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时期,撤销元朝的行省之名,设司、府(州)、县(土州)三级区域制。全国划分为13个布政使司。明太祖洪武九年(1376),设广西承宣布政使司,内划分为11个府和3个直隶州统辖各县。11个府是:桂林府、柳州府、庆远府(治宜山),思恩府(先治乔利,今马山境,后迁治武缘,今武鸣境)、思明府(治思明土州,今宁明)、平乐府(治平乐)、梧州府(治苍梧,今梧州)、浔州府(治桂平)、南宁府、太平府(治崇善,今崇左)、镇安府(治今德保);3个直隶州是:归顺州(治今靖西)、田州(治今田东、田阳)、泗城州(治今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