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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Chapter 8 ...

  •   1
      郑菲带着她的男朋友来北京了,说是要给我鉴鉴品相,这丫头纯粹是想来大肆炫耀一番吧,竟然不辞辛劳从长沙给空运回来,就是时机不对,这会儿鹿鸣正等着我带他游览京城呢。

      “郑菲就是那个‘水蜜桃’,曾经有个男朋友叫‘水煮肉片’的女生?”鹿鸣眨巴着眼问我——我这才想起在网聊中我已经把自己的人生整个事无巨细地都卖给了他,因为原本以为我跟他不会见面,只是一辈子的网友、相对熟悉的陌生人——“去见啊,带上我。”他表现出一副很感兴趣的样子。

      喂,如果让你入侵了我的生活……那我们之间就不再是网友了。虽然想这么说,但是跟他说也不会懂吧——这其中的意味——他不会懂。
      奇怪,我总是会时不时提醒自己:他还只是个孩子。

      也没什么拒绝的理由,我就带上了鹿鸣。

      在去的路上,鹿鸣一直捧着他那台GF5单电相机拍这儿拍那儿,因为他励志要成为摄影师,所以一来二去我也从他那里听了不少相关知识,他说他眼下最想要的是一台佳能60D相机配定焦头拍人像,太贵,买不起,手里这台是存了许久钱才入手的。

      我看他穿着领口已经松松垮垮的咖啡色针织衫,凸出的锁骨大方地露在外面,时不时肩膀也露出来,他就下意识地抖一下肩让衣服归位,牛仔裤不太合身,晃晃悠悠地挂在腰上,却遮不住一双笔直长腿的线条。

      我问他:“你怎么不让你女朋友给买一台?”
      他见前面有只正趴在墙头睡觉的野猫,立刻轻手轻脚地靠上前去,头也不回地问:“什么?”
      “就是你说的那个包养你的女人?”
      “不好意思啊。”他边按着快门边讲着有很重南方口音的普通话,却一点也不难听,反而像是一杯放凉了的温开水,刚刚好。
      “她做什么工作的?”——本来想问她多大?多高?长什么样子?——又觉得自己太八卦了,只好绕过重点问,指望着从边缘进攻中心,套出他的话来。

      这附近有公园,所以在这条路上来往的全是些穿着练功服,手里提着或长或短包裹的大爷大妈们,偶尔路过几个低着头匆匆赶路的年轻小姑娘,无一不在抬头的间隙里被迎面而来的鹿鸣惊艳,瞬间流露出那种受到了“致命一击”的表情,接着在发现他手里端着相机时立马又匆匆低头,抬手做出梳理刘海的样子快步踱过,远了以后又忍不住回头确认一下刚才自己是不是花了眼,竟然在这灰扑扑的街上撞见了梦中情人的具象化。

      “把相机收起来吧,这样随处乱拍,吓着路人,很没礼貌的。”我提醒鹿鸣,别人是否介意我是不知道,但我自己特别讨厌被路人的相机不巧摄入后,永远地停留在一个八辈子说不上话的陌生人的相片里做一个表情傻逼的人形背景板。

      “对不起。”鹿鸣被我说得有些害羞地垂下手去,合上了相机盖,接着抬手往前方的车站一指,“我们要去哪里坐车吗?”
      “在马路上也不要随手乱指,让路过的人以为你指着他呢,这也很没礼貌。”我边说着,边顺手压下了他的胳膊,“还有,动作幅度大的话,打到行人就不好了。”
      见他怔怔地望着我,才惊觉自己怎么像个老师一样管人家那么多,立刻有点脸上发烧地解释道:“我没别的意思。”

      “不,你说的都是对的,你真的很有规矩……”鹿鸣腼腆地盯着我的眼睛认真地说,“这些事,以前没人跟我说过,以后我会注意的。”然后右手在我面前垂直举起又落下,“你,后背一直挺得很直,你就和我想象中一样,走路的时候昂首阔步,一身正气,像是正义的代言人。”说完后,嘴角一勾,笑得像一朵挠得你发痒的绒毛球。
      不知如何接话的我别过脸去,转了话题:“我们不坐车,走两步就到了跟他们约的地方。”

