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15、十五 ...
-
刘寄奴眯着眼睛笑的活像一只黄大仙,还是偷着肥鸡,吃的满嘴流油的那一种。
竹荪年轻,腿脚快,加上常乐王对于钦的愧疚感加持,百年陈皮就这么到了手,总共三小摞,用红色锦绳捆着,呈三瓣状。
许是觉得这东西金贵,和它一起被拿来的,竟还有一个金盆,一个外层镂空刻五福案,内里镶翠的金盆。
着实是闪了人的眼。
“...忒俗!”刘寄奴看见那金盆,只觉眼睛发痛,生怕这俗世金银玷污了百年陈皮。
“去去去,拿下去,换个木头盆子。”
“好吧...你这人,可真难伺候。”金盆就这么失去了与百年陈皮独处的机会,而院里的木头盆子则成功的凭借朴实无华上了位。
这陈皮不愧是好的,泡出的水色如茶汤,红润通透,气味也不发霉,是一种极清甜的味道。
趁着水还算热,先热敷后擦洗,一番忙活,刘寄奴总算是点了头,把剩下的两摞陈皮塞进自己的小药箱里,又嘱咐了林中云几句,笑眯眯的走了。
药膏得等到膝盖上的热气退了才能用,据刘寄奴说,这药膏虽说是治寒伤的,自身却也寒凉,热着用,药效需减去一半。
过了半晌,林中云用手背试了试于钦膝上的温度,觉着差不多了,拧开了药膏盒,取了一点给于钦涂上,他涂的不多,主要是怕于钦疼,只好一点一点的涂,涂的次数多一些。
待膏药涂完了,于钦也还没有醒,若不是还有呼吸,就跟死人没什么两样了。
常乐王手里的迷药,药效真的是一绝。
繁兰苑一天只内病了两个,于钦未醒,林中云病未愈,硕果仅存小常乐,也不知道犯了什么邪乎,又钻屋子里去了。
一时间,院子里安静的过了头,平日里于钦闹得鸡飞狗跳,小常乐也时不时的刷存在感,这一安静起来,才觉出院里冷清。
也无怪乎此,繁兰苑里面是没有丫鬟小厮的,左右院子里也好打扫,林中云于钦也不是习惯有人伺候的主儿。
小常乐就更别提,活脱脱繁兰苑第三位主子,因为另外两位压根就没他当下人,权当朋友处着。
常乐王不仅不往里塞人,还时常感叹他们情谊深厚,令人心生艳羡。
屋外飘雪,屋里寂静。
林中云见药膏都融进了皮肉里,把裤脚给于钦褪下去,又盖上了被子,想想刚刚还是自己躺着,转眼就换了人。
桌上的宣纸印了花,因着是年节,送来的宣纸上印花都是岁寒三友,松枝竹叶落梅花,颜色揉杂着浅青和樱草黄,不惹人,却好看。
执笔研墨,吹雪闲散。
字,或板正规范,横平竖直;或飘逸灵动,游龙走空;再不济,狂草抒豪迈,也是有不少雅士追捧的。
林中云的字却不同,他写的字,模样看起来周正,收尾处却总会带着一点勾,就像一个小尾巴,小勾子,挠的人憋屈心痒。
“风烟俱净,天山共色。倒也好听。”八个字整整齐齐的排在纸上,林中云琢磨着于钦给他拟的这个字,品了品其中意味。
于钦书读的不少,人情世故却还是不懂,人小鬼大,也只是小孩子的聪明气,再往细了说,就是经历的少,人事未通。
等到开春三月,春闱就开始了,能让常乐王罚于钦,也就这件事了。
皇帝想的周全,若于钦以秦王子入了玉碟,秦王的旧部家臣,甚至田契仆人,都得一并归了于钦。
这样的于钦,皇帝不会容忍。
一道圣旨下来,说是于钦年幼失怙,直接给了常乐王府,一来于钦仍有爵位可承袭,却直接失了秦王旧部这一助力,二来常乐王,没有封地。
亲王赐封地,且封号一般为单字,郡王则为二字。
常乐王是全帝嫡子,即便取的是二字,也享亲王之位,于钦则不一样,他若是承了常乐王,就只能是郡王。
