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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PART 2 我成了他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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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队住的地方是一幢两层楼的排屋,二楼一排屋子之间的隔墙凿通,便成了一间很大的多人宿舍。排屋立在背阳处,壁上爬满了爬山虎,绿得发了黑。屋内已经收拾得很整洁,只是四处堆放的乐器使屋内的格局显得十分不规则。
恰好还有一间空的房间,岚便被安排在那住下。
回来已晚,乐队成员便早早地回各自房间入睡了。岚将肩上沉重的吉它放下,坐在硬邦邦的木板床上,长气刚喘一半,丁就破门而入,说,明天早上七点,准时做早餐。
门被用力甩上,透入房间的光被夹成两段,留在屋内的那一半寂寂悄悄地从她凉透的脚趾间游走了,漆黑一片。
她脱掉吉他的外套,轻轻抚摸,像是抚摸自己的皮体一样恣濉而又隆重。
那把吉他是GIBSON系列的,异常昂贵,她几乎后悔早上用这吉他揍那个城管了,但庆幸丝毫没有损坏。
她抚摸着,吉他光洁的身体上似乎映出虹的影,映出他演出时绝魅的姿容,这与她记忆中某种已辨不清棱角的感动赫然重叠在一起。
房门又被打开了,一束昏暗的光笔直地伸到她的脚下,是虹。他捧了一叠厚厚的被子,笑说,抱歉,刚敲门没听到呢,所以就擅自进来了……突然想起这房间没被子,会着凉的。
他将被子放到床上,没留心,压倒了吉他。岚懊恼地将被子推到地上,抱起吉他。
虹这才注意到她手中的吉他,吃惊地说,呀!了不起,是GIBSON呢!
嗯。她将吉他抱得跟紧了,湛蓝的眸中溢满忧伤,说,这是爸爸用生命为我换来的礼物。
真羡慕你有这样的爸爸啊。
切,有什么好羡慕的,不过是个无能的笨蛋,生病了不肯吃药,只顾喝酒,走路总是摔倒,不肯工作,唯一一次工作还从商务楼楼顶摔下来,摔死了。
岚不屑地辩驳着父亲的无能,但想起父亲,胸口还是隐隐地痛,没有一个人会像她这样,对父亲抱着如此复杂的感情。
可爸爸终归是爸爸啊,再无能也创造了一个可爱的生命……我的爸爸,在我很小的时候就被迫与他分离了。
而虹提到爸爸时虽然有伤,但依然笑着。
她有些抱歉,触到他的痛处,但还是直率地问,死了么?
不知道,或许活得更好呢,抱着这样的信念活下去才不会觉得无望。不去追忆,不去寻找,便也能心安理得了。真的很自私,对吧?
她摇摇头,从见到虹笑容的第一眼起,她便相信他是个善良的家伙。
对了,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我叫“岚”。
蓝色的“蓝”么?
不对,是雾岚的“岚”。
呀,很漂亮的名字呢……那么能告诉我,为什么会被城管追着跑呢?
他说这儿的居民不喜欢流浪猫,会破这儿的安宁的。
没有的事,这样可爱的猫咪谁见了都会喜欢的。
岚的头顶长出一对猫耳,怒目圆瞪,谁是猫咪?!
啊,抱歉,只是真的很可爱呢。
我都已经十六岁了,别老说我“可爱”!
啊,已经十六岁了啊,到了情窦初开的年纪了,有小男朋友了么?
黑线满面,没想到这么温柔的哥哥也这么爱开玩笑。哥哥?她偷偷望向他,他眼角的泪痣像灿烂的星辰一样,美得那样耀眼。记忆中的哥哥,也是这般满目繁星,只是如今是否已经长大得辨不出儿时稚嫩的轮廓了呢。
这时从对面房内传来一声低吼,虹,该睡觉了!
他起身,说,抱歉,该走了,不然丁先生会生气的。先生对于我而言就像父亲一样呢,虽然看起来总是凶凶的,但其实是个很温柔的人。
走出房间,掩上房门。虹靠在门背上,若有所思。
小寞也该这么大了吧。
第二天清晨,听见厨房噼里啪啦的,像是一场冒着焦糊味的战役一样。
乐队成员被吵醒,出来用餐的只是虹和鸠。丁在清晨便忙碌得不见人影了,而昧总是要睡到夜落。
早餐在餐桌上摇摇晃晃地摆下。两个发了黑的煎蛋,四片发了黑的面包,两杯忘了放糖的咖啡。
再看岚,满身油烟。
鸠用刀叉捣了捣蛋,说,呀?这能吃么?
