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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染血的子弹壳 ...

  •   任怨这人胆儿小,也识趣,蹲在地上撒欢儿,见钱涛不打算扶他,而是独自盯着棺材内里查看,一副他不存在的样子,要不是他体型大,花了两分钟才拍拍屁股上的灰尘,像没事人一样,走到钱涛的跟前。

      “涛儿,这啥时候有这玩意?”

      钱涛一听,排除了棺材早就存在的嫌疑,于是,他假装不经意地问,“你看这照片上的女人可真丑。”

      “啊呀,傅阿姨过世了,”任怨因钱涛的话题“勾引”,也看到了遗像,“阿姨是个好人,以前在的时候,爸妈不在家,经常请我们几个吃饭。”

      遗像的女人是原女主人没错了,那么,就应该是他的家人替她操办的丧事,可是,为何要这么隐晦,再说,人既然去了外地,在外地办丧,甚至叶落归根,回老家不是更合理,悄无声息地跑到原来租住的屋子设灵堂,此事种种都透着古怪。

      钱涛又寻思着有另一种普遍的可能——病,她不是因病离开吗,到底是何疾病,若是梅毒、艾滋啥的,那这事可以解释得通。

      “任子,傅阿姨得了什么病?”

      任怨一听,悲从中来,“太惨了,傅阿姨四五年前出了车祸,肇事司机找到了,可人家也穷,勉勉强强赔了五万块,可这么点钱不够看病,断腿接好,可傅阿姨又全身瘫痪了,工作做不了不说,还要找人伺候,没办法,陆叔叔去了外地做工,然后把傅阿姨和小芬都接走了。”

      钱涛顿时豁然开朗,是因为没钱了,才临时将尸体存放在棺木中,要想在人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弄一口棺材进来倒也不是难事,毕竟这城中村人烟稀少,漏洞百出。

      可是,尸体又运到哪里安葬了呢?

      钱涛深知尸体比活人重的道理,不可能靠人工,最低也要有个小推车,哪怕是将尸体背到附近。

      他目光如炬地盯着遗像下的白蜡烛,起身走过去,灯突然就灭了,然后听到跺脚声,灯又亮了。感应灯。

      看来,这里确实没人,灯是被误触的。

      根据蜡烛的燃烧情况,起码是在四五天前,尸体已经被转移了。既然没钱火葬,那肯定会选择土葬,尸体被拉回老家了?

      不可能随便找个地方埋啊,毕竟也是自家媳妇。

      钱涛猜测,把棺材弄到这里的人里有一个人是她老公,是的,这件事不止一个人,哪怕他天生神力,也不能一个人扛着这么大的棺材,时间肯定是晚上,而且是十二点以后,要不,前后左右都是人,想运过来不发出一点声响,太难了。

      穷人,连死都没有一丝尊严。

      现在墓地那么贵,陆家也肯定是买不起的,既然选择了将尸体临时存放在这儿,那么,也有可能尸体就在这附近。

      说是城中村,其实就是郊区,某些菜地就围着坟圈,多一个两个出来,也不会惹人注意。

      钱涛的家在宿县,前两年回老家做清明,村子也开始搞公墓,一个屁大点的地方,居然也开始商业化,从前可是想在哪葬在哪葬。

      祖坟埋在山上,包括他的爷爷奶奶。

      他的祖先中也有一些人没有正经的坟墓,挖了个土坑看起来像上海小笼包。

      “任子,我们去附近坟地看看。”钱涛二话不说就出了门,完全不给任怨反驳和拒绝的时间。

      钱涛是故意的,平生最见不得磨叽的人,前世他在阿富汗当雇佣兵那会儿,不爱和亚裔玩,反倒和俄裔、意大利裔玩得更开,做雇佣兵的亚裔以泰越、日韩居多,他最不待见棒子,能力不行还脾气大,更瞧不起人。

      任怨也就是胆儿小,人不傲慢,其它暂时还没看出来。

      “为啥?”任怨也不知踩中了什么,脚有一瞬间感觉到了疼痛。

      “去就是了,甭问。”

      钱涛可不清楚具体位置,等任怨一颠一颠地跟过来,就让他带路。这孙子,刚才还哭天喊地,像小媳妇,一来到开阔的田地中,人也豁达了,完全不怵。

      任怨自小在这一块儿长大,比狗都熟,一路上像导游解说一样,这家萝卜地属于张婶,那家白菜地属于孙叔,这个坟里是马爷爷、张奶奶的合葬,那个是龙奶奶的孙子,小儿麻痹死的,所以坟也特小,一个个如数家珍。

      待他一个个点名结束,钱涛才赫然发现,附近并没有增添新坟。

      任怨似乎看出了钱涛的想法,语重心长地说,“涛儿,我知道你对傅阿姨也是有感情的 ,可是,她是不可能埋在这的。不说大家领地意识严重,不会允许他人侵占一寸田地 ,傅阿姨祖籍马市,离安市几小时路程,坟地不要钱,何苦埋这?”

      钱涛心中一惊,这么近,她老公为何要把尸体带到这来?

      大脑中出现一片阴云。

      搜索了附近几乎能找到的坟堆,最可疑的一处,疑似被翻开而呈现的新土其实是被野狗撕咬,狗可不是医学院学生,分不清人骨和其它骨头的区别。

      妈的,啥也没捞着。

      钱涛气绥,不过,五分钟后他终于冷静下来,他和尸体素未谋面,也不是警务人员,没义务操心,怪就怪吧,和老子有啥干系。

      站在一望无际的田地中央,风从四面而来,真舒爽,难怪有人说,城市是现在,农场才是未来。

      以后富豪都会抢着去农村?

      前世的燧明国对这个想法嗤之以鼻,但重生的钱涛有了新的见解,就拿房子来说,他辛苦工作到三十多岁,兢兢业业,起早贪黑,连首付都付不起,后来,他被开除了,凭借着敢死敢拼和一身硬功夫,成了他人不齿的雇佣兵,买房的钱赚到了,却再也不能回家。

      既然回来了,这一世,我就是死也要给自己一个家,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哪儿都不一样,也不必是大城市。

      钱涛仰天长啸,壮怀激烈,把任怨给吓得掉进田坝,他气呼呼地看着全是泥巴的衣服、鞋,还有手和被溅了一身泥水的脸。

      “涛儿,你看你都干了什么?”

      “多大点事,”钱涛不以为然,津津有味地看着任怨脱下左脚的鞋子,突然,他猛得大喊一声,“别动!”

      “干啥,”任怨气急,“我脚疼,被东西扎了,还不让我拿下来啊。”

      钱涛贴心地走上前,“我来。”

      任怨还在纠结,鞋已经被钱涛暴力抢走,我去,这就是抢劫啊,他还想抗议什么,一瞬间衣领就被钱涛给死死抓住。

      “你给我说,你什么时候觉得被东西给扎了,”钱涛面目狰狞,像个夜叉,“很重要。”

      这都什么事,我上辈子欠你的。

      任怨虽然不情不愿,眼前的钱涛身体没变,衣服也没变,但整个人就像一下子老了,不是身体上,而是行为、思想,哪里像一个十六七岁的纨绔少年,分明是个成熟稳重的老男人,而是还是脾气暴躁、喜怒无常的那种。

      “在灵堂的时候,也就疼了一秒钟。”

      灵堂的时候?

      我勒个去!

      事儿大了。

      天还没黑,阳光依然刺眼。

      钱涛手心处多了一颗六毫米的子弹壳,弹壳表面还有早已干枯的血迹。

      任怨看着被遗弃的鞋,哀怨地望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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