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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VII ...

  •   在又失眠一整夜之后,我彻底接受了自己身处于一个包容万象的大千世界这个事实,噢,如果用简单直白的话来说,就是,作为已经完全熟悉这个摩登社会的人,我现在知道,世界无奇不有,我生活在一个充满怪像的社会。如果不是因为我是凯厄斯的“歌者”,我一辈子都会跟其余人类一样对此一无所知,因为这些生物将自己掩藏得很好。

      科林说,我是她见过最快接受这个事实的人,因为第三天我就开始去剧院合排。我听到也只是苦笑,拜托,排练是个逃避现实的好借口好吗?更何况,门德尔松是一众音乐家中,难得生于殷实的家庭且情绪平稳的人,他的作品总是充满人性。《以利亚》的题材,更是取自于圣经旧约,作为拥有一定神性的清唱剧,这正好是我这个“堕落之徒”需要在其中寻求帮助与心灵庇护的良好对象。

      在一定程度上,我还是信教的。虽然我从小到大都没有在教会学校上学,可我的学校都有知识渊博的文史老师。我在唱诗班的时候唱了不少圣咏,长大之后,由于抒情女高音的声音特质,我很多时候都在唱早期声乐作品。那些作品里面包含了不少基督教的安魂曲或是取材于圣经故事的歌剧和艺术歌曲,包括海顿《创世纪》和亨德尔流芳百世的史诗作品《弥赛亚》,现在是三大“神剧”的最后一部《以利亚》。①

      最为讽刺的是,在《创世纪》里,属于女高音的角色,是三大天使长之一的拉斐尔。在我亲爱的弟弟伊森曾一度沉迷的电子游戏《黑暗世界》的附属说明书《诺德之书》中,拉斐尔是最后一个去劝诫该隐的天使。这个游戏和附属说明书写得太过逼真,以至于一段时间内我和朋友们人手传阅,看得着迷,以为它是真的描写关于该隐以及血族历史的书。后来,在一次周末派对上,游戏公司的CEO是伦纳德的座上宾,他信誓旦旦地告诉我和伊森,那只是一本杜撰的“野史”,还被一定数量的狂热粉丝认为是“神秘学”指南呢,青春期的美国青少年们总是认为一切皆有可能,我也不例外,因此大失所望。②

      我问过科林,是否人类中流传的“该隐是血族的祖先”这个故事是真的,她对此不屑一顾,表示从来都不是。

      “这些东西,都是我们故意散播出去,让人类对此津津乐道的。”

      “你说的…'我们'是指沃尔图里?”在每天去卡迪夫的小火车上,这样天马行空的谈话似乎已经是我和科林间的日常。

      “没错。这都是谣言。”科林看了眼窗外刚从厚重的云的缝隙中找到海面的阳光,任命地戴上了巨大的墨镜,用丝巾包裹住自己的头部,她那张小脸都快被眼镜吞没了,再加上她穿着一件灰色的连衣长裙,披着黑色羊绒衫,脚蹬一双酒红的平底芭蕾鞋,更显得她娇小。不管从年龄还是外表上看,她都更像是我的妹妹,当然,是想要刻意把自己弄得成熟的那种。正常人又怎么会知道,在她海蓝色隐形眼镜之下是双红色的眼睛,只要她想,现在就可以把火车推到海里去。或者说,如果我趁她不注意的时候,摘掉她的墨镜,将她推到阳光下,就会看到一个闪闪发光的她。

      当然,这样做的后果是,死亡。我可不会干出这类蠢事,虽然科林的速度和力量都比我大得多。

      “那么…既然血族不怕洋葱、太阳,或者木剑,他们怕什么?”我回过神来,继续提问。

      “火。”科林撇撇嘴:“我们可以被大卸八块,然后点燃,化为灰烬,再没有转世的机会。”

      我想到小时候我爱的洋娃娃被还是破坏王的伊森扯坏的场景,不禁觉得残忍而阴森。血族坚不可摧,却也会灰飞烟灭。

      “还有一种方法,比物理上的毁灭更为残忍。”仿佛知道我心中所想,科林补充。

      “什么?”

