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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Chapter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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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林森和鹿鸣在等我的时候只要了两杯白开水,等我落座后,一个手脚迅猛的女服务生立刻捧来三本菜单,然后站在一边手里拿着小本子,眼珠子一会儿溜过林森的脸,一会儿又依依不舍地溜向鹿鸣,忙碌得就像在看一场势均力敌、你来我往的网球赛。
“这家做牛排不错,其它的都一般,我比较推荐精选澳洲肋眼牛排……”我对林森说话的同时也是说给我身边坐着的鹿鸣听,然后我指着菜单对服务生说,“我要这个,七分熟,和芒果马丁尼。”
“嗯,那我也要这个,五分熟。”林森合上菜单,动作优雅地递给服务生时露出了得体的浅笑,“和一杯拿铁,谢谢。”
我望向左手边的鹿鸣,他正专注地盯着菜单,所以我能大方地打量他的侧脸,常言道“丑人各有各的丑,而美人大体都是相似的”——所以乍一看,我才会以为自己看到了少年时代的林森吧,他和他其实长得并不像——唯一的共通点,就是他和他都美得没天理。
非要分个高低的话,我只能从他俩的睫毛浓密和长度来做出比较了,像个花痴一样凝视了一会儿后的结果是没有结果。我幽幽叹口气,看回林森,又觉得自己还在看着鹿鸣,直到他冲我挑挑眉毛露出贱气一笑,我才算回过魂来,平时看惯了他这张脸就不觉得有多了不起,现在看到两个活生生的大美人存在于眼前的真实画面,才切身体会到完美容貌乘以二有多冲击,真该把他俩存在密封罐里安置在博物馆保护起来。
“呃,我要……”鹿鸣犹豫地抬起脸来看向我,他的瞳孔好干净,像是刚刚被大雨冲刷过的镜子,“这个蕃茄海鲜意面。”
可能因为是我说要请客的原因,他挑了最便宜的一道主食,这种好孩子的小乖巧让我心脏和面颊都泛起一阵轻微的痒。
“这面太干了,你也跟我们一起吃牛排就好,配菜可以要点蔬菜……”我伸手过去帮他把菜单往后翻,指尖从配菜栏一路滑下到饮料栏说,“再点杯喝的。够吗?不够的话可以再点面。”
“唔嗯,那配菜我要芦笋,喝的——”他想了想后看一眼林森,又看回我,“也要拿铁。”
“好。”我想我此时肯定露出了过分绽放的笑,如果不是因为林森在场,我真想不管不顾地伸手去拍拍鹿鸣的头。
林森的美浮着一层久经夜场的浮华浪气,而鹿鸣身上还有着一股子未添加防腐剂的天然有机感——他留没染过色、没做过造型的最基本黑色短发,穿我叫不上牌子的松松垮垮的连帽衫和暗蓝色的牛仔裤,身上有隐约的肥皂清香,指尖的指甲修得很短,饱满而干净。他的气质像个每月还要跟家里要生活费的学生,和这个坐着半数外国人的高档餐厅格格不入——真的很像还在读书时的林森。
我想,大部分女孩子一定愿意找鹿鸣做男朋友,和他谈恋爱,愿意找林森做情人,和他偷情。
曾经,面对刚满十八岁的林森,我就这么想过,他会成为最好的男朋友。
2
林森将满十八岁的那天,他带我去了一家现在已经消失不见的高档西餐厅,我们俩都穿上了自己最好的衣服,尽力打扮了一番,但进去以后还是如坐针毡,双手双脚有点不知道往哪儿放的感觉。
他点了最贵的牛排,还要了红酒。餐桌上点了蜡烛,他的脸在温暖摇曳的烛光里像是被抹上了一层软滑甜蜜的奶油。
这是他第一次使用刀叉,左右手不断换着,还是在落刀时切得陶瓷碟子嘎嘎作响,惹得前后桌的客人时不时望过来一眼。
因为跟着家人出过几次国,所以对吃西餐的礼仪和技巧还是了解一点点,我右手握着刀,左手用叉子固定好盘里的牛排,示范给他看,“像这样,刀面要倾斜,不要直直地去切,要用来回切拉的方式,就像……用锯子那样。”
