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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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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不要!”舍酩从床上弹起,一头冷汗。
自七年前遭灭门惨案,舍酩几乎夜夜为噩梦所困。无数次,他梦到母亲发髻散乱,一身青黛色襦裙被血-水染红的模样,她的嘴角还残留着血迹,手里握着他父亲的剑,整个人像是被抽去了生气,将倒未倒,眼中尽是绝望。每一次被梦中母亲尖利的呼喊惊醒舍酩都没办法再入睡。失去至亲的痛会在夜里加倍滋长,宛若一把肆无忌惮渗着毒药的刀,一下一下剜着他心里最柔软的地方,而那毒药则轻车熟路得顺着他的心房流向全身各处,让他疼的喘不过气来。
母亲生前是最温柔贤淑不过的一个人,做事处处得体,待人宽厚从未与任何人急过眼,说话永远带着江南女子独特的轻声细语,似水般的,让人不自觉得对她心生好感。所以家里的下人从心里待这位“夫人”十分敬重。方圆几里的所有孩子都羡慕自己和弟弟有这么一歌好脾气的母亲。
七年前的那天母亲却像发了狂似的对刚刚采购书画归家还尚在远处的自己与舍尘喊道:“滚啊!快滚!无论如何都不要回来!去你舅舅......”话未尽便被火舌卷了去,顿时灰飞烟灭。连灵识碎片都没有留下。
舍酩那时刚满十八,虽一向老成但也是个君子端方的少年郎罢了。看到如此景象握着弟弟的手下意识止不住颤抖。才一会儿就出了一身的冷汗,头发糊住了眼睛也不知拢到一旁,想要冲去又不敢违背母命,一时间竟呆站在了原地。手一松,书画散落一地。其中散开的一幅恰是二人专门为母亲挑的《月下蝶影图》。而此刻的月光倾泻而下,画中的蝶栩栩如生,张着翅膀几乎像是要飞出来。舍酩彻底慌了神,一切都来得太突然,他不敢相信。“哥哥...哥...哥...娘亲...娘...亲没了。”舍尘拼命摇着舍酩的手,话也含糊不清。“走——”舍酩拉着舍尘在黑暗中飞速奔跑,不断摔倒却一刻也不停下。他恨不得马上就能飞到母亲口中的“舅舅”那里去。仿佛那样就能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就能挽救回眼前的一切。但是!他从未听家里人说过自己何时有过什么舅舅,母亲有过什么兄长。可能是太累了也可能是实在不知道该往哪里跑了,他被绊倒后索性就瘫在了地上。舍尘毕竟只是个十岁的孩子,见兄长松了自己的手一动不动倒在街边便什么也顾不得的号了起来,哭到最后半点力气也没有了就小心翼翼得躺在了哥哥的身旁小声啜泣,肩膀一耸一耸蹭着舍酩的胸膛。
舍酩闭上眼,母亲惨死的模样便浮现在脑海。明明他与弟弟外出前母亲还叮嘱他们要注意安全,父亲还在为了弟弟逃课的事生气。明明柳妈还专门给自己的房间换了熏香,明明石头还和自己约好要切磋武艺......家里分明还是一片安详温馨的景象。为何只是短短几个时辰便发生了这翻天覆地的变化?究竟是谁放的火?是谁杀了柳妈杀了松儿杀了石头杀了舍家上上下下数百口人?还有!父亲呢?父亲究竟是死是活?舍酩看着远处被火烧亮了的半边天和滚滚的浓烟迅速归纳出一个念头:“找到‘舅舅’,然后查出事情的真相。”他抱紧了舍尘,死死捂住他的眼睛,顷刻就有温热的眼泪从指缝渗出,狠狠砸在他腰间的月牙玉佩上。而舍酩自己却没有流半滴眼泪。因为无论何时,他都牢记自己兄长的身份。现如今父亲生死未卜,母亲灰飞烟灭,家被烧得面目全非——定是不能回了,自己又前路茫茫。若是他也像弟弟一样除了哭什么都不管不顾那他们二人是必死无疑。没有人会追踪两个少年为何横死街头,更没有人会替他全家上下两百多口人讨一个公道!所以他不能倒,他必须坚强。舍酩用另一只手一下又一下抚着弟弟的背帮他顺气。火光映照在他浅色的双瞳,嚣张得舞出各种姿态。
一把火,将舍家的一切烧的干干净净,与之陪葬的是舍酩本就不多的少年心性。从那一刻起,他的人生就已彻底脱离了轨道。他不得不逼着自己一夜长大。
月光顺着窗子滑了下来,落在了舍酩的外衣上。因为习惯了被噩梦惊醒,舍酩索性就将外衣放在了枕边以便自己醒来就穿上。
每每这个时候,他都会弹一首曲子来使自己平静下来。以往,舍尘都会趴在桌上静静听着,然后日日重复一个问题:“兄长,我们何时才能回家。我想娘亲了。”舍酩次次都耐心得说:“等我们找到舅舅。”
可是舅舅在哪儿呢?
