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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 14 章 过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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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炀,你怎么来了?”
“打不通你的电话,就来这里等你了。你去了哪里?”
“送走陈婧就去了开发区的另一家工厂验货,验货时拍了几个视频,结果手机就没电了”
“不上班了还这么忙,倒显的我很闲似的”思佳抬头看他,他这是在撒娇吗,眼里居然还真有几分装出来的委屈。
她走过去,拉他起来“呃,你一直在等我?”
“嗯,联系不上你,就在家门口等你回来”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她是真没想到,他打不通电话就来她家等她。
“没有,思佳没错,是我想你了”他摸摸她的头,接过她手里的购物袋。她拿出钥匙开门。
进门后,她接过他手上的东西去厨房。
端了一杯水方他面前“不好意思,我要去忙一会工作的事情,你--”她要把工厂提供的说明书都翻译成法语,还要去租船订舱,以前这些工作都由跟单来做,现在只能他自己做了。
他端过水杯“你去忙吧,不用管我”
她坐到书桌前,打开电脑开始工作。他坐在沙发上,从旁边的书架捞起一本书翻看。看一会儿书,转头看看她。她认真工作的样子,很是赏心悦目。
时间一点点过去,她还在忙。似乎把他给忘了。突然被一阵手机铃声打断,转身才想起身后还坐着一个人。抬眼看时间,已经一点多了。见他接完电话,问:“你饿了吧,我去做饭”
那边的人一愣,她也是。刚刚那句话,好像老夫老妻之间会说的家常。她面上突然红了,马上补上一句“要不出去吃吧”
他摇头走向厨房“我来做饭,你接着工作吧,累了就休息一下”
哪能让他进厨房,他那一身的贵公子的气质和厨房里的油烟太不搭边。她先他一步进来厨房,他想帮忙,被她拒绝,厨房太小,容不下两个人。
她问“阿炀,你喜欢排骨汤饭吗?”
想都没想,随口说出“喜欢”。只有是她做的,他都喜欢。
他来到厨房门口看她忙碌。只见她把排骨放进烧开的水里焯一下,然后放进砂锅里,倒水,放葱姜,把切块的玉米放进去,盖盖子,然后开火。转身再用电饭煲煮上米饭。
转身看见他在门口,先是愣了一下,说“一个小时后就可以吃饭了”
他转身回到客厅“好,我不着急”
他坐到沙发上,顺手又拿起来那本园艺剪集。
思佳也来到了客厅没去工作,不好总是冷落了他,看见他手里的园艺剪集说 “这是给客户整理的,他的夫人很喜欢园艺,上次他来中国,看见‘荷塘月色’后面花园里的花和盆景,激动的赞不绝口,告诉我他太太应该跟他一起来的,我就想做一本园艺给他作为回礼,他来的时候送了我两瓶红酒,他送给我的时候,那神情自豪的很,还说在国内肯定买不到”
他指着置物架上问,是那个吗?
“对,就是那个,法语是 La Romanee Conti” 她走过去递给他看。然后坐在一旁的矮凳上。
他放下园艺剪集接过来,瓶身瓶底看过说“罗曼尼·康帝, 2016年份,价格在一万以上 ”
“一万以上?! 就这一瓶红酒,抵我几个月工资了,那我的回礼是不是太轻了”
苏陌炀看着他,她的表情好可爱。对,就是可爱。
她接着抓狂“我是不是要回他一瓶茅台或者五粮液才对等”
“罗曼尼·康帝在法国红酒界的地位和茅台在中国白酒的地位不相上下,不过,你的礼品是你精心制作,也投其所好,她想你的客户更想收到园艺剪集”
她看看集合自己半个多月做成的礼物,点头“也对,还是阿炀看到透彻 ”
苏陌炀脸上笑容再次出现 “你对客户太上心,让人不由心生---嫉妒”
“顾客是上帝,客户是我们的衣食父母,当然要上心,有句话不是说‘客户虐我千百遍,我待客户如初恋’”
这一点,他早就从她那见识过,酸酸地说“做你男朋友还没有你客户受宠,我做你的客户,你宠我,好不好?”
