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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邵雨舟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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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高中同学会。
在社会上站稳脚跟的昔日同窗已经学会了伪装和伪善,推杯换盏之间,斯文沉静,一个个礼貌客气得像是陌生人,偶尔也会有人分外热情,但八成是打算拉拉关系之类的。
那样的话就一点意思也没有了。
万幸,这帮家伙还是一点都没变。
钱柜的包房里吵闹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服务员已经几次不放心地透过窗户来看情况。从高中时代开始歌就被称为歌王的人抓着麦克风声嘶力竭地吼着高亢的情歌,连我在内的所有人一边笑到不行一边拼命鼓掌喝彩,摇晃着手里的沙锤铃鼓呐喊助威,以至于连具体唱的什么都听不太清楚。还有几个能玩的人干脆就站起来大秀热舞,俨然把这里当了午夜场。再这么下去,只怕屋顶就快要保不住了。
“雨舟,你现在还……过的好吗?”陈琳坐过来的时候,正好赶上一个相对平静的缓冲阶段,我正端着水,看身后包房暗红色的墙壁上挂着的巨大白色鱼骨。
我笑笑:“还是老样子,你呢?”
“还好吧。你还是在做你的流浪艺人?”
“只不过是个养不活自己的三流画家罢了。”
陈琳明显犹豫了一下,语气委婉地说:“其实,你可以考虑找个稳定点的工作,把画画当作是业余休闲,不是也很好啊?怎么样,要不要过来我们公司做设计?我爸爸正愁找不到人呢。”
“算了算了,只怕我过去了,不出三天,陈氏的股票就得下跌百分之十,陈叔叔会杀了我的。”我连连摆手。
听了这话,明艳动人的陈美人秀眉一挑,说话也不客气了:“邵雨舟,我跟你说真的呢,别每次都想拿这种话糊弄我。”这口气多少让我想起了从前的日子,果然,没有小姐脾气的陈琳就不是陈琳了。
不过现在可不是感慨的时候,我急忙解释:“没,我真的不是那块料。再说现在这样,我也觉得挺好,真的。”
陈琳抿了抿嘴唇,轻轻地叹了口气:“你知道吗,你送我的那幅画,我用玻璃镶在了我卧室的天花板上,一直都没有动过。”
那还是大学我们在一起的时候,赶上她家装修,我知道她喜欢看星星,就按照她卧室天花板的尺寸,画了一幅同样大的流星雨给她做生日礼物。不过大概是老天爷在和我们开玩笑,那年她生日之前我们就分手了,后来想了想,还是决定把她约出来,把画送给了她。毕竟缘分一场,也算是个了结。
或许,不该画流星雨的。
“多谢。”事到如今,也不知道还能说什么。
“当年我……你有没有还在讨厌我?”
我不禁微笑:“怎么会呢。要怪只能怪我自己没这个福气。”
她沉默着,低下头去。
“对了,现在的男朋友怎么样?”我问。
她喝了一口水,抬起头来,露出笑脸:“那个家伙啊,是跟我爸爸一起做生意的,像一块木头一样,笨死了。”眉宇之间,有着一丝掩藏不住的甜蜜。
“笨还不好,现在最缺的就是笨人。好好对人家,别跟对我似的。”
她瞪我一眼:“哎,我对你怎么了,我对你不好吗,是你自己身在福中不知福吧?切,不知好歹。”
“好好好,是我不知好歹。我把这杯干了,给陈大小姐赔罪,这还不行?”
“喂,少来了,别以为我不知道,你那杯是雪碧!”她的声音尖锐起来。
“白酒在这儿,白酒在这儿!”对面的孙立凡听到了这边的声音,立刻动作敏捷地把酒瓶递了过来。
我无奈了:“起什么哄,啤酒就行了吧?”
“不行,就得喝白的!”
“喝,让他喝,不喝还行!”
