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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棠之殇 ...

  •   我叫苍虞,苍,是我唯一的归路,苍阁的苍,虞,是虞美人的虞,这是我的名字,是那个人给我取得。那个人叫烬。我十四岁的时候,似乎爱上了一个人,他的名字,是烬……

      青城北郊,静心居
      我站在竹篱的外面,打量着我的目标居住的地方——这里很小,至少没有苍阁的天井大。我不想在这里待太久因为这会让我想起我八岁以前居住的地方,甚至没有这里大。可是黎顾住在这里,他是我的目标,是我要杀的人。其实我并未杀过人,只是不归门的孩子,经历的太多,似乎历来便对血腥无所顾忌。我也爱极了这弱肉强食的感觉,这让我还有种存活于世间的归属感。
      我听见院子里传来琴声,很是悦耳,便用了我那练习多年的轻功跳跃到了他院中那棵梧桐树上。我做的极隐秘,他并没有发现我,但我脚腕上那不争气的铃铛却在我不察时响了一下,在这荒郊野岭的,清脆得紧。我相信他是听见了的,可琴声一下都没有迟缓,于是我坐在树枝上,大摇大摆的打量着他:他很瘦,可背却挺得很直,长相虽说不上平凡,可也只能是稍稍清秀,比起烬来,更是差的远了。我想着,却忽略了他琴声的转变——他刚刚弹得是《高山流水》,是能让我睡着的曲子,可他现在弹得却是《凤求凰》,“有美一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凤飞翱翔兮,四海求凰,无奈佳人兮,不在东墙……”
      我于是不在乱想了,我爱极了这首曲子,也爱极了这首赋。我们苍阁的姐妹,最大的愿望,便是有一个男子对你弹《凤求凰》。他弹得认真,可我知道,他不是弹给我听的,他透过我,在看另一个人,或者说,是另一个女人。因为他的眼神,既眷恋又悲伤。
      “姑娘自何处来?”他不紧不慢的弹完了,站了起来,一双有些怀念的眸子与我对视。他跟高,一身青色的衣裳衬得他像竹竿一样。莫名的,我不想欺了他,或许是因为那首《凤求凰》吧。于是我实话实说:
      “我叫苍虞,来自不归门,有人要买你的命,我是来杀你的。”我这样说。我以为他至少也要恐惧一下的,师傅们说过,人都是怕死的,我以为他会逃跑,可是,他没有。他就那样静静地站着,似乎外界的风雪不能撼动他半分。
      “呵!”他竟笑了一下,“姑娘性子直率,与她真是像极了。”轻柔的声音中,似乎还带了一点怀念和小心翼翼。
      “哦?她是谁?”我来了兴趣,干脆在树上寻了个好位置,准备听一听这个外界名声广博的书生所念念不忘的“她”的故事。
      “她是个极善良的女子,家境也富裕,可我那时,只是个落魄的秀才……”