思佳脸红,他也太能撒娇了“啊,那个,你知道我公司倒了吧,做完这一单,我要重新找工作了,你估计做不了我的客户了,还是委屈你做我男朋友吧”
“好吧,那思佳的初恋是什么样子的?”他认为她的红衣服是买给初恋的,除了这个,他想不到其他的解释。
她的初恋,是单方面的一个美丽邂逅,邂逅的另一主人公就是你呀,当然,这话她现在不知怎么说出口。只好曲解他的问题“好感的开始是收到客户的询盘,初恋的感觉就像是收到了客户的定金,欢呼雀跃,手舞足蹈。恋爱的感觉就像收到客户的尾款,空气里都是粉红的浪漫泡泡。细细算来,我的初恋还真不少”
他看着她说话时眼睛里的光芒,想,为什么他开始遇见的不是她,刻苦学习的她,努力工作的她,认真生活的她,每一个,他都想要。如果是她,他这一生宁愿只爱她一人。突然想知道她的过去,问“思佳的过去是什么样子的?”
她侧头像是在回忆,一个淡然的笑,然后咬了下嘴唇。
“我的父母估计是太粗心了,我出生以后就被他们给弄丢了。刘静,她是我出生的医院里的产科护士,她养我到四岁,后来,她结婚了,她丈夫家里不接受我,我去了她的父母家待到六岁,然后就去了孤儿院,在后来去了希望小学,然后通过社会上的资助上了初中,高中,大学,大四的时候来到公司实习,被录用一直到现在。从我自己挣了钱开始就租住在这里”
她的过去,很简单,就是让自己活下去,并尽量活的有尊严。只要不去想,她是被抛弃的,其实,日子还是很不错的。对,她是被抛弃的,从六岁去了孤儿院她就知道。刘静给了她,她妈妈入院待产登记的资料,刘静当时对她说‘你有权利知道你的身世’。
资料上有地址,从孤儿院走路过去三个小时就到了。找到后她发现了另一个自己,那个她在陪着一个叫思诚的小男孩玩,她听见那男孩叫她姐姐。后来,男孩自己跌倒哭了,一个中年妇女闻声赶来,扯过那个她照着屁股就打了下去。她眼睁睁地看着这一幕,不敢相信。她想,那个女人,肯定不是他们妈妈,不是生她的那个人。
再后来,她还是忍不住去看那家人。她有时看见那个女人,有时看见一个高大的男人,一手抱着那男孩,一手牵着那女孩,向着家的方向走去。她也想被那只大手牵着走回家。她也想有个家。然后,小小年纪的她第一次用心机的去做一件事。她开始观察那个她,然后和她剪相同的发型,然后出现在他们生活的周围,她想让那家人发现她,然后把她领回家。
那一天很快就来了。一个奶奶发现了她。被领着去那个家的路上,她心里紧张,害怕,一个趔趄趴在地上,膝盖破了皮,她紧张地没有感觉疼痛。那个奶奶看她紧张的样子,似乎走不动路,她说“我去叫平顺家的来,你在这等着,记住,哪也别去”对,那个高大的男人叫王平顺。
那个奶奶去了有点久,她越等越害怕,却想那边发生了什么。她溜到那家门口听见了里面的对话。
“张大娘,你肯定是瞧错了,我就思诺那一个丫头,哪来的长得很像的,你肯定是看错了”一个粗犷的女人声音。
“平顺家,你跟我去看看就知道我有没有看错了,一个大活人,我还能看错,来,走走走”她去拉那个平顺家的。
刘思佳探出头去看,只见一个去拉,一个站着就是不动。
最后那个奶奶叹气的说“这事你自己最清楚,感情你当我是在狗拿耗子,算了,算了,算我多事儿”
思佳在那个奶奶出来前,跑开了,边跑,边流泪。她漫无目的的跑,来到一个土坡上,坡上长满了狗尾草。她感觉自己就是一株没人要的狗尾草。胡乱哭了一通,喊了一通,午饭也没吃,没了力气,整个人钻进狗尾草丛里睡着了。
等她醒来时,已经是两个小时以后了,她在草丛里坐起来,发现这里还有一个人,两个人都吓了一跳。
那是一个穿着白色衣服,带着红领巾的男孩,肤色白皙,眉眼清秀。她用她贫穷的见识和想象力想了一番,发现他像年画上的吉祥宝宝。此刻她脸上都是哭过后留下的痕迹,脏兮兮的。她在他眼里就像脸上没有色彩的马戏团小丑。
“你是谁?”那男孩看着她问。
思佳看那个男孩的穿着像是有钱人家里的孩子,那他们家应该有多余的饭吃。她说“你给我吃的,我就告诉你”她是真的饿了。
男孩看她摸着肚子的手,突然就心软了“你想吃什么?”
