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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后日谈·我的故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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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晚的求婚,二人实在激动,结果都没睡好,于是回西方市的进程被推了一天。朱缨去敲姚秀的门时,姚秀是红着脸开门的。
他仍是万花弟子那套服饰,朱缨才想起来,他来这里以后只有一套衬衫和身上这套能换洗。可七八月的天气,穿这个着实有点热。
“不如我们逛街吧,也正好有点生活用品得买。怀表,还有衣服,都要买。”
姚秀欣然同意。
二人来到繁华的大街上。
朱缨拉着姚秀先到服装店,给他挑了衬衫和裤子,又给自己买了几件白衬衫和几条裤子。毕竟,日后如果要长期在这里生活,一套显然是不够的,得多买几套。
而后二人来到钟表店,朱缨一眼便看中了一款怀表,上头雕刻的花纹是一串铃兰。毫不犹豫地买下两只,调好时间,一只放在姚秀那层层叠叠的衣领内,另一只揣在自己裤袋。姚秀拿了出来,认真向外头看了看太阳,顿时了然。朱缨没再多解释,只告诉他该怎么看时间之后,又拉着他四处去逛——
“啊,这是收音机呢,可以听广播哦!啊好小巧,我走的那年,还是那么大的呢!”
朱缨的介绍显然跟着她的趣味来。一路走来,不管她有多兴奋,她拉着他的手没有松开,姚秀十分满足。
人间最大幸事,不过如此!
二人来到一间相馆前,一对夫妇推门而出,丈夫抱着孩子,妇人手上是好几枚纸片。他们翻看那些纸片,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朱缨忽然停下脚步,姚秀注意到,她的眼里,全是落寞。姚秀不由得低声询问,她坦诚地告诉他,她把“全家福”弄不见了。
姚秀忽然想起宋科给他的朱缨的本子和纸片。当初是怕她想起来心里难受才没还给她,这几天他没找到纸笔,就先借了一只他们的钢做的笔写在朱缨的本子上。他没敢写多,只不过擅自动了她的东西,她肯定会难过的吧。
从怀里摸出本子,将里头夹着的照片取出。朱缨走在他前面,丝毫没有注意到身后男人的动作,一味地勉强自己笑着,给姚秀介绍起路边的山毛榉树。姚秀抓住她的手,将她带到一边,将她的本子放回她的手中,在她惊诧的目光里将本子打开,里头赫然出现一张发黄的纸片。
照片上的男人穿着蓝色军装,腰间挂着一柄佩剑,看起来威武肃穆;女人则穿着鹅黄色的裙子,金发蓝眸,面带温柔笑靥。女人怀里抱着的小姑娘穿着可爱的小裙子,张开双手似乎要朝摄影师扑过去,满脸笑容,一看便知是个在幸福的家庭长大的孩子。
明明该是泡在蜜糖罐长大的孩子,怎就吃了那么多的苦啊。
“爸爸……妈妈……”
抱着那纸片,她站在大街上默默流泪。姚秀心头一抽,也不管是不是在大街上符不符合礼法,伸手把她的头拉到自己肩上,一下一下地在她的后背顺。朱缨孤单久了,总觉得自己很坚强,可姚秀知道,她就是太寂寞了啊……
现在有他在,他绝不会让她再孤单了。
“这种画像,在哪里能画?”
朱缨脸上的泪被姚秀擦去,指了指身后的照相馆,抽抽嗒嗒地回答,“在这拍的,不是画像,是照出来的相片。”
姚秀不由分说把她拉进照相馆。
一脸震惊的朱缨还没明白发生什么,姚秀就已经向照相馆里的人先行礼再握手。他穿着万花谷弟子的衣服,外披一件略显厚重的大衣,行着这个国家不流行的礼仪,明明违和感那么强,明明应该是被引导、被带领的人,却带着朱缨走入摄影棚内,用他那发音奇怪的亚美斯多利斯语向摄影师询问应该怎么拍照。
“这位夫人要不要换一身衣服呢?”照相馆老板趁机推销,“您贵气逼人,穿礼服最合适不过了!”
朱缨扫了一眼身上的白衬衫和黑筒裙,又瞥了一眼照相馆老板指着的天蓝色礼服,正想拒绝,姚秀就插了话:“嗯,是该换换。掌柜,此处是否有成衣铺?”
照相馆老板还想推销,姚秀笑着拒绝了。
他拉起朱缨的手,也没看她,仿佛在说一件理所当然的事儿一样,道:“我家朱莉娅,穿红的最美,所以抱歉,我想带她找红色衣物。”
这、这极品狗粮……
照相馆老板好脾气地指了指,“对面街就有,您向右边直走两个路口,再往左边转,穿过马路,下一个路口就能看见了。”
成衣店。
朱缨在镜子前转了转,这火红的礼服,还真的……挺适合自己。姚秀的眼光真他娘的好。
此时姚秀正在外间等着,朱缨摸了摸身上层层叠叠荷叶边和蕾丝制作而成的大礼服,这料子特别好,蕾丝很金贵的,还似乎有丝绸。这些是她在当大小姐的时候穿过……姚秀哪来那么多钱买啊?