其实大火燃尽后舍酩偷偷回过一次舍宅,事发突然他想要寻找一些蛛丝马迹却一无所获。所以他认定了只有找到母亲口中的“舅舅”才能解开这诸多的疑惑。
而现在,他只有弹奏了,回答问题这一环节在五年前就不必了。五年前他与舍尘就走散了,再无人伏案陪他度过漫漫长夜。
自己小时候听府里的嬷嬷提起过,母亲原本是南方大户人家的千金,到了出嫁的年纪各大世家公子都纷纷献殷勤却没有一人得到母亲的青睐,只有一个名不见经传的穷书生靠才华打动了母亲,从来对父母唯命是从的母亲不顾反对执意要嫁给他。自此便与父母反目,被赶出来家门。
故而舍酩猜想,外公外婆家应该是江南一带的显赫世家。可这些年来自己踏遍大大小小几十座城也没有觅得什么音讯。明日,他便又要赶往下一座城了。
“任秋,我放学有事先走。你帮我把地扫了啊!”但凡王晰值日,十有八九家中有事,自己的任务次次都推给任秋,好在任秋素来不喜与人计较,一声不吭得把活都干了。时间长了,王晰倒当做是理所当然了。使唤起人来没半点不好意思。
“我今天也有事。”任秋低着头收拾书包,声音有一丝颤抖。
“怎么着?你还能有什么事儿?不就是去图书馆找那两本破书吗!哎,你说你是不是闲的呀一天到晚研究古代人怎么个活法。有这闲工夫还是回家劝劝你爸妈,撒个娇哭个鼻子,求求他们别离婚吧!行了,别废话,你爱干不干,到时候如果老杨问起来你看我怎么收拾你!”王晰用他粗糙皲裂的手拍了拍任秋的脸,抄起书包头也不回得走了。
任秋抬起双眸目送他离开,从校服的裤袋里抽出一块方方正正的帕子一点一点揩着自己的脸。眉头紧皱。“喂,妈,我今天迟点去。你和爸爸先吃吧。”挂了电话,任秋拿起扫把帮王晰收拾残局。细碎的刘海下藏着一双清澈的眼睛,而这双眼睛雾蒙蒙的。
出校门时天边已是大片大片的粉色和橙色交织在一起。任秋拖着脚踏车往繁华的市中心走去。
任秋长得白白净净,有些瘦。性格孤僻平时不擅与人交流。他虽是家中独子但并不受父母待见。他爸在他妈怀他的时候在外潇洒,沾花惹草把一个二十出头的小姑娘肚子搞-大了。他妈听说以后一声不吭,愣是把他爸的经济来源给断了,变相逼着他爸把外面的小狐狸-精清理了。他们家是白手起家,他妈从大学毕业以后就跟着他爸了。纵使他爸干出这么不是人的事他妈为了肚子里的孩子还有自己陪他打下的事业也都忍了。只是心里再也没有半点夫妻情分了。后来那小三只能把孩子打了,哭哭啼啼惹得他爸心疼的不行。任秋生出来以后,他爸也没回过几次家。任秋从小跟着他妈妈雇来的阿姨长大,没有感受过太多父母的爱,更没什么朋友。于是就养成了这沉默寡言的性子。他长得好看,不仅受女孩子喜欢,个别的男孩子也对他有着不可描述的感觉。初中的时候因为班上一个女孩子给他写了情书,放学时就那女孩的追求者带着人围起来打了一顿。回到家,他什么也不说,只是呆坐着看了一夜的天花板。从那以后他再也不敢露出全部的眉眼,也刻意避免与人对视。
他没看那封情书,但那些人在踢-打他时嘴里吐出的话是:“不就是眼睛好看吗?还‘温柔似水’,爷今天就让这水再也温柔不起来!兄弟们,揍-死他!”
“喂,小秋。”是一个低沉的男音。
任秋停下脚踏车:“爸。”
“你怎么这么迟了还不来。你妈妈和我都还有事,今天这饭就先不吃了。”任秋像是早就料到了结局一样,什么都没说。那男人似乎感受到了儿子的失落,随后又补了两句:“你的生日礼物我已经给你妈妈了,等下回你生日,爸爸一定回来陪你啊。”
“我记得你去年也是这么说的。”任秋淡淡的说道。“没事,你忙吧。”任秋挂了电话往街角一家咖啡馆走去。这个点,图书馆已经闭馆了,而那个家于他而言只是个冰冷的建筑。回去了,也不会给他一丝归属感。更像是一个莫大的讽刺。时时刻刻提醒他,他是一个没人爱的孩子。
任秋无处可去了。只有那个咖啡馆,那个常年虚掩着门,低调的隐藏在人群中并且永远打着暗暗的灯光的地方才可以给他一丝的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