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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章一 “非礼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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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都洛阳。
熙熙攘攘之间,一个衣着秀坊服饰的女子,停在杂货铺前突然高声喊了起来,“非礼呀!!快来人呀!!这个丐帮弟子他!他轻薄于我!!”
一时间人头攒动,给那杂货铺子前围了个水泄不通。
各路侠士的指指点点伴随着窃窃私语一拥而上,当中那丐帮只得一脸尴尬地赔笑,“哎哟,没有的事儿……我跟她认识……我们这……我们熟得很,这开个玩笑……开个玩笑罢了……”
他这话音刚落,秀姐姐一甩袖子就冲了上来,“他这都是江湖把戏!”说着拿手指头狠命地冲着他的方向点点点,“谁跟你认识了?你以为从秀水镇一路尾行我到这儿来,就能说咱俩熟得很了?”
此话一出,围观的人脸上无不露出鄙夷的神情,一时间“啧”声四起。
那丐帮屈着身子一脸赔笑忙跟那儿解释,那秀姐姐又一个转身面对着观众开始哭诉。方才还跟个夜叉似的地凶那丐帮,这会子不知从哪儿抽了块绢帕子开始一蘸一蘸地拭着眼角。
“我说是怎么的呢……从金水镇出来我就发现你了,只想着这大道也不是我一人的,凭谁都能走着不是?可都到了洛阳我还能见着你……这事儿搁谁身上谁也该长个心眼儿了吧……”说着偏偏脑袋,像是问那看客意见。
看客见她梨花儿带雨的可是可怜儿,这心下一软,光点了头还不算,支嘴又跟身边儿的人再骂那丐帮两句。“可别是起了歹心哟。”
秀姐姐一听,接着话茬就是一个猛吸气,跟着咳了两声像是呛着了,又拿那攥着帕子的手去顺顺当口,
“昨儿夜里我正睡着,是听着点儿响动像是进了贼。但夜里一人我又害怕,若是起了见着真有那贼,反倒不知如何是好。索性便装睡着,到听着人走了才敢起身检查。谁知道盘缠一个没少,倒是……”
围观者听到这里,不知是想起什么,嘴里发出“噫——”的声音,再回头去看那丐帮,霎时眼神都变了。
那边丐帮还陪笑解释着,秀姐姐语调一个婉转,霎时便哭出了声来,“若是搜他身,定能搜出那绣着名字的藕荷色荷包罢!”
说时迟那时快,叶锦就是这时候一个鱼跃从人群中径直扒拉了出来的正义之士。
还不待人群爆发出第二次的谴责,叶锦身子还在人堆儿里就一把摁住了丐帮的手腕儿,接着一面挤出人群一面拿另一只手在他腰上一摸。嚯,还真就叫他找到了那个藕荷色的香包。
叶锦扯过来一看,在那荷包背面的一角,拿红线绣了个“禾”。
“我我我叫青禾!”那秀姐姐看着叶锦好像发现了字儿,忙跟一旁喊着。
“噫——”众人顺着声儿望过去,这会儿又看回来,冲着叶锦手中那个荷包发出嫌恶的声音。
“报官!抓他去报官!”身后一个声音这么说,随后更多声音附和着。
叶锦,一个侠肝义胆的正义之士,藏剑山庄出品,此情此景只感觉情绪激昂。
官是一定得报,欺负小姑娘这不能忍。叶锦这边还没开口问人指个路,跟着一个面相温和的巡城护卫,被一个小孩牵着裤腿儿走了进来。
“怎么回事儿?”那人顺着那孩童手指的方向朝着他们看了过来。叶锦一看那丐帮又想扭脸儿去解释,忙一个翻腕儿弄得人嗷嗷直叫唤。
“劳烦这位军爷带我们去报个官,这儿逮着个小毛贼!”说着扬了扬手中的荷包。
巡城兵皱着眉看看他又看看他手里那位,还没来得及开口便被四周的声音打断了问询。“这小子跟了人一路了,还半夜摸进人屋里偷荷包!军爷你快带去衙门吧,保不齐还是个在缉的采花大盗嘞!”
此话一出,附和之声不绝于耳。那巡城兵虽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但架不住群情激愤,便点了点头示意叶锦跟着他走。叶锦一见,咧了嘴儿应着声跟上,临走还不忘回头跟方才的看客们保证,“放心吧!有我在不会让他给跑了!”
那边儿丐帮弟子悄悄“啧”了一声,“我跟她真是熟人啊……”
不多时到了衙门,升了堂宣原告,叶锦一行人才惊觉那姑娘根本就没跟上来。
“这原告不到,你们想让老夫断个什么案啊?”知县也是个好脾气,乐呵呵冲着他们反问。
这下是叶锦过意不去了,寻思我都帮你抓住了你怕啥啊,扭了头就往外走。
巡城兵以为他要跑,忙一把薅住他胳膊,“干嘛。”“我找她去呀。”叶锦也急。
这边跪在堂前的丐帮弟子暗地里一直偷瞄着他俩,这时候抓住时机便是一阵哭天喊地地闹委屈,“青天大老爷诶,我真冤啊……我跟她……我跟她真是熟人啊……”
叶锦这儿一听,又想去呲儿他。那巡城兵趁着还没收回手,顺带又薅了他一把,“你也不想想那姑娘怎么就没来。”
这话他没法儿反驳,只能瞪了眼对方转过身来,“听听就听听。”
那边大老爷抚着胡须示意他讲下去,丐帮弟子絮絮叨叨就开始说了起来。
原来他二人是发小,老早就认识,真是熟得很。
说他俩都是失去亲人无家可归的小可怜儿,早年间在再来镇偷鸡摸狗抢些吃的过活。
有次那姑娘又去偷那家的包子,谁知道人家早有准备要逮她,给她堵到一个巷子里让她没法儿跑了。姑娘也着急,但横竖出不去,心里都想着是要被揍死了,正巧他路过见着了,蹬着房顶过去把人给拽上来了。
两个人跑出了镇子才发现早就甩掉他们了,给乐的,那姑娘当即就分了他一口包子。是,就一口。本来她也就只来得及偷一个。
再后来他俩就约着一起行动,这下他俩的生活质量简直直线上升。以前最多是个窝头是个肉包子,这之后都能吃到烤鸡了。有天兴起,他就说咱们去扬州城看看吧。
去扬州城也不是个难事儿,就是那里官兵多,以他俩三脚猫的功夫,偷那儿怕是不太好偷。姑娘这么一分析,他俩索性就决定去做要饭的叫花子,乞讨这事儿属于你情我愿,不偷不抢应该很安全。
于是这么去了,搭了人的马车,半道儿上趁着天黑又跳下来自己走过去。那扬州城是真大呀,好看的也多。他俩一路逛着一路看着,就觉得有种开了眼的感觉。
所以后来,有天他拿乞讨的钱去换了吃的回来,转过墙角看到一袭桃红的漂亮姐姐蹲那儿问她,要不要跟她回七秀坊的时候,他没出去。
他想,咱这大唐也不是只有再来镇和扬州城这么点儿地方,要是有机会去到别处,那当然更好了。
至于后来,他说,后来跟这事儿就没啥关系了,大老爷,您只知道这荷包是她去了秀坊学了女红之后,做了送我的就成。
叶锦在这边儿听得唏嘘,叹了口气扭头去看那巡城兵的时候,正好又撞上对方的视线。
“冲动。”叶锦看着他的口型是这么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