“都行,我饿了”她继续摸摸肚子。
“你等着,我回家去给你拿”他跑回家去。
等他在回来时手里拿着一包玫红色纸包着的点心,她马上凑过去,期待地盯着他打开。抓起一块蜜三刀就往嘴里填,另一只手去拿了一块金丝糕。
“等等,你手上怎么这么脏,吃了会拉肚子的”他拦下她拿糕点的手,拿出手帕给她擦手。
她乖乖地让他擦,看着他的动作,陌生的不自在,却不想让他停下了。他帮她擦完手,又帮她擦脸。她愣愣地想,如果她有个哥哥,应该是这样的。如果她有个哥哥该多好,她就不会被丢掉了。
她看着那个男孩,忘记了吃手里的糕点。男孩在她眼前摆摆手打断她的注视“好了,你可以吃了”
思佳拿起糕点往嘴里送去,入口的糕点又香又甜,那是她从出生到现在吃过最好吃的东西。
看着她吃,他笑了,最是天真的,为一件无所谓的小事灿烂地笑。看着他笑,她看呆了,一时间,张着嘴,忘了咀嚼。
他问“不好吃吗?”
她咀嚼两口,咽下去。以手抚上他的嘴角“你嘴角,嗯--,就这样翘起来,咧嘴笑的样子,比太阳光还刺眼”她指了指日头渐渐偏西的太阳。
“真的吗?”他抬头,眯眼看太阳。嘴角张开,又笑了起来。
“对,就是这样的”她兴奋地说着。
“好,那我以后经常笑,像你说的,那样咧嘴笑”这一刻,他忘记了刚刚在家里的不愉快,忘记了是为了和妈妈赌气才跑出来的。有一个小女孩喜欢他的笑,足以让他忘掉所以的不美好。
她看着他,这一刻,心情也变的很好。听他问:“你叫什么名字,我以后可以找你一起玩吗?”
她嘴里含着一块蜜饼,口齿不清的说:“楼思嘎”
“你吃完再告诉我,不着急,我才来这里没多久,在这里也没有朋友,我们算是朋友了吗,我能去找你玩吗?”
刘思佳突然不想告诉他,她是谁了。因为这里没有一个人知道她的名字。他说他在这里没有朋友,他也好可怜。她才到孤儿院的时候也是孤独了很久。她咽下嘴里的蜜糕说“我叫王思诺,就住在前面那条街上朝南的那户,你有空了一定找我去玩”
他说好,又是灿烂的笑,接着说“我叫韩炀”
看着他笑,她也好开心。心中默默地说,另一个她,你一定要和这个叫韩炀的爱笑的男孩成为好朋友,他也没有朋友,你要代替我,和他交朋友。日头偏西,她要走了,不然天黑前赶不回孤儿院。
她恋恋不舍的说“我要走了,今天很高兴遇到你,你以后也要一直这样笑呀”
他很不舍,却没有挽留她,最后把剩下的糕点和手绢都让她带走了。她也留下了一样东西给他,一个头发夹子,夹子是黑色的,上面粘着一枚塑料的红色樱桃扣子。
看着他走的方向他指着另一边说“走这里到前街更近”
那时她已经走出了几步,回头对他喊“没关系,我喜欢走这边”
那一年,她八岁。他十岁。有点小心机,但是无碍两小无猜的心思,天真无邪的年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