      “杀掉他们的伴侣,这会让他们痛不欲生,或者陷入仇恨之中,除非他们死亡,否则这种仇恨和悲痛永远不会结束。因为血族一生只有一个伴侣,一旦遇上真爱,就永远都忠贞不渝。”

      科林的声音很小,却清晰地,印在我脑子里。古往今来,血族都被成为上帝遗弃的种类,可人类,上帝的子民们,在教堂立下婚姻誓言内所做不到的“直至死亡将我们分开”,却是他们爱情中的信条。这是多么矛盾又充满争议。

      她把我送到剧院门口,“你知道吗,阿丝翠德,这些问题真不该是我来回答你,只要你问,凯厄斯都会解答的,他才是你该去问的人。”

      我从她手里拿过她给我买的咖啡:“我都知道。”
      不过他对我血的渴望,和那晚差点把我勒断气的行径让我现在暂时不想靠近他。这个男人,他忽远忽近,温柔与暴力切换得太快,让人惧怕又向往。

      “他才是那个永远不会伤害你的人,对你,他可以付出一切。”科林撂下这句话,在原地目送我走进去。

      接下来,我被这句话困扰了一整天。排练到一半,小腹的痛差点没让我栽倒,伙伴们很快都来扶住我,总监停下指挥问我到底怎么了,我摆摆手示意继续。这种一个月一次的事情在血族面前真的让我感觉苦恼,科林体贴地给我时不时续上热茶和肉桂面包,至于凯厄斯,他最近神出鬼没,在我面前欲言又止,德米特里总是远远地朝我笑一下,又很快消失。排练的进程非常快,我根本不敢耽搁,因此每天回到住所,便只剩下洗漱和走到床上瘫着的力气。

      这样在精神上几乎与世隔绝的日子让我很快觉得厌烦——世界上许多的非在校或没有固定剧院合同的歌剧演员,几乎都过着到处旅行的日子,能交心的朋友也是少之又少。音乐家和画家或者作家一样,都是孤僻又清高的人,找不到可以聊到一起去的就宁愿孤身,大多数时间的社交行为,都属于被动或必要的。我在排练中的休息日里,打算去趟伦敦,和我大学好友,也是迄今为止性格最能对上眼的姑娘莱丝莉·伍德曼见面。后者在BBC音乐频道的预告里看到我的脸,怒气冲冲问我怎么来了英国也不告诉她。

      凯厄斯终于停下了他的阶段性消失,用他的话说,是“违反者已付出代价”,我都不想问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因此,他决定和我一起去伦敦。我已深谙他的不可拒绝性,打算尽量无视他的存在。当然,在我第n次回绝他想和我以及莱丝莉用餐的要求后,依旧被他所打败。

      莱丝莉是个讨人喜欢的德州姑娘,她的生身父亲是个早年死在苏丹的德州石油大亨,母亲从来没出现过,她五岁的时候被小姨收养,移居纽约。长得活像年轻时候的简·方达,明媚娇憨,像只小兔子,一头亚麻色的头发又长又密,总是起静电,大学的时候一到演出,没人有耐心帮她搞头发,她也总选择把它们盘成一团。她背谱速度极快,几乎拿谱就弹,GPA永远3.9,堪称天才。因此,大家都愿意和她合作。

      “你可别把莱丝莉吓到。”在进餐厅前我再三叮嘱凯厄斯:“沃尔图里先生,脸色放缓一些吧。”

      “你还要我重复多少遍,我不会吃了你和你朋友的。”他面无表情地站在我旁边。

      “Well,你只要确定你想听女生间无聊的对话还能忍受耳边不断传来的各式噪音,并且不把扶手掰下来或者桌子掀翻,那么我无所谓。”他帮我脱了外套,我用人类听觉基本听不到的音量说,不过明显看到坐在不远处驾驶座上的德米特里在憋笑。

      凯厄斯又示意我挽上他手臂,在绅士风度上,没人比他更有气度:“在这点上我真是不懂人类,如果她真如你所讲是个少年天才,那么你们之间不应该总把时间浪费在没有营养的东西上。”

