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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契子 ...

  •   茶。
      香叶、嫩芽。
      慕诗客、爱僧家。
      碾雕白玉、罗织红茶。
      铫煎黄蕊色、碗转曲尘花。
      夜后邀陪明月、晨前命对朝霞。
      洗尽古今人不倦、将至醉后岂堪夸。

      这是一个产茶的小镇。在中国这个茶的祖国,有无数个这样的地方。镇上多数人家将自家的或新鲜、或用传统方法制成的茶叶卖给收货郎,换取收入。

      明镜的妈妈不是采茶女。她是方圆十里唯一戏班子里的女台柱,年轻漂亮,风韵十足。虽然有个拖油瓶女儿,但镇上的男人看见她,眼睛总是像擦掉层油污的灯泡,亮了不少。

      明镜的生父是个富商,来小镇上办理茶叶收购权的时候,与漂亮的妈妈有过段短暂的感情。

      明镜跟着戏班子长大。她知道妈妈不是镇上女人们眼里的好女人,她也不是惹人怜爱的宝贝女儿。妈妈是个未婚生子的戏子,而她,是个没有父亲的野娃。

      但在她的认知里,妈妈就是妈妈。她看见过在垃圾堆里觅食的皮毛残破瘦骨伶仃的流浪狗,如果没有妈妈,她会比那条狗更惨。所以,当明镜拿着妈妈扔给她的钱,在面目鄙夷的女店主手里买食物的时候,心里是平静的。

      妈妈不是个多有见识的女人,她除了唱戏,什么都不会。可她的心已经不在这里,她不满于这个远离城市的落后小镇,她向往男人向她描绘过的外面的世界。所以,当初她毅然生下那个男人的孩子。

      明镜没有上学。看着同龄的孩子,她有过上学的渴望。和他们打过几架,这种羡慕很快变成了对力量的渴望。

      戏班子里的人,多少会几招几式,即使是妈妈,也会一段表演用的花枪。明镜心硬,这是班主说的。说她练起功来,拼命地发狠,是个能吃苦的好苗子。

      明镜只是想快些打败嘲笑她欺负她的小屁孩罢了,忍痛吃苦是必然付出代价,如果明镜懂得再多一些,她会知道这是“等价交换原则”。什么好苗子!她对“接妈妈的班”没兴趣。她只学武把式,从不吊嗓子,从不学唱腔。尽管如此,女儿潜意识里对妈妈的模仿,让她耳濡目染间,将妈妈在台上的媚态继承得十足。

      男人很久没有来消息了。妈妈等不下去了,她带着孩子去了城市,很久以前,她悄悄拿过男人给镇长的名片。

      按名片上的地址找到了男人的公司。她在门口看了公司的大招牌很久,然后离开,带着孩子找到一间小旅馆,将自己和孩子打理得精神漂亮。第二天,牵着孩子的手,进了里面。

      她理所当然地碰壁了。男人有不少这样在外地工作时“结交”的女人,她既不是唯一的也不是特殊的。

      三四十岁的男人略微发福,但这不是女人在意的。女人依旧风姿绰约,但这也不是男人这时关心的。他很愤怒,这个不识好歹的女人竟然破坏了他和重要生意对象的会谈。

      当男人铁青着脸将女人辇出去时,他的生意对象开口了。

      “那个孩子挺有趣,陈先生,我定下了如何?”

      明镜的眼睛,又黑又亮,像秋水般荡漾妩媚。其它的地方,年纪太小,又营养不良,干干瘦瘦的样子,看不出什么亮处。可那双眼睛,足够吸引人了。

      那时的况允,是个离开家族到另一个城市打拼的十九岁的半大青年。明镜生父所在的陈家,在这个城市里颇有势力,而况允背后的家族也是身不可测的宝藏。他们真正需要的,是合作的契机。

      协议很快达成了。女人懵懵地留下了,她还不明白前一刻还凶神恶刹的男人为什么对她换了个模样。当他们谈论的目光时不时落在她手里拽着的小孩身上时,才“半明白”了过来。

      是的,半明白。明镜不管怎么说都是陈家人,她的母亲也留在了陈家。这是女人得到的解释。

      明镜被作为“礼物”放在况允这里,不管况允对她做什么,陈家都不会过问的。

      明镜明白的比她妈妈多。比如说,她知道自己“易主”了。

      几天相处下来,她发现那人还不错。

      或许是满意八岁的明镜没有给他找麻烦,好养得很,外表斯文的况允自然不会吝啬他的和善。甚至在得知明镜可怜的文化水平后,其热情度不下于洁癖主人教“宠物”在规定的地方大小便。

      明镜没有受过系统的学校教育,她“贪婪”地从况允那里学了很多东西。甚至在为人处世方面,比况允更无心。

      然而,明镜终究没有学会况允对权势的欲望。她的生活全是围绕着某个男人转,简单纯粹。

      况允沉迷了。

      明镜十七岁,陈家在这个城市的势力完全被况允侵食。作为陈家送给况允的“宠物”,明镜理所当然地,被抛弃了。

      在这场“养成游戏”中,况允投入的感情,比他以为的要多。当他的新合作对象看中自己身边的明镜时,他忽视心里的异样感,将明镜送了出去。

      明镜知道,自己又“易主”了。说不伤心不难过是假的。况允是她的老师,主人,情人,在妈妈精神失常自杀后,他是她唯一的依靠。

      她逃了。那时的她虽然灰心难过,还不至于厌恶男人的地步。所以,在逃往故乡的过程中遇到一个受伤的男人,还是将他送进了乡下的医院。

      那个男人脾气暴躁,跟况允完全不一样。明镜在心里评定,冷眼看着腿部动弹不得的他将劣质的食物甩扔到地上。然后走上前去,用巧劲压住他,将稀粥灌进他的喉咙。

      男人气急败坏,明镜镇定自若,盘算着是否应该去打劫一场补充救人消耗的金钱。话说,银行卡不能用,她的现金实在是不多啊。乡下的医院发费不多也不合算啊。

      男人的身体没大碍的时候,明镜扔下他,重新开始自己的旅程。她没有打算直接回小镇,谁知道那里有什么在等着她呢。况允从不是个善罢甘休的人。

      当又一次见到那个脸色阴沉的暴躁男人的时候,明镜忍不住骂天了。这个男人,绝对不是会感恩戴德的人。所以她当初宁愿打算打劫补充钱袋,也没想过从他手里得到医药费和感谢费。看吧,自己防范况允就够麻烦了,居然招来了一只大尾巴狼。

      况允教育她,弱者是没有选择的。不管承不承认,与他们相比,明镜是弱者。在况允身边时,一方面,况允不会允许她有威胁自己的力量。他太清楚自己一手调教长大的明镜,只要有了欲望,明镜会做得比任何人都好。另一方面,他的感情,已经变质,明镜不再是无所谓的“宠物”了,她成了他的弱点。况允产生了危机感,他不允许弱点的存在,而且是自己亲手制造的弱点。

      况允的眼里述说着爱意,却亲手把明镜送给别人。

      那个叫碹焕的暴躁男人囚禁她,凌辱她,疯狂却固执地不肯松手一刻。

      第一次,与况允的近十年。这一次,纠缠了近五年。

      放手不好么?当明镜看着碹焕的未婚妻怨恨的眼神时,喃喃地说。

      感情啊,从来都不是简单的。

      以爱之名,予以伤害。
      直到得到短暂的自由,与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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