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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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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新来了个转学生,据说是从市里来的,是语文老师的外甥,在市里学校成绩不好,缺管教,给“下放”到这乡下的学校来给语文老师管。乡下的学校一向在生源方面没什么严格要求,再加上这个语文老师一向好大喜功,总觉得自己就是不出世的教育界天才,对外甥大概也是跟他妈一样望子成龙吧,这学生就这么来了。是个男生,白白净净,也白白胖胖的,脸上有点婴儿肥,眼睛再大点的话,倒也可以说是蛮可爱的,戴了眼镜,看起来斯斯文文的。
别问我为什么知道这么多,因为他转到我们班里了。
语文老师领着他进来的时候,指挥这个给他搬凳子,指挥那个给他拿新的复习资料。大家都明白,这是一种炫耀。说到这个语文老师,我们通常喊这个语文老师为诗人,因为她读书,读诗文,甚至讲课都慷慨激昂,情不能已,但凡她说一句话,那一定是人生自古谁无死的壮士情怀,要么就是位卑未敢忘忧国的匹夫心境,总之听完她的第一节课,你真的会感慨,你怎么会好好的活到现在?你居然还不知羞耻的活到了现在?!幸好幸好,她教我们班的语文,每天听她慷慨就义般的“演讲”,每天一个班六十几个人一起耻辱的活着,大家算是都有伴儿,习惯了也就还是厚着脸皮活下来了。反正她脸皮也不薄,每天两节语文课本是只有一节,另外一节是自习,她一番动情的陈词,班主任就把这节自习课给她了。要说起来班主任还是个数学老师,哎,这本来应该是他的自习课说给别人就给,还给的是最不需要给的老师,太没立场了,真是瞧不上。不过也从侧面可想而知,这个诗人的嘴皮子有多么厉害了,让同学们帮忙搬东西,大概是也是想让自己外甥看看自己在班里的威严吧。乡下的孩子哪见过什么世面,只知道市里来的娇惯小孩儿,别得罪就好了,都争抢着给这新同学腾地儿。
所以说关键时刻一定要在场这句话是多么重要啊。大家都在教室,只有我去了厕所,诗人给她外甥找位置的时候扫了一圈教室,只看到我的空位子,就让她的白白的外甥坐了我的位子,我不知道为什么当时大家都默契的没有告诉诗人,大概都没有注意到。诗人也是眼瞎,我的桌子上一摞大写的卷子硬生生的没看到。所以我上厕所回来以后,喊了一声“报告”,得到诗人恩准进入,便低头高速回到自己位子,瞬间傻在原地。不得不说我反应真的很快,只不过也是个错误反应罢了--我竟以为自己进错教室了,那个占了我位子的傻货无辜的看着我,我心里惊了一惊就又跑出去教室了。
事情最后变成,大家看到我傻逼呵呵的跑进来又跑出去,在走廊里转了一圈又回来,满脸疑问的看着大家,又看看他。
连诗人也被我逗乐了,“做梦练体育呢?”,诗人问我,“当这里你家操场啊?”。可我看看我那位子,心里充满了疑惑。“老师,他坐的是她的位子!”,同学们七嘴八舌的说出真相后,我才终于反应过来,我座位上那位本来也是一副莫名其妙盯着我出丑的白白的脸,也终于反应过来,收起他的惊讶,手足无措的看向了诗人。诗人愣了一下,“和蔼”的对我笑了一下,“张不存,这是你位子啊?你不早说,我不知道这是你座位,给弄错了”,说着她转向我的座位,“赵月,你坐最后面去,先坐了这节课,下课以后再给你找位子。快点,不能耽误讲课。”
他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我站在旁边看他收拾,他看了我一眼,看不出有什么表情,我巴结的把他掉在地上的圆珠笔递给他,他低头一句谢谢,转身向后走了。我坐下来,听诗人讲课,诗人就是诗人,在各种不同的饱满情绪中依旧转换自如,一首《长歌行》也要你在悔少年不惜时光的惭愧中哭出来才算。我一边跟着念“阳春布德泽,万物生光辉”,一边扭头往窗外看。阳春三月了,教学楼后面一排杨树全抽芽了,太阳很大,风也很大,云朵怕晒都躲起来了,有虫鸣声,窗台上还有我从操场挖来的一棵小野花,害羞的红着脸,真是我喜欢的天气啊。
我扭脸开始认真听课,侧眼看了一下后面,赵月?多么娘炮的名字啊......