      “我女朋友在政府部门工作,她比我大很多……嗯。”不知是思维跳跃还是反射弧太长的鹿鸣这会儿才终于补答了我之前的提问,他抬起下巴眯着眼像是很努力地计算了一下后放弃地对我说,“大约,就跟我妈一样大吧。”
      我觉得我被从左至右刮来的一阵强风扇了一巴掌。
      “她不是我唯一的女朋友,但是唯一给我钱的,每次见面会给我五百块。”
      鹿鸣极少跟我说起他这些乱七八糟的恋爱关系,我也没主动问过,但我知道他的一些家事,因为跟我很相似。

      他的父母并不相爱,是家长定下的婚事,在他出生前就一直冷战,也不吵架,等他读完初中后才悄无声息地离了婚,各自组建了新的家庭也买了新的房子,原本的旧房就留给鹿鸣一个人住着,他对这个结局并不抱怨,反倒觉得落了个轻松自在,平时一些狐朋狗友也能随意过来留宿。

      “你跟她都在那个房子里见面?”我问他。
      “不,我不想让她知道我住在哪里。”他看着我说话时,眼神丝毫不会动摇——即使他下一句说的是——“每次见面都是她去开房,我们呆在床上约会,完了以后我拿了钱就走了。”
      好像这是一句特别稀松平常的话似的。

      我觉得我身体里有什么东西剧烈地动摇了,以至于我下意识左右望了望以确认是否发生了地震,再回眼望他时,鹿鸣成了重影,好像有无数只有虚晃人影的胶片叠加在他身上,黑乎乎一团,因为他的白皮肤身在其中非常刺眼,所以我依旧固执地认为他好干净,像个纯洁新世界里诞生的新生儿。

      我可能是中了蛊。

      2
      没想到鹿鸣竟然跟郑菲一见如故,坐在麦当劳里得意地向她说起刚才我低血糖犯了,眼见着摇摇欲坠就要晕倒,是他口袋里的糖救了我一命。

      “佩佩你是不是太忙了,又没按时吃饭?”
      在郑菲关心我的这句话后,她的男朋友立刻开玩笑地接话问我,“是不是减肥啊?我看你这样子挺好,不需要嘛。”
      “没有,我就是忘了吃早饭。”我喝了口可乐,迅速地扫了眼他的脸,和在视频里看起来差不多,很清秀的普通男人。我在乎的是他对郑菲的态度,目前看来他对她挺好,俩人坐我对面紧紧贴在一起,恨不能化成一个人似的你侬我侬地秀着恩爱。

      回想起我刚才见到的那一幕,这一对新鲜情侣……简直有点恩爱过头。

      我吃过了鹿鸣给的糖后在原地歇了会儿,还不见郑菲的身影,便掏出手机来边拨打边朝前迈步,路过了一对个子一般高,呈麻花状两根扭成一根的情侣,在心底不屑唾弃:狗男女。
      被林森说过我几次“看似奔放麦当娜,实则保守老修女”了,但我就真不能理解,好端端的两个独立个体,好端端一条大马路,非要腻腻歪歪地拧成一根油条走,也不嫌绊脚,想要甜甜蜜蜜,牵个小手不是挺好?
      晒恩爱,分得快——这可是有理有据的——因为对自己的爱情感到心虚,对对方的真实心意感到不安,才会想作秀给全人类看:瞧啊,看看我们多相爱!简、直、太、相、爱、了。至少,我身边认识的情侣中越是激情似火分得越快,那些低调的人倒是细水长流地修成了正果。

      所以,如果我的爱人手里有一百分的爱,我会要求他好好存着,催生些利息出来,一天给我一分半分的,逢年过节的给我多一点儿,别给得太多、太急、太快,慢慢给,就这样给足一辈子,没有余额再给别人。

      电话拨通了,那对情侣中的女人从男人身上脱落下来,用我再熟悉不过的声音高声说道:“我接个电话,可能是佩佩。”——
      我竟然骂我最好的姐妹跟她男人是“狗男女”……这事儿,我这辈子都不会告诉她的。但是——

      我看着她那张幸福满溢的笑脸想,等她结婚那天,再当个过去式笑话向她坦白吧,这个大大咧咧的新娘子一定会边嚷嚷着边笑哈哈地扑过来掐我的脖子,到时候我再拿出一个厚厚的大红包抽她的脸。

      3
      “等他年纪到了——”从麦当劳里出来后,我们就近来到公园里散步,鹿鸣和郑菲的男友汤圆远远走在前面,我们俩女生落在后头聊天,她开口第一句就语出惊人,“我们就领结婚证。”
      “这么快就确定他是你的真命天子?”郑菲不高,我轻拍一下她的头顶道,“你不要太饥渴!”
      “是他提的。”郑菲抱住我的手臂,将脑袋瓜贴在我的肩上,脸颊红扑扑的,真像个肥美水润的大蜜桃儿,“这次一定对。”

