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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五章 “景行 ...

  •   “景行,这两天练字练得怎么样了啊?”看着眼前和他一起舂小麦的大儿子,叶明宇心里很无奈,以前大儿子跟着他去学堂念书,他偶尔回来也在教他识字,没想到叶景行确实认识字了,但没写过,写出来的字歪歪扭扭的不说,还有的字写的千奇百怪,不是这儿少了一点,就是那里少了一撇的,看得人头大。因为村里的学堂都是教识字和算数,因为村里的人都只是想让孩子认识些字,会算简单的算术然后去城里找份稳定点的事做,不用呆在家里种地,要是遇到收成不好的年头,家里没有人在外面做事的,只能把往年结余下来的银两去换些食物,但是一般一年的收成不好就会导致一直到第二年收获的时候都需要用银两换吃的穿的,一般人家一年根本剩不下多少钱,除了家里小子姑娘的要准备谈人家了或者家里有人在书院上学的,一家人才会省吃俭用的,省下来的钱用来嫁姑娘娶媳妇的,亦或是去参加科举的,年年要钱去买纸买笔交束修,根本剩不下来钱,所以现在很多村里人就想去城里找份工,只要你不惹事不出事,基本每月的工钱是定的,不用担心家里田地收成不高,会饿肚子。

      “爹,你放心吧!我每天都有练字的。”听到叶明宇的话,叶景行心里也很无奈啊!他是学文学的不错,但是现代社会除了一些特定情况谁会写毛笔字啊,他觉得自己能写出来字就已经很不容易了,至于字写的不对的地方,叶景行肯定不会说是因为练字练着有些字就会习惯性的写后世的汉字,谁让后世的汉字要简洁许多呢!繁体字他在这段时间他爹的教导下大部分都认识了,但是要想写出来真的不容易,先不说要写好毛笔字不是一天两天一月两月的事情,就是那一个字一大堆的繁体字叶景行想要把它写小就不容易。“对了爹,辣椒该收了。”叶景行算算时间,收辣椒的时间早过了,只是前段时间他有时间就会把红辣椒摘了晒着,辣椒杆也该收了,上面挂的生辣椒(没有晒干的辣椒)正好摘了做剁椒,冬天没菜的时候一勺剁椒加点油炒一下就能吃下几碗饭。

      “行,收了吧!过几天大豆(黄豆)也该收了。”叶明宇听到儿子的话,又想起了地里豆荚已经黄的差不多的黄豆也要到了可以收的时候了。

      “哥,你说的剁椒怎么做啊?”叶景逸看着在忙着摘辣椒的叶景行问着刚刚从哥哥嘴里说出的陌生词汇,虽然嘴上在问,但是叶景逸还是按照哥哥的吩咐把他摘下来的辣椒仔细清洗干净放到旁边的簸箕上晾干。“待会儿你看到我做你就知道了。”“哥哥你就说嘛。”叶景逸不满意哥哥的回答,催促着哥哥。“好啦好啦,马上摘完了,摘完了我一边做一边给你讲好不好?”叶景行本来也是打算让叶景逸跟着学的,倒不是怕他不做事偷懒,而是不管什么东西学到手里了,就是自己的了,以后要是出去了也不至于什么都不会。

      “景逸,去把我昨天洗干净的坛子给我抱进来。”叶景行一边洗姜蒜一边吩咐站在旁边的叶景逸。“来了,哥,要开始做了吗?”听到叶景行的话叶景逸立马去堂屋(现在的客厅)把昨天洗的两个小坛子抱到了厨房。两个小坛子不大,大概能装两升水的样子。“先把坛子放到灶台上,把菜板洗干净了拿过来。”叶景行找了个稍微大的木盆让叶景行把菜板洗干净了放到盆子里,然后把辣椒放一些上去用菜刀剁碎,盆子可以防止剁辣椒的时候溅到外面,等辣椒全部剁碎已经过了一个时辰多了,叶景行又把姜蒜用刀面拍了一下,放到菜板上剁碎,等到姜蒜剁碎的差不多的时候叶景行又把姜蒜和辣椒拌在一起又剁了一会儿,然后把菜板从盆里拿出来,端过灶台上的盐,估摸着舀了几勺放进去,然后把辣椒和盐搅拌均匀,拿过勺子把剁好的辣椒装进坛子里,一边装一边把勺子伸进去把剁椒压实,最后盖上盖子,在盖子边缘倒上一些水,剩下的就等过几天了再看了,生吃的话得腌个三五天,炒熟了吃就随时可以吃。装坛之后,剁好的辣椒还剩了一小碗,叶景行想着晚上炒了,也可以当个菜了。

