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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 7 章 日记(2) ...

  •   4.

      相遇那天正是快要过年的时候,家家张灯结彩,炊烟袅袅。

      在外打工的年轻人也终于回了家,留守家里的孩子见到了久别的父母,穿上了新衣,有了新玩具。

      唯有我破破烂烂空空荡荡的家,依旧冷冷清清,年纪大的奶奶没有精力去准备很多吃的。

      当然,我们也没钱准备。

      十二岁的我,早已读懂了贫穷和孤独,我知道我是无父无母只有奶奶要的小孩儿。

      见到程锦的那天,我一个人正在村子里的石球台上用我的破木板颠球玩儿。

      往日陪我玩的小伙伴此时正屁颠屁颠跟在父母身后当跟屁虫。

      没出息,我心想。

      然后我就看到了村里那座没人住的气派院子前,停了一辆比其他任何人的车都要气派的车,程锦正从车上下来。

      他穿着浅色的格子衬衫,黑色的休闲裤,穿着擦的锃亮的小皮鞋,头发打理得一丝不苟,面无表情地抱着一个球拍包站在旁边等着父母,又酷又拽,是看起来很凶的电视剧小少爷一样的人。

      但我克制不住地把我的目光停留在他手里的球拍包,里面的乒乓球拍一定很贵很好用,不像我自己削出来的破木板。

      于是,我在程锦无所事事地在村里转悠时,跟了上去。

      在被他发现后,我虚张声势地对他发起了挑战,他输了,就要把他的乒乓球拍给我。

      程锦饶有兴致地打量我,问我:“那我赢了,你能给我什么呢?”

      我低头看见了自己脏兮兮的衣服,破破烂烂的鞋子,丑丑的木板拍,从耳朵到脖子都在发烫。

      “这样,你输了就带我玩好了。”程锦说。

      约下挑战那天,被村里最大嘴巴的小亮听到了,也就导致我在全村小孩儿面前输掉了比赛。

      我什么都没有,唯一引以为傲的,就是我打遍全村无敌手的球技,他们都崇拜我。

      但我现在在他们面前输掉了。

      明明是我技不如人,但却又委屈又生气,当着他面嚎啕大哭。

      当然,其实还有在程锦那炫目球技下的自惭形秽。

      “怎么还哭了?”

      程锦无措了一瞬,走过来用他布着茧子的粗糙但干净、带着香气的手掌,轻轻地擦掉我脸上的泪水:“别哭了,哥哥给你买好吃的好不好?”

      那是我这么大以来,第一次吃到专门买给我的零食。

      因为那包零食,我缠上了程锦。

      每天准时准点地守在他家门口。

      程锦如约出来时,每天都会给我带各种不同的零食,全部都是我完全没吃过的东西。

      很多时候,我都是浅尝几口,然后藏起来准备带给奶奶吃。

      被程锦发现时,我嘴硬说我不饿,他也不拆穿我,只是零食给我给的更多了。

      自觉吃人最短的我,履行赌约更加尽心尽力了,带着程锦玩遍了我所有的秘密基地——

      可以钓到小鱼的池塘、能摸到鸟蛋的芦苇丛、抓得到小螃蟹的河沟……

      包括从来不带人去的地方,能把不想回家伤心的我藏起来的小小树洞。

      但有一次,我太兴奋了,带着程锦误入了一条我平常不敢走的路——那条路上有户人家养了超级凶的狼狗,曾经还追着我咬过。

      但等我意识到已经晚了,那条很凶的大狼狗已经出现在了路的尽头。

      它显然也认出了我,龇着牙兴奋地冲我流口水。

      我其实很想转头就跑,但程锦怎么办?

      我死死盯着大狼狗的眼睛,抖着腿捡起地上的棍子,很讲义气地对程锦说:“一会儿我去跟它决斗,你先走!”

      不过最后我没跟它决一死战,它的主人赶了过来。

      那天后,程锦问我:“你很喜欢乒乓球吗?”

      “当然很喜欢!”我舔着冰棍,疯狂点头。

      程锦说:“那我教你好不好?”

      当然好!

