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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一章   安轩二 ...

  •   安轩二人赶回厉府。
      安顿好轩容,安锦又马不停蹄的奔去寻他爹娘,探探究竟。
      他当然不是傻子。
      他爹娘什么世面没见过,居然会在个毛头小子面前失态,这里面铁定大有文章。
      “公子,老爷和夫人有客人。”
      “什么客人?”
      “似乎是出云山庄的人,再详细的,小的就不知道了。”
      出云山庄?
      “景言呢?”
      “也在里面。”
      “要不要小的通报一声?”
      “算了,等他们出来了你再帮我说一下。”
      出云山庄?怎么没听过?
      来到轩容厢房前,只听院中一阵鸟叫,隐隐还伴有细碎笑声,鸟声婉转,笑声清脆。
      院内二人一鸟,玩得好不开心。
      “啊安锦,你怎么来了?快来看看,这鸟真真有趣的紧。”
      安锦心神不甚愉悦的开向那劳什子鸟。
      不就是黄白相间,眉目聪颖了点,无甚稀奇。
      “厉大哥,这鸟恐是怕了你,方才还说话来着!”只见轩容一足踏地,一足踩上石凳,正拿着一根竹棍拨弄着那小鸟,小鸟讨好的转动身子,扭动脖子,随着棍子摆弄身姿,偶尔拿眼偷瞥安锦。
      这诡异的鸟!
      安锦面不改色道:“此鸟非鹦鹉类,怎会说话?”
      沥青道:“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只不过这客人也倒有心思,竟送了这么个讨巧的东西以供消遣。”
      客人?
      “是出云山庄送的?”
      “恩,好像是叫出云山庄来着,不大清楚,我来的时候那人已经在你爹书房了,下人说这鸟是他们送的,那我就拿来玩玩。”
      说完,看了一眼轩容,对安锦狡黠一笑道:“正好拿来泡妞!”
      轩容百忙之中听得“泡妞”一词,随口问道:“泡妞?泡什么妞?”
      沥青哈哈大笑,下一秒,伸了一根修长手指,迅速的抬了下轩容下巴道:“不知这位小姐玩鸟开心否?”
      轩容先是快速的瞪了沥青一眼,后反应过来一下子涨红了脸,操起那根细小竹棍就往沥青掷去,沥青闪躲,轩容立马追上去抬手便打。
      安锦沉着脸道了一声:“你们玩吧,我走了。”然后瞥了一眼那鸟,遂离开。
      院中二人顾自嬉闹。
      路上遇到打着哈欠出来的安表妹,道了句:“你是猪么?”
      然后飘然离去。
      安表妹张大了嘴呆愣当地。
      安锦的恶劣因子,似乎要苏醒了。
      只是火候尚未到,两座冰山凭空降下。
      饭后,厉爹将安锦叫到书房中。
      一阵难耐过后,厉爹照例长叹一声,再缓缓道:“锦儿啊...”
      这久违的感觉又回来了,安锦几乎可以想象下一秒他夺门而出,后又回头对他爹做了个极难看的鬼脸,然后他爹气急败坏的道了声:“你!”便再无下文...
      “你和那小伙子...是何关系?”
      安锦撇撇嘴道:“朋友而已。”
      “朋友?那为何你娘说你们当街搂搂抱抱,形容暧昧?!”厉天行小胡子一抖一抖。
      “爹!两个男的,举止亲密有何关系,能发生什么?你和娘着实操心过余!”
      “两个男的不会发生什么?!若不是当年....”
      厉天行突然住嘴。
      “若不是当年什么?”安锦及时抓住话头。
      “若不是当年那两个男的苟混,这世上根本就不会有你!”突然刮来一阵风,门被打开,门外站着一个女人,幽怨的瞪着厉天行。
      翠玲珑林玉。
      “娘...那时什么意思?”