      “景行啊!你做的这剁椒啊,炒出来又香又下饭,吃了这个能多吃两碗饭呢!”林绣娘混着剁椒吃了一大碗饭了,又去厨房舀了碗饭。“对,下饭得很,冬天要是没菜就这炒着比往年光吃咸菜好多了。”叶明宇端着饭碗看着眼前的炒剁椒,又想了一下往年冬天几乎天天吃咸菜。“爹,娘,今年是开始没想到,明年咱们多做点,到时候拿些去城里,说不定还能挣点钱呢!”叶景行觉得他应该早点想到做剁椒的,不然今年多做些,冬天缺菜的时候肯定能赚一笔钱,也能让家里轻松些。“哥,那咱们明年多种些。”叶景逸觉得这剁椒可比咸菜好吃多了,还很香,肯定有很多人买。“好,明年多种些。”叶景行顺着叶景逸的话说。“明年你要参加院试,你字练的怎么样了?”听到两个儿子说到了明年,叶明宇想着明年大儿子要参加院试,但是大儿子的字那是一言难尽啊!最近这几天他忙着地里,都没怎么关心大儿子的练习情况。要是叶景行知道他爹现在的想法,肯定会说两个字:才怪。最近叶明宇天天都要关心一下他的字练的怎么样了,有时候叶景行就在想:虽然我字写的差,你也不用这样天天问吧。那可是毛笔字,是一天两天就能练好的吗?

      如果叶景行他没经历过现代的二十五年可能会学的快一点,熟话说得好:养成习惯容易,改变习惯难。叶景行在现代的二十五年习惯了用签字笔,钢笔,突然让他用很少接触的毛笔,习惯一时半会儿的也改不了,主要是他写字的时候,会下意识的把毛笔当作签字笔来写,能写好才怪了。这让觉得自己已经很好的融入了叶家庄,融入了这个异世界时代的叶景行发现了无论他怎么努力的想让自己融入这个和自己原本生活的时代天差地别的时代,他都是无法完全去融入的,因为他曾经的所见所闻和现在完全是不同的。

      这一刻,他突然爆发了一个前所未有甚至有点惊世骇俗的想法,既然他没有办法完全让自己的融入到这个国家这个世界,那他为什么不能让这个国家和他的想法他的经历他的知识相融合,让这个国家的人沾染上他所拥有的思想他所带来的新知识呢?

      那怎么做才能让自己的思想感染这个世界呢?叶景行觉得办学院是最好的方法,现在的人所接受的除了本能就是他人所教导,父母教为人处世,老师教知识道理,然后根据所接受的知识去做自己,去改变自己,创新自己。这时,叶景行突然觉得科举势在必行,赚钱也必不可少。有钱就才能够建学院,是的,学院,不是书院,书院教书,学院所教的不仅仅是书还有他从现代带来的知识。同样的道理,只有当他有了一定的能力,让人可以信服的情况下,才会有人愿意把自家孩子送到学院来学习,而对于现在的他,能做到这个地步的最快也是最稳妥的方法就是科举高中。现在的他找到了奋斗的目标,他也会为了这个目标去奋进,他相信,做这个决定他不会后悔。

      当文理学院的名字响彻金殿,响彻全国的时候,当第一届毕业生站在金殿上的时候,当第一个女进士金榜题名的时候,当文理学院的学生遍布全国为国效力的时候,当叶景行伸手去拉身边人的手被紧握着的时候,叶景行偏头对身边的人说:“阿泽,开办学院我不曾悔。但。。。”“嗯~”身旁的人发出疑问的声音“但我更不悔的是当初我们没有放开彼此的手,阿泽,能与你相识、相知、相爱、相守是我今生最大的幸运。”“我也是”

      当然,这都是后话了,对于现在的叶景行还太遥远,甚至于他还没有攻克通往未来的第一个也是目前最重要的一个难关--毛笔字。

      “爹,你看我的字是不是比以前好很多了?”把大豆收割了院子里晒着的时候,叶景行拿着自己昨天写的字给他爹看,不得不说有了目标的人确实还是不一样的,以前一个多月的效果还没有现在十来天的效果好。“好,这几天阿行的进步很大啊!”叶明宇接过叶景行递过来的纸,仔细看了一下纸上的内容,才说出自己的评价。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5章 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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