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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后日谈·直至永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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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已经十几年没来过了,朱莉娅抱着鲜花,凭着记忆和公墓管理员的指路,找了半个小时才终于找到米拉·布卢贝尔的坟墓。
她把鲜花放在上面,细细地摩挲那石刻的字眼。已经十几年没人来过了,即便有公墓管理员的照料,也略显孤单。姚秀双手交叠,深深鞠躬。朱莉娅笑了笑,道:“我娘不太讲究。”
妈妈向来不介意这些礼节,也从来不逼她学,所以朱莉娅小的时候,可以说是相当“无礼”。虽说后来勤加苦练许久,但到底是个野惯了的,没人管的时候,就随着性子来了。
到底是什么时候,她变得拘谨又小心翼翼啊。
姚秀牵起她的手,笑道:“我这是要在你娘手里把你抢了,自然需得多些礼数。便是招我做上门女婿,那我也得尊敬些,把你娘当作我娘才是。”
转头又看向墓碑,姚秀用他那蹩脚的亚美斯多利斯语,一字一顿,十分认真地向米拉·布卢贝尔报告:“布卢贝尔伯母,请您允许我娶朱莉娅·米拉·布卢贝尔为妻。”
溯洄从之,道阻且长啊。
他终于抓住了她。他不会再放手了。
朱莉娅却什么都没有说,只是紧紧地、紧紧地握着他的手。
“阿缨,你父亲没葬在此处么?”
朱莉娅茫然地“啊”了一声,姚秀耐心地重复了一遍,朱莉娅还是没能听懂他的话。姚秀放弃,直接向马斯坦总统询问。
直到人已经坐上了前往中央市的火车,她才突然明白过来。
身旁的姚秀为了不过度引人注目,换上了衬衫领带,还相当正式地穿了马甲和外套,头发也被一丝不苟地梳成低马尾。显然他并不习惯这样的发型,总伸手捞他被束在后脑的刘海。
朱莉娅心情不错。
对于加布里埃尔·布卢贝尔,朱莉娅不知该如何面对。她心中有芥蒂,但她恨不起来,因为她的父亲,也曾是世上最好的父亲。
窗外景色不断变换,随着“嘎啦嘎啦”的碾压铁轨,无数农田正到了收获之时,一片片金黄的麦穗迎风摆动。湛蓝的天,万里无云,远处的柏树和松树清晰无比。曾几何时,这样的景色无数次出现在朱莉娅的脑子里。如今,竟算是“物是人非”。微风吹拂,空气中弥漫着麦田的清香。骤雨初歇,七彩虹霓相伴而生。
姚秀心里不是滋味。
身旁的人儿趴伏在窗边,沉醉一般欣赏窗外景致,而这一切是他所陌生的。运行中的火车,一闪而过的电线杆,造型奇特的石头屋,还有环绕耳边的陌生语言。这是朱缨的家,这是朱莉娅的家,她漂泊了九年,好不容易回来了,她自然是沉醉的。
可有朝一日,他又能回大唐了呢?
他该不该自私地要求朱缨和他一起走,还是抛下师门,从此留在这里?
“阿秀,怎么了?”
姚秀摆出了标准笑容,“在想你。”
“……”
她这眼神,显然是不信的,好在她也不想多问。姚秀把她稍稍拉近自己身边,她找了个舒服的位置,把头靠在他的肩上,什么也没问。感谢朱缨的体贴,姚秀有一下没一下地拍她的手。坐在高腿胡椅上,姚秀难得一次没有挺直身板,而是靠着椅背。
朱缨靠在他肩膀上的头掉了下来,他随手扶了回去。没多久,她的头又掉了下来,他再次扶了回去。
这趟路程挺快的,需要六个时辰,他们一大早出发,晚上便能到。抵达之后,会有人安排他们的食宿事宜。如果换在大唐,至少快马一天一夜才能到,还得是她的亚历山大那种。这里的生活条件、医疗水平显然都很不错,她又怎么肯回去呢……
在太原的时候她问过自己,如果她能回去了,该怎么办。如今他的心中,竟也充满了相同的疑惑,如果他能回去了,该怎么办?说不想回去是假的,毕竟是自己生活了二十九年的地方。可总有一个人要妥协,不是么?
“阿秀,别走……”
是肩上的人儿低声呢喃,姚秀下意识应了一句:“嗯,不走。”
她猛然抬起头,姚秀便看见她眼里含着泪,似是弄不清梦境还是现实的模样。心疼地伸手擦去她眼角的泪,想来是做了梦,以为自己不要她了?
“傻阿缨,做梦都是假的,我在这,嗯?”
