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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第二十八章 ...

  •   我们都默契的不再联系对方。我了解Monica,知道她的没有回答意味着没有想清楚;Monica了解我,知道我的心高气傲不会允许自己甘于做一个替身。
      回想我和Monica的感情,就像我痴迷的气泡水,从一开始倒进杯子里,无数的气泡争先恐后的上升,却不知在顶端迎来的破灭。终于,气泡升到了最顶端,一个个破灭,然后消弭于无形。水杯归于平静,一切像没有发生过。只有我知道,那些气泡,像一把把刀,在我心里刻下了划痕。
      这一路,有深入骨髓的爱,也有同样深入骨髓的痛;有只在朝朝暮暮的痴缠,有短暂分离的思念;有数个未睡的夜晚,数个醒来的清晨,望着身侧的她,内心涌荡着的感动与爱慕。
      我的指,描摹过她的眉毛,鼻梁,唇形,探寻过她身上的每一处秘境。纵然分开,它们仍然是最忠实的记录者,帮助我记忆Monica的每个细节。
      佳爷生产那天,我正在香港出差。本来预产期是第三天,没料到提前两天开始了阵痛。等佳爷被匆匆忙忙送到医院时,羊水都在路上破了。
      我接到消息后,马上结束手上的工作,心急火燎的赶回来奔往医院,却已经遗憾的错过了宝宝出世的那一刻。
      佳爷如愿以偿,生了一个男宝宝。这是一个有些皱巴巴的宝宝,双眼紧闭,只顾大声的哭,不管周围围了多少双宠爱着他的眼睛。他似乎在用自己的哭声告诉所有人:我来了,你们要好好对我!
      Sam已经双眼通红,激动得几乎说不出话来。看得出来,他是真的爱小孩,爱这个宝宝。他半跪坐在床前握住佳爷的手,反复重复:“老婆,辛苦了……”
      佳爷的一张脸惨白得吓人,看向我示意我上前。
      我走过去,学着Sam半跪下凑近佳爷。
      佳爷嘴唇翕动,轻轻但坚决的告诉我,“任乔,我想好了,坐完月子就离婚。”
      我下意识的回头看了一眼退到一旁的Sam,他正红着眼看着佳爷,却对刚刚发生的对话无知无觉。
      后来,佳爷告诉我,离婚的决定是在看到宝宝的那一刹那做的。这是一个生命,是由她和Sam共同带到这个世界上来的一个生命,但并不意味着,为了他,她就要放下心里的芥蒂,吞下心里的不平,带着伤痕和Sam继续若无其事的走下去。相反,这样一条新生命,也给了她让自己重新开始的勇气。而且她相信,即便是分开,这条生命从她和Sam那里获得的爱只会多不会少。
      佳爷永远是我心目中的女侠。对她的决定,即使不理解,我也会支持。何况这一次,我懂得她。
      所以,我只是大力抱住她,在她的话上加上一句:“还有我这个干妈的爱。”
      但说来惭愧,我这个干妈并不称职,干儿子出生了几个月也没见过几次,几乎连满月宴也错过了。新工作占据了我几乎所有的时间,要招募团队,要搭建内地的供应链体系,要保持和Elsie的沟通获得她持续的信任,这一切耗费了我所有的精力。
      回想起Monica,管理的范围比我更大,处理的人事不比我少,却还能每天维持云淡风轻的模样,同时不耽误和我的卿卿我我,我几乎要鄙视自己,说一句小船不可重载了。
      就是这样,即使是在忙得不可开交的时候,Monica仍然会时不时出现在我的脑海里。工作会让我想起她,走过我们一起走过的路,吃着我们一起吃过的食物,每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都会让我想起她。
      有时候走在路上,我会不自觉的四处张望,心里带着说不清的情绪想,会不会碰到她?要是碰到了,就说一句简单的Hi吧。
      但一次也没有。这个不大的城市有一千多万的人口,而我们,就像两粒微小的水珠,一旦淹没在这片由其他一千多万粒水珠汇成的海洋里,就从此不复再相见。又或者,再相见的时候,大概已经尘满面,鬓如霜了吧。不知我们,又会不会相顾无言呢。

      转眼又是一个春天。我站在十字路口,盯着对面的交通灯等着它变绿。周围是熙熙攘攘同样急不可耐等着过马路的人群。
      交通灯终于变绿,同时响起了急促的滴滴声,催促行人快快过马路。即使来来回回这么多次,几乎已经快成为我的第二个家,香港这座城市的快节奏仍然像一根针,永远在不经意间扎我一下。就像耳边的滴滴声,就算听了成千上万遍,还是会觉得它刺耳。
      我裹挟在人流中穿过马路,逐渐走上缓坡。这里离中环很近,来来往往的都是衣冠革履的精英们。像我这样穿着T恤破洞牛仔裤运动鞋的人,夹杂在其中应该十分扎眼。
      路边的垃圾桶,还不时围着三三两两的人在抽烟,其中不乏妆容精致的丽人们。这一幕大概算是我喜欢这座城市的理由之一吧。
      没走几步,又是一个要等灯的路口。我低下头,整理一下快要掉落的耳塞,里面Eason正轻轻哼着一首老歌:
      我来到
      你的城市
      走过你来时的路
      想象着
      没我的日子
      你是怎样的孤独
      ……
      手机蹦进来一条信息,短短的两个字:抬头。来自一个没有存进通讯录的号码。
      我的心却狂跳起来。从来没有存过这个号码,因为一直都烂熟于心。
      我抬起头,眼神从左往右四处搜寻,努力在拥挤的人潮中找寻那一个熟悉的身影。
      终于,眼神定格了。时间仿佛静止,人来人往,人潮汹涌,一切无关的人都只是匆匆过客,从我眼前掠过。而我的眼,只看得到马路对面,有一个熟悉的人,披着长发,穿着一件米色的风衣,在街那头轻轻的对住我笑。
      我的眼眶湿润了,鼻子也发酸了。
      急促的滴滴声又响起来,我看到对面的那个人和我同时举步,又停下来,笑着等我过去。
      尘归尘,土归土。闻着微微潮湿腥咸的海风,我朝你走过去。

  • 作者有话要说:  磕磕绊绊,断断续续,总算是写完了。
    对于这个不成结局的结局,希望各位还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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