“下节课是英语吗?”他拍了拍我肩膀,认真的把英语书翻出来扭头问我,把桌上本来放着的两本厚厚的英文版人物传记——应该是人物传记吧——放到了课桌里面。我心里暗叫:哇,英语这么牛的吗?市里的小孩果然不得了,我初一才开始学英语音标,但是人家已经开始看这种书了,差距好大。不得不说,这两本厚书,透露出一股老学究的味道,书皮已经磨的很旧了,却还是平平展展,没有一丁点儿的折痕,大概是个爱书的boy吧。
“是,不过你可能要失望了,这个老师讲课很一般,说教倒是很一流。”我也拿出自己的英语课本,两下一比较,才发现我的课本上实在是干净的很,微微有些惭愧的挡了挡自己的书,正准备夸他几句,他开口了:“这是我借来的书,我成绩也很烂。”他用指背轻轻扯了扯我的书,看了看是几页,然后自己也翻到了那页。看似简单的动作,我却确确实实的感觉到了这个新同桌的智商,绝对在我之上——我只是挺自然的遮了遮我空白的书页,他就知道我大概是不好意思于是来了这么句解释。
然后接下来,对,接下来,他轻笑了一声,看着我挑了挑眉,偷偷的就把他的那两本全英人物传记翻开给我看了一眼,又塞回去了。我,很惊讶。不得不说城里人真会玩儿啊,他那两本让人巍然生敬的书原来只是两个书皮儿,里面夹着的是盗墓笔记和一本同样很厚的漫画书。“怎么样?这两个书皮是我花了点心思在垃圾站买来的,没看出来吧。”我惊讶了满脸,“哇,看不出来,厉害厉害。藏得好深啊。”打小做惯了“捧场王”,所以我禁不住先夸来着,但其实我更想说的是本来对英语好的男生莫名有种亲近感,想要拉拢,这下好了,我们两头傻子,啧,这一上课还不如我一个人呢……
最后,嗯,没错,这家伙变成我的新同桌了。他的姨妈,也就是我们的语文老师——诗人,她果然是诚实守信,上完那节课就去帮她亲爱的侄子去调座位。我坐在倒数第二排,但其实除了我后排,班里跟我座位呈对角线的地方还有一个空位子,但是鉴于我除了英语成绩不堪入目以外,其他科都很好,诗人对我印象应该也不算太差,所以她让我往后走了一排。诗人大概觉得随随便便让赵月坐在这最后一个小角落里,实在是体现不出亲情的力量吧,所以让我做他同桌,美名曰“照顾新同学”,其实还不就是让我陪着他一起坐那里好显得他不孤单吗?啧啧,个个人精。
我成绩其实还蛮好的,一直在年级前十名里面游逛。不是我自吹自擂,除了我最讨厌的英语以外,我对其他的所有课都很不讨厌。而对英语的感情发展成这个样子,至今也不能说是英语老师的错。
我们英语老师是个长着初恋脸的女孩子,很年轻,很时尚,天哪,是不是全世界的英语老师都是这个样子?因为很漂亮,所以我一上课就会盯着她看,还计算她脸红的时间,就像我们班所有的男孩子一样,结果课都没听进去,节节如此,到最后英语题目都不会,于是乎再不喜欢英语了。至于其他的课我都很喜欢,比如生物和地理,其实老师们的课堂并不能吸引到我,甚至觉得他们讲课方式真的很催眠,但是这些知识点就是不讨厌记住,而且总能记住,我就感觉很有趣,我把这两个看作我的小妾。语文是我大老婆,当然这跟诗人一点关系都没有,她那种授课方式看着惊艳,多了就乏味,实在是让我头疼,还不如我妈小时候一字一句的教我读三字经来的有趣。数学老师挺喜欢我的,我也喜欢他,其实他还挺帅的,羞涩。至于物理化学,也谈不上特别的爱,但总觉得那是两门无比神奇的课程,毕竟它们里面有像爱因斯坦像牛顿这样的科学家,真的是牛逼的很。然后就是历史,我一直都很感兴趣,因为我很喜欢故事性的东西。
