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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恋人未满 1 ...

  •   1

      林立翔先方若绮几年去世,死在欧洲,骨灰和古芊菁一并洒在他们的玫瑰园里。
      他们终生没有子女,所有积蓄都捐献给了慈善机构。
      方若绮是从林芬芬那里得知这个消息的,那时她已经是个老太婆,而林芬芬也早就隐退了。
      她们本都再和这个圈子没有瓜葛,彼此来往的也不多。
      可是因为这个男人的死,却接通了一通跨越了十几年的电话。

      “若绮姐,我是芬芬。我想见你。”

      这是十几年前方若绮告诉当年车祸真相给她听后,林芬芬第一次打电话给她。

      “我哥有些遗物要给你。”

      2

      不知为为何去见林芬芬成了一件历史使命,这么多年子孙满堂很多事都能放开的方若绮,却仿佛回到了青涩无知风云变幻的那三年。
      竟然会找到当年的那些记忆。

      朱莉的那本明星手册,连夹页中都写满了自己的笔迹。
      翻到林立翔那一页,赫然写的是,林立翔,Red,D-max驻唱,乐队解散后离开Sun加入EMAI,2002年末赴海外发展,2003年获得艺能天王提名,2004年开始投身舞台剧——

      这本明星手册就更新到了这里。
      2004年后发生的事,再和她,也和他,无关。

      风月相关的两年,当年的狼和狈,如今见面不相识,如今,是否还会都彼此惦念,感叹,这是上苍的一次试炼,而结果,出人意料,又是意料之中。
      恋人未满。

      3

      方若绮第一次见到林立翔实在民歌餐厅。那时他还是D-max最当红的主唱。他成名后回来献唱,被围的水泄不通的餐厅深处闪过一张年轻帅气的脸,可是,若绮还没有办法把这张脸和墙上悬挂的D-max海报上驻唱的Red联系在一起。

      风光无限的校园乐队,被音乐泰斗季青平相中而顺利出道,无论是在艺培还是民歌餐厅都载誉而归的天之骄子。
      那时的他,在远天处是她遥不可及的企望。
      可是她不知,所有人脚下的云都会化雨,而再次听到他的消息时,是从朱莉无聊的八卦中。

      “D-max解散?!”
      她停下来,“林立翔那个D-max吗?”
      朱莉一个鲤鱼打挺坐了起来,“原来方若绮喜欢林立翔这口的,赶快记下来。”
      若绮笑笑。“喜欢林立翔的多到数不清,记我干嘛!我只是——没有想到——”
      朱莉台灯都打开了,记录的笔停下,脚丫子踹踹若绮的床,“快说啊~别钓我胃口~”
      “没什么,以前在一个餐厅打工,见过他一面,那时他正当红,没想到这么快就——”
      “演艺圈不就是个这样的地方嘛~所以才需要我们这些幕后工作者时时更新,与时俱进,不能错过蛛丝马迹!”
      朱莉兀自说开去,方若绮心却很乱。

      这天梦得一塌糊涂,一会是绿色西装,一会是滚动的保龄球,一会阿威在唱歌,转身是林立翔下台的黯然,然后筱筠在笑,转而又变成了朱莉的脸。

      殊不知,这一幕,不久后成为现实。
      推开民歌餐厅的大门,若绮愣住了,那个她熟悉的台上,唱歌的,居然是,
      林立翔。

      他唱着,下面的人说说笑笑,吃吃喝喝。
      他唱着,若绮听不清他唱些什么,只想起了从前,他出现在这里,人群涌动,远处露出的一影——那是——台上的男子吗?
      那怎会是台上的男子!

      晓筠抱住了若绮的时候,若绮开口问,台上的,不是林立翔吧!
      晓筠又露出那种隐藏的吃味,挤出个大方的笑,还带着一点骄傲,“怎么样?他唱的还行吧?”
      “他怎么会在这里驻唱?”
      “噢,他失业了,老爸请他回来的。”

      一句,那么风轻云淡,好似林立翔那段红的发紫的岁月,那来餐厅转一圈都好似王妃省亲一般隆重的日子,被这么一句话,一笔带过。

      那是林立翔用自己血淋淋的经验,第一次向方若绮展示了这个世界的,沉浮。

      4

      “芬芬。”
      方若绮拉开椅子坐在她对面,林芬芬还穿着黑色的套装,胳膊上还缠着白布,久久久久,说了句。
      “这是我哥哥要我给你的。”

