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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   谁说救美的一定是英雄!
      黎堇的名言是:“让我来做你的英雄!”
      林宝音觉得认识黎堇是自己这辈子,做过最正确的决定。因为,也许她不是,漫画里的最佳女主角,但她一定是出现在最关键时刻的关键人物。一个麻辣版的圣母玛利亚。于是,当宝音发现自己就像小说里,命运凄惨的女主角似的,被一个人扔在高速公路上,而且还没有开着法拉利的王子来救她的时候。她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这个自己好过八拜之交的好朋友。除了哥哥们,在韩国最重要的人。虽然那个女人,一直耿耿于怀,自己的地位竟然比不上六个男人。即使她承认他们很帅。
      “嘟~ ~嘟~~”宝音听见那头有力的通话声,开始觉得自己其实很幸运,至少手机还有电,不是吗?所以要坚强点啊,宝宝。她自己给自己加油着。
      “哟不赛哦~~”谢天谢地。玛利亚夜生活结束了,还是刚开始?没关系,只要能接到电话就好了。
      “黎堇~~是我~~”
      “啊~~宝?怎么才想到我啊?下飞机了吗?怎么样?到住处了没?还是又去买甜点了~~啊~~我想吃那个起司蛋糕~~”还没等宝音吧话说下去,那头的黎堇已经劈里啪啦说了一大通了,而且大有黄河泛滥的趋势。
      “……我还没走呢….”
      “没走!!!你不是早上十点的飞机吗!!O MY GOD!!”抬手看看时间“亲爱的现在都要半夜3点了,你还没走,你在搞什么飞机啊!!”
      “我没搞飞机啊,就是…就是…,这个不重要,堇啊~~快来救我~~你再不来,我就要死了~~”
      “什么!!你到底在搞什么!?什么,死不死的,童言无忌,赶快吐口水呸一下。你在哪里到底出什么事了!?”
      乖乖地呸了一下,在好朋友面前,宝音总是很听话的。“我在高速上。”
      “高速!!小姐你去那里干什么,你不要命拉!!!!不要告诉我你没钱,是走去机场的,我可是亲手把你送上计程车的!!”
      “那到不是。”
      黎堇刚松口气,觉得自己这个脱线的朋友还是有救的时候,下句话差点没把她咽死。“我没钱付车钱,所以被赶下来了。”
      “SHIT……”
      “行李也没了… …”
      “SHIT… …我现在很想杀人… …. 你在那里多久了……是哪个杀千刀的,把你扔在高速公路上,不知道会出人命的吗… 该死…”
      听到黎堇在电话里不停的咒骂,宝音其实知道她是担心自己,虽然黎堇的脾气火爆但她可是名副其实的大小姐,比谁都有教养的大小姐。大概只有遇到自己这种让人抓狂的人,才会让她一直维持的优雅形象破功吧。
      “你再不来,我真的要冻死了…”
      “该死的,你告诉我,具体哪里,呆在那里不要动。我马上来,你这个笨蛋不要一直站着,跑跑跳跳,今天有几度你知道吗!!该死的!!”问清楚地址,关了电话,黎堇劈里啪啦的冲进了车子里,朝宝音的所在地狂奔而去,什么超速一概忘了。
      其实已经察觉出宝音吞吞吐吐里的哽咽了,知道自己这个朋友虽然不多话,但从来都不会哭的,再辛苦的时候自己都没见她哭过,现在应该是有很伤心的事吧。宝音啊,我们是朋友啊~~为什么什么事都藏在心里呢!