      为此,我还得到了一个新的乒乓球拍。

      日子眨眼而过,某天我气喘吁吁地练完球,程锦给我擦擦额头上的汗,告诉我:“过完年,我们就走了。”

      我愣愣地看了他很久,才慢慢点头,说:“哦。”

      村里的年轻人们陆陆续续离开,我知道,年快过完了。

      *

      程锦日记节选:

      -(补)本以为在村里的这十几天我会无聊死,但我遇到一个很有趣的小孩儿。

      虽然脏兮兮,还爱哭,但每天都活力满满,喜欢零食、喜欢疯跑、还非常喜欢乒乓,虽然打得很烂……他跟我一点儿也不一样。

      -(补)他看见狗都要吓尿裤子了还站在我前面,不知道躲在大人后面吗?

      而且那狗其实拴着绳,只是绳子比较长,他没有看到。

      我又想笑又觉得他实在可怜,那就教他打乒乓球吧,练好了说不定还能一球拍远程给狗砸晕。

      5.

      程锦说他要走了,我若无其事地跟他说:明年再见。

      其实我知道不会再见。

      回到我自己破破烂烂四处漏风的小房间,我哭了一整晚。

      次日,结束练球,我装作若无其事地问程锦什么时候走。

      程锦说:“后天就走,但会在县城停两天,我爸好像有点儿事。”

      我点点头,羡慕地说:“那你们在县城还有房子啊,真好。”

      我有些小伙伴就有些在县城里上学,放假才会回来。

      “不是,”程锦揉了揉我的脑袋,“我们住在酒店,那是专门提供给短期住宿的人的地方,给钱就行。”

      我点点头,又问:“那那天我能去县城找你吗?”

      “那么远,你来得了吗?”程锦轻轻掐了下我的脸。

      我不说话,一眨不眨地盯着他的脸。

      程锦:“……好吧好吧,我们在应该会住在xx酒店,你要真来我肯定很欢迎你。”

      回家后,我问奶奶,从村里到县城要走多久。

      奶奶这几天精力很不济,饭都是我做好,给奶奶一口一口喂的,她今晚终于能从床上起来了。

      奶奶正在慢慢熬着粥,说:“县城啊,那得走大半天才能走到呢。”

      大半天?那我也可以走,也没有很远嘛!

      第二天,我想跟奶奶说,我明天要去县城。

      但是,我叫了奶奶很久都叫不起来,我怎么推她都没有反应。

      “奶奶、奶奶、奶奶……”

      我一声叫得比一声大,邻居被我叫了过来,他看了看躺在床上了无生息的老人,又看看我,眼底闪过怜悯。

      奶奶死了。

      他们说。

      我被他们穿上白色的麻布衣服,他们说这叫孝服。

      我跪在奶奶的棺木前,拼命地思考死亡的含义,他们说我是个白眼狼,唯一养大我的奶奶去世了,都不知道哭。

      “以后这小孩儿怎么办啊?”邻居同情地声音落入我耳朵。

      “没人要的孩子,能怎么办呢……唉。”

      我听过奶奶讲过没人要的孩子的下场,会饿死、渴死、冻死,还有可能被人抓走卖掉、被人打死……

      好害怕,我跪在奶奶的灵前放声大哭。

      我好想见程锦哥哥啊,会安慰我、给我好吃的零食的程锦。

      说不定他会告诉我,奶奶其实没死,她只是睡着了。

      当天晚上,在院子里沉寂下来之际,我一个人悄悄地跑出了村子。

      奶奶说去县城只要一直直走就好了。

      奶奶说错了,去县城不是要走大半天,我走了一整夜。

      县城好大、好多人、好多车,我晕头转向,怎么也看不到那个叫xx酒店的地方。

      路上有好心的大人弯下腰问我要去哪儿,我说了xx酒店。

      这次我终于不是到处乱走了,我终于找到了那个酒店。

      原来酒店是这样豪华气派的建筑,里面看起来好干净,一尘不染,里面来来往往的人也穿得好干净、好好看……

      我低头看自己脏兮兮摔在泥巴地里的一身脏衣服,脏的看不清颜色的旧鞋子,终是没有勇气走进这个太干净的酒店。

      又累又饿,不知不觉,我缩在酒店门口那根大柱子边睡着了。

      “你怎么在这里?”

      我从梦中惊醒,程锦那张好看的脸出现在我的视线,他正蹲在我面前,手里拎着的袋子散发着食物的香气。

      我吸吸鼻子,呆呆地望着他,说:“他们说,我奶奶死了。”

      程锦愣了一下,问我:“那你爸妈呢?”