      临西镇,大街
      我叫黎顾,字衡之,我是个秀才,本是寒窗苦读的好年华,却因家境贫寒,不得不上街售卖我的字画,以补贴家用。临西镇是个小地方,愿意花钱购买一副非名家之手的字画的人并不多,所以我也懒得面对人来人往市侩的行人。于是我开始读诗书。我读的认真,书中前辈们的只言片语,便能让我受益良多。以至于旁人叫我时,我也差点儿没反应过来。
      我抬头时,眼中出现的便是一张明艳的脸庞。但是我正在读《诗经》,话不及思便脱口而出道:“巧笑倩兮,美目盼兮。”于是她便笑了,不似寻常女子那般笑的含蓄,她笑时,眼睛便弯成了月牙儿,唇间也露出了几颗素白的牙齿,隐约的哈还能从她的脸颊上看到一对儿酒窝,真真是好看极了。可我反应过来自己刚才说了什么,总觉得羞愧,就不再敢与她对视,只是胸腔里跳的厉害。
      “公子,你这字画怎么卖?”她的手放在了一副君子兰上面,声音清脆如山间流水,听着便让人舒适。
      “五文。”我说。其实我不太想收钱,甚至想就送给她,但我不敢,毕竟男女有别。于是我报了一个极低的价格给她。
      “这幅兰草风骨自成,五文岂不贱价?平白污糟了这身傲气。”她竟皱了一下那弯好看的长眉,从身边丫鬟那儿取了足足一两银子给我,“我此次出门出的急,不曾有余钱,只好委屈了它。你也莫要买得这般便宜了。我明日还会再来,只希望你能为我留下一副海棠,我必以重金相购!”
      她没有给我反悔的机会,留下银钱便匆匆离开了。我望着她的背影,有些出神:她穿了一身绣着海棠的白色裙装,衣摆飘扬,飘着飘着便飘到了我心里,无需任何雨露,就生了根,发了芽。后来的许多日子,她几乎是天天都会来找我,每次只带走一副海棠。有时候我们也会去郊外走走,可我始终不敢再进一步,她会给我绣了海棠的香囊或者绣了君子兰的腰带。我从未收过。我知道的,她的心思,我一直都知道。女子送男子香囊和腰带,是表达爱慕之意的。没有人知道,我其实比谁都想收它们,也很想抱抱她,对她说“我欢喜你”,可我不能。她不知道,其实我早已见过她的父亲了。那是个极为严肃的男人,可他的面孔我却熟悉的紧。原来呀,她是知县的女儿,那个芳名为棠的,真正的士族千金。爱女如命的父亲不愿女儿未来清苦,于是指着我的画说:“寒门子弟,只会尔语。”
      我顺着他的目光望去:不炼金丹不坐禅,不为商贾不耕田。闲来写就青山卖,不使人间造孽钱。
      很高傲的诗,这是那时的我最爱的一首,并以此为志。可那个男人的区区八字,便将我的自甚打破,让我无地自容。于是我只能将心思深藏在了心底,不向任何人透露。我唯有夜夜挑灯,日日苦读,以期一日,能够考取功名,衣锦还乡,能够让自己有足够的底气站在她的面前,收下她的香囊,授上她的腰带。
      最近的几日,她的眼底突然多了许多心事,看向我时,更加明显的表达了她的心意。我只能视而不见,我最近将自己关在屋里,埋头苦读,与外界断了联系,所以也不清楚外界发生的那些在镇里堪称大事的消息。再过几日,我便要进京赶考了。
      之后的几日,我再没有见过她,只在进京的那日清晨,我在门口捡到了一方折叠的整齐的手帕,素白的一张,充斥着她的气息,我小心地收了起来,背起行囊便上了路。我一路向东,走出临西镇时,却见了许多人朝镇中涌去,他们的口中皆道:“知县的小姐今日出嫁,府门前摆了百桌流水席,还有丫鬟洒铜板咧!”
      我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我几乎颤抖着双手掏出了那方手帕,急切的展开,上面只绣了一朵海棠和几行血淋淋的小楷:恋郎思郎非一朝,好似并州华剪刀。一股在南一股北,几时裁得合欢袍……
      这是我跑的最快的一次,全然没有之后的人形容“衡之公子生性淡然,从未有一丝愠色”半分相同。行囊不要了,书本不要了,管他什么礼义廉耻忍耐克己,我通通不要了!可是,当我真的回到镇上的时候,只能看到镇上最高的塔上,一抹绚烂的红色从塔上坠落,如同一支燃尽的烟花。原来,一切都晚了。我跪倒在地上,淹没在前去看热闹的人群中毫不起眼。我紧握住她留给我的唯一纪念——那方手帕,嚎啕大哭。
      我忽的想到,原来,海棠的花期极短,她最绚丽的时候,也是她败落的时候……

      故事讲完了,我杀了他。这个男人自始至终都没有任何反抗,手中握着一方有些泛黄的手帕,似乎仍旧沉浸在过去的痛苦中。我很轻易便从他的身上搜到了雇主要的玉佩,那汉白玉的质地,可不似一个寒门子弟应该拥有的,不过我也不会想这么多,只要取了玉佩,我的任务,便自此完成。我不喜欢这个黎顾,也不喜欢那个女孩。我是虞,不是棠,所以,我永远也不会像她一样开得如此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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