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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被炮灰的原配(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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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荣姝无所畏惧。
三载浮华,总成一梦,原本还指望实现从“商”到“士”的飞跃,现在梦醒了,她得做回自己,既然是商户女就要本色当行——比如,定个小目标,先赚一百万。
“侯爷你解决自家危机要紧,我们再会吧”
她离了侯府,一路南下,直奔江南。荣父当年是做蚕丝生意的,荣姝自己也跟着跑过几次船。所以,她打算从自己最熟悉的行业入手。
蚕丝也有春蚕和伏蚕,暮春时节是蚕质量最高的时候,这一个月蚕人最忙碌。 收购蚕丝的商人一般五黄六月的时候才会出手,而荣姝南下时候才不到二月。
江南的草木依旧清润,山水依旧秀气,乡邻也很热情,只是荣姝一嫁返贫,和离而归,多少有些灰头土脸的味道,所以也没有声张。
她暗地里调查了一番,发现江南的丝市已经出现了变化。
江南地区的大型养蚕村庄几乎都被有名的丝行承包,荣家原本也在本地有自己的盘子,但父亲去世后,留下的空白已经被其他人填充.
要重新破开局面并不太容易,她来回奔走几日,收效甚微,就在这时,一个熟人找上了门。
“王叔”荣姝行了一礼,模样很乖巧,语调很客气。
王叔花白胡子抖了两抖,慢条斯理的吹开杯子上的茶叶小啜一口,掐着轻佻的语音道:“大侄女儿,我也算是看你长大的,所以来劝两句,你少女嫩妇的,赶紧再找个人嫁了是正经,学什么爷们儿贩丝呢?哎,二婚女本来就找不来什么好婆家了,还抛头露面不安于室的,啧啧……”
荣姝闻言,大皱其眉。
“王叔,看在父辈的交情上,我叫你一声叔,当年你买了一兜子“水茧”赔的兜比脸干净,若不是我父亲慷慨解囊,你的尸体都浮在西凉河上,现在我正值艰难,你不说搭把手就罢了,还跟我说这些有的没的?”
王大户听她提起往事,神色不太自然:“做买卖哪有嫁人享受?我倒是为你好,你不听算了,到时候吃亏可别赖我。”
荣姝懒得跟他多讲,索性端茶送客。
王大户一直盯着荣姝的举动,因为荣父嫁女之后,无心经营,手下的生意基本都被他接管或抢占了,现在荣姝回来重新插手丝市,别人尚可,他是第一个不能接受的。
当发现荣姝终于跟一个里正谈妥,集体收购村镇生丝后,他立即派人过去,用高出三倍的借钱截胡!
当初荣姝嫁入侯府,他没少眼红,觉得生儿不如生女好,有个漂亮闺女,就能当侯府的岳丈老泰山了。现在荣姝返贫归乡,他本就是抱着看笑话的心态,有意添堵,再加上利益纠葛,他就是看不得荣姝在自己跟前晃悠。
荣姝得知蚕农翻脸,大吃一惊,查到背后是谁搞鬼,顿时气得柳眉倒竖,追上门去,马鞭一挥对准了对方鼻子。
“要不是我父亲带你过水路盘店面,你能有现在“王大户”的名声和地位?结果黑眼珠子看了白花银子,血红心脏都变黑了。三厘的利你都要跟我抢,你就是这么报恩的!”
王大户背负双手悠哉游哉:“在商言商不言恩义,我早告诉你别掺乎生意上的事了,瞧瞧你,脾气这么爆,难怪人家侯爷不要你。”
荣姝闻言,真有被气到,她劈头一鞭子抽了过去:“我就是脾气爆!知道我脾气爆你还惹我。”
姓王的抱头鼠窜:“要做生意,那就谈利莫谈义,有本事自己把生意抢回去,在我这里耍横算什么本事?我告诉你,这整个郡府的丝,你一根都别想拿走!”
