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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醉里登华山 ...
卷首语:初相遇,进京同试;再相逢,师出同门。
“小二,这太华亭如何走啊?”秦毓涵已然微醺,带着酒气不急不慢地问。
“沿着山路就好了,客官请慢走。”
秦毓涵听出了他的无奈,虽喝了很多客栈的陈年好酒,但也是付了银钱。如今店家意在催他赶紧离开,那走便是了。
他天生就长了一副好脸。眉稍浓,眉宇间露着非凡的气势;眼深邃,眼睛里满是星辰与大海。高鼻梁可使这张皮囊更具立体感,黝黑的皮肤黑得恰到好处,要在锦城,他可算得上是美男子。本人却不屑于此,随性不羁才是他的代名词。于是他身着一袭红字,此为朱红,脚蹬一双银靴;背着一个小包袱,手持一把剑便开始了流浪生活。
经过数日的日夜奔波,颠沛流离,秦毓涵稍许有些憔悴,略微显得蓬头垢面。喝了一点酒他的脸就会很红,加之走路歪歪扭扭,脸上有点灰,看起来又疯又傻,嘴里还不知在胡乱念些什么。那大街上的人皆尽量避开,且以一种莫名的眼神瞥着他。
“啊!终于到山脚了,才到这里啊!”激动溢满了他的心中。
深吸了一口气,连空气也是与市井之味大相径庭的,华山树木丛生,本应如此。但此时已是深秋,那山路上早已铺满无数枯黄落叶,再看就只剩下少许的叶子依附在秃秃的枝上。
秦毓涵只觉口渴,满身全是疲惫,便随意找了一条河,怎料一坐下就昏昏欲睡过去了。
醒来时他竟已经由坐变为躺在了河边的小石头上。现是正午,深秋之阳不算太烈,丝毫没有令人焦躁的感受。他倏地直接抬起身来,河面泛起粼粼的波光,还有些锦鲤努力地游着。秦毓涵仔细看着河里的那个人的倒影:那已成了一个他不太认识的少年,根本就没有以前那般的整齐俊郎,这么疲惫的脸,如此乱的头发,他憎恶那个倒影的样子,恨极了,从没有这般精神萎靡,狼狈不堪。
“爸,妈,你们……”他沉沉地盯着湖中那双眼睛,在锦城的一缕缕过往云烟游入他的脑海中。
秦毓涵只记得三岁以后的事了。
“姐,你别走!”他声嘶力竭着。可那女子从未回头,想必心中已是下定了决心。
“你记好了,从今我与你势不两立!”声音陡然传入耳中。这句话是对秦毓涵的父亲秦帆说的。
“逆女!我从未杀了你母亲!”他似是想辩解什么,可他手上拿着的那把沾满鲜血的刀已经说明了一切。
秦舒雅终究还是离开了。从此,秦毓涵少了一个玩伴。
几日过后,母亲突然与他道:“毓涵呀,娘今天带你去高伯母家去做客?”他便爽快地答应了。秦毓涵常年与母亲生活在秦府,而秦帆作为他的父亲,除了往家里塞银子外就再没做过其余他责任范围之内的事了。
一进高府,就听见轻轻的声音了,好一个未见其人先闻其声,秦毓涵还是头一次见。
“虞妹妹,你可算是来了。”
迎面走来这位肤白如雪,身穿着素白衣裳的女子便是虞母的闺中密友许氏,虽说是长相略微欠佳,但仍可称得上一绝。
“我今日特地带着毓涵过来,不知童兮在否?”虞母微微地回道。
“在的在的,就在里边。这毓涵可真是长得俊啊。”
虞母和他皆是羞涩一笑。
童兮便是许氏与高健黎之女高童兮,本是一对闺蜜,高家与秦家就定下了亲。
秦毓涵左顾右盼着,高府中栽种着三四根竹子,几丛兰花,还有五只大肥鹅和小黄鸭。
他与高童兮素未谋面,一来到厅堂,就看见一个小女娃正玩着她手上的小玩意儿。四目相对微尴尬,但还是被秦毓涵活跃了气氛。
“我是秦毓涵,你就是…童…兮?”总是以自我介绍作为开场白,他结结巴巴地说道。
“嗯。”高童兮似乎含着羞。
“我们出去玩玩儿?”为了打破僵局,看得出他做出了努力。
“好。”
起初他们的活动还是极有爱的,比如喂喂鹅和鸭,给竹子和花浇浇水。但秦毓涵总是这样,一定要做点野的事。
“不行!这太无趣了。”心里想着,他终于准备做点大事了。
“要不,嗯……,”高童兮先开了口,“邻居家种了一些枣子,挺甜的。”
这已经很明显了。四周的围墙都比较矮,这点高度难不倒秦毓涵,只叫高童兮搬来一根凳子。他从容不迫地站上板凳,小手放到了围墙上的瓦片上,顺势将身体送上去,坐于那围墙,最后终于翻了过去。
“诶,只你一人吗?”许氏弱弱一问,便使得这墙前墙后的两人顿时愣住了。但秦毓涵还是管不了这么多了,肆无忌惮地在大白天逛入了邻家别院;而高童兮也答复回去:“哥哥帮我去拿东西了。”这才摆脱了嫌疑。
秦毓涵蹑手蹑脚的,还弓着背,弯着腰,活像一个小老头。脸上五官挤作一团,只剩那眼珠灵活地转着,搜寻着枣树。“就在那儿,终于找到了!”