      我捏他手臂内侧,结果是自己手指差点扭到:“难道你觉得我和同行们天天聊的都是《尼伯龙根的指环》③曲式分析吗?拜托,那东西在以前考试的时候差点把我折磨死。”

      他还没来得及回复我,我就远远地看到了莱丝莉,穿着系腰带的格子裙和小靴子,蓬乱的头发被盘起来,一双绿眼睛像翡翠。她朝我打招呼笑着,在看到我旁边的凯厄斯的时候,却明显有躲闪。我以为是凯厄斯吓到了她,可后者现在的脸色却十分怪异,他不是阴沉着脸的,竟然有种玩味和厌恶,这两个情绪完整地在他脸上并存,我开始后悔不强硬一点把他拒绝了。

      莱丝莉和我贴脸后,我硬着头皮介绍:“我的…朋友,凯厄斯·沃尔图里先生,我…和你说过的那位同伴。这位是莱丝莉·伍德曼小姐,目前在皇家歌剧院担任钢琴艺术指导,同时也是杰特·帕克艺术家计划的一员,在盖德霍尔音乐学院任教,目前是最年轻的□□。”④

      她和凯厄斯达成惊人的一致,没有任何身体触碰,只是点点头互相致意。“很高兴认识你,沃尔图里先生。”

      “我也是,伍德曼小姐,久仰大名,听起来,您事业有成。”

      这两人的语气里,我听不出任何的“高兴”。如果不是和莱丝莉的交情,我现在就想直接弃桌而逃。很快,凯厄斯帮我调整了椅子,而莱丝莉则是被很会察言观色的服务生。接着我们开始点单,凯厄斯直说他什么也不要,点了瓶罗斯切尔德,算是把服务生的嘴巴堵住了。

      我和莱丝莉坐下之后,气氛终于缓和了一些。

      “So,伦敦怎么样?”我问她,“搬过来不算是错误的选择吧?”

      她点点头:“嗯哼,总算逃离我姨妈的掌控了,就算每天晚上我下班必须打通电话,也总比有宵禁好。”

      莱丝莉的姨妈我见过,一样是个美女,凶巴巴,且过度保护,估计是因为她从小双亲离世,几乎从不允许她参与课后活动和那些派对,连过夜派对(sleepover)都要每隔几小时确认一下自己外甥女是否安全。这导致她成了比我还要怪胎的人,目前为止,她真的几乎没有过约会对象,每个想要追求她的男性到最后都会被各种奇怪的因素而击退。

      就在我们交流着皇家歌剧院的内部八卦时候,凯厄斯冷不丁地插话:“伍德曼小姐,我从阿丝翠德嘴里听到过好多关于你的事迹,像你这样的天才,究竟是如何被培养起来的呢?你的父母是从事什么行业?”

      什么时候他如此具有社会性了?我纳闷,他不知道莱丝莉的痛处就是失去双亲吗?我在餐桌下踢了他一脚,痛的是我自己,我屏住呼吸,用极小的声音咬牙切齿:“I curse u.”(我诅咒你,大多为那种女孩子抱怨的意味)凯厄斯听到了,玩味地朝我笑了笑。

      “嗯,是这样的,我的母亲在我有记忆前就已过世了,她曾在德克萨斯州立大学奥斯汀分校任教。”莱丝莉脸色很差,却依然回答。

      “她的专业研究方向是?”

      “历史学,她精通中世纪历史,是哈佛毕业的。”

      “有趣。那么您的父亲?”