      又朝前走了几步,郑菲语气犹豫地开口:“刚才谢谢你请客。下次我请!”
      “得了吧你,就那几块钱……”——问她要去哪里吃饭,结果平时挺喜欢吃麻辣香锅的她说去麦当劳坐坐就好,我就猜——“你现在很拮据?”
      “也不是,就想存点钱,因为我已经辞了工作。”
      我倒吸口气——
      在我提问前,她快语连珠地堵了我的口:“我回来就是为了跟你说,我要跟汤圆一起住了,所以准备在长沙找份工作,在那之前我俩准备靠我的存款先撑着。”

      “你俩?什么意思?对了,他是做什么工作的?”——年纪那么小,还是学生吧?我努力回忆郑菲曾经跟我介绍过的情况,才发现她除了宣布她和一个男生坠入了网恋之外,对方什么家境什么身份,她都不知道。

      “他不是学生,但也没有在工作。”
      “——!”
      “嗯?”
      她直视我的目光里有种灼热的力量,仿佛从哪位不知名的神仙那儿获得了坚不可摧的信仰,让我把满腔话语给咽了回去,罢了,因为她是郑菲,是个看地摊上贩卖的烂俗言情小说能看哭的大龄少女,她,有情饮水饱,跟她说那些与情爱无关的现实问题,她不想听,也不想懂。

      我看着汤圆的背影,对他的印象立刻五味陈杂了起来,怀疑他是真喜欢她吗?或是只想找个傻女人养他?我为自己的小肚鸡肠感到厌恶,但又忍不住替我这傻乎乎的女孩儿想到所有最坏的情况,“他不准备找个工作吗?”——还是问了出来,但尽量让语气显得平常。
      “当然要找的。他说的。”
      那就好。我松了口气。

      “那个美少年就是你的外遇对象?”郑菲扬手指了指鹿鸣,附在我耳边悄声问。
      “什么‘就是’啊!你怎么不跟我打声招呼就用了肯定句?”我抓乱她的头发。

      郑菲有严重的近视,但她偏不愿意戴眼镜,说是夹得鼻梁疼。今天她见到鹿鸣时的反应和当年见林森时简直如出一辙,我带着他出现后,她只是寻常地打了个招呼,直到进了饭店坐下了,她眯起眼看清楚了对面人的脸,才大呼小叫地夸赞起来。
      不同的是,鹿鸣面对这样直白的赞美,很有些不自然地扭了扭身子,最后捂着半张涨得通红的脸,挥着手示意别说了。而林森那骚货,却是不住抬手捋着他那几撮抹了发蜡的刘海,嘴里“啧啧”有声地说,“我知道,我都知道,麻烦你换点新鲜的夸我成吗小姐?全世界用来形容美的词儿在我这里都快听烂了。”

      接着我给郑菲说了董彬向我求婚的事儿,当然不能指望她给出什么主意,就是觉得该告诉她一声——万一哪天突然发了请帖给她——省得她怪我不仗义有情况不早说。

      “好哇好哇,我们都要得到幸福!”她听罢,衷心地发表了祝福,然后再一次“警告”我,不要跟鹿鸣偷腥,“就算他长得再好看都不行!因为董彬是那么好的一男人。”
      “我知道。”我白她一眼,在心里又重复,我知道。

      4
      一头金发的墨墨穿着一件奶油色的紧窄皮夹克和雪白的裤子出现时,我说他看起来又瘦又黄就像一道闪电,让我想抓着他的脚提起来边唱着“套马的汉子你威武雄壮”边豪迈地挥舞,啪啪啪甩出去劈死所有看不顺眼的——我想说狗男女,因为眼角瞟到了正纠缠在一起的郑菲他们,就改口——路人。
      他左右甩了甩长发,再抬手一撩刘海瞪我一眼,“你对老娘的着装有意见?”
      自从他染了金发后一副要定居“闪不死人不罢休星球”的架势,穿衣风格越来越惊人,走在路上的回头率爆表120%,连狗都要多看两眼,林森说他这是花孔雀开屏,在求欢呢——当然他求的是公孔雀——
      今儿个林森不在,我一人斗不过他,就不跟他打嘴仗了,低眉顺眼奉承道:“我在夸您美,美得晴天霹雳。”

