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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Z ...

  •   死亡总是引人入胜,但不幸的是,作者得安排一场精心布置的谋杀案。

      一
      事件发生在与世隔绝的岛屿上。
      那里鸟语花香,远离尘世纷扰,如同世外桃源。
      岛主是一位美丽绝伦的贵族绅士,住在神秘莫测的桂殿兰宫。
      这一日,城堡上下正忙于布置一年一度的家族舞会,膏粱子弟,飨宴佳肴,极乐直至哉。
      然后蓝摩尔福蝶来了,无端地闯入宫殿。
      音乐停止,气氛凝固,香槟冒气泡,蝴蝶飞展翅膀。宾客瞠目结舌,蝴蝶蓝色闪片的盛装太耀眼了,他只是一只虫子,不该这么惹人注目。
      于是,巨贾富商一掷千金要换得蝴蝶的双翼,贵妇佳人挥金如土只求一件蝴蝶翅膀制成的裙摆。
      贵族对捕捉蝴蝶如痴如醉,传闻到了民间,更是越传越邪门,最后居然夸张到,据说吞下蝴蝶翅膀,就能永葆青春,长生不老,升官发财,万事大吉。
      可惜,好景不长,第二年的贵族舞会上,座上宾居然一个接一个地离奇死亡。
      第一起命案,由女仆发现。早上她正想清洗衣物时,却发现一具无皮的尸体瘫软在水桶里。
      第二起命案,发生在马厩里。受害者被倒挂在屋顶上,头顶与张开的双臂插满了树枝,枝杈上点缀着花卉,仿佛化蛹成蝶,振翅欲飞。
      第三起命案,发生在宴会大厅。舞池正上方,巨大的水晶吊灯上,尸体悬挂高处,肩胛骨被撕开,他们似乎真的成了蝴蝶,可以不受桎梏,翱翔于天空了。
      这些受害者们向来大慈大悲,会把剩饭施舍给流浪犬吃,与人无冤无仇,为什么落得如此下场,居然招来杀身之祸,实在是匪夷所思。
      更诡异的是,这接二连三的死亡现象,被害者居然都是参与过捕蝶行动的人。
      城堡上下顿时人心惶惶,人们都说,这是蝴蝶的诅咒。甚至有参与捕蝶的共犯,为了逃避残杀而自寻短见。
      好怕怕哦。

      二
      反正后来揭晓谜底的时候,会告诉读者,这一切都是有人故意为之,蝴蝶只是忽悠人看下去的道具。至于动机为何,不重要,只要留下一点疑点和线索,就可以吸引读者看第二部啦。
      Z真敬业,他对KK的书迷非常有信心,粉丝总是宽宏大量地包容偶像的一切错误,毕竟KK既会写悬疑小说,还会写爱情故事,玄幻、修仙、都市、灵异,统统不在话下。
      他还是一个千年难遇的美少年唷。
      美少年是上帝对人类的赏赐,因此他做什么都是对的。

      三
      你问蓝摩尔福蝶该怎么办?
      不怎么办,它们只是虫子,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可惜了那些优雅而愚蠢的贵族,他们花了大价钱,办了比婚礼还华丽庄严的葬礼,高朋满座,鼓乐齐鸣,哭哭啼啼,乌漆嘛黑。
      呵,没了命,在地狱里,照样富得流油。
      蝴蝶呢?它们消失了,据说是被盲目迷信的人类当成凶兆,绞杀殆尽了。
      蓝摩尔福蝶从此便永远活在传说里。人们诉说它闪光的蓝色羽翼,优美的飞舞,还有不可思议的古堡惊魂。

      四
      今天Z去见了那个叫KK的混小子,他说他又遇见了蝴蝶。
      他怕他又会飞走。
      “你只是色迷心窍了。”Z上下打量对面的年轻人,年轻真好,有犯不完的傻。
      “哦,可是我做错了什么呢?我只是爱着一个人。”年轻人真好,可以把占用欲错当成爱慕。
      “折断他的翅膀,拔掉他的触角,碾碎他的尊严,让他生不如死,就离不开你了。”
      KK如获至宝,感激涕零,丝毫不在意将要以他之名出版的小说,情节上有多少bug。别问,问就是嫉妒。
      你嫉妒我们宝宝,哼。
      KK年纪轻轻就成了当红畅销书作家,未来前程似锦。虽然他本身没什么写作才能,但他人长得盘靓条顺,性格温柔谦和,美其名曰有商业价值。而Z相貌丑陋,却才思敏捷(他自认为),尽管创作热情源源不断,却碍于没有宣传,只能囿于小圈子,终于遇上了KK。
      一个露脸,一个码字,这笔交易,两全其美。
      从此,KK就从一个美少年,摇身一变成了一个才华横溢,学富五车,脑洞大开,前途无量的美少年。
      如果他出生在玄幻小说里,就是打怪升级,披荆斩棘,一路开挂,坐拥后宫三千,终于在第两百万字的时候,作者成功出售版权,从此由编剧操刀,为考虑广大女性消费市场,添油加醋,成了一个和女人纠缠不清,在叫人摸不清头脑的剧情里,继续坐拥后宫三千的人生赢家。
      反正爽就对了。
      如果他出生在总裁文里,就是身家过亿的雄性生物,必定要有发白的骨节,雄浑的嗓音,以及听不懂人话以及不好好说人话的奇妙超能力。
      反正霸道就对了。
      如果他出现在侦探小说里,他不需要探案,不需要调查,不需要敏锐,甚至不需要智商。他只要美丽的邂逅,适逢其会的嘴角流血,还有恰逢其时的真相大白。
      反正帅就对了。
      美少年是宝物啊,怎么样都是对的。