“……”
同学会上午九点开始,结束的时候已经将近五点,再不走,恐怕还要一起吃晚饭。出了门独自走在喧闹的大街上,视线所及,落日的阳光洒下一天一地温暖的金黄,专属于尘灰烟火中的安稳静好。这样的画,每一家的饭厅都会喜欢。
不远就是古玩市场,就近逛逛,说不定可以找到什么。
漫无目的地走着走着,来到一家小摊前,桌上的一块玉吸引了我的注意,不大,很古朴的龙形,黄玉,呈现出并不显眼的赭石色,有一种经历了岁月的柔和感,对于玉器我并不是很懂,只是觉得这件东西看着舒服。没记错的话最近有个关于龙的书画比赛,奖金很丰厚,要是买回去,还可以做个参考。
“多少钱?”我问,指指那块玉。
摊主不过五十,穿着一件黄上衣,和落日的余晖,和他卖的玉都分外搭调,他正在看一本破破烂烂的《三国志》,听到问话,抬头看了我一眼,露出同样发黄的牙:“一万。”并没有一般摊主的殷勤。
“五千行不行?”我笑着开口,并没有太认真。听朋友说过,知道这里的价都是虚的,要砍才行,但具体砍多少,我则是一点概念都没有。眼下这件东西虽然不错,但也没有到非买不可的程度。
摊主像是知道我的不经心,索性连理都不理我,又低头看他的书去了。
“多少钱?”旁边有个低沉的声音问,我转过头,出现在眼前的是一个面目冷峻的年轻男人,眉宇间有种旁若无人的傲气,上身一件V字领的灰色薄毛衣,以时令来说未免热了一点,他却好像完全不觉得,只是专注地看着那块龙形珮。也不知道是为什么,我感觉他的出现,与周围有一种格格不入的不协调感。即使是最暧昧的暖黄色阳光也丝毫不能中和掉他的触目之处。可细细看去,又没有一处不和谐,好像他几百、几千、甚至更长时间之前就在这里一样。
我不禁为自己的异想天开笑了一下。
“一万。”摊主翻了一页书,仍旧是那副爱搭不理的口气。
“好。”
摊主放下书,抬起头来。
电光石火间交易已经达成,男人伸手过去拿马上就会属于他的东西。想到以后就看不见这块玉佩了,我才突然反应过来:“麻烦稍等一下。”我笑着,很客气地开口,并在他之前快速拿过了那块珮,他转向我这边,脸上的表情清楚地说明他刚刚发现旁边还有我这么个人。
玉佩摸在手里的感觉也相当柔润,简直好像是在摸某种生命体一样。雕刻的功夫简单到了极点,眼睛是一个圈,鳞则是大略的几个平行四边形,但,并不是只有精致才算得上美的。
确定自己已经记下了这块玉的感觉,我把手伸到他面前,摊开掌心对他微笑:“谢谢。”
他的表情有点茫然,眉尖也微微蹙起,左手提起翡翠上的红绳,右手随即小心地托起来,那么小的一件东西,他则好像是拿了一块价值连城的珍宝一样。我注意到,他的手背上有一个小伤口,不长,但很深。
看得出,这件东西,他比我喜欢得多。
物得其主,也是会高兴的吧?
我不禁又笑,对他点点头,转身走了。
到家随便吃了点东西,我换了衣服去附近的酒吧,不是去消费,而是当服务生赚钱。虽然职业是画家,也有画放在画廊里待价而沽,但在现在这个阶段完全依靠这个糊口,还是有点勉强。很多同行会选择做插画,或者是为一些公司画工艺品,也算对专长的利用。然而对我而言,不被钱牵连的画笔用起来才比较自在。这三年不断地搬家,打各种各样的工,也是最近有点思乡,才回到这座自小生长的城市的。
酒吧的名字叫做“Dragon”,店的门口地面上就有一条大大的用镭射灯打出来的蓝色的龙,非常抢眼,总能吸引来很多客人。龙这种生物,果然到了哪里都是与众不同的。
又想起那个书画展,对于万物之灵的龙,捕捉它的神韵远比勾勒它的形态重要得多,也难得多。然而龙神龙气,又有谁知道该是什么样子?说不定龙的存在,从一开始就不可能尽现于一笔一墨之间。
就像是……
猛然间,脑海中有什么东西如闪电般一划而过,快得让我无从捕捉,就近拿了原子笔在餐巾纸上随手几笔,显现出山明水秀的精致和矜持,是白天那个人?他怎么了么?再想动笔,就不清楚要画什么了。
总是这样,多年以来的习惯,我的笔往往会比我的脑子更灵敏。经常是脑子还没有想明白,笔下却已经画出来了。
这时有客人招手,我便立刻走了过去。
算了,如果是重要的事,日后自然会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