一字之差。
更要命的是,皇帝惯会用的一招就是把人养废,常乐王的儿子,那就是皇帝的兄弟一辈,等他一承爵,除却皇帝,属他为尊。
不入朝,无封地,闲散郡王一个。
皇帝就这么一招,但百用不疲。
要么走科举,驾马游街状元郎,皇帝就算心里憋屈,也得指给他一官半职。要么走军功,实打实的军功战绩,皇帝昧不了。
太平年间,连柳戈都被架空了兵权,走军功就明显的不合适了,如此,便只剩下科举了。
某些方面,林中云和常乐王的思想不谋而合。
雪断断续续的,倒也没停,院里化了一些的雪又被覆上了一层,看上去洁白无瑕,内里却有不少的污雪烂泥。
小常乐又过来了一回,提着热水和食盒过来的,他说想起林中云晌午没吃东西,带了一点米粥小菜过来,粥里加了百合莲子,清余热有效。
“厨房里拿的吗?可还有?给阿钦留一些吧。”百合对体虚之人,也算滋补,粥品清淡,给于钦喝也好。
“不是厨房...他喝这个不好,百合微寒,你余热未清,他寒气入体,不能给他喝。”小常乐腕子抖了抖,飞快的瞄了一眼于钦,这粥是他给林哥哥煮的,不能给那臭小子喝!
“也好,那待会儿让厨房炖只鸡,喝也好,煮面也好。”
某些方面,林中云和常乐王,真的不谋而合。
“你快些喝了,我去吩咐他们炖鸡,还有...你多穿一点,天还冷着。”林中云身上还披着大氅,内里也只穿着中衣,也不是见不得人,就是稍显单薄了点。
“左右在屋里,冷热倒也合适,与其说我,不如你自己多穿些。”
“我..我知道,我这么大了,还不会穿衣服吗?”说来也是件奇事,小常乐的眼睛,是单眼皮,却出奇的大,且圆,鼓着脸的时候,眼睛圆圆,鼻头圆圆,连脸颊都是圆的。
可爱的紧。
“好,我知道,常乐是最会穿衣服的。”俨然一副敷衍小孩子的语气,小常乐如是想。
也确实如此,林中云是真的把小常乐当孩子,时不时的脾气,可爱的长相,比自己矮上些许的身高。
怎么都像是一个孩子。
假里假气的孩子鼓着脸,真实的孩子在床上沉睡,最后假里假气的孩子出了门,真实的孩子依然在沉睡。
因着昨夜本就没睡,于钦这异于常态的昏睡也就没有吸引林中云的注意,他兀自写字写的欢快,时不时给于钦掖一掖被角。
于钦中了迷药,本应该意识不清,奈何他本身就困倦,此时连睡带晕,昏沉间竟做起了梦。
梦里很古怪,一个小孩总是问他走哪条路,是富贵荣华,还是浪迹天涯,是扬名立万,还是安于现状。
这都什么和什么?
“荣华富贵?”他试探着问了一句,荣华富贵他都有,熟悉的东西比较好操作。
“浊臭小儿!选的什么滔天富贵,殊不知那是你嘴里的毒,颈旁的刀!”
“那浪迹天涯?”
“家门败类!不继父之荣光,不图青史垂名,天涯有何可浪荡?心若有光,何处不为明月乡?”
“扬名立万...”
“你扬的什么名!是贪污受贿之名,是两袖清风之名,是你父之名,是何人之名!”
“安于现状。”
于钦懂了,这小破孩就知道瞎嘚嘚,不论回他什么他都不说好话。
但,事情总有更糟心的,言辞再进一步,就是动作。
只见那小孩子身形逐渐变大,从小娃娃变成了老骨头,霍,常乐王。
于钦面前的孩子,突然就变成了端着鸡汤的常乐王,这感觉,这经历,不可谓不惊悚。
“安于现状?你个臭小子给我干了这碗汤!”
......
“呼....”还好是梦,于钦拍了拍胸口,感觉整个人都怔愣了,这个梦过于惊悚。
“阿钦?你醒了,来喝碗鸡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