      鹿鸣凑过来,端起相机就问:“你就是墨墨,和我想象中一样,你的气质很特别,我能拍你吗?”
      在鹿鸣刚落地北京的那一天,我就发了条短信简明扼要地向墨墨介绍了一下他。因为我跟林森都是要上班的人,只有墨墨工作时间不定,所以万一有需要也只能请他陪一下鹿鸣。

      墨墨以毫不遮掩甚至略显挑衅的眼神上下打量了鹿鸣后,很认真地说:“小子,如果你是个从前面那条街出现的陌生人,就凭刚才那句对我搭讪的台词,我现在立刻可以跟你去开房。”

      本来我以为墨墨会吓到鹿鸣,结果我真是太小看他了——在一怔之后,鹿鸣很认真又很困扰地挠了挠头,“我没有跟男人开过房,但我想应该也不是很特别的事吧?如果是以前,我想我ok,但是,现在嘛……”
      我很怕他这时刻会转头来看我,便匆忙别过了眼神,却从余光里见到他只是颌首笑道,“现在我从良了。”——有点,微妙的失望。

      最后没地方去的我们一行人买了一大兜子烤串,提着一袋啤酒,就准备回我家去嗨个通宵。

      在上我家去的路上,我问墨墨对郑菲新男友的感想。
      他皱着一张脸说:“我不喜欢他。”不等我问为什么,他又说,“我也不喜欢他。”——谁?——“他会走带你的,从我们身边带走你。”他双目如炬地盯着前方,那是正和郑菲说笑的鹿鸣,他的背影在人群中也那么出挑。

      “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时,我说你什么吗?”
      我记得——你说我——什么都不想要。

      墨墨转过脸来看我,他的眼神像是能割破战场防线的钢刃,凶残地在我的心脏上捅开了一个破口,从里面拽出了许许多多还沾着鲜血的藤蔓铁丝,这里面捆绑的是我的真心。

      “可是现在,你想要他。”他一字一顿地说。

      5
      在我家里闹到半夜,墨墨手机响了几次都被他按掉,到最后一次他没忍住站起来甩下一句“我先回去了。”就边按下接听边走出门,从他那声异常温柔的“喂”中,我就知道来电人是谁,不想管他了,刚才也几次故意不搭理他,我在跟他赌气。

      我喝着罐子里的啤酒,眼睛在屋子里扫来扫去,在扫到鹿鸣身上时多停留个半秒一秒的,直到他的眼神迎上来跟我说话,才终于能正大光明地看着他的眼睛、他的脸、他缓缓启合的嘴唇——我可能是有点喜欢鹿鸣,但也只是觉得这孩子有点儿可爱。
      我想,但那并不代表爱,墨墨的说法太过头了,好像我非他不可似的。我可不是那么容易动情的人,应该说我活了这么多年,从没有——

      “你没事吗?”坐在沙发上的鹿鸣动了动,似要探身过来却又坐了回去,他问,“你的脸好红。”
      “我可能醉了。”我站起身时感到一阵晕眩,碰翻了脚下堆放的空啤酒罐子,发出清脆的滚落撞击声,“我先睡了,那谁……”我抬手胡乱指了指,“汤圆啊,你就将就一下沙发吧,丫头你困了就来床上跟我一起睡,晚安。”

      结果我并没能倒头就睡,而是干瞪着眼直见到有纤薄的阳光悄悄地贴在窗上,头疼得厉害,郑菲他们还没睡,压低音量的说话声好像被撕碎的纸片,零零散散地飘进来。

      在一阵轻浅又暗含着一种隐秘情欲的笑声响起后,我听到卧室门被推开,鹿鸣站在床头悄声问:“贝贝,你睡了吗?”
      “做什么?”我从被子里坐起来,因为很累所以并没有换下身上的衣服。
      “我能在你这里待一下吗?”鹿鸣合上了门,面色微红地侧了侧头示意外面的景象让他很尴尬,“他们……他们醉了。”

      那疯癫的骚丫头想干吗?在老娘家里的沙发上想干吗?我双手扶着无力垂下来的头,放弃地叹了口气,对鹿鸣说:“算了,你睡这里吧。我不睡了,我在边上看书。”说着,我从床头柜上乱糟糟堆放的书里随手拿了本就想起身。

      “为什么?”鹿鸣走过来,趴在旁边问我,“我只要睡这半边就可以了啊。”
      我望着他无辜又困惑的脸,一时间甚至觉得对他说“男女授受不亲”的话都像在玷污一个孩子的纯白世界似的!可是,这家伙分明睡过不知道多少女人了啊——