      五
      可惜KK再美,蝴蝶也不会迷恋。
      因为蝴蝶有翅膀,想留住他,要么关在笼子里,要么撕毁他。
      如果觉得撕毁翅膀太过残忍,让人生出恻隐之心,可以把他浸泡于福尔马林溶液里,并制成标本,可装饰酒店大堂,并提高客人的鉴赏能力。
      会飞有什么了不起,不过照样是条虫子。

      六
      KK说,和他相拥而眠的男人叫蝴蝶。
      KK说,他把他的心脏吃了,从此变成行尸走肉。
      KK说,他害怕天下雨,会淋湿蝴蝶的翅膀,如果他淋透了,他的心都凉了。
      KK说,他的新书出版了,是KK写的。
      其实是Z写的,打字机旁的烟灰缸还没倒,洗衣房的脏衣服堆成山,他伏案操劳了多日,诞生了一个旷世奇作。
      可是只有你知,我知,策划人知。
      他是Z,其实他不需要这个名字。
      当他是写剧本时,他叫枪手;当他写专栏时,可以洗稿;当他写小说时,成为代笔。
      反正他没有署名权,也就不需要名字。
      好在合同上白纸黑字地承诺了,可以给施舍他一笔巨款,这笔巨款可以供他买更多的烟,买更好的洗衣机。
      讨厌,别把Z当成见钱眼开的小人,文学,艺术,是无价之宝,怎么能用策划人自定义的价格来衡量呢。
      梵高当年的画卖不出去,现在都只好几亿了。
      赶紧把房租补交上。疯了。

      七
      KK说,他的蝴蝶是独一无二的。
      魂牵梦萦的人啊,我爱你恨之入骨,我敬你五体投地,我教你不堪入目,我疼你碎尸万段。
      他是一个弱男子,别吓着人家。
      “我好爱他。”KK痴痴地说。
      “你可以和你的蝴蝶一起发微博秀恩爱,抄CP很火的。”策划人建议道。
      “不,他是我的小蝴蝶,只是我的稀世珍宝,不足为外人道也。”KK一票否决。
      Z想见见他。那个蝴蝶。

      八
      “我想见见蓝摩尔福蝶,”Z在餐厅里坐立难安,“你或许愿意陪我去,我是说去一趟蝴蝶博物馆,或者昆虫生态园。”
      “我或许更乐意在这儿端盘子。”那小子说,拿着菜单,眼神躲闪,不躲闪的只有Z。
      下雨了,电闪雷鸣,夏天固有的黏腻潮湿。尽管身在室内,有冷气伺候,Z仍是燥热的。
      那小子一定也酷热难耐。
      “可是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
      他没有理他。
      小气鬼,再也不来这儿吃饭了。

      九
      书卖得不错,不出所料。
      KK开了好几场新书展销会、读者见面会、粉丝握手会,天南海北地跑,四海八荒地漂,就差外星人没有读过他的新作了。
      KK昭告天下,他的心中也有一只蝴蝶,也许他们无法相伴到老,或许他们最终会有什么难解误会,也许他们两个再无缘分相遇,但相濡以沫也好,相忘于江湖也罢,他始终爱他。
      如果蝴蝶是女生,书迷会失恋,可蝴蝶多了一条Y染色体,书迷们欢欣鼓舞,奔走相告。
      可惜不能把他们的故事搬上大银幕,旷世绝恋,好甜好虐哦。

      十
      策划人提出要办次聚会。
      “是庆功宴吗?”KK满面红光。
      “是的,为了奖励你的功劳。Z,你也来吧。”她扭过头。
      见Z不搭理,又问道:“你不愿意来吗?”
      “不,我只是在想蝴蝶的第一千零一种捕捉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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