“太太,我还是不要了。”
“哎呀,您先穿出去给您丈夫看看嘛,这身真的非常适合您,这裙子我还是第一次见有人能穿得像您这么有气质啊!”
被店主太太推出去的一瞬,朱缨在姚秀眼里发现了惊诧。感受到他火辣辣的视线投在她身上,朱缨局促地捏了捏手上的扇子,有些害羞地撇开头,“好、好看吗?”
没想到那人竟是三步并作两步冲上前来,将她抱在怀里,“好美,我的阿缨,好美啊。我想象许多回你穿你家乡的衣服的模样,大概是很美吧,但我又想象不出来。今日一见,才知下凡天仙不及阿缨万一。”
谁教他说情话的啊!她的脸一定红到滴血了吧!
店主太太笑道:“就说吧,夫人您真的非常合适。那么阁下,您……”
“买。”
“盛惠三百八十二万八千八百八十先士!”
朱缨下意识地把自己的存折掏出来。姚秀在这里根本就没有钱,他——
姚秀掏出一张存折,随手写了授意书,交给了店主太太,嘱咐她日后把存折送到西方司令部。朱缨一脸懵,姚秀伸手,轻轻地抚摸她的脸颊,道:“阿缨,不要紧。”
“你哪来的……这么多钱。”
姚秀一把将她横抱而起,根本不让她有任何想要换下这衣服的想法,带着她径直向外走,道:“这些天我并不是只在学亚美斯多利斯的语言,阿缨,请你放心,它们都是正当的来源。是我给几位患者针灸换来的。”对象当然是有钱人,“我总得做好回不去的准备。”
他说得坦然,仿佛在说“今天午饭吃鸡蛋”一般。朱缨喉头发紧,不知该怎么回答。
她曾问过姚秀,如果有一天,自己能回来了该怎么办。很显然,姚秀已经交出了答案——他陪着她来了,而且,如果回不去,他就在这做好生活一辈子的准备。可如果第二天马斯坦总统来信息,说有办法回去了呢?
到时候,自己交的答卷,是挽留他在亚美斯多利斯,还是随着他回大唐,还是说,干脆从此分道扬镳?
朱缨不敢再往下想。
眨眼间人已经被带到照相馆里。
美丽的金发被绾成亚美斯多利斯流行的妇人发髻模样,头上却只戴着一根有些陈旧的发簪,她手持蕾丝扇,宛如早已不存在的贵族妇女一般,端坐在长椅上。姚秀站在她的身后,在照相师的指导下看向镜头。快门对准二人,镁光灯也已经准备好,朱缨看起来仍有些不安,照相师让她开心一些,她也没法开怀一笑。
姚秀拍拍她的肩,低声宽慰:“阿缨,我在呢。”
她看见他那深黑的眸里如同钻石一般的光,“我们来拍新的全家福吧。”
她感到他放在自己肩膀上的手是那么的有力,那么的温暖,“阿缨,你是我的妻,是我的家人啊。”
镁光灯闪耀的一瞬,两行热泪流过她的脸颊,但她却绽出了全天下最美的笑容,被照相师求着放大了装饰在店铺里招揽客人。那之后,店主再也没有见过这对夫妇,但这张照片,却在百年之后,仍被评为最能感染人心的照片。
马斯坦还在西方司令部焦头烂额地处理文件的时候,霍克埃报告,说布卢贝尔上尉带着姚秀从中央市回来了。那俩人一进来,眼尖的他就看见了朱缨手上的戒指。哟?求婚了?
想想心里就发酸,他好不容易借口要处理布卢贝尔的事儿跑来西方司令部,本来下躲几天懒,没想到懒没偷成功,还得吃狗粮。哀怨地看了一眼霍克埃,得到她的一记眼刀,马斯坦明白,完球了,就因为这一个多余的动作,今晚的约会被她给取消了。
他是做什么孽啊。妈的。
“上尉,把那样东西拿来吧。”他放下签字的钢笔,起身走到二人面前。霍克埃抱来一个盒子,要交给朱缨,被姚秀接过。
“打开看看。”
朱缨依言,打开的一瞬,震惊得几乎说不出话。
那是她父亲的佩剑,是布卢贝尔家族祖传的剑!
“我不是卖掉了……您怎么会……”
马斯坦笑了笑,得意地指着自己肩章,“我好歹是总统啊!”
朱缨乐了:“也不见您真把女性职员的制服换成迷你裙。”
他分明听见了自己的辅佐官那边传来木头被折断的声音。
“嗐,我也就随口一说……”屁,那明明曾经是他的梦想,“就当作是我给你们的新婚贺礼吧。至于结婚登记,由于姚先生不是本国人,算是偷渡进来的,身份证明和结婚登记得花点功夫办手续,回头霍克埃上尉会通知你们,总之提前祝你们新婚愉快。”
朱缨想说不必费神,姚秀却抢了她的话,先道了谢。
看着二人离去的背影,马斯坦想,布卢贝尔只这土拨鼠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太阳,从洞窟里爬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