      “四个。”他翻过身来,一手支撑着后脑勺和脖颈,仰着脸看我道,“我十七岁的时候谈了个女朋友,跟我的时候已经不是处女了,她一直在劈腿,我也不生气,因为我并不怎么喜欢她,当初她也说过,只是因为带我出去很有面子才追的我,后来也并没有正式地说分手什么的,就很自然地分了。”
      我放下手里的书,重新端正了身子坐在被子里。
      “第二个是朋友的女朋友,他们大吵一架分手了,她哭得很伤心,在我这里求安慰,说其实一直喜欢的是我,想了想也没什么理由拒绝,但是做过之后,她还是回去他身边重归于好了。”他停顿了一会儿,眼帘低垂了一瞬又重新抬起来,注视着我,“第三个是在酒吧里,一群人喝酒,喝醉了,我稀里糊涂地和一个不怎么熟的女生……她主动的,我现在已经想不起来她的名字。”

      在一阵短暂的沉默后,他继续说:“最后一个,就是给我钱的,她跟老公关系不太好,因为孩子也不愿意离婚……这四个是曾经和我发生过关系的,此外我还有一些女朋友,她们提出的交往,然后提出分手,有时候又回过头来找我,她们就这样来了,又走,来了又走。她们每一个人都为我哭过,其中有两个在身上文了我的名字,一个用刀子在我面前划开手腕,半数都威胁过我要自杀。”
      他的眉、他的眼,他的鼻梁到鼻翼的线条,他说话时嘴角肌肉的纹理,在床头台灯光线的映照下,是一幅栩栩如生的画,可是他说话的语气却僵硬冰凉得好像机器。
      “我不觉得自己有什么错,她们想要,我就给。她们要什么,我都给,她们打我,我也不还手,说走就走,我也不拦,都依着她们,为什么还要生气?要哭泣?要去死?”

      为什么我会和鹿鸣如此迅速地熟识起来,为什么我会对他敞开心扉说了那么多那么多的话——因为我们很相似,并不是说父母都已离异这件事,而是打从本质上,我们就很相似——我们对求爱的人来者不拒,是因为我们寂寞;我们在爱中理智平静,是因为我们冷漠。

      不敢爱,说得好听,怕受伤,其实只是因为自私,别人可以伤痕累累,但我这里必须严丝合缝。像我们这样的人,怀里抱着一颗空心,永远在衡量,对方给的爱够不够,要多少才能填满我手里的这颗心,又要超出多少,我才能匀出一勺来还给他。

      我脱口而出:“因为她们真正想要的,你没给。”

      “是的,我现在知道了。不是我不给,而是那时候的我没有,但是现在——”他凝望着我,笑了,这一笑,使得他不再是画,他从画里出来了,语气也活了起来,他说,“我有。”

      6
      郑菲和汤圆在我这儿住了两晚,因为她不能带他回家,“现在的话,爸爸妈妈不会接受他的。”她这么说。也是,家庭条件不错,都是教师的父母如果得知自己的女儿找了个小她三岁还没有文凭没有工作的外地男人做老公,一定会暴跳如雷。

      林森知道他们走了,晚上就我跟鹿鸣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就像个操心的爹一样愣是下了班就过来坐镇,在沙发上睡了两晚——其实也没睡多少——我家有台落灰的Wii,他跟鹿鸣俩好像大男孩儿似的一直在玩马里奥赛车,战绩不相上下。
      鹿鸣很喜欢他,一口一个“小森哥”叫得越来越顺溜,林森听得悦耳就摆出一副哥的架势给他讲起了人生道理,都是些类似“老婆找得好少奋斗十年”的歪理就是了。

      到鹿鸣要走的那天,我和林森带他去了王府井瞎晃,这条街说真的就一特朴实的宽敞步行街,两边的老商场卖卖又贵又难吃的土特产、质量坑爹的布鞋破帽子,北京人都是路过,遍地外地游客,也不知道他们图什么看点,估计是就跟到了北京不上长城似的不来不完整。

      到了饭点,林森鹿鸣左右护法似的把我夹在中间,边讨论午饭吃什么边推门进了东方新天地商场,没走两步就撞见了冯俊和吴莎莎。

      冯俊手里提着几个购物袋,吴莎莎正挽着两个年轻的女孩子和她们说话,看穿着打扮像是学生,估计是她亲戚的孩子。

      这对夫妻见了我,先是一愣继而脸上表情各种暗流潜藏,冯俊有些不自然地笑笑,而吴莎莎则昂起了下巴摆出胜利者的俯瞰姿态来,只可惜姐今天踩着一双八厘米高跟鞋,她就是把脖子伸成长颈鹿也只能仰望我。

      “凌佩,好久不见……”冯俊是认识林森的,但不知道什么时候我身边蹦出个鹿鸣这一号人物来,所以很是犹疑地打量着他,“跟你男朋友逛街?”——他语气里的意思是,怎么跟上次见的不是一人?