而在墙后的高童兮也等急了,怕他被抓着,亦是捏了一把冷汗。
顺着树干,他就像一只猴子般地爬上了树,轻轻地摘了几颗,然后就下来扔到隔壁院中。再上树,再摘,再下树,再扔,如此反复,便也得了十几颗枣。完成任务,秦毓涵和高童兮一同坐在板凳上,吃着那些偷来的枣,酸甜正味,他一副极为享受的样子,仿佛真是他自己种来得的。童年之味一直跳动在他的舌尖,秦毓涵从未曾忘记那枣的酸,好比练剑后手臂的痛;还有那枣的甜,恰似念书后吃饭的香。
然而那夜过后,他的日子就要辛苦些了。
从高府中回来后,已是黄昏,天边现出火烧云,变幻多端,颜色绚丽,深得小孩们的喜欢。正当秦毓涵看的入迷时,“毓涵,明日你就要念书了,今晚回去好好准备准备。”母亲的一句话是他有些猝不及防,“啊?娘,别呀,我还没玩够呢?”虞母只是莞尔一笑,并未作答。
那日听闻念书后低落的心情定是与今日之消沉不同的,秦毓涵盯得入神,水面不断起了涟漪。他定然是知道父亲的死以及母亲失踪带给他的苦痛,在世上可依赖的人越来越少。但他也未尝忘记他的夙愿,一直便想做一个自由自在扶危济困的侠士。当下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寻找生母替父报仇,自己不可再如往日昏沉了。
喝了口水,洗了把脸,理好头发,携着以前那副好皮囊,他又继续出发了。
但怎料刚一起身,头还似乎有些晕,踉跄了一下便摔得满手是灰,好在旁边有条河,匆匆洗了就开始赶路了。“今日可真不走运。”秦毓涵的心里绝不可能出现这种想法。
望见前面有一片竹林,心想进去寻点乐子,可不曾想到迎面便飞来一个戴面具的黑衣人。一眨眼,他手中的水壶就被夺走了。秦毓涵拔剑挥了出去,黑衣人的便服破出一道口子;正当他向前追去时,前方竹林稍许的茂密,刚走出几步就被拦了下来,他愤愤地拿剑乱砍一通,手臂紧促地挥着。那黑衣人却早已跑到十几米开外的地方,秦毓涵索性放弃。好一个竹林弄人啊!
“那便重新做一个吧。”他拿着剑劈下一根竹子,再砍下其中两截来做竹筒,用来喝水;竹叶条还有用处。秦毓涵还准备做一个用竹叶条编成的环状的戴在头上的小东西。心灵手巧那都可是练出来的,幼时母亲教了他一些这方面的功夫。他毫无怜惜之心地将原本长得茂密的竹叶条扯了下来,弯成一个圆环,后就戴在了自己的头上,如若是旁人看后肯定会嗤笑不已。可秦毓涵从小就如此,不在意别人看法,这虽然显得有些自以为是,但从某一方面来说也未尝不可。其实做这个小东西并无多大的难度,除此之外秦毓涵还会缝补的针线活;上得厅堂下得厨房那更是没的说。
一路走一路歇,终于快到山顶时,秦毓涵又在路边的石头上坐住了。“啊,快登顶了,山顶风景应该更美,再坚持一下决不能歇!”诚然,他亦不可能这样去想。只要他精力旺盛任谁也拦不住他往前冲;可只要他累了任谁也推不动。况且对于爬山这件事,他一直都觉得累了就该歇,山上每一处风景都美,有时慢下来也未尝不是一件赏心悦目之事。
坐在石上,他又想起母亲给他留的信,便从包袱中找来一张略微泛黄的纸,上面写道:毓涵,母亲是万不得已才离开你,别担心。他怎可不忧心,如今世上只剩下母亲和姐姐两个血亲了,且皆是生死未卜。但他终有一日会找到的,高伯母也在他离开锦城前答应帮他,这样一定可以。
此时的太阳更加温柔了,被厚厚的云层掩去了光辉,连风也是轻软。只沧海一粟,秦毓涵却活得极自在,可他又在这个年纪有着如此悲凉的经历,家里人不是故去便是离家。他轻轻地叹息了一声,脸上有着无数愁思,五官似乎挤作一团。但这般可遇不可求的好天气,决不能就此浪费。
拿着竹筒从溪中舀了些水,“不错,清甜!”如是说着,竹筒中的水已经被喝光了。于是秦毓涵便从石头上站了起来,拍拍衣服上的灰,继续赶路了。
不远处,秦毓涵就听见了声音,万般嘈杂,想必是已在太华亭外等候的众人的议论声。
看见牌匾上的“太华亭”三个大字,他终于到了山顶。骆驼虽慢,但还是会到达终点。
“哈哈哈,仁兄,你…哈哈哈” “这也太逗了”
“我还是头一回见有哪个人戴这种东西上山习武的,哈哈哈”众人看见秦毓涵这副戴着竹叶条迷茫憨厚的表情都纷纷大笑了起来,七嘴八舌议论着。
可他却不以为意,往旁边抱手而立。
正当时,他看见一位身穿淡青衣裳的男子往这边走过来,看上去很是面熟却又无法叫出名字来。光照在他身上便是世间绝美。
朱,赤心木,松柏之属。从木,一在其中。章俱切。
青,东方色也。木生火,从生丹。丹青之信言象然。凡青之属皆从青。
西岳华山,又叫太华,华山之险且如立。
请大家爱护自然,不要乱砍竹子树木。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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