      “他在九十年代出差时死于苏丹的暴力活动。”

      “我很抱歉。”凯厄斯听起来一点也不抱歉。

      气氛已毁,我已经失去反应调节的能力,认命地喝下一大口酒。“亲爱的,贪杯可不好,小心明早起来头疼。”凯厄斯用他石头一样冷的手稍稍触碰到我的背,这个动作看上去很有距离,下一秒,他把我颊边的一缕头发放到耳后去,我就不这么想了。他今晚就是来搞破坏的,我能感觉到莱丝莉和我的友谊危在旦夕。

      “阿丝翠德,恕我离开一下。”莱丝莉站起来,凯厄斯一动不动,这个时候难道不该帮她拉开椅子吗,他却连站起来送女士离开的意思都没有,我收回餐前说他绅士的那句话。

      莱丝莉基本上是以逃的速度去了盥洗室,我起身决定去和她谈谈。“我真搞不懂你。”站起来前我压抑着怒气对凯厄斯说,他满不在乎地看着我,“达令,你很快就会知道原因了。”

      我赶到盥洗室的时候,莱丝莉正坐在全身镜前的皮沙发上,“噢,亲爱的莱斯,我真的很抱歉,凯厄斯非常欠揍,他就是个混蛋。”

      “艾斯特(昵称),你怎么和吸血鬼在一起?还是沃尔图里的吸血鬼?”她看上去纠结无比,最后终于说出来了,声音很大。此时进来一个人,我赶快拖她到墙角。

      “没事的,我用了咒语,她听不到我们在说什么。”
      “你怎么会咒语?你又怎么知道的?”我瞪大眼睛,不可置信地看着莱丝莉。

      “我的天,他们优雅又诱惑,身上有大多数人类闻不出来的气味,他们看着你的时候,你就像被魔鬼盯上了一样,冰冷而专注,他们不吃人类食物。难道你就没有过这种感觉吗?”莱丝莉用她的手粗暴地捋直她的头发。

      “当然有过。”我想起在佛罗伦萨两次被凯厄斯注视的感觉。“等等,莱斯,你说你会咒语?”

      她无奈地点头:“这还不够明显吗,艾斯特,我是个女巫后裔啊。”

      她看着我靠在梳妆台前的颓废样:“难道凯厄斯没有告诉过你这些东西?”

      “我前几天才知道他是血族,你觉得呢?”我坐在矮脚凳上扶额。“该死的,我总觉得自己活在《欲望都市》里,现在才知道,安妮·赖斯才是这一切的源泉,如果可以,我会说服伦纳德,投资一部关于血族的原创歌剧,一定稳赚!不能让音乐剧迷得意!”⑤

      莱丝莉被我无意中的幽默给逗笑了,她扶着我的肩膀:“天,艾斯特,这个时候我由衷地佩服你,你是我见过最平静地接受事实的人。”

      “你是第二个说这番话的(人),”我不知道该加什么名词,“上一个说的是个血族。我不懂,过分大惊小怪有什么必要。”我看着镜子里她那张像玛丽安妮女神一样的脸。

      有了一个惊人的事实之后就会紧跟着第二个,我已逐渐麻木。

      “艾斯特,被凯厄斯爱上,我真不知道你是幸运还是不幸。”

      我和她找了一个出口,坐在后厨的小园子里吹风,至于凯厄斯,就让他等着吧。

      “他看着你的眼神,就像看着个自己的宝贝所有物,谁要动你,他就会把那个人解决了。”莱丝莉搞到后厨烤的饼干给我,她在我面前使用了两次自己的魔法,虽然看起来她不太会用:第一次是差点把盥洗室的门给反锁到我们都出不去,第二次差点让烤箱失灵。

      我已经不是第一次听到这种话,凯厄斯解释过“歌者”的含义。我回忆起自己曾经写给他的邮件,抱怨没有忠贞的人类爱情,还有期待一份专一的爱,想起这些我就觉得无比尴尬,不知道凯厄斯当时看到会有什么反应,估计快把电脑捏碎吧。

      “我知道。”我说。

      “而你也喜欢他,”莱丝莉肯定地看我:“承认吧。”
      我当然喜欢他,我喜欢他的外貌,喜欢他时不时的温柔深情,喜欢他的博学多才,尽管他总爱利用自己掌握的知识看不起人,更喜欢他对于我那还不算十分成功的事业的支持,当然惧怕他的粗暴,他嗜血的本性。

      “好吧,你说得对。”我往后靠在椅背上:“我就是还没准备好接受一切,但我又必须知道一切。”