      林森不等我接冯俊的话,擅自插嘴道:“我们家贝贝的男朋友是个服装设计师,人现在意大利参加发布会呢!趁着他不在,我们这不是赶紧发动攻势么?自我介绍下——”他眉眼妩媚地流转在吴莎莎和那俩女孩儿脸上,伸手搂住了我的腰,指着自己说,“备胎一号!”接着指了指鹿鸣,“这是备胎二号。”
      虽然不明缘由,但鹿鸣这机灵孩子一听他的话,立刻配合地抬手搭上我的肩。

      吴莎莎那边站着的两个女孩儿立刻相互攀在耳边说起了悄悄话,那两双含羞带水的眼睛滴溜溜地转过林森的脸又转过鹿鸣的脸,脸上的红晕迅速扩散成花。觉得自己输人输阵的吴莎莎哪能让我这个眼中钉在她面前占了上风,立即小鸟依人地靠在冯俊身上,做出慵懒随意的口吻道:“哎哟,瞧瞧,这不是转眼就有新男人了嘛,我真怕你被冯俊甩了以后会想不开呢,你好就成,有什么放不下的不是?既然心思都活络了,怎么没来参加我们的婚礼啊?我还特地叫冯俊给你发了请帖呢。”

      “是吗?可能在邮箱里,钥匙丢了所以很久没去开。”因为有鹿鸣在场,我也不想把场面弄得太难堪,脸上堆起了笑道,“恭喜你们呀,下次再结婚记得叫我,一定到场——哦,我是说,你们不是生了个娃吗?娃娃办满月酒没?哎你看,我虽然错过了,这红包还是得包一个的,买些进口奶粉——哎,不对,因为是未婚先育的这会儿该断奶了吧?瞧我这记性唉!”——我是真心不想吵架,结果这话不知怎的越说越错,眼见着吴莎莎脸上青一阵白一阵好像要发作,我赶紧打开手包准备掏出钱来,赶紧了结了闪人。
      结果林森伸手把我的手按了下去,笑得春光灿烂地说:“别啊,大家这么熟掏钱什么的多伤感情,难得遇见了,一块儿吃个饭吧。”

      7
      在小南国里的包厢落座后,鹿鸣就很兴奋地对我说:“你喜欢本帮菜吗?我妈烧菜味道很好哦,尤其是糖醋小排和毛蟹炒年糕,如果你嫁到上海的话……”
      “嘿!备胎二号,等她甩了我才轮得到你知道吗?”坐我左手边的林森打断他。
      “知道了!小森哥。”鹿鸣坐直了身体向他点了点头。
      想当年就是看上了冯俊那点姿色才绞尽脑汁挖墙脚的吴莎莎,如今见到一双美男为我争风吃醋,恨得也不再掩饰眼底的妒火,就那么熊熊喷向我,又迁怒地喷向一边闷头喝水的冯俊,把手中的菜单翻得刷刷作响,冲服务员尽挑贵的点。

      “哎哟,您这是在跟我们客气什么呀?都挑这些家常小菜有什么意思。”林森对服务员招呼道,“上大闸蟹,按人头上每人两只,一公一母。”——光这螃蟹就是二百一只——接着他又在菜单上指指点点,要了各种虾蟹鲍鱼、生蚝海参、这结账时候估计没有四千是出不了门,点得服务员眉开眼笑,对面的吴莎莎满面震惊。

      “这得不少钱吧?”等服务员出了门,吴莎莎身边的一女孩儿忍不住惊呼出声。
      “佩佩姐的男人有钱呀,人家月收入四五万,给了她一张卡随便刷,但是呢——”林森深情地望着我,抬手撩起我的一缕发丝让它们从他的指尖滑过,柔声地说,“今天这顿就让我请吧,我要感谢你们,让我有了机会——”他真挚地看向冯俊和吴莎莎,“虽然没有成为正牌,但至少成了备胎,谢谢你们给了我希望。”语毕,又回过头来在我的脸上轻轻啄了一下,“我的好贝贝,我永远等你,等你爱我。”