      推来一本日记,是和她那本红色的日记一个款式,只不过是蓝色的。
      一蓝一红,本可以如此契合。
      就像他们当初,也可以那样完美的相互映照。

      “这是他的遗物,扉页上写明了——”
      林芬芬起身走了。
      方若绮知道,她和她哥哥一样,无论她方若绮曾经怎么帮过他们,又怎么悔过,都无法弥补那一个车祸的谎言。

      因为可以信赖的人太少了,信了,便是全心全意,无论是当初的林立翔,还是那个跟屁虫一样的小歌迷林芬芬。

      方若绮已经可以坦然接受,都一把年纪,还有什么可以伤感的呢?
      翻开蓝色日记本的扉页,墨水的颜色已经有些化开,看来真的很有些年头了。
      写着,给若绮。

      最终还是叫我一声若绮么,立翔。
      你是我的狼,我是你的狈。
      我们都如此明晰的知道对方要什么,对方的要害和弱点。
      我们是对方最坚固的盾,也是刺向对方最锋利的刀。

      我们彼此隐瞒过,伤害过,最后一切都不了了之,灰飞烟灭。
      但是最后的最后,你还肯叫我一声若绮。
      于是我等了五十年,终于可以解脱。

      5
      我第一次见到你,若绮,是在民歌餐厅外的巷子里。

      转弯,你深深吸了口气,看见我,寂寞着。抽烟。
      星火一点点,在深巷里,随着我沉重的呼吸,沉浮。
      听见你的脚步,从你身边匆匆擦身而过,留下青烟一缕。

      “林——立——翔——”

      小小的声,仿佛只说给自己。
      我停住的脚步,你没有听到。
      我回眸,你也没有看到。

      而你的泪流满面,我却看得真切。
      多想对你说,沉沉浮浮不过如此,你不要看得太重。
      话到嘴边,笑,若绮,若真是如此,为何我还要躲在这寂寞的小巷抽着无人知的烟?

      那时我突有一种预感,预感到,命运,将会再度给我们重逢的机会。

      那时不会是在这样无人问津的巷子冷漠的夜,那时我们都将光鲜亮丽,拖着腐臭的皮囊在镁光灯下芬芳的拥抱。

      是吧,小姑娘,我等着和你一起上浮到那人世的上端。
      共同呼吸那高处的寒气,共同俯视这凡世的阴影。
      ——林立翔日记本

      6

      看了那一段文字,若绮合上日记本,午后的阳光刚刚好,如此温暖。
      微笑,想起第一次和他说话。
      那是被岳行空的经理耍了以后,还是在那条后巷。

      ************************************

      自己是被谁扶起来的,又是谁给她披上了一件衣服,她都一片混乱,总之自己跌跌撞撞出了门口全身酸痛的时候,男人的脚步声又追了上来。
      “别跟着我。”
      若绮压制着自己的怒火,一步一步狼狈地走,可后面还是有声音跟着。停下,头也不回,“关古威,你以为自己是个什么东西!你抢走了我的一切,毁了我的机会还以为你自己是救世主吗?你最好在我面前永远消失,否则——否则——”
      “不好意思。”
      方若绮惊骇的转头,几乎是在和上次同一条巷子口,又是他,林立翔。
      “我的衣服——”

      方若绮低头,身上披着的男式外套,脸顿时红了,“对对不起——”
      林立翔走上前来接过外套,没说什么,连个眼神都没给她,转身就要走。若绮开口:
      等等,林立翔。
      回头,林立翔看着眼前头发乱掉,一瘸一拐的方若绮,看着她泪眼婆娑,他却没有半分表情。
      我可以叫你red吗?

      “不可以。”
      简单的回答,似乎是在和空气说话。
      “我想知道,你这几个月,是怎么过来的?”
      “这位小姐,”林立翔抽了抽鼻子,把衣服披上,“这不是偶像剧,我也没有义务告诉你这些。”
      方若绮觉得整个人又被重重的击倒在地,全身的疼痛都加倍。“我需要一些过来人的安慰,我快要挺不过来了。”
      “你也不是小孩子了,这是你自己的选择,谁也没有逼你。”林立翔咳了两声,“包括关古威。他没有义务帮你,不要乱发脾气。”
      方若绮怔怔的看着林立翔,看着这个异常冷静的男人,看着他不动声色的眼神,看着他黑夜中仍然轮廓分明的脸。
      后来,当他成为了她的经纪人的时候,就是凭着这一夜他的印记,她逃脱了他一个又一个温柔陷阱。

