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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逢(一) ...

  •   想走回过去的世界/那里有你我不变的誓言/莫怪人世间多变/只笑我太相信你给的诺言/终于习惯在黑夜/才能够面对自己的伤悲/如今你的新世界/他是否比我对你更好一些/谁都不算辜负谁/只能说既然爱过就别后悔/如果能让你重新选择/陪你到老的人/他会不会是我/曾经为你疯过为你错过/为你淋湿在无人街头/我为你痛过为你哭过/不管这世界怎么笑我/我为你疯过为你逃过/为你冲动的放弃所有/我这样问过/是否只能默默的看你远走
      ——关淑怡《重逢》
      客机上的耳麦中轻轻放着这首曾经非常熟悉的歌曲。看着窗口外的白云,洛笛不禁有些眩晕了,时间每走一秒,他就离祖国更近一步,也离她更近一步。他想起十年前曾经为她唱起过这首歌,而再回首细想,自己竟还是如十年前一般的心境,好像一点改变都没有,也许王卓说的对,一路的逃避只是让问题埋藏起来,并没有解决。人总是要去勇敢的面对一些事情,纵然那是一片荆棘一路坎坷,但是只有闯过去了,才能真的长大。
      可是,长大又有什么好呢?
      洛笛在音乐声中慢慢睡着了,飞机正在印度洋上空飞往中国,也在慢慢靠近那个让他爱了十年的人。梦中人的脸依旧清丽,娇俏可人,在耳边轻轻述说着什么然后转身欲走。洛笛伸出手,梦中的手握住了梦中人的心房,心房柔软,可是一握紧,里面好像有一根针冒出来刺在手心里,那么清晰而刻骨的疼,于是连忙松手,却再也不见梦中人的身影,留在手心的疼,还是那么明显。
      走也不是,留也不是。站也不是,坐也不是。睡也不是,醒也不是。笑也不是,哭也不是。想也不是,不想也不是。迷醉不是,清醒也不是。怎么也摆脱不了你,纵然是上天入地。
      辗转反侧。有些人一旦遇上了,注定是一辈子,幸福或者悲伤。
      老旧而清晰的回忆犹如散落的老胶片,被人东剪一刀,西剪一刀,错乱的从脑子里掠过,留下淡淡的剪影。想仔细的看清,却怎么也走不到跟前,想丢开它,那淡淡的影子却一直缠绵在脑海里,怎么样也甩不掉。然后胶片越闪越快,从24格到36格,48格,96格,胶片上的影像开始异化,浮现出一种诡异的画面,最终演变成一场噩梦。
      洛笛是被提示转机的声音惊醒的,飞机这时候已经到了北京,从小窗口往下看,被涌起的感动激得差一点流下泪来。那样的楼,那样的水,那样的人群。
      再度起飞,小窗外,白云下边,是一片褐色的大地,起伏的山脉像一位沧桑老人脸上的皱纹,横七竖八。一大片一大片的田野在平原里静静卧着,虽然在密封的机舱里,但是洛笛仿佛闻到了一股久违的熟悉的泥土味。他全身的血液都活跃起来了,好像他体内也有这种味道隐藏在血脉中,两者互相有一种奇异的吸引力,一靠近就翻涌起来。
      四年了,这烫人的土地,我终于又回来了,在这里发生的事,最终还是要在这里解决。
      下午,飞机抵达济南遥墙国际机场。
      洛笛刚刚下飞机,就看到匆匆向他靠过来的父母,二老脸上布满了焦急、惊喜、担心、高兴,还有无数无数读不透的眼神。他们头上都已经长了不少白发,脸上的皱纹也蜿蜒出了好几条,爸爸的背看起来更驼了一点,妈妈走路的样子也添了几分蹒跚。
      心里一阵扭曲一阵堵,洛笛快步走上去,抱住走在前面的母亲,母亲在电话里话挺多,但一真的见到儿子,反而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用手狠劲打着儿子已经宽厚的背,泪水顺着皱纹流了下来。
      好一会,洛笛轻轻推开母亲,又拥抱了一下一旁的父亲,父亲拍拍他的肩膀,时候:“回来就好,回来就好。”洛笛把头埋在父亲熟悉的肩膀上,虽然他已经比父亲高了不少。
      回到燕山的家,时间已近黄昏,斜阳照在熟悉的小别墅院落上,温暖的光折射到眼里,再折射进心里,心便暖和起来。家还是原来的样子,一栋精致的小楼,有前院和后院,后院有一个小小花园。洛笛想起很久之前在他小的时候,夏夜常常到这里数星星,透过头顶的葡萄架,可以看见星星若隐若现的脸。有时一看就忘了时间,母亲就会拉他去吃饭。夏天天气热,爸妈也经常会来葡萄架下乘凉,这里有一张竹桌和几张竹椅,桌上摆着茶壶茶杯,父亲有时候也会在这里一坐就坐一下午。
