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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

  •   关于死亡这个命题,我从十二岁就开始思考。
      起先,我认为死亡是神对我的惩罚,惩罚我不够听话,惩罚我挑食,惩罚我不好好练琴,甚至惩罚我偷偷在讨厌的同学碗里撒橡皮屑。
      要不然,为什么班上三十八个同学里,唯独我没有妈妈了呢?
      所以我认为一定是我太坏了,连神都觉得我是坏孩子,所以才夺走了我的妈妈。

      也是从这个时候开始,我相信了神的存在。

      我奶奶信佛,每天的晨昏定省从未缺过,非但如此,在每个农历的月初一,都要拄着拐棍去庙里请一炷清香,说是为了祈祷家人平安。
      当时我每逢暑假都会去我奶家住一阵,而我对她这么虔诚的拜佛,表现出来的态度是不屑,那种不屑是出于对于未知东西的恐惧。
      当然,其实那种不屑,叫做无知才更精准些。

      而后来她年纪太大了,于是老秦就给她通了关系,联系了庙里的住持,请了尊佛在家。
      家里摆了尊佛像,小小的一尊,白瓷的样式,摆在阳台的案几上,每到家里的聚会,都要请出来给大家拜一拜的。

      所以我从十二岁开始拜佛、信佛、礼佛。
      也是在一夜之间,我从原本的不屑与无知,变成了最谦卑虔诚的信徒。
      因为我以为,这样做就能换回我的妈妈。

      但其实不然。
      我也是在很多很多年之后,遇到过很多人见过很多事读过很多书以后,才慢慢体会到这样的一点:那就是死亡对于死去的人而言,是一种至高无上的奖励;只是对于没死还苟活的人而言,才是一种惩罚。
      所以从十二岁开始,我就日日夜夜地含着这样的惩罚入眠。

      --

      再说回老秦的神仙汤。
      我看着桌子上摆着的黑乎乎的汤,里面飘着点葱花作为绿色的点缀,我抬起头,用眼神问老秦,神仙在哪呢?

      神仙汤里没有神仙,就好像老婆饼里没有老婆,是一个道理。

      老秦拖过一把椅子,坐在我的对面,自顾自的给我舀了碗汤,“这就是神仙汤,爱喝不喝。”
      他不是个多说废话的人,两颗水煮蛋,一勺电饭锅速蒸出来的米饭,配一碗酱油汤,这就是我今天的晚饭。
      当然,这也是他最顶级的烹饪功力了。

      我眼巴巴的看着他,他倒是自己得趣儿般的哼着小调,哼的是邓丽君的歌,以前我妈吃饭总爱放邓丽君的《甜蜜蜜》,这好像是他们那个年代人的一种神秘的沟通代号。

      但是我就不喜欢。
      因为我喜欢听周杰伦,从《夜曲》到《枫》再到《一路向北》,那时候的藤原拓海就是我心中不可取代的男神No.1。

      当然,老秦是不会懂的,就好像他完全不能理解为什么他喜欢的王菲会遭到我的鄙夷,而我却执意的要听电视里放的连歌词都听不清的《双节棍》。
      但是不同于我妈的一点是,老秦他即使不能理解,但是也不干涉。
      就好像我也不能干涉他沉迷的纸牌游戏是一个道理。

      可怜如我,只能在邓丽君的歌声里,吃下美曰其名神仙汤,实则无比寒酸的酱油汤泡饭。

      老秦在把我接回家的第二天,就展现出了比我还能赖床的实力。
      闹铃闹的是早上七点,那是我每天准时起床的闹铃,但是今天早上等我按掉闹铃的时候,已经七点过一刻了。
      而我隔壁的房间,根本没有任何动静。

      我洗完脸刷完牙跑去老秦的房间敲门,只看见一个光.溜.溜穿着平角裤衩的男人四脚朝天的躺在床上。
      我二话不说,直接左右开弓上去扇了他俩巴掌,老秦才砸吧着嘴醒来。

      经历了这么一个兵荒马乱的早晨,我清醒的认识到这样一点:如果老秦靠得住,母猪都能上树。
      但是相反的是,老秦则发现了我别具一格的优点,他犀利的目光中透露出一丝辛辣的意味,那是年幼无知的我,所不能理解的。

      于是从那之后,每天早上七点钟准时起床的我,第一件事则是从冰箱里,拿出四个鸡蛋用手捧着,去楼下的煎饼摊子让人阿姨摊两个裹海带外加一块里脊的鸡蛋灌饼。
      这就是往后我那一成不变并吃了很多年直到煎饼摊阿姨光荣退休金盆洗手后才停止的……
      早饭。