“真想要双筷子。”林森抱怨着切下一块方方正正的肉来放进嘴里,嚼了嚼后,眯起眼笑着问我,“味道还成吗?有钱人就吃这玩意儿,对了,还有法国料理,意大利菜,那些好东西,我以后都带你去见识见识,跟爷走,有肉吃。”
你说的那些,我都吃过了——好歹也算是曾漂洋过海开过眼界的,换平时,这会儿我该装个贵族人家大小姐什么的打击一下小样儿这没见过世面的瞎威风——但此时此刻,看着他得意的傻脸,我什么也没说,只是“嗯”了一声,点了点头。
到午夜零点之前还是十七岁的林森,在满是西装革履正用各种外语交流的商务人士的西餐厅里,穿着被二十岁过后的他嫌弃说“拿来擦地都嫌不是纯棉”的Jack&Jones的藏蓝色连帽外套,进了门见到里面的男人们一水的高级西装后,他立即拉上了拉链遮住里面煞有介事穿着的G2000衬衫和搭配校服的劣质领带,在落座后,他尽力把脚往暗红色绒面桌布下躲藏,不再以自己悉心保养的Nike球鞋为傲。
第一次来到这种场合,不似在学校里被众星捧月的王子那般自信而放松的他,不自在得恨不能把自己整个人藏起来,可是坐在他对面的我,看着他青春无敌的脸——他漆黑的头发、刚好遮住一点点眼睛的刘海,他眉毛的尾端那流畅的线条、被浓密睫毛包裹的通透眼珠,他笔直鼻梁下精致的鼻翼、能被称为丘比特之弓的唇峰——在我眼里,那些侃侃而谈或许事业有为的成年男人们,无论他们是高大或结实,是黑发或金发,是国人还是外国人,在将满十八岁的林森面前全部沦为陪衬,我想不到世上还有什么比他更可贵,即使是全世界最大的钻石也比不上。
你啊,如果你去谈恋爱,一定会成为最好的男朋友。
我想对他说这句话,这句有史至今我从未对他说过的最高的赞美,今天是他的生日,就让他全心全意地自傲一回吧。做惯了损友的我知道自己已经为这即将出口的肉麻台词微微红了脸,正要张嘴时,他突然开口说了一句让我愣了神的话——
“我想做个没良心的感情骗子,有了爱,又有钱,不受伤,不孤单。”
现在回想起来,他用这句宣言奠定了他的人生走向,最后几乎成了一道魔咒,他在里面兜兜转转,再也出不来。
3
原来林森请我的那一顿饭钱,是他女朋友给的。
在我不知道的时候,他从网络聊天室里结识了一个女大学生,见面后对方很大方地请客吃饭还买了一身的衣服送他,并且立刻提出交往,在林森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她说他看起来很瘦,十几岁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要多吃饭,这么说着,从钱包里拿出一叠钞票来就塞进了他的书包里。
他觉得她这么关心他,就点头表示考虑一下。回了家以后才回过神来,自己一点也不喜欢她,但是从书包里翻出来的钱——那足足是爸爸大半个月的工资——原来,有的人拼死拼活一个月赚的钱,有的人什么也不用做就可以轻松到手。
“反正我又没损失,就答应她了。”林森说。
不过他们没有交往多久就分手了,表面原因是林森发现她在做有钱人的二奶,实际上的原因是林森觉得自己跟她在一起太亏了。
“根本就不是她有钱,从别人那里捞钱迟早捞不动的。不过倒是教了我一课,仔细想想,以我的条件,应该找个出手更大方的金主儿。”他说这些的时候,表情满不在乎,然后在半月后就找到了一个大他五岁的女朋友,那之后他又找了个年龄能做他妈的女朋友,似乎他天生就有这方面的天赋,脚踏多船行得驾轻就熟。
“倒不算伤天害理,也算你情我愿。”——虽然他怎么活法都是他的自由,但我总觉得自己该说点什么,至少在知道他要走上邪道时拉他一把——“但我就是觉得你做这种事怪缺德的。”
他无辜地问:“为什么?”然后特真诚地说,“她们得到了一个好看的男朋友和她们想要的爱情,而我得到了我需要的东西,这交易多公平。”
“尽是歪理邪说……”逻辑好像对,道理好像不太对。我被他这话给绕了,一时不知如何回嘴。虽然我自认——恋爱、人生、世界——三观无比正常,但绝对不是个会站在道德制高点去批评别人三观如何的“上帝”。要插手别人的感情世界,那是居委会阿姨的工作。