      父亲是本地一家物流公司的老板,在洛笛出生之前就有很高的成就了。在洛笛心中,父亲是一个有雄才大略的人,在他有记忆以来,父亲的形象一直都很潇洒、很男子汉,总是很爽朗的笑。父亲的一生都很辉煌,他没有上过几年学,初中毕业后便外出打工,由于个性不好,总是被人辞退,后来他就自己干起运输来,几年之后就做出一番模样来了,之后在事业上就没有出过什么差错。这栋小别墅,就是父亲当年迎娶母亲的时候买下的,那时候这里还只是一片荒芜的城郊,现在早已是寸土寸金。
      父亲一生只有一次算得上是挫折的挫折,那就是当年他的一段恋爱了。
      这是母亲告诉洛笛的,母亲说父亲向她求婚的时候就把这事告诉她了,而母亲也是因为他的诚实才决定嫁给他。那时洛笛很小,母亲坐在花园里,洛笛坐在母亲身边,母亲说起父亲这一段故事的时候脸上却洋溢着幸福的光。以前洛笛总不理解母亲说起父亲不属于她的故事为什么会有那样的表现,而直到现在他才有些了解,母亲明白父亲是真的爱她的,这就足够了,父亲对母亲足够坦诚,因为这份真,母亲便不忌讳谈起父亲的和她无关的过往。
      故事很简单,父亲很年轻的时候在一家工厂打工,工厂一个车间主任的女儿长的很漂亮,而且还在上大学,那时候能上大学简直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所以几乎全厂的人都知道主任的这个女儿,他女儿也常来厂里找他爸,来的次数多了,年青的父亲就对她产生了好感,于是就向她表白。当时那女孩已经有了男朋友,好像还订了婚,她便拒绝了父亲,但父亲却真的爱上了那女孩子,他的脾气也是那种不撞南墙不回头的,便一直追求这个女孩。后来被女孩的爸爸知道了,竟然暗地里叫了一帮人把父亲打了一顿,还把他给辞退了。父亲当时的伤心可想而知,那可是他最爱的人啊。那以后父亲就做起买卖来,又慢慢开始干运输,几年后混出了一番模样,把当时已经濒临倒闭的那个工厂给买了下来。那位趾高气昂的主任一时间就失了业,他女儿看父亲发达了,就来找到父亲说想要和他好。
      “你爸爸那时就对她说了一句话,”母亲说到这里的时候脸上闪着光,“你爸爸说‘我已经回不到过去了,你也已不是当年的她’。”
      后来父亲就回老家娶了母亲,母亲不是很漂亮,是奶奶在乡下给他介绍的,父亲没有说什么,那时候他在济南已经算是一个有头有脸的人了,完全可以找一个更好的妻子。但是他带母亲回济南的时候对岳父岳母承诺:“爹、妈,你们放心,我会一辈子对小萍好的。”然后他就拉着母亲进了自己的吉普车里,然后他们消失在了众多乡亲的视线里,再然后,他果真爱了母亲一辈子。
      夜晚,厨房里叮叮当当传来母亲做菜的声音,洛笛和父亲在客厅里看电视。父母结婚这么多年,饭一直是母亲来做,父亲总是说吃不惯保姆做的饭。而且除了必要的应酬,他几乎都没有在外面吃过饭,他习惯了母亲的饭菜。
      “这几年你都在南非干了些什么,这么久都没消息?”父亲问。
      洛笛就把这几年的情况告诉了父亲。
      “我看球的时候看南非很冷啊,是不是真的?”
      “恩,差不多就好像咱们这里的深秋一样。”
      “没想到你去跟着刘洪那小子做事去了,当年我和他做过一笔生意,差一点就被他骗了,怎么样,这几年他有没有阴你?”父亲笑着说。
      “这倒没有,刘经理除了算的比较精外,倒没有什么别的不好。”
      “这老小子,以后见了他一定灌他一次。”父亲说的豪气干云。
      母亲端饭菜出来,问:“你们爷俩说啥呢,笑成这样。”但她却不等回答,又转身回厨房去了。
      洛笛起身跟着进了厨房里,故意清清嗓子,说:“尹夫人,别见外啊,做两个菜就可以了,太多了吃不了。”
      “臭小子,快看电视去,马上就做好了。”母亲一下子被他逗乐了。
      “妈,我就想吃你做的土豆丝,这几年我吃的土豆丝都不如你做的好吃。”
      “好,我这就给你做。”母亲笑着说。
      和很多人一样,土豆丝也是洛笛最爱吃的菜,以前他总是缠着母亲做,慢慢的那种酸酸的香味已经不只是一道菜了,已经成为一种亲情的象征。看着母亲劳作的身影,洛笛有一点觉得,许多事情都不是自己想象的那样复杂和不可撼动,实际上它只是一叶障目,如果你转过身去,甚至就可以视它为无物。
      不爱了,也就没什么特别了。

  • 作者有话要说:  由于原作一章过长,但是我又不想直接打破之前的章节结构,所以只好这样分开了,接下来保持每个篇幅3-4k字的容量,更新频繁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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