      厉天行突然向后倒退两步,一屁股跌坐在太师椅上,发出咚的一声。
      安锦回头望了望略微失神的爹,越发困惑。
      那是一个混账的不堪回忆。
      越剑山庄庄主夫人在诞下四子后,终喜得一女。
      俗话说,物以稀为贵。
      这天上掉下的女儿,弥如璞玉,遂起名林玉,一家人围着当宝。
      自小被众人捧在捧于手心,又生得珠圆玉润,仙女一般,性子日益骄纵,最后江湖人赠一雅号曰:玉凤凰。
      玉凤凰眼光自是高的,纵使求婚的队伍从府门前排到了长安大街,愣是没个看得上眼的。看不上也就罢了,为了断绝后患,玉凤凰竟放下身段,学那市井泼妇骂街,悍妇打狗,一个个男的,甚至只要是公的,见了她都怕,于是她那雅号升级成了:母夜叉。
      哦,不,不,至少还有两个公的,不,两个男的,不怕,不怕她。
      大庄主林凤堂,她爹嘛。
      还有一个男的?
      哎,不说也罢。
      算了,还是说罢,这可是个关键人物。
      靳月,人如其名。
      英俊潇洒,玉树临风。
      最重要的是!
      冷。
      是的,他很冷,都过了这么多年,如今的玉凤凰一提到他,依旧是一脸纠结。
      她就是喜欢他的冷!
      她就是喜欢他!
      可惜他不喜欢她啊,这是根本原因。
      靳月当年是越剑门下众多弟子里的其中一个,资质佳,形象好,出类拔萃,就是人太冷傲,永远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态度。庄主原不是太喜欢这个人,无奈自己的宝贝女儿中意,免不了和他套近乎。
      这样一来二去,师兄弟们心里都跟明镜似得,冷嘲热讽的间接告诉靳月,他们很嫉妒,很愤懑。
      按说林玉人长得花容月貌,老爹又是庄主,条件这么好,还肯主动追求人家,他靳月就是块冰块也早该被磨化了吧?
      可是他们低估了这块冰的修为了。
      这可是块千年寒冰!
      然而世间既有一物降一物这一说,那便要有物来验证。
      在林玉以为冷就冷点,只要能凑成对不就行了的时候,半路就杀出了个程咬金。
      此人名叫武绍秋,最重要的是,他,是个男的。
      男的。
      一个男人,竟将如花似玉的玉凤凰打败?
      什么来头?
      说到底,他不过是个唱戏的。
      两人不知是从何时开始勾搭上,也不见干柴烈火的,竟烧得整个越剑山庄鸡飞狗跳,最后还私奔!
      最可恨的是!林玉双眼含泪道:“他们竟利用了我!”
      唉,往事不堪回首,那二人为了顺利出逃竟利用了年幼无知的林大小姐!甚至差点害她去见阎王!
      这故事若在这里结束,林玉也算个情痴了。
      谁知此时出现个厉天行!一个见义勇为,厉英雄捞了个林美人。
      难听点说,这厉英雄实是捡了狗屎运。
      呸呸,林玉不是狗屎。
      每天细心呵护,温柔对待,终于,林美人以一颗破碎的心接受了他。
      ...到这里才算完。
      可安锦听着总觉得有地方不对。
      他只道:“娘,都过去了。”
      林玉恍然过后,悠悠道:“你是怎么认识叶轩容的?”
      “萍水相逢”
      “他家境怎样?”
      “娘,你问这个干什么?!”
      “锦儿,你不要说娘妇人之见,虽说这世上相像之人很多,但像成这样的,我真没见过,这个叶轩容,简直就同那小贱人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娘,你的确是妇人之见。”
      安锦说完,摔门出去。
      似乎和以前的情形差不多,爹娘都气个半死,只是这次,并没有人得意。
      隐隐还有些郁闷。
      他甚至没有去想两个男人怎么生孩子?!除非是武绍秋后搭上个女的。
      彼时入夜已深,有人辗转反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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