目瞪口呆的那一个,口里呐呐道:“疯了,这里的人都是疯子?”
雪白的手腕上,那里一排血色的牙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