      他是个多么好的经纪人,可以带她飞去巅峰。
      而他又是多么冷酷清醒的男人,一旦跨越了界限,你就会被他抛回谷底。
      方若绮庆幸他们的相遇是在这个他没有戴面具的此时,
      因而,他们可以那样完美的合作
      却终究没有成为,恋人。

      7

      若绮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选择在难得的周日晚八点来到了民歌餐厅。
      周日,晚八点到十点,民歌餐厅不成文的规定,是最当红的驻唱歌手上台的时间。
      推开门的一刹那,若绮脑海中闪过了林立翔那个冷漠的伫立,和阿威和煦的眼。
      这是个冷酷与温柔的极致。

      不知现在,到底哪一个是民歌餐厅的王牌,是宝刀不老的林立翔,还是旭日东升的关古威?
      推开门,意外的,台上竟空无一人,若绮慢慢把门带上,沿着捷径,拐到了后台,与前台相比,这里实在是很简陋,几个空纸箱堆在一起,是高高低低的椅,一张已经薰黄的白色塑料桌,让若绮怀疑它撑不住上面的啤酒桶,几瓶廉价的啤酒,歪歪斜斜插在冰水里,那个男人,手里正握着其中的一个,大拇指抵住盖子边缘,用力——

      若绮一向认为,男人开瓶子的动作特别性感,配上“噗——”的一声闷响,总能撩拨起她内心的情欲。
      “还不上台?”
      男人转过头,“是你,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

      男人仰起头来往喉咙里倒啤酒,嘴里瓶盖还有个距离,酒水却一滴不洒的倾入口中,看着方若绮站在一旁发出惊叹的声音,男人抹了抹嘴,“以前拍广告的时候练出来的。”
      后来,当方若绮成为可以自由出入广告公司的红人的时候,她特别拜托工作人员,替她找到了这个广告的样带,看着林立翔一倾而尽的潇洒,想起他在那个六月民歌餐厅的后台说,“为了这个动作,我一天喝了29瓶啤酒。”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艰辛故事,也有属于自己的幸运。
      似乎林立翔的存在就是为了证明前者,而阿威的存在就是后者。
      就在林立翔看着方若绮,镇定的说29这个数字的时候,前台传来一阵不小的欢呼。
      方若绮看着他又灌了一口,然后看他转身,听他说,“怎么,不去前面打个招呼?”
      “周末八点档换成了阿威吗?”
      这个大男孩,总是这样的幸运。
      让若绮是这样赤裸裸的忌妒,却无法真的恨他。
      “已经有两周了,”林立翔放下空瓶,“看来你真的很久没来了。”
      “上次你把我骂个狗血喷头后,我就没来过了。”若绮挑衅般看着他,“怎么,今天施舍给我这么长时间,原来你也想逃避吗?”
      林立翔没有回头,也没有回应,只是拿起斜靠在纸盒巷子边的吉它,慢慢走向了出口。
      在纸盒箱子重重叠叠的影子里,走的斑驳。
      破门而出。
      若绮裹紧了身上的衣,明明是燥热,骨子里却没由来的冷。
      门口还站着他。
      “林立翔?你不是早走了?”
      “我的确要走了。”
      “嗯?”
      “去外国拍戏,可能要好几个月。”
      “原来筱筠说你要走——是这个意思——”若绮不知道为何,居然真的很高兴,不知为何。
      仿佛林立翔的向上走和阿威的向上走,是完全的不同。
      可是又有什么不同,跟自己没什么关系,明天还是要回去当临时工。
      “我走了,阿威也走了,我想他们会缺人。”林立翔简短的说,“来民歌餐厅吧,当临时工不是长久之计。”
      方若绮那不常见的真心的喜悦被瞬时冰冻,整个人石化一般,看着林立翔,很久很久,“你怎么知道?”
      “我毕竟有些朋友不是?”
      很久以后,当立翔已经成为了她经纪人的时候,方若绮才知道,林立翔的这个朋友,就是那个对她不屑一顾,甚至冷嘲热讽的臭男人。
      童靖阳。

      方若绮从那时就开始相信,并且从未怀疑,这辈子遇上了童靖阳和林立翔,是她方若绮所有的不幸中,最大的幸运。

      8

      那是出道后第一次拍电影。
      男人是顶替黎华的无名氏甲。
      女人是Sun的当家花旦席若芸。
      第二男主角是写着EAMI新人的无名氏乙。
      第二女主角是在出浴和脱衣之间不断切换的林妮雯。
      然后,角落处,写着她方若绮的名字,不知是哪个粗心的人,还把她的名字,打成了方若琪。

