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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

  •   君羡的生辰又到了,这是一个魔界重要的日子之一。但他本人却非常不在意,每年的这时候,他就会偷偷地带着我溜出去,过一天的凡人生活。

      五百年前的今天是这样,五百年后的今天依旧还是这样。每到君羡的生辰,烦闷的魔界就会变得很隆重很热闹。彩灯什么的挂起来,河灯什么的漂起来。

      听说,以前的历代魔君都会在自己生辰的那天与民同庆,好像跟自己的子民们在说,我身为魔君虽然高高在上,但我也有那么平易近人的时候。

      不过,听君羡说刚开始的时候,魔界的子民是不注重魔君的生辰。有一次,魔君在他生辰的时候出去逛了一下,觉得只有在魔宫时搞得如此盛大,他的子民却跟平常一样,他就觉得身为魔君,自己的生辰就应该被他的子民所重视,于是就下令,每年他生辰的时候,就必须要搞得非常隆重,后来的魔君就有样学样了。

      这太阳初升的时候,其实魔界也没有都大的变化,就是比起来有太阳的时候稍微亮了些,没有太阳的时候就暗淡了些,反正都是阴气森森,雾气弥漫的那种。

      “本来还想着等你睡醒了再出发,既然整晚都没睡着,你也肯定不想睡,那我们还是早点出发吧。”

      本来我都是睡到日上三竿的,不知道是糖豆太好吃了,还是因为终于减肥成功的原因,我愣是没有睡意,就这样一直熬到了曦日初升的时候。

      希望君羡别再去那个破竹屋了,每年都去那里,已经去了五百次了,有点新鲜感行不行啊。

      不过新鲜感是没有了,鱼倒是有几条。

      我立在君羡的肩上,看着他捕鱼,他捕鱼的动作蛮是娴熟,撩起他的大红袖子,赤脚下水。没过一会儿,就是几条肥肥的大鱼。

      君羡的这个魔君当的真是潇洒,跟个快活神仙似的,什么事情都甩给殊知夜。

      我想君羡根本不适合当魔君,他肚里没墨水啊,我看,当个山野村夫最合适了。不对不对,是当个山野渔夫。捕鱼有一手,烤鱼也有一手。

      用枯树枝堆在一起,轻轻松松地念个口诀,就变成火堆了,把鱼放到火上烤至金黄色,再撒上一点点的盐巴,一阵阵的鱼香味扑鼻而来,把本麻雀的馋虫都勾出来了,口水都快要留下来了。

      “快把你的口水擦擦,都快要流到我的衣服上了。”

      我一听下意识地用翅膀擦了下嘴巴,上当了,骗子。戏弄我很好玩么?

      当君羡把刺挑玩的鱼肉放到我面前时,我就把刚刚骗我流口水的丢脸事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君羡烤的鱼自己没吃几口,全部跑到我的胃里去了,在这一点上,君羡对我还是很好的,就是有时候嘴巴有点毒,眼神有点吓鸟。

      除去这两点外,君羡是世上最好的主人了,错了,就算加上这两点,他也是这世上最好的主人。

      嗯,通过魔君座下第一小宠物的认可。

      颁与你“世上最好主人”的奖项。
      吃完饭后,我就躺在君羡的身边,正准备补个觉。可是这天气是越来越热了,都快要把我的麻雀毛给热脱掉了。翻来覆去,睡意和温度只增不减。

      看着君羡睡得如此安稳,心里的嫉妒值直线上升,这家伙不觉得热吗,睡得这么香,你是猪吗?

      这间竹屋依山傍水,树林阴翳,雀鸟在枝头来回飞跃。

      我可以跟它们一样睡在树上,那一定很凉快。我回头看了一眼君羡,就扑哧扑哧拍着翅膀溜走了,由于减肉成功,飞的时候声音也比往常轻了很多,快了很多。

      我环视四周的树林,找到了一个很适合我睡觉的地方,这棵树高大、茂盛。而且主要的原因它还跟我很相配。

      因为它够绿,不错,不错。

      我飞上枝头,拍了拍枝干,嗯,还很结实。之后,我便与周公烤鱼去了。

      两个白色的人影一直在打架,一个是君羡,另一个我不认识。不过,看起来还挺面熟的。一直穿红衣的君羡看起来挺妖艳的,但此时的他身穿白衣好像看起来也不突兀。

      说时迟那时快,君羡的眼睛突然那么一红,白色的衣袂就开始变得艳红,像把血往他身上泼一样。

      我比较自觉,偷偷地躲到一块大石头后面。嘴里一直喃喃地念着:“看不见,看不见。”

      君羡是魔君,要等魔君出手的那都是大战,神魔大战,千万年都难得一次的那种,每次出手,伏尸百万,血流成河的那种。

      我偷偷地观察天上,如果天上莫名其妙地打雷和闪电,就是雷公电母来了,他们来了就代表天兵天将也快要来了,他们一来,我就带着君羡溜。我没别的本事,但逃跑的本身可是一流的。他一个人肯定打不过他们,以免君羡恋战,他们一来,我们就溜。