赵月后来状似深沉的用这个来分析我的性格,说我这就是典型的永不拒绝的老好人心理,什么都喜欢,什么都不厌恶,而且还胆小懦弱,在接受一件事情上面是这种态度,表现在吃上就更是了。他见识过我吃东西,也知道我最喜欢吃什么,但是却不知道我不喜欢吃什么,因为他说从没见过我对任何食物表现出一点的反感。不得不说,这个渣渣,真的看得太清楚了。我有一个姐姐,极富冒险精神,胆子又大,性格说起来都可以用“飞扬跋扈”这个词来形容。兴许是姐妹性格天生互补,我在她的映衬下,就显得弱势的多,性子软又怂,万事都只会说好。我妈每次一说我性格温顺,我姐就会冷哼一声,甩下一句“受欺负也温顺”,扭扭脸就走。赵月是真聪明啊,在一个星期内,就摸清了我的脾气,知道我好说话,知道我永远不生气,经常拜托我帮他做各种事情。抄作业、借书、打扫卫生、把球拿到体育场、把衣服拿到班里等等各类的琐事,让我像个小保姆一样。很长一段时间,我身上经常会挂着很多并不属于我的衣服、材料、作业、课本,而找赵月的人,看见我总会问我“赵月呢?”,不找赵月的人,就会喊我一声,然后告诉我“赵月在哪里哪里......”,对不起,我不找他啊。妈蛋,他不来的时候,我叫张不存,他一来,大家把我名字都忘了,可我还好歹是班里第一名啊,为什么存在感这么低?!
“就好像是有个人说,你救救我吧,我中了迷药,必须要跟人啪啪才能活,而你一定是想不到他自己打飞机就可以自救的办法,你一定会傻逼呵呵的献上自己,当然,这跟智商也有一定关系,你想不到,我不怪你。”这是上高中以后,我替我自己灰暗的初中岁月鸣不平的时候,他擦着自己厚重的镜片儿然后跟我讲的话。我说我只是单纯的见世面见得少,他直接怼得我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当然,这个比喻方式,才是我说不出话的理由,因为实在是太赤裸裸了,搞得我都有点不敢看他,于是重重的给了他一拳,看见他眼角的泪花在闪烁,才红着脸低着头走开了。
但是一切都是变化的,后来高中的时候,赵月不知道我开始讨厌政治了,而且是那种不共戴天的仇恨。政治本身我是不喜不厌的,但是拜一位人师所赐,我对它竟深恶痛绝。所以人总是会变化的,因为环境总在变化,不随着环境变化,就要被环境淘汰出局,假使你不想有变化,但总会有那么一些人,那么一些事情,在潜移默化中,或者顷刻之间,让你彻悟,迫你改变。赵月就算是我生命里遇到的这个人了吧?可惜这个混蛋没有始终没有承认过,除了他一直自诩近朱者赤说他使我更聪明了。
话说回来,老师真的很重要啊,会影响你的学习兴趣,交朋友亦是如此啊,会影响你的学习兴趣,交朋友亦是如此啊,看看这新同桌糊弄老师的手段,我有些后悔跟他坐一起了。我还不如跟老师争取一下不要跟他同桌,万一他被罚牵连到我,那多不好。
哎,可惜我胆子不够啊,诗人一句话下来,我屁颠颠就坐到后面了,注定被吃死的前奏了。而且当时为了表示友好我还交代一句“你有不懂可以问我。”早知道他是这种天生自带“事儿精”光环的人,我真是咬破舌头也要把这句话给咽回去啊……
日子平淡如水。
当然,如果没有同桌这个神奇的物种的话,大概会是更加平静的一摊死水。
跟他接触久了,觉得他还是挺逗的,人也很随和,没有那种城市里孩子身上的戾气和盛气凌人。他会在吃过饭的时候问你吃了什么,然后开玩笑的拿你吃的和他吃的做出一个比较,不管你最终吃了什么,比较的结果都是一个样子,就是你吃的不如他好。就算昨天他刚吃过包子,你今早也是一样的包子,他也有一堆的屁话,一堆的道理证明你的包子不好在哪里。我反正每次都说不过他,有时候说的急了,我就不想理他,他觉得自己可能有点过分了,又傻逼呵呵的凑过来那张猪脸,眼角堆出来的笑真是假的不得了。哎,为什么我这么心软?为什么?!算了,我不跟他计较而已,这是宽容大方,这是微笑得体!心里这么想着,脸上也并没有笑容,只是抬头看着他,就是一直盯着,他就明白了我已经不急了,然后就马上轻轻抬起我的胳膊,笑呵呵的试探性的从我胳膊下面抽走作业本子,抄作业去了。
“赵月,”我支着头看他抄作业,“有没有人跟你说过。”
“Say what?”他看都没看我,来了这么一句英文。
“Guess it!Go ahead with your poor English!My master,Please!”
