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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很多时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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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时候,我在脑海中构思完整了一篇小说或是天马行空的奇思,往往打开电脑却无法敲击键盘,或者打开手稿无法落笔。如此多年,总是无法付出实践的我落下一个毛病——弃文。
我不是一个好作家,或者说,我并不能被称为作家。在我活着的这三十二年中,唯一完结的作品就是我的一生。
1
当我第一次见到易柯,是在十六岁那年。
还有几个月就要中考了,这个转学生似乎毫不在意,体育课照样和班上的男同学去打篮球。太阳把易柯的皮肤晒成小麦色,汗水在额上发亮。他朝我这边望了一眼,眉头微微皱着,高挺的鼻梁上似乎滴了滴汗水,他伸手胡乱擦了擦,继续打他的中锋。我当时惊讶于一个帅气的男生鼻梁居然像大理石切割般完美,捏了捏自己的鼻梁,普通的亚洲鼻梁,不值一提。
我喜欢他的鼻梁。
我想为这个少年写一首诗。
但是提起笔,我发现草稿纸上写满了数学公式,满满当当,我无从下笔,于是这首诗便搁置下来,一搁就是六年。
我们再次见面是高中入学那一天。我记得很清楚,我顺利地考上重点高中,排在班上第十五名。按理说,他考不上这么好的学校,可能是家里砸了钱吧,于是我们又见面了。
相对无言,我尴尬地打了个招呼,他点点头,嗯啊两声搪塞了。
我心里明白,我们从来没有讲过一句话,也从来没有打过招呼,是我唐突了。
但是我是真心高兴的,能够再次见到这个高挺鼻梁的少年。
到了高三,我们才真正对视过一眼。
那天天气真好,午后温暖的阳光照耀在深绿的草地上,白云淡淡地飘着,微风带着一点点热气吹上每一个人的脸颊。他没有像往常一样去打球,而是走进了操场。我才发现他就走在我的左手边一臂的位置,他偏了偏头,温润的脸迎着阳光,黑炭般深邃的眼睛在阳光下似乎熠熠发亮,他看着我,风吹起他细碎的卷发,然后他深吸了一口气,缓缓地对我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我看着他的眼睛,犹如旋涡,我好想一头扎进去看看里面是不是装着星辰,然后我听见了自己的心跳声,咚、咚,有力地敲击着我的肋骨。我不知我有没有脸红,只是觉得午后的阳光晒得脸有些发烫。
我们再也没有见过。
我和他唯一的照片,是全班合影留念照。
这是一个遗憾,年少时青涩的遗憾。
2
我是一个很容易被皮囊迷惑住的人。
形形色色的人,形形色色的皮,我看着人来人往的街道,看着东奔西走的过客,仿佛自己是天地间一只小小的蜻蜓,扇动着翅膀在每个人的脸上停留。
直到我看见了一个人,最先吸引我的是那人的鼻梁,挺拔、坚毅。瞬间,我好像回到了十六岁,初次看见那人的情形。他慢慢转过头来,蓝色的眼睛,原来是西方人。我松了口气,却又有些失落。那人是我喜欢的类型,可惜是外国人,语言不通、风俗不同,更何况不知道是不是同性恋……
那人却盯了我一会儿,径直向我走来。我握着一杯奶茶,假装自己在对付不合作的椰果。他不请而坐,开口是标准的普通话:“你刚刚是在看我吧。”很随意的口吻,我暗暗吃惊,老外也并不都是很讲礼貌,我竟傻傻地以为遍地老外都是英国绅士。“是的。”我回他。为什么要否认,看了就看了,追求美的权利人人都有。既然他并不客气,我也不用装作客套的样子,客套是很累的。
他扬扬眉毛,盯着我的眼睛说:“你长得很像一个人。”这年头外国人学溜了,套近乎也入乡随俗,跟着大天朝的品味随波追流。我微笑道:“是吗?在你们眼里,天朝人是不是长得都很像?”他严肃地摇摇头:“我在天朝生活了十六年,别把我当做新来的看待。”我细细打量了一下,他看起来应该比实际年龄年轻一些。
一下午,我和他交谈甚欢。并不是因为我有多么无聊,而是对方真的是个天朝通,古今中外无所不知,相当健谈。其次,好的皮囊也为他加了分,于是好感度噌噌上涨。
最后要分别了,我猛然想起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他说:“你先说吧,最开始可是你招惹我的。”我无奈地笑笑:“凌绽。”他灿烂地笑着,握了握我的手:“柯西。”
挤上地铁,回味着下午的人、事,我不免觉得有些好笑,是柯西不等式的柯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