      “林宝音!!!!!”等黎堇找到小宝,已经是一个小时以后的事情了,事实上,宝的那个样子着实吓了她一大跳。虽然平时的宝音就是个不爱打扮的孩子,但是搞成这个样子,也实在是…差一点黎堇就要以为她是被抢劫了,头发乱了不说,行李、手包一概没有,衣衫不整的,整个人蜷缩着,不停的发抖。
      停车,开门。
      黎堇把几乎已经冻的只剩半条命的宝拉上后座。身上的外套脱下来,紧紧的裹住这个已经成了冰棍的笨蛋。很想问到底出了什么事?很想知道她为了什么,坚决地要离开首尔,去一个自己连名字都没听说过的地方?又是为了什么在最后一秒反悔,在深夜的时候一个人呆在这个渺无人烟的地方?是不是有什么人什么事,是她放不下,却必须放手的?黎堇有一百一千个问题要问,有一万个担心想说。可是她什么都没有说出口,或许自己这样装做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不问,对她来说更好吧。等到她想说的时候,自然就会说了。至少她会找自己帮忙不是吗?黎堇笑了笑,看着林宝音象虾米一样蜷缩在后座上,手里紧紧地抓着她的手机。不知道为什么,她直觉的认为宝音的身上一定出了什么事。
      和黎堇一起回到她的公寓,宝音一路上什么话也没说,只是一直盯着手机屏幕上ANDY的短信看,她以为自己会哭的。可是没有,这样算不算变坚强了呢?小堇什么都没问,只是一直数落自己不会照顾自己,害她还那么远地跑来救自己。其实知道她是关心的,所以才会不停地念,要是换了别人,以她的脾气可能根本不会理睬吧。这个口是心非的家伙。
      进了屋子,洗了热水澡,宝音一个人躺在单人床上,黎堇体贴的端来了热牛奶,这个平时连厨房都不会进的大小姐,能弄出一杯热牛奶真是奇迹,不知道她的厨房会不会因此而元气大伤。
      明天要去找一份新的工作,彗星哥帮忙介绍的助理工作已经辞职了,虽然觉得舍不得,但是这么做也是逼不得已。和哥哥们在一家公司工作,虽然自己只是个小小的助理,也不负责他们的活动,但总难免会有遇到的时候吧。那样经常遇见,恐怕自己会更加舍不得。如果离开是最好的选择的话,那至少让自己能够和他们呼吸同一个城市里的空气吧,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自己也许会少痛一些。其实知道自己很傻也很懦弱,自己这样算什么呢?说好了要放手的,要离开的,要去一个新的地方重新开始。当初说的时候那么信誓旦旦,可是现在呢?只差那么一点点,只要坐上那架飞机就好了,离开首尔,去那个自己都不知道在哪里的城市重新开始。可是却在最后一秒中反悔,终究还是舍不得,放不下。所以又回来了,可是回来了又怎么样,一切都不会改变的不是吗?迷迷糊糊地,宝音开始做梦,梦见一些以前的事,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感觉有一百个世纪那么漫长,久到她以为自己都通通忘了。原来那些过往还那么清晰地留在脑海里。
      “小朋友你叫什么名字?”说话的是一个慈眉善目的修女,上了年纪60多岁的样子。
      “我不知道,他们叫我宝宝,所以我大概就叫宝宝吧。”
      “那你姓什么?”
      “宝。”
      “宝?你不知道自己姓什么吗?”
      “我是宝宝,就是宝宝。姓是什么?”小女孩回答地天真无邪,好像这是天地下最寻常不过的事情似的。
      “那宝宝,从今天开始你就住在这里好吗?”
      “这里有爸爸妈妈吗?”
      “这里有很多很多小朋友,宝宝会有很多很多的朋友的,然后等宝宝交到很多很多朋友的时候,宝宝的爸爸妈妈就会来接宝宝了。”
      “爸爸妈妈会接宝宝回家吗?”
      “会的,回家。在那之前,这里就是宝宝的家好吗?”