朱缨欲言又止。姚秀顿时明白,她梦见的不是他不要她,而是他要走,她却想留在这。
慢慢把她圈在怀里,下巴放在她的头顶上蹭了蹭。
阿缨啊。
到站后已是夜晚。
前来接二人的是一位名叫亚历克斯·路易·阿姆斯特朗的上校。姚秀与他的交谈中得知他曾和朱莉娅一起工作过一段时间,尤其是伊修瓦尔歼灭战。二人聊得投机,朱莉娅并没有注意到二人在谈什么。直到深夜的酒吧里,姚秀坐在吧台上,听完阿姆斯特朗上校说的当年的朱莉娅之后,难过与心疼交织在一块,一口闷掉他并不爱喝的烈酒,呛得连连咳嗽。
“话说回来,她真的是布卢贝尔上尉吗?她今年应该有五十岁了……”
姚秀点头,道:“布卢贝尔上尉会远程炼金,炼成阵有六芒星,您应该还记得。她也会,而且,关于亚美斯多利斯的事,她说的与您说的,并无差别。”
“那怎么会——”
“她说她返老还童了些,也许并没有人能弄明白为什么会这样。”
二人沉默许久。
“她是个很好的人,正直、忠诚、有毅力、温柔,请你……请你一定让她幸福。”
姚秀抬眸,坚定道:“请您放心,我会的。”
在阿姆斯特朗上校的安排下,姚秀抱着花束,与朱莉娅一同出现在陵园里。墓碑积了灰,显然也是很久没人来探望过。姚秀把花束献上,拽起袖子轻轻擦去墓碑上的灰尘,而后一拜,诚恳道:“布卢贝尔少将,谢谢您把美好的朱莉娅带到这个世上,并让我遇见了她。”
姚秀用的是亚美斯多利斯语:“从今以后,我会用我的一生守护她,不论生老病死,我都会爱她,珍惜她,直至永恒。”
他用汉语说过“今夕何夕,见此粲者?子兮子兮,如此粲者何”,很绕口,很长,但很有姚秀的风格。
如今,他却简单利落地用亚美斯多利斯语说“我爱她”。
朱莉娅知道,他是怕自己又误会。姚秀不是那么直白的人,姚秀受大唐文化的教育,他总是内敛的,不愿意过多表露自己的心思。可在面对自己的时候,他从不吝啬表达自己的情感,唯独怕她误会。
姚秀转过身。
自从来到亚美斯多利斯后就一直困扰他的问题,他已经有结果了。他面对着她,认真地交出自己的答案:“阿缨,如果你想留在这里,我就陪你。我说过,我是你的家人。家人,就断没有随意分开的道理。这个决定有些唐突,但你放心,我是发自内心的,我想和你在一起。”
朱莉娅的眼泪不受控制地落下。
任谁在纠结与不安中小心翼翼地度过快一个月光景,最后竟得到如此温柔的回答,都会忍不住落泪吧。她扑到他的怀里,低头狠狠地咬他的肩,咬得姚秀吃痛不已,道:“阿缨,你属狗呢?快别咬了。”
“我不!”她把头埋在他的颈窝,“我要在你身上打上我的标记,以后不许你爱其他姑娘!大唐小胖妞那么多,我一点都不胖,不符合你们大唐人的审美,回头你喜新厌旧了,我就要哭了。”
姚秀本想说亚美斯多利斯也没那么多小胖妞,大家都喜欢瘦的。
转眼他才想明白,她的意思莫不是要一起回大唐?
不禁推开她,擦去她脸颊的泪痕,眼里尽是惊喜,“阿缨,你愿意和我一起走……?”
朱莉娅含泪笑道:“大唐人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嘛!”
二人突然被一股巨大的力道分开,壮硕无比的巨汉抓着姚秀的肩膀把他往后推了数步,低声在他耳边道:“你在坟前求婚就算了,怎么能连戒指都不给人?”
“戒指?”
“对!就是戴在手上的,求婚要送一个,结婚要互相交换,这样才能表示对婚姻忠诚!”
“在哪买?”
“我带你去!”
二话不说拎起姚秀就往外走,留下一脸懵逼的朱莉娅。
“噗”地破涕为笑,这阿姆斯特朗上校还真是一点没变啊。
夜晚,二人回到酒店,朱莉娅要回房的时候,被姚秀叫住了。朱莉娅不知道姚秀想干什么,但看他像是有口难言的模样,干脆请他先进屋坐坐。说实话,昨天坐了一天车,今天又到处跑,一想到明天就要回西方市,又要坐一天车,朱莉娅就觉得疲惫不堪,下意识就想找地方坐。
所以请他进屋坐,其实更多的是自己的私心。
风扇吱呀吱呀地转,朱莉娅端来一杯刚烧好的水放在姚秀面前,姚秀一把抓住她的手。好奇怪,这男人从陵园里出来以后,不是跟阿姆斯特朗上校嘀嘀咕咕,就是跟阿姆斯特朗上校逛街,非让她一个人在附近转转。他从来没有瞒过自己什么的,今天却这么反常,肯定有猫腻。
朱莉娅万万没想到,他竟单膝跪地,抬头,用汉语道:“阿缨,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请你嫁与我为妻,从今而后,白首不分离。”
那个大大的戒指突如其来地出现,他笑道:“I love you.”
她慢慢地蹲在他面前,膝盖着地,往前挪了挪。
温热的唇轻轻地印在他的嘴角边。
她笑得如同七月骄阳,眸子是万里星光。
“好,我嫁给你。”
冰凉的固体滑入朱莉娅的无名指上,她抓住他的衣襟往自己身上带,双唇毫不客气地开始攻占他的城池。察觉到她如同失去理智的做法,姚秀强行在二人之间隔开十厘米左右距离,眸子里的火根本挡不住,但说出来的话却是那么清冷:“阿缨,成婚后再……”
“你不是求婚了吗?难道我还会怕你不要我?”
他把她抱在怀里,“不是这么回事,阿缨,我怎会不要你?但,不一样,不是那么回事。听我的,好么?”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她还能怎么办?当然是随他去了啊!
姚秀几乎是逃了出去,朱莉娅忽然明白了什么,趴在被窝里红着脸偷笑,眼睛死死地盯着手上那枚戒指。
他跟自己求婚了耶。
然后自己答应他了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