      她是个和男女主角从头到尾都没什么交集的人,不过是第二男主角的青梅竹马,一个可有可无的路人甲,一个只有不到十句话的花瓶,一个人情,一个出镜机会。
      还不如林妮雯呢,起码人家好歹也是男主角的红颜知己。
      哎呀呀,方若绮,你实在是不知足,人家林妮雯都混了这么多年了,没脱的只剩一身皮了,跟她比,你实在不讲究——
      方若绮正在自我说服的时候,烟雾缭绕中,一个男人走了过来,那么熟悉的感觉,那个绰绰的影。

      他在距她一米的地方停下,烟雾缭绕看不清彼此的脸,但是若绮早已看清了他是谁,几个月没见,他又沧桑了一些。
      “你还是进了Sun。”

      若绮点头,抬头看着他模糊的脸。
      “又见面了,最近好吗?林立翔。”

      9

      她第一次违背了季青平的意思,也是为了林立翔。

      十月金像奖,她献唱,走上红地毯,挽着季青平的手,笑的很敬业。
      走在前面的是席若芸,标志性的紫色礼服高雅亮丽,不愧是Sun名至实归的一姐,她身边衣冠楚楚的男人的背影,看起来很是眼熟,若绮盯着这背影看了片刻,脱口而出:

      林立翔——

      说完捂住嘴,可还是引起了季青平的注意,他皱了皱眉头,牵着她向前走去,笔直地走向了停下来接受路边记者访问的林立翔。
      “季老板来了,季老板,季老板,请问您对旗下一姐席若芸和林立翔交往有什么看法吗?”

      季青平推了推眼镜,看了看比自己高出一头的俊男美女,手紧紧的攥着,方若绮不得不紧紧咬住嘴唇才没有叫出来。
      “有这么一回事吗?我看只是宣传手段吧,彩虹的新戏嘛~那个叫,对了,一招半式闯江湖,哎,对了,若绮,你不是也在出演了,怎么样?”
      自然而然把话题扯到了方若绮身上,一瞬间好多镜头都对准了方若绮。

      “大家想知道的话,一定要去电影院自己一探究竟呀~”方若绮滴水不漏的回答让季青平很是得意,对着一帮记者说,“我们的清纯宝贝可是从不说谎的呀,大家就不要乱猜了。”

      转身,林立翔已经牵着席若芸的手走向签名版,作为最佳男女主角的有力竞争者,他们签名的地方是白板的正中心,留出的位置用金线圈了起来。
      有一天,那个空白会由自己填满。方若绮遥望着,那个时候,她就可以有人脉找到那个男人,也有手腕摧毁那个男人了。
      “方小姐,请谈谈对于即将搬出的金像奖的预测吧~”
      事先早就料到这种问题了,季青平也早嘱咐过,要给个模糊的答案,譬如说“大家都很优秀~”“得奖并不重要,我觉得能参与其中就是肯定。”这种说了和没说一样的废话。

      方若绮整理出微笑,以最漂亮的侧面弧线上镜,然后坚定地说。

      获奖的会是林立翔。

      顿时一片咔嚓之声,季青平讪讪的笑了笑,“小孩子就是喜欢玩,大家不要在意,若绮昨天还说支持童靖阳呢,女人还真是善变啊~~”
      “我希望林立翔先生能获奖,”方若绮没有理会季青平逐渐缩紧的手,“我和你们打赌哦~”

      那时,她并没有看到,季青平眼中的,刺骨的寒光。

      10

      今天我在金像奖颁奖礼看见你,若绮,不出所料,你果然被季青平算计。
      我早该猜到。
      我是你的上家,他的手段,他的目的,我最该清楚。
      可是我没有去救你,我把一切留给了童靖阳。
      因为我没有办法扮演如此的角色。

      我的任务是和席若芸玩无间道,就像童靖阳和古芊菁玩的猫鼠游戏一般。
      我们都是这个棋局上别人的玩物,该走该停,完全不在自己的掌控之中。
      现在你也来了,作为一颗棋子,不知你何时过河,何时将军。
      若绮,这世上,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
      这道理,你何时会懂。

      ——林立翔日记本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34章 恋人未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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