      “恩,宝宝会很乖的,宝宝想要爸爸妈妈。”
      “那宝宝,嬷嬷给你取个名字好吗?这样宝宝就会有很多很多朋友了。”
      “恩,宝宝要朋友,宝宝要有名字。”
      “林宝音。从今天开始你就叫林宝音吧。”
      从那个时候开始,宝宝就有了自己的名字,林宝音。那是几岁的时候的事情了,5岁,还是6岁,宝音不记得了。她只记得那是个有很大太阳的好天气,修女嬷嬷身上的十字架闪着很亮很亮的光。
      然后过了几年,等宝音长到十二岁的时候,她才知道这个地方叫孤儿院,是爸爸妈妈不要的孩子们住的地方。这里是她的家。如果她很乖很聪明的话,也许有一天会从外面的那扇门里走进来善良的人们,也许在他们之中,会有人愿意做自己的爸爸妈妈。孤儿院里的每个小朋友都是这么想的,然后,宝音一直都很乖很努力学习,她都拿100分,可是还是没有爸爸妈妈愿意来接她。
      又过了很多年,是在中学一年级的时候,当她发现自己身边的可以称作朋友的小朋友,都有了爸爸妈妈的时候。宝宝偶尔从修女嬷嬷那里听到,自己已经过了被领养的最佳时机了。
      那是开学前的一天,她记得那天修女嬷嬷站在走廊的台阶上,脸上带着惋惜的表情,她说自己是个那么乖巧那么好的孩子。宝音不觉得难过,因为她早就习惯了没有爸爸妈妈的日子,在孤儿院的日子,其实比在外面流浪要幸福很多。那天,修女送了她那条很亮很亮的十字架项链,宝音觉得这是她见过的最漂亮的东西。到现在她还是这么觉得的。
      之后她再也没见过修女嬷嬷,她成了一块冰冷的石碑,然后林宝音第一次知道什么叫死亡。后来呢?她不记得了,只是那以后自己就不爱说话,也不知道如何交到朋友。她只和自己的项链说话,只有它才会象嬷嬷一样,一直陪着自己。
      然后不知道从什么时候班里的同学,开始给自己取一些奇怪的外号。有自己出现的地方,同学们就会象潮水一样躲的远远的,半径2米以内都空无一人。永远都没有人要做她的同桌,所以宝宝从教室的最前面,坐到了教室的最后面,看着前面一个一个背影,宝宝忽然觉得也许自己真的是没人喜欢的孩子吧。
      宝宝总是很早很早起床,取打工赚钱,这样才能付学费。虽然孤儿院也会帮忙付,可是宝宝知道有很多很多比自己小的小朋友需要照顾,她想自己赚钱,这样就不用修女嬷嬷们照顾自己了。
      渐渐地,她总是最后一个进教室,然后在拼命在洗手间里自己打气,这样才有勇气面对同学们的冷嘲热讽啊。然后她总是在铃声响起来的第一时间,离开学校,因为自己要打工,要赚钱,而且,走的快的话,就不用听那些会让自己心酸酸的嘲讽声了吧。宝宝真的很不想听到那些,她并没有做错什么啊。
      然后呢,之后的记忆都是模糊的,剩下的都只有彗星哥的样子,哦对了,那个时候他还不是申彗星,他是郑弼教。自己是什么时候认识他的?是中学二年级的时候吧。宝音记得那天是5月5日星期3的第2节课,老师带着一个帅气的男生走进教室。全班的女生都“哇~~”出了声。她们应该是很喜欢这个男生吧。宝音有些羡慕地想着。被所有的人喜欢一定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这是自己第一次见到彗星哥。
      后来呢?
      郑弼教眼里的林宝音。
      当郑弼教还是郑弼教,而不是申彗星的时候。他转学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成了一个叫林宝音的女生的同桌。那年他15岁。林宝音13岁。这是个奇怪的女生,一直到现在他还是这么想的。比如,当他友好地向这位新同桌打招呼的时候,这个女孩子居然露出了惊恐的表情,苍白着脸,一副大惊失色的样子,然后迅速退出教室,消失在走廊的遥远的那端。留下的,只有郑弼教那张笑僵了的漂亮面孔,还有那句还来不及出口的“你好,我是郑弼教。”所以,即使到了很多年后的现在,这依然是他不变的笑话,每次当神话的另几只提起这件事的时候,总是能把大家笑的前仰后合,一脸笑到抽经的痛不欲生的样子。谁能想像,一个被彻底无视的王子彗星呢,而且还是一脸看见鬼的表情。
      无论怎么想,林宝音是这个世界上第一个无视申彗星笑容的人,恐怕也是最后一个。
      林宝音眼里的郑弼教。