“贝贝,如果你和我谈恋爱——”林森靠近我的时候,身上不再是曾经的少年气味,而是一种象征着纸醉金迷的名牌古龙水,他眉眼笑起来的模样比过去要更妖孽,唇角勾线更完美,说话的语气也拿捏得相当好,轻声细语却清晰分明,像是刀身轻轻缓缓切开苹果发出的细幼摩擦声,一股甜脆的诱惑气息由淡至浓地从核心里蒸腾出来。“你会知道,我是最好的男朋友。”
在恋爱沙场里如鱼得水、游刃有余的他变得更耀眼夺目了。他正头也不回地朝前走,可我忘不了的是被他遗留在来时路上的那个少年,我想我再也见不到他了。
4
咯吱——咯吱——
坐在我身边的鹿鸣吃力地用刀叉分解着牛排,把陶瓷碟子蹭得吱吱作响,虽然并未引来周遭的侧目,但他还是尴尬得双颊微微泛红。
我倾过身体接下还带着他体温的刀叉,示范使用方法给他看。“不是这样,要像这样,刀面要倾斜,不要直直地去切。”
“不好意思,这,我是第一次吃。”鹿鸣诚实地向我低声坦白,他清爽的声音在我耳边嗡嗡震响,有一点儿像是夜深人静带着耳机听少年稚嫩地唱起美式乡村音乐。
“像这样切小一点儿方便入嘴。”说话间,我已经动作利落地为他把半块肉分解成了一块块方糖大小。
“谢谢。”他用指尖挠了挠脸。
林森这会儿喝着咖啡,好像狐狸般眯起了眼睛意味深长地盯着我,被咖啡杯遮掩的嘴角一定已经勾起了狡猾的上勾线。
把刀叉还给鹿鸣后,我白了林森一眼,示意他别乱想,就算想了也不准拿出来当着人家的面调笑,好在这小浪货平时嘴巴屏不牢总要犯贱,在外人面前还是会给足我面子,他只是“哼哼”闷笑了两声,继续喝他的拿铁。
“你有什么计划吗?”我边划拉着碟子里的牛排边问鹿鸣。
“嗯,主要是来看你,没来过北京,就随便玩几天。”
“住的地方找着了吗?”
“还没有,我没多少钱,就住路边最便宜的招待所就行。”
没钱吗?我想起他说自己被女人包养,可是看他的穿着和吃西餐时的不适应,这事儿还有待鉴别,他要么是随口说笑骗了我,要么是找了个财力不够的金主儿。
“招待所不太安全吧,就算这里是帝都,到了夜里也会有群魔乱舞的……”我正琢磨着等下带他去七天、汉庭连锁那类经济型酒店吧,还算干净也安全,岂料他开口一句让林森都惊到放下咖啡杯时手中一抖的话。
“贝……贝。”他叫我的名字时语气有些模糊和犹疑,脸上是明显藏不住的害羞,“我能住你家吗?睡沙发就可以。”
与此同时哐当一声,林森手里的马克杯重重跌在杯垫里。
比起对鹿鸣做出什么回应,眼下我更着急的是要怎么跟林森这满脑子不纯洁豆腐渣的货解释我跟他只是网友!所以立刻把双眼视线从鹿鸣那边厢猛地抽回来甩向林森,却见他神色有些怔地盯着我,不似我想象中那样摆出一副□□坏笑。
“贝贝?”他一边的眉毛曲了起来。
“干嘛?”我第一反应是他在叫我,然后才明白过来他这是一疑问语气,“哦,我的□□名是贝贝。”我向他解释。因为林森说要高端、要国际化,从拒绝□□开始,所以他只玩msn。
“哦。”他低下头,动作滞钝了一小会儿后娴熟地切下一小块牛肉放进嘴里。
林森竟然没有就鹿鸣提出要上我家一事做出任何他惯常向我找死的调笑,实在意外,白白浪费我脑子里演练的一串串应对台词。
“可以吗?”鹿鸣追问我。
我重新转过脸来看他,心想这孩子是真单纯还是假天真,会以为自己一堂堂发育良好的大男生能随便就跑去刚认识的成年女性家提出借宿并得到ok的答复?——可是,我被他那毫无杂质的眼睛所蛊惑,竟然点了头、竟然说:“也不是不可以。”——我脑子短路了,我疯了。
我想明白了——之所以会把他看错成年少的林森——是因为鹿鸣就像是我幻想中的那个孤单少年的具象化,我固执地以为自己从他那双幼兽般的眼里看出寂寞的味道来。
他本应该永远地停留在我忍不住频频回头的那条名为“过去”的路上,却突然追上来,站在我面前开口叫我“贝贝”,这使向来冷漠的我禁不住报以了过分热情的回应,我很愿意他在我身边多停留一会儿,虽然我不知道我想找出什么、在找什么。
鹿鸣的笑容没有任何前兆地绽开来,他的眼睛里一定真的盛着许多跃动的小星星。他刚要道谢,就被林森打断了。
“那我也去。”
“啊?”我看向林森,歪着头等他说明“也去”指的是什么?