      全场寂静。

      我知道对面一行人傻了眼,而我,浑身泛起了鸡皮疙瘩,有点短暂失神的感觉,知道他是个喜欢作的贱货,但这一次有点作过头了吧,就算是偶像剧也没有这么直白肉麻又老套的桥段了!
      打破沉默的是鹿鸣,他很是认真地叫着“我也要!”靠上来欲在我右边脸颊上来一口。
      “一边去!”林森的手从我后背探过去一把推开了他,“等哥死了才轮得到你。”

      那俩姑娘的确是吴莎莎的亲戚,她们从外地来由表姐陪着购物瞎逛,大约是从气氛里猜到我和她们的表姐有过节,所以原本一直坚持不和我有任何眼神交流的她们,此时也再憋不住地尖叫起来,“呀!佩佩姐好幸福!小森哥好帅好深情——好羡慕好嫉妒啊!”
      接下来整顿饭的时间里,她们俩一直在借着跟我搭话故意去引得林森和鹿鸣跟她们聊天,服务员端上来盛在漂亮容器里的菊花水时,林森故意冲吴莎莎说:“哎,姐姐,这是洗手的哈,不是喝的,别看着好看给喝了哟。”
      那俩小姑娘也完全没顾上她们的表姐脸色越来越难看,还在那尖叫:“呀,原来是洗手的呀,人家没吃过大闸蟹不懂呢,小森哥好温柔哦。”

      席间,林森一直在为我夹菜、剥螃蟹:“你就别弄脏手了,我来喂你,张嘴……”
      鹿鸣见了也有样学样,一个劲笨手笨脚地往我碗里用勺子送清炒蟹粉让我吃。
      吴莎莎一直瞪我,冯俊几度张口想和我说话也被她瞪了回去,林森和鹿鸣的殷勤戏演得上瘾,轮番惹得小姑娘向我各种表示羡慕嫉妒恨,这顿饭吃得我劳心伤神,倒有一个好,我没空忧郁了,面对冯俊,我看着他,发现自己已经没了任何情绪。

      不焦躁、不恼,不激动、不烦,不恶心,不想哭,我看着他,这个曾经和我同床共枕的男人,已经不过是个曾经熟悉的陌路人了。

      离开了餐厅后,林森牵着我的手默不作声地快步走着,直到我们上了长安街,他才突然冲我一笑问:“爽吗?”
      我掐他的腰:“小贱人。”——是爽。好像常年积压的郁卒一气儿给放了,身体轻盈得不行——轻得就像能离地飞起来一样——
      我说怎么感受如此切身!原来是林森把我抱了起来,他的男主角戏瘾还没过,这会儿又故意做出这种引人注目的举动,鹿鸣见状也扑了上来,从背后抱住我,林森正笑得欢也没管他,弄得我好像梳打饼干里的夹心,只是,被后背的那块饼干压着,我觉得我有点儿要化了。

      真怨不得冯俊。

      一瞬间,我脑子里竟然为他开脱起来——从来不从自身找原因,被林森几度评价“知错不能改,浑身是真理”的我——竟然觉得自己有错,错在我不爱,我不爱冯俊,虽然嘴上没说过,但他不傻,他能感觉得到。

      我只是,你给,我就收着。

      从来没有——为任何人,像这样感到心脏升温得快化了——我贴近林森,尽量离鹿鸣远上半厘米一公分,不能让他发现。

      已经快羞得不能自容,我现在简直像个情窦初开的小少女。

      8
      一个人送鹿鸣去了火车站后,我上了出租车。司机一脚油门踩下去没多久,听到后座上的动静,忍不住瞟了眼后视镜问我:“姑娘,跟男朋友吵架了?”
      我没法跟他解释怎么我上了车后就开始哭,只是支吾着点头,又摇头。

      “唉你们这些小年轻人哪,有什么话不能好好说?就是爱吵架,一吵就提分手,太躁,哪像我们那时候,都不能自由恋爱,被长辈管得那叫一个严,你说现在多好的日子多好的时代,你们啊想爱就爱……”
      这师傅滔滔不绝的安慰,最终沦为了背景乐,我现在没心思听他唠嗑,接下来我也没心思做任何事,就在刚才——