      一个魅力无敌的移动胃袋。13岁的林宝音,总是拿到全A的优等生,不善处理人际关系的笨丫头。和其它几乎是流着成河的口水,用变成爱心的眼神看着郑弼教的女生不同。如果让林宝音选择,她到是比较想当一个透明人。透明人不会有没有朋友的烦恼,透明人也不用帮整个年级的女生递情书,透明人也不用和闪亮生物抢饭盒吃。
      林宝音给郑弼教取的外号“闪亮生物”,而他是其它所有人的王子殿下,不是林宝音的。不过,从这个“闪亮生物”出现之后,好像半径2米之内,经常会有人烟出现。而且有女生和自己说话了。不管她们的目的是什么,至少自己不用忍受难堪,所以林宝音还是感激这个“闪亮生物”的,虽然那时候的她并不想把这个想法,告诉一个害自己吃不饱的人,但是那份谢意是不会变的。
      能做出一手好菜的奇怪女生。
      这算不算是郑弼教对林宝音第一个比较正面的评价。
      要知道,满足他那个挑剔的胃,可不是件轻而易举的事。但是林宝音做到了,虽然是出于非自愿的情况之下。对于心情不好的时候能吃下两人份的食物,而心情好的时候能把自己也给吃了的申彗星来说。林宝音,是个有美味饭盒的同桌。这个故事,开始于林宝音放在桌子上的寿司。
      和其它在学校漂亮又美味的餐厅吃饭的同学不同。林宝音总是一个人在教室吃便当。理由其实很简单,一个漂亮又美味的餐厅,需要一个鼓囊囊的钱包的支持。而我们的宝音,显然支付不起这笔天文数字。虽然现在看来,那并不是多大一笔钱。
      如果这是起因,那么催化剂就是,郑弼教那个宇宙级别灵敏的鼻子。在打完一场痛快的篮球后,郑弼教差点淹没在女生的尖叫里,理所当然地他饿了。饿到可以吃下一头牛,可是这个挑剔的家伙就是吃不惯餐厅里的食物,意大利粉、牛排、还是汉堡通通不要。他看上的是放在教室一角的桌上的饭盒。
      一直到后来林宝音都没猜透,是谁偷吃了她的寿司。
      只知道从她的寿司不翼而飞的那天开始,郑弼教开始渐渐成为林宝音生命里不可缺少的人物。其重要的程度,是和份量越来越重,最后成了6人份的饭盒成正比的。林宝音一直都觉得,不管是郑弼教还是申彗星。那个埋头苦吃到满嘴饭粒,吃饱了后会满足的摸摸肚子,然后即使得不到回应,也开心地和自己聊天的男生。真的很可爱。
      那是第一次被人接纳的感觉,林宝音一直都记得那溢在心口的满满的幸福。
      林宝音从来也不觉得郑弼教是王子殿下,
      如果硬要和“王子”扯上一点关系,林宝音能想到的只有三个字“王子病”。
      “林宝音,我饿了。”
      “林宝音,明天我要吃寿司。”
      “林宝音,不许再帮别人递情书。”
      “林宝音,不许忍气吞声被人欺负。”
      “林宝音,从今天开始,我是你哥哥。”
      林宝音还记得,那天的情景。被喜欢郑弼教又嫉妒自己的女生,连续第十天弄的浑身湿漉漉的进入教室。其实自己习惯了,只是奇怪那些女生为什么要嫉妒,一个移动的胃袋,再华丽也只是胃袋阿。
      后来发生的事,彻底改变了林宝音的想法。关于后来王子的称呼,林宝音觉得用在申彗星身上,或许真的是再适合不过了。事情发生的原由,还是那句“从今天开始,我是你哥哥。”
      林宝音多了个哥哥,这不是什么惹眼的消息,可当这个哥哥的名字成了郑弼教的时候。其惹眼的程度,就恐怕不是一两句话能概括的了。
      什么样的流言都有。
      其实林宝音知道,他是看不惯自己被同学欺负。林宝音是个孤儿,所以是因为同情吗?不知道原因。林宝音知道,16岁的郑弼教,和现在一样,是个正义感满满的人。而且比谁都要认真。
      那天以后,郑弼教开始学习跆拳道。
      接下来的故事,自然少不了更多的满是爱心的眼神,当然也少不了,女生间的勾心斗角。还好自己从来都不是王子殿下的崇拜者,至少不是那些满是少女梦想的崇拜者。现实从来都是很残酷的,很小的时候林宝音就知道这个事实了。后来呢?林宝音多了个哥哥,多了个朋友,多了个家人。同时也多了无数无数潜藏在教室各处的敌人们。虽然林宝音从来不把她们当敌人。可别人,却不是这么想的。所以郑弼教听到这样的谈话也就不足为奇了。
      “碟呢?碟呢?准备好了没?”说话的是隔壁班的女生,郑弼教不记得她的名字,但是看上去眼熟,应该是那些整天围着自己转的女生中的一个。
      “放心吧,交给我,保证让林宝音那个贱丫头死的很难看。”回答的是另一个女声,郑弼教听不出声音的主人是谁。
      “就是要那个贱丫头知道一下我们的厉害,看她还敢不敢整天围在弼教OPPA~~身边。那个贱丫头….”