林森的笑容是极缓慢的,我能看清楚他脸上线条的渐次递增,好像水波般一圈圈层次分明地荡开去,“我也要去你家,他睡沙发——”他指了指鹿鸣,然后又指向自己,“我跟你挤床。”
5
看着站在客厅里的林森和鹿鸣,虽然身形都很纤瘦,但这俩人毕竟抛开全国男性平均身高甚远,所以让我充分意识到自己住的房子面积的确不够宽敞,好像空气都被瓜分得有点紧张。
直到林森叫我拿出被子来之前,我都以为他跟到屋里来是跟我闹着玩。
“别闹了。”我抬手扶着额头,长叹口气,“睡不下。”
林森摊开双手说:“怎么睡不下?当年我、墨墨、郑菲不都睡下了。”
以前的确有过那么回事儿,郑菲跟我挤床,林森和墨墨睡沙发。我家的沙发是特别老式的那种造型,一个大长条座儿和两个独立的座儿,前者倒是能睡下一个人,后者把两座位拼在一起勉强能特憋屈地睡下一人。
“那你当时跟墨墨还不是整晚睡不好?”我说。
“心疼我就让我上床睡。”
“滚。”
林森不搭理我,自顾自歪倒在沙发里,好像这屋的主人般拍了拍身边的位置冲鹿鸣说:“坐这儿。”等鹿鸣特乖地坐了过去,林森立刻一伸手揽住他脖子,一手勾起他的下巴,特妩媚地一笑,“今晚上跟哥睡。”
好像面对男人的调戏没什么经验,鹿鸣僵硬地耸起肩,回以腼腆的笑容说,“麻烦小森哥照顾了。”
“小森哥”是林森要求鹿鸣对他的称谓——虽然我说“甭理丫!”——那孩子还是老实地照办了。
见到俩少女漫画里才会存在的天然锥子脸美男在我面前勾肩搭背,一个淫邪一个乖巧,真可惜我不是腐女,不然这会儿肯定已经激动得血溅三尺,刚要特没情趣地叫林森滚远点儿,别吓着人家不知世间有基圈的正直好男儿时,门外传来董彬的声音。
“凌佩,开门。”他在外面边敲门边说,“我听到你声音了……你开下门,我有话要跟你说。”
林森不愧是偷情专业户,他条件反射就拉着鹿鸣弹起来要躲去阳台,我立马拦住他用眼神交流示意:你躲个屁!
林森嘴角一咧,我就知道丫什么意思:这不是俩大男人跟你屋里呆着让他看见了不合适,避嫌吗!