“喂,不带这么欺负人的吧?我英语又没你好,能不显摆吗?啊?能不显摆吗?”
“搞清楚状况再开口...”我幽幽的看着他,说了一句。
“好好好,神经病,英语是你的逆鳞吗,每次一说你就开始显摆你比我厉害?”
“......”我扭脸瞪着他。
“好吧好吧,你赢了,你是大爷,这还不行吗?是我显摆在先,还不行吗?割地还是赔款?以身相许还是来世再报?您挑,来,张大爷,您可看好了,”他停下笔,扭过脸来,故意做了一个回眸,抛给我一个媚眼,哇,我差点没吐出来,太恶心了,“小身这幅模样可还......俊俏,或可称得上玲珑?”说完,他冲我眨巴眨巴眼睛,手指上翻翘起了兰花。
我看着他,突然觉得阳光真好啊。不得不说,我这唯一坎坷的情路大概都输给太阳光了,尽管我那么不想承认,但事实就是事实。他的头发有点营养不良的样子,稀稀疏疏的,微微发黄,阳光一照,就感觉融化成了淡黄色的一片,微微眨一眨眼,光晕在头发上开始跳跃,跳跃着跑进我眼里,跑到墙上,跑到他自己的睫毛上,睫毛还真是长啊。像是开了暖黄滤镜一样的太阳光从窗户中跑进来,全部洒在他眼里了,透过瞳孔,就好像是机械镂空的精美的发条轴承,你能看到这轴承的每一个齿,每一条纹,它在“咯噔咯噔”的运转,而每一次转动都是有力而且坚定的。这种细节之美让我想到19世纪英国的工业革命,整个时代变成一部精美绝伦的机械,多余走开,精美变成标识,细节支撑机械,机械支撑工厂,工厂围攻社会。错落有致,再漂亮不过了。
我定定的看了大概半分钟,心里明白不能再看下去了,再看下去心都要跳出来了。于是一本正经扭正身子,拿出书本,“是我输了,对不起,您该抄抄,我看书了先。”
“哟呵,这怎么好意思呢,你看看,我都不好意思了...”他还翘着兰花指。
“你有什么不好意思的,该吃吃该喝喝,别耽搁着!”
“哪能啊,错误还是要承认的嘛……”他手指居然还特么翘着兰花!
不能忍,“你别给脸不要脸啊,把你那副德性给老子收起来!”性子软是性子软,这种开玩笑的时候,能把面子找补回来,我还是尽量顶回去。
“遵命!阁下。”
“傻叉!”我恨恨的说了句。
“噢,您不该这么说自己,您其实并不傻,真的,卑职以它的生命起誓,您是很聪明的!”说着他指了指窗外经过的一只麻雀。
“不想抄了,是吗?”我作势要拿回自己的本子。
“我错了,我错了,错了,不说了,正在用正在用,高抬贵手!”
我不再抢本子,他也停止了嘴贱。认认真真抄完还给我作业本以后,他看着我问,“说真的,你刚刚想问啥?”
“噢,我刚刚想问,有没有人跟你说过,你的名字...”我收拾好作业和课本。
“很娘?”他看起来一点都不惊讶,“你觉得很娘?哈哈哈哈”
“你笑什么啊,神经病。”
“你觉得娘是因为你头发长——见识短!你要是知道我全名是什么,那你一定会觉得我..”
“不会的,不管你叫什么,我都不会觉得你名字高大伟岸,英雄气概的。”
“想多了,”赵月瞪了我一眼,“我想说的是,你一定会觉得更加...娘炮儿的。”
“哈哈,那你叫什么,全名。”
“叫赵...你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