      “没有。”

      “其他亲戚呢?”

      我慢慢地摇摇头。

      “没事了没事了,”程锦温柔地摸摸我的头,说,“没关系,你有我。”

      他牵起我脏兮兮的手,带我走进了那一尘不染的酒店,进去前,我有点儿不敢进,却被他拉着径自穿过富丽堂皇的大堂。

      程锦买来的午饭大部分都进了我的肚子,还被他按着洗了澡,换上了新衣裳,塞在了柔软的被子里。

      梦中,我又回到了家里,我跪在奶奶的灵前,好多好多人在说话,他们说我是没人要的野孩子,以后只能当乞丐,被人打骂,只能在外面不知名的角落可怜的死去。

      从梦中吓醒,我连滚带爬地滚下床,紧紧地抱着程锦的手臂,涕泗横流,泪如雨下:

      “程锦哥哥,我不想死,你能不能别不要我。”

      *

      程锦日记节选:

      -(补)他说来县城找我,我以为只是小孩儿年幼无知的说说而已,没想到,我会在酒店外看到一看就风尘仆仆的小孩儿。

      我发现他时,他蜷缩在角落,脏兮兮地,像只被人遗弃的小狗。

      他也真的是。

      6.

      不知道程锦怎样跟他的父母交谈的。

      我再次见到程家父母时,他的爸爸脸色不是很好,妈妈却温柔地摸着我的头:“乖孩子,以后你就跟着我们吧。”

      我们没有跟着他的父母一起走,16岁的程锦陪着我再次回到我的家,帮我料理奶奶的后事。

      随后,我就跟着程锦到了比县城还大得多的地方——京都。

      我原本的名字早已记不清,总归很土还不好听。

      秋闻这个名字,是程锦给我取的。

      程锦说:“闻弦知雅意,叫秋闻,以后说话可要文雅点儿。”

      我紧紧靠在他身边,他伸手轻轻挠着我的下巴,像摸一只小狗。

      我便也多了个昵称,叫雅雅。

      我被安排着和程锦一起学乒乓球,见到了他的世界冠军舅舅,上完第一节课,他说:

      “这孩子确实有天赋,可惜,开始得太迟了。”

      那时的我不懂这个“太迟”的含义,我只茫然无措地在偌大的房子里迷失了自我。

      空空荡荡的大的吓人的卧室,什么声音都没有,全世界好像就我一个人。

      程锦说,他就在我隔壁。

      于是,我抱着枕头,慌里慌张地敲响了程锦的门,带着哭腔抱住开门的程锦:

      “哥哥,你别不要我。”

      从此我的房间成了摆设,每晚我都从开着条缝的门悄悄摸进去,从被子末尾爬到被子头,钻进程锦哥哥的怀里。

      我开始上学,像是小土狗误入高端商场,我被学校里好奇的目光打探了个遍。

      他们嘲笑我的口音,惊奇我的无知,并对我口中的乡村展示出懵懂和茫然:还有这种可怕的地方?要是我在那儿。一天都活不下去!

      但很快,他们就收敛起了对我的不友好。

      程锦哥哥,放学的时候,会站在我教室的门外,靠着墙静静地看书,等着我下课。

      他们都知道,未来的世界冠军,是我的哥哥。

      只是,背地里,我还是能听到他们的议论:

      “程家怎么会收养一个秋闻那样的土鳖废物,看他还天天带着个拍子,据说是体育特长生,嘁,就他那样的,别上场给程锦丢脸了哈哈哈……”

      *

      程锦日记节选:

      -跟爸爸吵了一架,因为我擅自收养了一只可怜小狗。

      好吧,其实是可怜弟弟。

      那就写个观察记录吧,把之前的也补上。

      -他之前的名字好难听,给他取了新的,我叫他雅雅——也只能我叫。

      -舅舅给我们上课了,他说雅雅很有天赋,但开始得太迟了,那又怎么样?

      我感觉我从出生起就在打乒乓球,就因为舅舅说我有天赋,但我其实不怎么喜欢兵乓球。

      -雅雅真的很爱哭,我知道最好要培养他独立的能力,不能放任他这样依赖我。

      可是他眼睛湿漉漉望着我的样子,真的很难让人狠下心。算了算了,仅此一晚,让他跟我睡。

      -好吧,放弃,现在是每一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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