      --

      其实我并不是很讨厌上学。
      因为相比较于上学,我更讨厌弹钢琴。

      但是我妈去世的那一段时间,我是很抵触去上学的。
      因为整个学校上上下下,都知道我没了妈妈。

      甚至当时学校还发动了群众力量,集体给我捐款,搞得我好像是得了什么不治之症一般,需要在一夜之间得到所有人的怜悯与关怀。
      其实我活的并不惨,至少我自己是这么认为的。

      但是我从不会在老秦面前展露出我对上学的抵触。
      他每天尽全力的把我在八点之前扔在学校门口,然后踩着扎呼呼的油门直冲他的派出所。
      而我总是在一群值日生的注视下,晃晃悠悠的踩着点进学校大门。

      那一阵子,学校的同学与老师看我的眼神都带着一种悲悯,这种悲悯在无形之中将我和所有人都隔开了一层距离,他们的交谈声说话声就像是被按了静音键,只要我不打开音响,他们就无法打扰到我。
      我在自己的世界里,活的自得其乐。

      但是这样的情况并没有持续很久,打破我世界宁静的是班里新转来的一个插班生,我看见他的第一眼我就知道,这个男生和我们班上所有人都不同,因为我们根本就不是活在一个世界里的人。
      他脚上穿的耐克鞋,是我听都没听过的牌子,后来我知道要八百块一双的天价,吓得我当时就吃掉了我嘴巴里的卫龙辣条。
      而那时候的卫龙只要五毛钱,就能买一大袋。

      班主任将他安排坐在我边上,上小学五年级了,班上已经没什么同桌概念了。
      老师基本上是让我们一人一个座,他就坐在我的右手边,每天安静的像是个哑巴。
      哈,我当时想的还挺美,有了他,这样我们班就有两个哑巴了。

      我俩并肩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主要我俩个都挺高,是班上的发育主力军。
      这个新来的插班生大多数时间,都是在班上安静的睡觉。
      他是我见过最能睡的人,我都躲在课桌里把《天使街二十三号》全看完了,他还在那呼呼地睡着。就连上下课吵闹的铃声,也不能让他挪动他那尊贵的屁臀一下。

      而他第一次和我说话,是因为要交英语作业,曾经我是班上的英语课代表,但是后来就被撤职了,老师给的理由也很冠冕堂皇,觉得我可能是经历了我妈那一遭事儿后,再给我这样的重担不太人道。

      “撤职”这两个字一直是我觉得特屈辱的一件事,即使那时候的我只有十二岁,但是自尊心依旧强的要命。
      可这事儿我谁也没说,我奶还以为我在学校年年拿三好学生呢,其实她不知道的是,我成绩飞速下滑,几乎成了班上的垫底。
      而任课老师也不太敢跟我细说我成绩的事儿,怕在我脆弱幼小的心灵上再抹一刀子。

      所以当这个插班生提出要抄我英语作业的时候,我当时还觉得匪夷所思来着。
      我想着这小伙子看着人模狗样一表人才的,怎么脑子竟比我还不好使呢?

      后来过了很多很多年,某天我突然对他提起来这件事儿,宋野这个王八蛋居然说,“哦,其实我就是太懒了不想写。但是我抄着抄着就发现还不如我自己写,从选词填空到阅读理解能避开所有正确答案一路错到底的,我想全班除了秦燕你之外,也没别的人了。”
      他这话一出,我气得直接捞起沙发上的枕头猛捶他。
      要知道,二十来岁将近三十岁的我,浑身的赘肉除了用来修理宋野这个王八蛋之外,也无别的用武之地了。

      可惜那时候的我只有十二岁。
      在认识宋野的第二天,我就成了助长他作业抄袭的帮凶。
      但是这种为虎作伥的势头并没有持续很久,过了不到一个礼拜,就成了我每天在老师早读课还没来教室之前,对着他的作业一顿狂抄。

      我俩的相识从十二岁那年开始,在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都像是sugar daddy和sugar baby一样和谐纯粹的共生关系。
      他是我的抄作业机器,而我则投桃报李,在老师上课从讲台上巡视到我们这儿的时候,礼貌的戳他手臂一下给他点提示。
      而这时候,宋野这个半死不活的阴阳人则慢吞吞的扶着课本,左手撑着下巴颏,头有一点没一点的在那打着瞌睡。
      并且他总能在老师看他的时候,双眼炯炯有神,看上去无比专注,还时不时地跟着老师讲课的节奏点点头。

      但是我敢拍着胸脯保证的一点是,只要老师再转回讲台,就能看见他面前的书立刻自由落体摔回桌面,随着“啪嗒”地一声,他整个人也犹如一滩烂泥,趴在了桌子上。
      而我这个人美心善的邻居,则会好心的帮他竖起课本,以用来遮住他日渐暴露的丑陋睡姿。

      所以说,宋狗的狗,是从小打娘胎里带出来的毛病,后天没法根治,并且随着年纪的增长,有日益狗化的趋势。
      而我这个普度众生心怀天下的美利坚女菩萨,就只能勉为其难的和他凑合着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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