我随即翻翻白眼,瞪他:避你妹的闲!姑奶奶正大光明一良家女子被你这一避,要让董彬撞破了还不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以心电感应交流完了后,我冲沙发那边一挥手,示意他滚回去好好坐着就成,随即走过去把门打开。
好像几百年没见的董彬一脸疲惫地红着双眼迈进门,看到以极不自然的端正坐姿肩并肩坐在沙发里的林森和鹿鸣,很意外地楞了一下,随即狐疑地皱起眉。
没做亏心事但也不想被误解的我灵机一动指着鹿鸣对董彬说:“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林森的好基友鹿鸣,他们刚巧路过附近就上来借个厕所。”
林森配合地抬起狼爪子搭上鹿鸣的肩,而懂事的鹿鸣立刻娇羞地冲董彬挥挥手。
有话要说的董彬虽然对两个大男人半夜存在我房间里的理由将信将疑但也无暇顾及,他拉起我的手边说“我有话要对你说,这里不方便。”就往门外走。
因为他很少会这么行事强硬,所以等一时走神的我反应过来时,人已经在他车上。
数分钟后,车子拐上了二环,慌了神的我盯着董彬严肃的侧脸张了张嘴不知该说点什么,他看起来满腹沉重的心事。我心想他消失的这几天该不会是对我那天质问他的表现越想越窝火,这会儿恨不能要把我给先奸后杀了吧!
6
第二天清晨,因为昨晚没带钥匙和手机就出了门,所以回自己家时还要敲门的感觉真是很奇妙,而打开门对我说“你回来了。”的是睡眼迷蒙的鹿鸣,这情景更是奇妙得好像科幻片。
他头发蓬乱地翘起来,睡了一觉的缘故所以半边脸红红的,他穿着宽大的白色t恤和纯棉运动长裤,气质纯洁得像个高中生,叫我有些心虚地别开了视线,抬手理了理分明在离开酒店前已经很仔细梳理过的头发。
“林森呢?”——起了吗?他还要去上班,虽然他工作的那个广告公司就是他大老婆的产业。我朝沙发望了一眼,只有一床凌乱的被子,再看向敞开的卧室门,里面没人。
“小森哥等到凌晨还没见你回来就走了。”鹿鸣抓抓头发,走向沙发那儿边叠被子边说,“他要我等你回来后,叫你打电话给他。”
昨晚上董彬的手机响了许多次,都是林森打的,他只接了第一次,甩下一句“我不会对她怎么样。”后挂断了就再没接过。
董彬擅自决定带我去过夜的是励骏酒店。我和墨墨每次路过这外形富丽堂皇的建筑时,他都要感慨这酒店如何适合情侣开房□□,并发誓“这辈子一定要在里面订间套房打一次炮。”
小市民如我被他拉着进了宽敞通透、金碧辉煌的酒店大厅,脚下就一哆嗦,再进了房间一看——巴洛克式风格的装潢,白色厚重古典家具和金色镶边墙面,华丽宽大的立柱式有罩床上堆满了金色缎面枕头,地板上铺着宽大无边、花纹繁复的波斯地毯——最叫人闪瞎眼的是以床为中心堆放在周遭呈山海之势的鲜红玫瑰花丛。我心中不禁悲鸣,这等会儿要是董彬真的兽性大发,我报了警后人家赶来现场会相信有人下这种血本来只为□□吗?
董彬二话不说把我按在床上坐定后,后退半步沉默地凝视了我半秒,突然地脱下了皮夹克外套,不等我发出“你要干什么?”的经典肥皂剧台词,就俯身压了过来。
他给了我一个交往至今最绵长炙热的吻,咬得我嘴唇生疼。虽然他用一只手支撑着身体,但他大半个人压在我身上还是叫我喘不上气来,好重。
“凌佩……凌佩……”他在接吻的间隙不断低喃着我的名字,沉重连绵的喘息落在我的脸颊和脖颈上,湿乎乎的、滚烫的,好恐怖——
我好怕他。
我好怕此刻的他——
“别、董彬,别。不要,别。”起初我还能不住推推他,脸上勉强地摆出好了好了别闹了的干笑,但董彬却像纹丝不动的巨石。直到他的一只手胡乱钻进我的衣服,摸索着我的皮肤,快为如潮袭来的恐惧窒息的我忍不住狠狠扇了他一巴掌,声音发抖地大叫他的名字:“董彬!!!”