      …

      那顿再聚的晚餐最终结束了,凯厄斯在车前等我。这个地方是禁停区,他估计又使用了金钱和本身的专横,我们因此接受了不少注视。
      “宝贝,我说过你会知道的。”他一脸“我早就告诉过你”的样子,我感觉自己像是碰到了高中时候的男生,顽劣欠揍又调皮,让我总想一拳打上去。当然,我放弃了这个想法——今天晚上我对他进行了两次攻击,毫无意外,受伤的都是我。更何况,他可比普通男同学帅得多,这张脸是极具欺骗性的。

      “别叫我'宝贝',”我拉车门,发现拉不开,又猛拉了好多次,这才意识到里面没人,“我讨厌别人不告诉我事实,因为我明明可以接受它们,人们却总是认为我不能。”

      “德米特里去买东西了。”他说。“噢,babe,你从来不问,我以为你都不想知道呢。”

      “我需要知道一切,好吗?科林让我来问你,莱丝莉也让我问你。”我有气无力地说,我认命了,对于这个荒唐的“歌者”概念以及会是他爱人的事妥协了。

      视线里忽然出现德米特里,他手里捧着一束玫瑰花,把它交给凯厄斯,凯厄斯又给我。

      我连连摇头:“你该不会,让他买花去了吧?”

      “有人告诉我纪念日要送花。”凯厄斯保持着原来的姿态,眼睛都不眨,像个雕塑,脸上是理所当然。
      “什么纪念日?”

      我看到他极力控制自己手上的力气不把花朵弄断,“相识两个月。”

      我的心忽然被一种奇怪的愉悦感所填满,我笑着收下那束花:“谢谢,非常美丽,不过是谁告诉你的?”

      他用手帕擦了擦手,“德米特里。”

      我听到这意料之中的答案,几乎要笑得停不下来,凯厄斯面无表情地看着我笑,“这个主意很蠢不是吗?”

      感觉到德不远处正雕像化米特里可能要遭殃,连忙否认:“不不不,玫瑰很好,但我不觉得你是会重视这类纪念日的人。事实上,我也不太在意。”

      他面色稍霁:“吃得撑吗?”

      可能血族的思维比我还要跳跃:“有点,莱丝莉偷了很多后厨的甜点。”我实话说:“不过出了小状况,她并不能很好地控制自己的魔法。”

      我们坐进车里。他又递给我一瓶气泡水:“看来她的力量确实很强大,可她似乎却从未被教育过如何去使用它们。”

      “你怎么知道?”我看到车子正以极快的速度开出市区,“等等,我们要去哪里?”虽然知道他不会对我做出坏事,但我真的很讨厌一种被编排的不可知性。

      “你等会就知道了。”凯厄斯的表情又开始让我想揍他一拳,朝夕相处之后,发现这位存活时间未知的血族很多时候像个青少年,还是没有过叛逆期的那种,让我不禁开始好奇他的转变年龄。“她的头发一直像今天那样起静电吗?梳不直,蓬乱。”

      “在我印象里,几乎每天都是,很少有柔顺的时候。以前,大家都说天才的头发就如她那样爆炸。”

      “哈,女巫的能量很强大,却不用法力疏通反而压抑它,就会导致头发累计大量静电。当然,巫师种族没几个人头发是顺滑的。”凯厄斯像是对我在讲一个童话故事,我听得仔细。“那她为什么会选择压制魔法?”

      他用戴着手套的手握住我的,然后十指相扣,我反抗了一下,发现力量悬殊实在过大,便再次放弃。我不知道我那暴脾气是不是被那天晚上房屋倒塌的“惨剧”给驯服,总之,现在我对他生不起气,我对自己也恨铁不成钢。

      “因为,莱丝莉是个'织布工',她的族群拥有很强大的力量,她们是少数可以编织新的咒语的类别,却已经快要凋零。她是在萨勒姆处决中拒绝被审判的吉尔斯·科瑞的直系后裔。显然,布里吉特·毕肖普和阿比盖尔·霍布斯之流已经绝后了。”⑥

