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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花祭--断掉的弦黯淡的脸(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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颓废的岁月中,命运唤醒了仅存有一点良知的我,于是我亲手打破了自己铸造的梦,但却留下了不可磨灭的伤痕。随着命运和良知的驱使,我踏上了寻找世俗向往的前途之路。
我离开了那座让我曾经颓废的城市。我抛弃了它,同时它也抛弃了我。顿时,忽然觉得我们之间是一种相互利用的关系。于是我对着身后的城市骂了一句:“操蛋!”里面夹杂着我的欲望,血汗和愤怒。
离开了那座城市后,我没有了牵挂,没有了依靠,变得一无所有。我来到了另一座城市,这座城市很繁华。然而对于我来说,自然就成了乡巴佬。
我知道现在这个社会钱是万能的,所以我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给自己找一份工作,像我们这种人,只有迪吧才是我们最适合生存的地方。幸运的是有一家迪吧愿意收留我,原因是我能弹吉他,并且工资拿得最低。我任凭他们像资本家欺诈工人一样的欺诈我,,我不想失去唯一能收留我的地方。我突然觉得自己像一只狗,并且被人用脚踢来踢去。然而我只能承受,默默地。人就是这样的贱,别人把你当狗看的时候,自己还真把自己不当人看。
很多人活着是为了满足他们的欲望,有的为钱,有的为权,然而我却不知道我为什么还活着。一个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的人是很孤独的,至少我是这样。有时候,我能一个人坐在街道旁的石凳上,看着路上来往的人群,恍惚不知所思的呆一整天。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那时候只觉得自己是那么的无助,就象一个被父母遗弃的小孩;就象一个浪迹天涯的游子,无依无靠,无所牵挂。而这世界也好象就是末日,所有的人好象全已死去,想想,原来世界就我一个人,所以我孤独是无法抗拒的,是心安理得。所以孤独的时候并不觉得那么孤独,而是都不知道了孤独的滋味。
我选择了沉默,任凭那些虚伪龌龊的东西肆意蔓延,穿过我的身体,渗透到每一个毛孔内,顺着血液流遍我的全身。我知道这是一股无法抗拒的力量,他们像饥饿凶狠的狼,随时可能会撕裂我身上的每一块肉,然后吸净我身上最后一滴血。所以我只有接受,直至被他们征服。但是我仍然保持着沉默,同时我也保持着愤怒,之后就是无法抵挡的压抑随之而来。
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
我究竟是选择爆发还是选择死亡,我不知道,我已经迷失在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人活着,如果不去做些什么,那么活着就是一种浪费。当我意识到我是在浪费的时候,我对自己说:“死去!”我曾经试图割脉,但最终我放弃了。不是我胆小,而是我觉得这种死法是一种很低级的死法,因为我以前的女友说过:“死也是一种很高深的学问”她骗了我三年,然而这三年只有这句话才是真的。三毛吊死在厕所里,我不会,因为那是女人的死法。我希望选择涅磐科本那样的死法,但却没有枪。我绝望了,于是我选择爆发,选择摇滚,摇滚是我唯一爆发的手段。
之后我习惯一个人在无人的深夜将音箱的音量开到最大,插上失真的效果器,接上一把FENDER,然后狂飚琴铉,其中夹杂着撕心裂肺的吼叫。我不知道自己在吼什么,然而这已经不重要了,我只要爽就行。我灌完一瓶二锅头之后接着来了一点激情的SOLO,附近人家的叫骂声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大。我笑了起来,笑声也越来越狂,不知在什么时候眼角流下了液体。我躺在地板上,感觉自己即将远离这个世界,直到失去意识。
我不喜欢清醒的感觉,它太真实。我不喜欢真实,我喜欢那种虚幻的,像梦一般虚无缥缈的感觉。我不知道这种生活何时是个尽头,我也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直到JUDY的出现。虽然我不知道这个女人是否能够改变我的命运,但这个女人终究还是让我对生活改变了看法。
第一次看见她是在迪吧,我经常晚上在迪吧串个吉他手混口饭吃.那天的迪吧很火暴,大家都跟着领舞站在舞台下面用力的摇摆,她也混在其中.强烈刺眼的灯光下大家格外兴奋,我来了段即兴SOLO,那个领舞为了更上节奏,脑袋使劲的摇,似乎摇摇欲坠.下面的人跟着音乐喊了起来,那领舞问:"爽不爽!"那些摇着脑袋和手人们在舞台下面喊:"爽!"那个长毛两只手都拿着□□在下面喊到:"我们要的就是这种效果!"我已经看多了那长毛用他手中的□□与那些年轻人交换RMB,也习惯了那些年轻人服下□□后疯狂地摇摆。我麻木地看着他们,眼色血红,我不知道我和他们是否有区别,但在我看来大家都是一群疯子。下面越来越疯狂,最终一群疯子打了起来,周围的疯子也跟着起哄。等到闹到越来越大,不可收拾的时候疯子们都开始闪人,同时我也知道我的工作也接近了尾声,于是我背着吉他闪人。
我经常去一家叫“东来顺”的餐馆吃牛肉,因为那里的牛肉是整个镇上最好吃的。后来我发现经常会有一个女人出现在我对面的桌子上,再后来我们认识了。她说她叫JUDY,我打量了一下眼前这女人,虽然身材臃肿了点但长相还不错。我说:“JUDY是用来形容身材苗条的女子。”于是女人愤怒了,我接着说不过你和杨贵妃有几分相似。于是女人又笑了。然后我觉得女人是种很简单的动物,是傻得很简单的那种.。
我还是经常晚上在迪吧里面弹吉他,但是总觉得力不从心。我喜欢玩激流金属,但很多人不习惯,他们喜欢的是那种两腿间疯狂刺激的感觉,我觉得他们傻X到了极点。他们完全不懂得音乐上的刺激和享受.后来我把老板给炒了,或者说老板把我给炒了。原因是我没有跟上他们的节奏,动不动就独自加上一段SOLO,我也不稀罕这种地方,全是白痴。
离开了迪吧,我的生活开始没有摇滚,只剩下女人了,并且只有唯一一个JUDY。刚开始我很排斥女人,我不是变态,只是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突然间又冒出一个女人让我觉得很不适应。在我的印象中女人和男人在一起,要么女人喜欢男人的钱,要么喜欢男人的长相。我说我又没钱又没长相,你喜欢我哪一点?JUDY说我感觉你很特别,给人感觉很忧郁很神秘的那种,并且让人忍不住想去了解你。我不想再去解释什么,一个人能把自卑说成特别,孤僻说成神秘,那个人不是女人就是白痴。女人越是傻就越是可爱,越是可爱就越是值得让男人去爱护,越是值得去爱护的东西就越是想要得到。
于是,我们恋爱了。
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在一起的时候要懂得浪漫。于是当初冬来临,等河道的水都干涸得只剩下一片沙滩的时候我带着JUDY去了那里。偌大一块沙地,就我们两个人,牵手,拥抱,热吻,然后我搂着她一边唱《月亮代表我的心》一边跳舞。我采了一朵月季,送到她的面前说:“我没有戒指,只有一束鲜花,做我女朋友。”JUDY愣了很久才很小心地接过花,之后我的脸上又多了一个热吻。我抱起JUDY开始满沙滩上跑来跑去,四周安静得只有我俩的笑声。累了,JUDY躺在我的怀里,安静地睡了。
正当我以为,我们就会这样永远幸福的走下去的时候。正当我计划,下一次的要送的花是玫瑰还是蔷薇的时候。正当我要想,放弃颓废的摇滚,找一份可以维持我们生活的工作的时候。
JUDY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