      “只有30秒的音乐,看她怎么死~~”
      “哈哈哈哈”
      两个女生大笑一通,然后消失在播音室的门后面。
      本想被无聊的文艺汇演折磨地想开溜的郑弼教,在走廊的拐角处听到这样的对话。虽然知道林宝音经常被欺负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原来,还有这一层原因,那个笨蛋,难道不知道什么叫做“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吗。
      郑弼教的妹妹可不是这么好欺负的。
      演出开始。
      林宝音一个人站在舞台的最前面,四周的灯光开始暗淡下来。悠扬的音乐声响起。向来勤奋的宝音,开始她的第一次舞台表演。完美的开场、优美的舞姿、陶醉的观众,还有那个在舞台上依旧紧张,却第一次扬起笑容的林宝音。可惜这样的美丽,没有持续多久。
      音乐忽然断了。音像里传来的是扭曲的卡带声,还有刺耳的滋滋声。
      一瞬间,林宝音开始明白,原来自己在做一个梦里的梦,被所有的人接受认可,然后站在这个舞台上,代表所有同学表演。原来这是个笑话,一个让自己清醒的笑话,林宝音就是林宝音,永远都做不了童话里的仙度瑞拉。没有王子,没有朋友,林宝音从来都只有自己。
      后来呢?
      这本来应该是林宝音最悲惨遭遇的纪念日。很多年以后,即时再也没有当初的心情,对林宝音来说那依旧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为了那首歌,为了那个成了她哥哥的男人。那是首很好听的曲子,可惜林宝音一直记不得那首歌的名字,留在她脑海里的,只有郑弼教温柔的男声,在舞台的对面,幽幽地幽幽地唱着。

      try to remember
      composer: tom jones lyrics: harvey schmidt
      try to remember the kind of september
      when life was slow and oh so mellow
      try to remember the kind of september
      when grass was green and grain was yellow
      try to remember the kind of september
      when you were a tender and a callow fellow
      try to remember and if you remember
      then follow -follow,oh-oh

      try to remember when life was so tender
      that no one wept except the willow
      try to remember the kind of september
      when love was an ember about to billow
      try to remember and if you remember
      then follow-follow,oh-oh

      deep in december it`s nice to remember
      although you know the snow will follow
      deep in december it`s nice to remember
      the fire of september that made us mellow
      deep in december our hearts should remember
      and follow-follow,oh-oh

      那只舞是在天籁般的歌声里结束的,那透过话筒暖暖的嗓音,几乎温暖了林宝音一生。那是她第一次知道幸福的感受。即时在很多年后,她早就忘了那些舞步,却依旧记得,在舞台对面,那个闪着温暖光环的身影。
      亮亮的暖暖的。
      还有结束时,
      那句让林宝音记了许久许久的话。
      那天郑弼教说
      “This song for Cinderella.(这首歌献给仙度瑞拉。)”
      然后呢?
      这不是公主和王子的故事,所以故事里没有王子爱上仙度瑞拉的结局。
      日子就是这样一天天过去的,不是丑小鸭也不是白天鹅,林宝音只是多了一个哥哥,那个哥哥的名字叫郑弼教。
      后来郑弼教毕业了,
      再后来郑弼教加入乐团了。
      再再后来郑弼教高兴的和林宝音说,他要加入一个叫神话的组合。
      然后郑弼教成了申彗星。
      但他依然是林宝音的哥哥,
      是林宝音的家人,
      虽然对林宝音来说,要多的多。
      那是种很复杂的感觉。
      林宝音也不知道怎么形容。
      也许在里面有一些蠢蠢欲动的爱情,
      可是这份爱,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超出了掌控泛滥成灾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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