      我在历史课上总开小差打瞌睡,可是从小对于那些神话怪谈却十分感兴趣。我清楚地记得莱丝莉和我说过,她母亲的家族世代生活在麻州的波士顿,在大学毕业之后,才离开的新英格兰,去了地广人稀的德州。而那个臭名昭著的处决,则发生在波士顿旁的小镇。

      “所以,她们需要隐姓埋名,防止被人类发现?”
      凯厄斯点头:“当然。那场审判实在太过愚蠢,不过是人类对于无法用现代科技解释的疾病的恐惧和巫会间的斗争所致。自然,少不了血族参与其中。”

      “领地斗争?”我问。

      “哇,宝贝,你真是聪明极了。”凯厄斯又用他空的那只手轻抚一下我的头,我翻着白眼,被他那宠溺的笑弄得不知所措,天呐,他真是条变色龙。“不仅血族和巫师,魔族也参与其中,他们扮演制造谣言和审判官的角色,他们天生就是一群以假乱真的疯子。”说到这里,凯厄斯的神情又变得玩味而厌恶。我又听到了一个新名词:“魔族?”

      “是,一群游离在疯子与正常人之间的平庸生物。精神状态极其不稳定,大多喜爱艺术,成为普通人的极少,要不是连环sha人犯,要不就是大艺术家。哈索恩,负责审问的文职官员就是个魔族,当然,这蠢蛋到死也不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份。”凯厄斯忽然开始打量我:“噢,宝贝,你该在你的领域里遇到过很多那种为你的才能和外貌着迷的男人才是,他们很可能就是魔族之一。你可能也是呢。”

      我皱起了眉头,凯厄斯看除了血族之外的非人类种族总是有种算不上讨厌的嘲笑和嫌弃,以及不屑于靠近。毕竟,其余两种没有血族如金刚一样的身体和永恒的生命,他们可能会被轻易摧毁,可他们同样掌握一些能力。“有些魔族可能会有很让人意外的能力,比如预言、幻象什么的,不过现代社会已经抑制他们的能力了,一旦出现,他们作为人类的意识会认为自己得了病、被送进诊所,所以终其一生他们都难以自我发掘。”

      我想起我从小到大准确无误的第六感,这也许就收一种微弱的能力。可是我是魔族?这太过于玄乎,不切实际了,尽管我的父亲同样是个画家,且他极其不负责任,可那也完全不能证明我是。

      “我精神非常正常,谢谢。”我摇头,“在唱歌的时候和我在生活中的状态是不一样的。”

      他没有否认,也没有赞同。车子开到伦敦南部郊外的一片起伏的丘陵边,已经远离城市,灯光依稀,有三两乡村小屋分布在远近处,再往前开,便是森林。德米特里把车停在某曲径通幽的林间小路口,帮我打开了车门,朝我弯弯腰,又露出一贯风流的笑:“玩得开心,阿丝翠德。明天我就要回沃特拉了,先在这里和你道别。”

      我看着德米特里,不知道他说的“玩”究竟是什么意思,但对这个血族,我的印象不差,他比科林更真挚,更有真实的感觉。如果在生活中遇上这样的男士,大部分女生都会被迷得神魂颠倒,如同莱丝莉所说,只要血族在见你的第一次没有杀了你,那么他们会让你对他们着迷,除非你成为他们的伴侣,否则你迟早会心甘情愿地变成一顿美味。“那么…我相信,我们还会再见。”我说。

      他还没开口,凯厄斯就已经移动过来,“还要继续演拙劣的道别仪式吗?”他把我往自己身上带,“你可以走了。”他对德米特里说。

      “你一定要如此没有人情味吗?”我轻声抱怨。

      “高低等动物之间的不同在于,对于本能情感的控制。我的‘人情味’,只会体现在该体现的特定对象上,比如,你。”凯厄斯手里是一件和他款式相似的姜黄色斗篷,他不由分说帮我披上,扣纽扣,我赶紧制止他的动作,自己来。“今天的课程内容够多了,真的,沃尔图里教授。说真的,你要带我去哪里?”