      鹿鸣问我:“还能来找你吗?”
      “不能。”——我对他说,“你不要来了。再见。”

      我向我这辈子第一次——也可能会是唯一的一次——动了心的人,说了再见。

      站在人来人往的北京火车站大厅里,鹿鸣背着他那个很旧的双肩背包,语速缓缓地对我说:“在决定来见你之前,我已经和所有女朋友分手了,我并不是在期待什么,但是我觉得,这是必须要做的事。”他摊开双手,“我不再有其它的筹码了,我所有的,我能给的,什么都没有,但是我有野心——”话至此,他那双清丽的星目里闪烁着孩子般的狡黠光芒,“我想要的,我就去要,我知道什么属于我,无论迟早,一定是我的。”
      我不动声色地看着他,等他继续说下去,心里既期待又惊惧——如果他把话说开——
      “我这么年轻,回了上海,我就去找工作……”他像是在做出什么承诺似地一字一顿。
      如果他把话说开——我想,我可能会冲动地跟着他,现在就跟着他去任何地方——
      可是他没有。

      我们就像两个将要交锋的武林高手,只是原地转着圈子,相互以看不见却摸得着的杀气试探,谁也不肯先对方一步贸然出手。我明白的,我和他如此相似,在恋情中永远站在被动的位置,在对手靠上来之前已经里里外外地摸清了他的底细和招式。
      就像他对他那些女朋友,我对董彬,永远胸有成竹,掌握一切,居高临下。

      只因为你沉迷于我,所以你站在倾斜的天枰,是你自找,你活该。

      如果我选择了和鹿鸣在一起,我会沉迷至失控——这简直是一定的事,我看着眼前的鹿鸣,我想揉他那蓬松的头发,亲吻他的耳垂和脖颈,然后长长久久地和他抱在一起——接着,我会变成一个需要爱来滋养才活得下去,甚至相信这世上有天长地久的疯子。

      我害怕变成那样。

      从未有过的焦灼感充斥了我的身体,为了尽快摆脱这一切,我转身快步离开,能感到自己与他之间逐步拉开距离后,我所熟悉的“凌佩”才渐次与我的理智重合。
      我是凌佩,从小到大,无论家人、朋友,又或是任何人在我的生活里来了又去,我拥有我自己。无论过去还是未来,我能切实地、永远地拥有的只有我自己,即使所有人离我而去,也不妨碍我在末日独自并清醒地存活。

      “贝贝!”

      只是听到他的声音,我就迫不及待地回过头去,同时听得“咔嚓”一声响,他托着相机对我按下了快门,这使得我条件反射地抬起手捂住了半张脸,在那张瞬间的照片里,我对他的满腔情感一定从我的神情里暴露无遗。

      “我会来找你的!你觉得我讨厌也好,是疯子也好——我可能就是个疯子。不管你说什么,无论会有任何人来阻止,我一定会来找你的。”他身体向前倾了倾,却终于还是稳稳地站在了原地,就那么隔着来往行人,迎着周围人好奇的目光对我喊话,“就算你结婚了,你有了孩子,我也会来找你的,就算只能和你偷情,就算你不理我。像我这样的人——这辈子可能就这一次——我认定你了,我不想错过。”

      他放弃了与我对峙,先一步出招了。

      可是我没有接招,我逃了。我踩着高跟鞋像是被猎人追杀的麋鹿,匆匆忙忙、惊慌失措地逃了,身后响起一阵阵急促的相机快门声,就像是猎枪里不断射出的子弹从我的耳边和四肢间咆哮着穿过,又像是风在笑我。
      我比我想象中更懦弱——想起郑菲和墨墨——我站在沙场之外,看他们不顾敌我悬殊仍要浴血奋战,无畏赴死的模样在外人眼里是那么的滑稽可笑,可是谁也不能否认浑身鲜血淋漓的他们是真的勇士。我现在突然好想问他们,迷失自我地去爱另一个人,不可怕吗?值得吗?原来最胆小的就是我。

      “好了,小姑娘,赶紧打个电话跟你的男朋友和好吧,小情侣吵架这种事啊,一定得有个人先开口,给对方一个台阶下嘛。”司机见我情绪缓和了一些后,热情地劝我。

      我拿出纸巾把脸上的泪水抹干净,又揩了把鼻子,最后拿出镜子补完妆,才端正了身子掏出手机来,用平静的语气说:“喂?董彬,我答应你,我们结婚吧。”
      就这样把一切在开始之前终结才是最好的结局,对我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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