荣姝气极,“我也告诉你,上个跟我跟我放狠话的人,已经破产了。”
这几年江南丝市变化不小,几个丝业大户包揽了全部丝镇,丝场份额被瓜分彻底,她忽然回来抢蛋糕,这些人自然要对付她,这姓王的不过是岔子硬最先出头罢了。
荣姝前后勘察一番,有了个新想法,现在还不到缫丝季节,如果实在颇不开丝市的局面,倒是可以先收茧子。
但这想法刚提出来,就遭到大家的强烈反对。
“乡人卖茧的情况虽然有,但茧子利薄,他们不得万不得已不会出手。而且养蚕缫丝事关民生和赋税,所以地方官府也管的很严,若是没有牙贴,根本不能开,不然就是扰乱市场,会被抓起来。”
“不行,绝对不行。但本地知府的牙贴一般都是留给自己亲友的,除非自己能有一张好使的牌,否则根本沾不上手。”
这些亲友或许是一片好意,荣姝听了反觉得有趣,别人都觉得不行,那她就偏得行,不然不足以震慑群雄。
“果儿,收拾收拾,跟我进京。”
果儿是荣姝最忠心的丫鬟,离开侯府时,荣姝遣散仆众,唯有她留了下来。“夫人是要找京圈的贵人帮忙,求他们开条子帮你打通官府的门路?”
荣姝笑了:“你觉得林杪怎么样?除了皇帝,天下没有比他更大的贵人了。”
果儿瞪大了眼睛,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一样:“我觉得不行,林相出了名的冷傲难哄,去求他开后门,会被他打出来的。”
“这样啊”荣姝脑海里浮现出那位年轻相爷美貌而寡情的脸:“是有点难搞。”
她琢磨了一会儿,摸着下巴轻声道:“对这种人请求不如招惹,请求是一种姿态,招惹是一种技巧。”
果儿摇头,她听不太懂了。
——
林相府邸在京东贵人区,琉璃晴朗,房舍轩昂,房后却有一道古玩街,有人卖字画做碑帖也有人摆着些真的假的古董,因为种类齐全人气旺,不少文人雅士到这里淘货。
荣姝在这里支了个摊子,卖字。笔墨纸砚一应俱全,撇捺点勾笔笔到位,看上去还挺有模有样,但实际上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这里的人品味高,眼睛刁,荣姝一天写上千个大字,但一个都卖不出去。
不过她的故事倒是一下子传开了,其效果不亚于当初“卓文君当垆卖酒”。卓文君再怎么为爱落魄,还有老爹为自己兜底,可怜荣姝老爹也没了,钱也没了,简直大写的惨。
文君的酒到底好不好喝大家不知道,但荣姝的字写得是真的丑。
林杪每次路过,荣姝都会打个招呼,然后甜甜的笑着问:“林相,您看我这字儿有进步吗?”
国相大人有副月下春柳似的好相貌,但神情寡淡,举止疏冷,并不搭理她。
荣姝没有气馁,她依然每天写上一千个,见到林杪就会问:“我觉得我好像写好了许多,是吗?”
转眼一个月过去,荣姝也在这道街上呆了一个月,她写了一个月,也问了一个月,当户展纸,风雨无阻,一开始因好奇而围观的人都渐渐散去了。
这天傍晚她把字张贴出来,大大方方,整整齐齐,一边看一边颔首咋舌:“哎呀,我怎么就写的这般好了。”
林杪终于顿住了脚。他眉眼疏倦,面容僵冷,一时间几乎要收回当初给予她“厉害”的评价。只写“秀外慧中”四个字,一天一千个,十天一万个,一个月三万个。那么问题出现了,她是怎么做到同一个字连着写一万遍还写这么丑的?
还不止三万个——当天他去抄家的时候,荣姝就在写这几个字了。
林杪轻轻摩挲了一下指尖。这位年轻相爷当年三甲及第,一手好字风靡文人圈,如今位列国相,更是引得读书人疯狂追捧。
他本人倒是从不以此为傲,也从不声张,但骨子里那股挑剔的劲儿却一直没变。
荣姝在那里摸着下巴沾沾自喜,看上去十分欠教育。这时,身边一道清影闪过,再回首,林绡已掷笔走人,宣纸上四个大字“秀外慧中”,铁画银钩,力透纸背。
荣姝轻轻挑眉,对着那背影再次深深一揖,道声多谢,语音轻快。
“你玩过猫吗?猫咪这种动物,尤其脾气矜贵些的,你捧着小鱼干在它面前晃悠,它都不会理你,缠的很了还会给你一巴掌,但如果你不招惹它,而是站在它面前玩线团,它也许就会自己过来了——或许是见猎心喜,或许纯粹觉得你太笨。”
果儿惊讶的瞪大了眼睛。“林相是猫。”
荣姝把一桌子黑墨大字收起来:“这是毛线团”
“可这几个字有什么用呢?”
荣姝笑了:“看我的!”
她把那几个字小心翼翼收起来,快马加鞭再下江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