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17、第十七章 走失了 ...

  •   楚服再醒来的时候,映入眼帘的就是雪白的天花板。
      她抬起手,发现自己的手背上裹着纱布,另一只手的手背上则打着点滴。
      这是医院吧。
      她吃力地从床上坐起,却感到头部一阵剧痛,她疑惑着抬手触了触额头,却碰到一片厚厚的纱布。
      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此时李数从病房外走了进来,坐到床前,表情复杂地看着她。
      “叔,我的伤是怎么回事?”
      “你的头是不小心碰着了,好好睡一觉就好。”
      楚服听话地正要躺下,却突然觉得满心的烦躁突然涌上来。
      她不知道如何去发泄,双手就如同不受控制一般去拔输液管,然后跳下床,接着输液架也被自己拍倒在了地上,药瓶摔碎发出清脆的破裂声。
      一个医生和几个护士忙进来,按住她给她打了一针镇静剂。
      此时她也慢慢清醒过来,看着地面的一片狼藉。好像一瞬间不认识自己了。
      她浑身虚软被李数抱着回到床上,然后她死死抓着李数的衣服开始小声的呜咽,喃喃地说着对不起,说着说着就陷入了昏睡。
      李数的喉头滚动了一下。
      这已经是不知道第几次了。这几天楚服每次醒来之后就如同忘了先前的事,先是安安静静的发一会呆,然后开始莫名狂躁,就开始找够得着的东西摔,甚至自残。
      他站在窗前默默地抽了一支烟,然后叫来正在外面候着的主治医师,让他好好看顾楚服。交代完后又看了一眼正在床上毫无知觉的楚服,走出了医院。
      ——————————
      “……我今天来,就是知会一声,楚服我带走,不会回到陈家。”
      “你休想!楚服已经和若奕订婚。”
      此时李数翘着二郎腿,坐在沙发里冷冷地瞧着对面满脸泪痕的沈明月。
      “楚明远死了……可是我还有他的女儿,我一定会让若奕和她结婚!楚服……死也要死在陈家!”
      沈明月说着就咯咯笑起来,眼泪却还在脸上不停地淌着,形容癫狂。
      李数正待开口,余光却看见陈若奕正站在门口,也冷眼看着沈明月。
      陈若奕眼神淡淡的,示意李数出来,然后就自顾自地朝前走去。
      李数皱皱眉,看了眼对面情绪失控的女人,抬腿跟了出去。
      一直走到走廊尽头,陈若奕才停下脚步,回身看着这个高大的男人。
      李数看着陈若奕,只觉得他的眼神寒凉,丝毫不慌张,好像对面的只是只奄奄一息的猎物。
      像匹孤狼。
      李数面上仍淡淡,说道:“有事?”
      “没事,只是告知你,楚服以后都会在陈家。”
      “哦?”
      “你如果有本事,就让楚服跟你走。”
      “……会的。”
      说着李数就不再搭理陈若奕,自行离开了。
      他走出陈家大门,上了车后点了一支烟,然后靠在椅背闭目沉思。陈若奕再厉害,也只十七岁,毛头小子而已。
      论人脉,他的不如自己的广;论财富,他的不如自己的多;论社会经验,他的也不如自己来的丰富。
      不过就是一个小小的陈家,怎么跟他抢楚服?
      他回到家,立马打电话安排了律师,吩咐他们准备与陈家的官司。
      只能赢,不能输。
      但当他第二天早晨去医院,看见病房里的情景时,却头一次没了底气。
      楚服此时正背对着李数,埋在陈若奕的怀里,肩膀耸动着。她没听到李数进来,只是闷闷地啜泣着。
      这是楚服这些日子以来第一次哭。
      陈若奕在背光之中抬起头来,看过来。
      他看清是李数后,对他笑着无声地说道:
      你输了。
      ——————————
      再后来的事就是楚服随着陈若奕回到了陈家。
      楚服被诊断出有严重的躁郁症。所以被接回陈家后,沈明月专门为她打穿两间房,改造成了家庭病房。一半设计成了玻璃花房。
      陈若奕每日都会耐心陪着她,给她纾解郁结的心情。
      叶如煜听说了楚服的事后也经常带许多的新鲜玩意来给她解闷。
      李数没有同陈家打官司,只是搬出自己背后的势力,让陈家好好待楚服。而后就自请调离驻地,离开了白城。
      春水潺潺或是秋叶飞旋,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楚服再也没有回到楚宅。
      在楚宅的十三年,至此告一段落了。
      因为她知道,那里已经没有将她当做小公主的人了,她已经走失了。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