      虽然君羡有时候是很讨厌,但我身为宠物有高尚的品格,所以我绝对不可能丢下你的。

      不过,救了你之后呢,我也不要你报答,你就把好吃的、好玩的、好喝的全部都给我,再把我像大爷一样地贡起来就好了。

      我美滋滋地想着,现在的战况呢,是君羡占上风,他完全是不要命的打法。

      打他,打他,左勾拳,右勾拳外加佛山无影脚。

      你以为我是在帮君羡呐喊助威吗?错,错,错,大错特错。

      我是在帮那个被君羡欺负得毫无还手之力的仙友呐喊,一边呐喊一边想,这打得如此激烈,天上那边还没有什么动静么?再不来,这位仙友就要死翘翘了。

      其实我心里的真实想法是这样子的:你们还不来,我怎么实施美人救英雄的计划,到嘴的好日子不就这么飞了吗?

      我等啊等,这位神仙还挺牛叉叉的,能在君羡的手下过如此多的招数,还能如此沉着冷静,凌威不惧。

      这个词是这么用的吗?书读得不多,好像是怎么用的吧,说书的老公公都是这么形容的吧:某某将军在千军万马的面前表现得沉重冷静、凌威不惧,颇有大将之风。

      我看好你,反击,反击。

      看得挺起劲,突然一把冰冷的长剑刺穿了我的身体。

      妈呀,你们的目标不是君羡吗?

      这剧情也转的太快了吧,我回头一看,出手的还是一个长得很漂亮还自带仙气的神仙姐姐下的手。

      面对这么可爱的我,你也下得了手,服了你。

      真是应了那句话:画龙画虎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啊。
      幸好这也只是梦啊,吓得我一身的汗,我拍拍胸脯并随便打了哈欠,伸了个懒腰。

      咦,我的翅膀呢,我不可思议地看着我的手,而且我的麻雀鸟爪居然也变成了腿了。

      我去,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睡个懒觉也能麻雀变成人,我迫不及待地想去看我现在的人模狗样。

      人模狗样?呸呸呸,是人模人样,都怪君羡把我带坏了。

      我一兴奋都忘记了此时的我还待在那么高的树干上,一不小心就从上面摔下来,落得个狗啃泥。

      虽然落得个狗啃泥,但本麻雀的内心是十分强大嘀,但是此时的头却有点晕乎乎的,我摇了摇头让自己的脑袋清醒了些,便跑到了竹屋前的那条小溪边。

      我看着小溪里面的我,这模样长得还不错,我很满意,说明我的阿爹阿娘长得还不赖。不过,此时的我,头发上立了几根“呆毛”,我往我的头上瞅了两眼,这几根“呆毛”还左右摇摆地潇洒,我一把抓下立在我头上放肆的狗尾巴草。

      现在就好多了嘛,我该用什么词来形容一下我自己呢,是沉鱼落雁还是闭月羞花呢?

      有这么夸自己的吗,连我自己都害羞起来了。咳咳咳,这臭美的事我不擅长,那都是孔雀的瓷器活,我怎么可以揽过来呢,真是太不道德了。

      君羡说过一句话,叫什么来着,好像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

      所以我的瓜还是不要自己夸。

      夕阳斜拂,余晖渐落,我看着屋里睡着正香的君羡,正纳闷着,这家伙还不醒来,是不想回去了,正准备在这当山野渔夫吗?

      过了很久,我等我都心焦焦了。突然,脑子那么灵光一闪,这是逃离君羡的大好机会,我才不要回那个阴森森而且又很无聊的魔宫,看着一群大臣整天上演一出勾心斗角的戏码。

      如果我就这么溜的话,他肯定很着急。

      还是给他留一个字条吧。

      但我现在没有纸和笔,怎么办呢?

      有了,我拿起烧得发黑的树枝,好像有点烫手,但问题不大。

      有问题的是我该怎么握笔写呢,是左手还是右手,是这么握,还是那样握。

      君羡从来不写字,都是口诀那么一念,字就浮在上面,要么就是千里传音。可惜,我不会。

      记得有一次我飞到一户人家的屋檐下,看着书生提笔写字的样子。这动作模模糊糊地浮现在脑海,想要模仿。

      嗯,还是算了吧,读书写字那都是读书人干的,我一只麻雀学来干什么?

      我就干脆五指把它包住握着写,蹲在地上,认真地思考了一会,才终于动树枝写了。

      本姑娘现在要去独闯天下,这魔界你爱回就回,本姑娘就不奉陪了,勿念。

      写完了之后,树枝就被我随手一丢,终于那么霸气了一回,但是看着地上如此有艺术的大字,心想:如此狗爬的字,君羡能不能看懂?

      看久了,连我自己都不能忍受,写的些啥。

      君羡肯定能看懂,他可是魔君,他要是不行,谁行,不管怎样,你不也要行。

      就这样子,这字我看不下去了,我先走了。

      本麻雀,不是,是本姑娘现在要去闯天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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