      凯厄斯忽然调整了自己的站姿,脱下手套,像某个王朝最具风情最有魅力的那个王子,他的笑容又难得地温暖——这样的温暖,竟然存在于一种冰凉的生物上,这瞬间我被他所迷住。

      “既然吃多了,想要来一场兜风吗,尚恩小姐?”
      我好像懂了什么叫“兜风”,“当然,沃尔图里先生。”

      他得到准许,握住我的手,下一秒我惊呼一声本能地在他身前像个树袋熊似的被迫抱住他。

      “握紧了,小姐。可别着凉了,伤着你的嗓子。”凯厄斯轻声细语,帮我带上兜帽。“或者,你可以选择睡半个小时,很快我们就到了。”

      接着,我们进入森林,我耳边就只有风声和他那几乎快得听不见的脚步声,他把我护在怀里,我被两件斗篷裹住,把头埋在他没有心跳的胸口,凯厄斯很稳,他用一只手以怀抱婴儿的方式托住我的腰,让我可以省下许多力气。

      我现在,在一个他完全看不见的角度,露出笑容——他总是会给人意想不到的惊喜,在你觉得他是个没有情调的老古董的时候,他却以自己的方式展现了罗曼蒂克。凯厄斯,他真是不赖。

      注释(感兴趣就看看昂)

      ①门德尔松的清唱剧《以利亚》是作曲家最杰出的宗教题材的音乐作品,被称为“世界三大清唱剧”中的一部,另外两部是亨德尔的《弥赛亚》和海顿的《创世纪》。

      (即使没有听说过《弥赛亚》,也该听过其中最著名之一的选段《哈利路亚》,代表此剧在世界范围内影响力巨大)

      据《列王记》记载,以利亚是希伯来的先知,一个理想式人物,不知道他从何而来到何而去。在清唱剧的结尾,他在一片赞美诗中消失,被认为是“活神”的代表。

      清唱剧的题材构成部分:大型合唱团、交响乐团、几名领唱。不正式演戏,不背词,可看谱演唱,和声乐套曲这样的形式很相像。

      ②the Book of Nod,诺德之书,其实是大型美国电子游戏的一种世界观说明书,增强体验感的那种。由于其中的“圣经体”写得太过逼真,许多人以为它真的是描写血族的故事的,其实它是完全虚构。

      没有任何证据表明该隐是血族,但普遍认同他是恶人之始祖。我不信基督,如果懂的话欢迎批评指正。

      ③《尼伯龙根的指环》:德国作曲家瓦格纳的传世之作,虽然现代社会许多人叫它“歌剧”,但作曲家本人称它为“乐剧”(music drama)。因为瓦格纳认为当时歌剧普遍缺少一种叙事性和完整性,太注重唱歌,因此他加入各类元素:文学、舞蹈、舞台设计等,使之成为一部宏大的“史诗”。此乐剧分四大部分,完整演完要18小时,四天。剧情源自中世纪日耳曼民族史诗《尼伯龙根之歌》。由于其音乐上的冗长性及复杂性,它是作曲系学生的噩梦啊…也是声乐歌剧系学生的噩梦…

      ④伦敦科文特花园皇家歌剧院(Royal Opera House at Covent Garden),世界歌剧风向标之一,谁要是登上皇家歌剧院的舞台了,那ta的事业绝对是飞起。盖德霍尔音乐学院(Guildhall),也叫伦敦市政厅音乐与戏剧学院,伦敦三大音乐名校之一,别看名字很野鸡,其实学校很牛。

      所以莱丝莉绝对是使用了巫术干学术研究哈哈哈。

      ⑤这里其实是我用美剧里美国人特别爱干的吐槽方式玩玩幽默啦。迄今为止好像确实没有一部讲血族的歌剧,倒真有德语音乐剧《德古拉》。

      ⑥布里吉特·毕肖普和阿比盖尔·霍布斯,吉尔德·科瑞,都是萨勒姆处决中被判刑的“巫师”。有兴趣可以去搜一下,我不再赘述。

      女二终于带着一身极其强大的魔法出现了!让我想想她会是谁的歌者呢…

      BTW女主真的是魔族,只是她没和凯爷讲她的能力。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7章 V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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