他停了动作。
然后我看见他满脸是泪,“我要失去你了……”他瞪大了眼看我,似乎并不知道接连不断的泪水珠子正一颗一颗滚落下来,“我就要失去你了。”
从来没见过成年男性哭得像个心碎的小孩,我被眼前的画面所撼,一时忘了自己的处境,只是哑口无言又震惊地看着他涨红的脸。
“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我只是想得到你,我爱你,凌佩,我真的爱你。我做错了,我们不要分手好不好?”在我心中总是以稳重可靠形象存在的他,现在情绪崩溃得好像从高处坠落的玻璃高脚杯,已经碎得看不出原来的形状。他不断恳求着,“我不要和你分手。凌佩,只要能得到你,为此我不惜一切代价,别说一刀、两刀,让我做全世界最卑鄙的小人,让我挨千刀万剐——”
“别哭了。”
“凌佩,我好卑鄙,我好卑鄙,可是我,我对你……”
“别哭了。”
董彬被眼泪辣得闭上了眼,他咬着牙说:“我爱你。”
“好了……别哭了好吗?”我艰难地从他胸口下抽出自己被压着的双手,捧起他的脸,柔声安慰他,“看着我,董彬,看着我。”
有一个人长年以来坚定不移地爱着你,在你和别人在一起时仍旧满怀绝望与希望地等着你,他放弃全部尊严去爱你、宠你,为你挨刀为你流血——他那么好,即使他知道你不爱他——依旧对你无可挑剔的好。你还想要什么?你有什么资格去践踏他?你又有什么信心去遇到一个更好的人——
我对他被泪水浸泡得好像湖中圆月的瞳孔说:“我没说要分手。”
其实,卑鄙的是我,一直都是我。
7
一整夜都在哄董彬,让他相信我们不会分手,所以这会儿有点精神恍惚,而鹿鸣也看出了我似乎比起昨天见面时很不对劲儿,他犹豫地问我:“你没事吧?”
我心不在焉地回答:“没事,我在想今天带你去哪儿玩玩,不过我要先给公司请个假。”
“不用为了我请假,你去上班吧,我准备自己去街上随便走走看看。”
“没关系,我上班的环境挺宽松的,翻译这行不坐班也行。”我不知为何一直在躲闪鹿鸣的眼睛,不愿意与他对视。
“哦。”他听了话后,弯下腰去整理自己放在沙发边的背包,从里面翻着什么东西,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
知道他的视线已经从我身上转移,松了口气的我刚转身要去卧室里换衣服,就撞上了他重新投来的目光,那么纯粹干净。
“贝贝……”可能为将提的话题过于私人而感到不妥,他顿了顿才继续问,“昨天晚上带你走的那个人,是你男朋友吗?”
在我觉得董彬的情绪终于平复而提出离开酒店时,他又做出单膝跪地的惊人之举,我刚想说我年纪不小了经不起接二连三的惊吓你这不是要向我求婚吧你——
他就真的掏出了一个暗红色天鹅绒小盒,打开来露出里面有黄豆大小的钻石戒指——
“凌佩,请你和我结婚。”
想起董彬说话时那副神圣得不可侵犯的神情,我正面迎上鹿鸣的目光,肯定地回答他:“嗯,他就是我的男朋友。”
我很奇怪自己说出这句话时,竟然要鼓起全部的勇气。
不等鹿鸣接话,我拿起手机给林森拨去电话,那小子接听后劈头就是一句欠扁的——“你贞操还在吧?”——
“董彬向我求婚了。”我跳过前情提要,直接告诉他才刚上演完毕的剧情高潮。
林森在电话对面一阵沉默。
我以为他接下来要对此发表一番看法,结果像是嫌我此刻不够混乱似地,竟冷不防警告我提防身边随时可能爆炸的小地雷——
“鹿鸣还在你那儿吧?你别假装看不出来。”他说——“他喜欢你。”
我知道。我看向正专注于我一举一动的鹿鸣,之所以面对他时我会心虚,一时高兴、一时慌张,会想逃避又矛盾地想要接近,是因为他看着我时眼睛里亮晶晶的,这孩子,把一切都写在脸上。
他太纯太干净了。他身上没有秘密、没有经历,没有暗影、没有过去,像个为了成全一段想象而凭空出现的小王子,像个所有拥有圆满结局的童话中无所畏惧的小少年,随时可以乘风而去、御光飞行。
当他看着我时、对我说话时、靠近我时,我的心脏会轻轻地发抖。
我可能,有点喜欢他,就像我喜欢这个世界所有的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