虹轻笑,说,委屈你了啊,岚,其实平时早餐都是我做的,只是昨晚在想一些事,睡得晚了,起地也晚了。
岚生气地噘了噘嘴,拿起早餐就想扔掉。
不吃算了。
虹夺下早餐,说,没说不能吃,挑去那些黑漆漆的伤疤,剩下的还是好的。
他用叉子拨开蛋烧糊的部分,剩下的小口入嘴,并露出满意的笑容。
岚却是惊讶,问,能吃么?
虹点头,说,嗯,因为是用心做的东西呢。
用心?岚不自然地撇过头去,轻声“切”了一声。
窗外,雨还在下。
鸠起身,抓起一片面包,塞进嘴中,说,诶呀,要迟到了,我该走了!那么……可爱的猫咪,凳子上那些换洗衣物也拜托你了!
呃……好。
岚是最不善于干家务的,但还是为了表示决心,而笨拙地忙碌起来。
要我帮你么?虹对她伸出手。
不用。
当她捧着一大堆衣物拿到浴室时,被水管绊倒。
虹无奈地耸了耸肩,说,好像没那么顺利呢。
那么……岚小姐,你忙吧,我得去宠物店了。
宠物店?
西街24号,欢迎光临哦!
乐队成员除了乐队演出外还有各自的工作,丁是医生,鸠是烧烤店的服务员,昧失业,长睡在家,而虹自己有一个宠物店,也经营得很好。
傍晚,岚终于做完了所有的家务。正想坐下来休息,门铃响了。
她开了门,是一个漂亮的陌生女子。二十七八岁的样子,一头波浪似的金色长卷发,浓妆覆面,目含万种风情,妖冶极了。
她见了岚,啪嗒啪嗒地眨了几下眼睛,问,你是?……
岚无从回答,她自己都认为自己是不明身份的女孩。
女人往屋子里瞅了几眼,若明了,说,啊,你是新来的小保姆么?一直是我在帮他们收拾房间的,原来这群家伙也会觉得不好意思啊,竟然请来了保姆……虽然收拾得实在不怎么干净……
她进了屋子,自便如自家。
她说,今天本也不是来收拾屋子的,和丁约好了晚上一起去看电影的,不在么?
寻遍了几个房间,都不见丁的人影,女人火了,将地板蹬得咯吱作响。
真的不在?!太过分了!居然又放我鸽子!他把我这个未婚妻放在什么位置?!
正想走,被岚抓住衣角,她指了指地上的鞋印,说,阿姨,这个你得负责。
一声“阿姨”卡到女人要害,暴跳如雷。
阿……阿姨?!竟然叫我阿姨?!我看起来有那么老么?现在的小鬼怎么都这么不懂事!
岚一脸无辜,说,那……该叫什么?
叫我“兰姐”!真是……她将两张一百的塞进她的手中,说,没时间跟你磨蹭,再把它擦干净了,这算是额外工钱。
岚又一声“切”,拿起钱擦去地上的脚印。
兰姐看傻了眼。
好没有礼貌的保姆啊!太过分了!我一定要让那些小鬼把你辞了!辞了!
她摔门而去。
岚疲惫地在地板上躺成一个大字,听着窗外雨声,渐渐睡去。
【爸爸,无论如何都想努力地活下去,所以像只乞怜的流浪猫一样盲目便跟着那群施舍了一点恩惠的路人走了。我一个人,没办法活。那时虽然总以为是一个人,但其实爸爸一直在身边呢。那个叫做“丁”的男人的容貌和你想像极了,所以一开始遭受城管驱赶时会向他求救,但却是那样冷漠一个人。可虹说他是一个温柔的人,那种强势的温柔该是对挚爱的人才会流露的吧。而虹,真的很像哥哥呢,一样的泪痣,一样的笑容,一样热爱音乐的灵魂……我天真地以为他就是我朝思暮想的“哥哥”,但妈妈说他十岁那年就死了……一个已死的人会因为另一个活人歇斯底里的想念而重生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