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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Chapter 2 主受视角来 ...

  •   心脏忽然不太舒服地悸动了一下。

      方暮云不自觉蹩眉,停下了手中的活计。他在街角的一家花店工作,老板人很好,平素中工作不太忙碌,可以说有些清闲:他只需要掌握基本的园艺技巧,懂得一些传统而大众的插花理论。小店不大,他平日基本的工作就是抄着一把园艺剪刀修剪花枝,给不少因为他的脸前来消费的女孩子娴熟地用旧报纸包花,偶尔逗一逗鸟。

      对,老板在店里养了一只鸟。

      是一只通体雪白的文鸟。

      方暮云自幼便很喜欢这类浑身雪白、没有一丝杂毛的鸟。他也喜欢这漫天漫地的鲜花,喜欢鲜花在空气中混合的清香。

      他更喜欢一位哥哥,喜欢着那位哥哥喜欢的一切。

      小时候,他们都生活在同一个福利院。那座福利院许是受了一些致力于树立良好公众形象的企业家所资助,生活条件与配套硬件设施倒是不赖。小孩子本就容易满足,在生活无忧的状况下自然是平和而美好的。方暮云不善言辞,与成日跳脱的大部分小朋友玩不到一起,形单影只的有些可怜的意味。后来就是那位哥哥无声无息地渗入他的平常生活——带着不喜欢闹腾的他去别处安静的地方,给他讲天南海北、道听途说的故事;帮着不善言辞的他在院长妈妈逮顽皮小孩子不小心把不想干的方暮云也带走后厘清他的清白;在一众小孩子抢东西吃的时候悄悄把远远望着不敢上前的他的那份也完好的拿回来……

      方暮云与哥哥的距离越来越近,到最后,他的眼里只剩下了光芒万丈的哥哥。

      哥哥会帮他打架,在别的小朋友在他身上恶作剧的时候忽然出现单方面将恶作剧者痛揍一顿;哥哥打架的身姿很利落,很飒爽,不谙世事的小朋友们当然无法与之抗衡,哥哥虽说帮他出头却从未让自己受过见血的伤。哥哥会在打架的时候避开他,因为知道他害怕血腥的暴力场面。

      他知道哥哥同他一样,不喜欢福利院里其他闹腾而浮躁的小孩子;他知道哥哥的容貌很好看,周身是一股清冷的气质,挺拔的身姿在蹿个子的年纪愈发高大而匀称;他知道哥哥喜欢鲜花,喜欢在麦田里说着各种花的气息;他知道哥哥喜欢鸟,但是只喜欢白色的、纯洁的没有任何污点的鸟,对于黑鸟是万万不喜欢的。

      他还知道,比他成熟太多的哥哥一直不会让自己受伤,却又一直视死如归。

      他知道很多,却也什么都不知道。

      方暮云的童年与青年时期,一直在福利院中度过。他本身便是不易为外界所动的性子,自有一番温润端方的风骨,看似平和不失狠戾。

      他潜移默化的接受着哥哥的影响,连院长妈妈远远见了他们俩并肩的身姿都不禁感叹确实是神形相似。

      在他步入青春期的那个时候,哥哥离开了。

      院长妈妈说,哥哥去了一个很伟大的地方,执行着很伟大的使命。

      方暮云只是冷淡的点头,示意自己明白。那一番自持的模样,一度令院长认为他无情而冷漠。

      方暮云不知道哥哥的名字,他原本想显示亲近而一直唤的一声“哥哥”倒是有了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意味;他不知道哥哥的年龄,不知道哥哥的具体去向,哥哥似乎就这样突然离开了他习以为常的人生。

      后来在意料之外,哥哥来了一封信。院长收到信后,还是禁不住,首先把信交给了方暮云。

      方暮云瞧着信的一瞬间,眼神空前生动活跃,流动着灼人的光,仿佛是死而复生的焰火。院长无意捕捉到了那一瞬,忽然就觉得这孩子有情有义。

      且不论什么情,什么义。

      哥哥在信里只简单问候了院长与他,说了自己一切安好,其余任何关于自己的东西都没有提。方暮云掂着那张薄薄的信纸翻来覆去看了许多遍,才满意的得出结论:在福利院这么多孩子中,哥哥只单独问候了他,其余人只得到一句轻飘飘的“代我向孩子们问好”。

      方暮云从此记住了“暮云缱绻”,是哥哥在正文第一句形容他抬头望天的所见。偏偏是记住这一句,因为连着那一句“想来最近,小华还好。”

      党华,是他在福利院的名字。

      再后来,哥哥没有再来过信件,他们仿佛失联了一般。方暮云被一家长子已成家的夫妻领养,新家庭家境优渥,他自此过上了与过去天差地别的生活。似乎一切,都在慢慢抹去在福利院中,那段方暮云一生不忘的记忆。

      只有方暮云知道,他没有在环境的改变中改变自己的感情。

      他在养父母家长大,名字由“党华”改成随养父母姓的“方暮云”;他被送去最好的私立学校接受最好的教育。于外人看来,许是他原本天资聪颖,许是他不想辜负养父母的爱意,方暮云的成绩一直拔尖。

      只有方暮云自己知晓,他潜意识认为哥哥是非常优秀的,是一束光,他要跟着光。

      不知不觉,他就跟了这么远。

      到了大学的时候,他的成绩远超国内顶尖学府的要求,再三权衡之下,他选择了主修师资力量最为雄厚的医学与生物学。

      大学学了四年,研修生时又进修三年,终于放弃攻略博士学位,开始了朝九晚五的生活。他在求学过程中始终孑然一身,身旁从未停留过任何女性的身影。

      他漫步在街头,看着一家一家的花店。他在一方由花组成的小小天地中,仔细辨认着当年麦田里的温润细语。

      一如往昔,历历在目。

      他轻嗅着玫瑰,内心悄悄赞同哥哥形容玫瑰味道“清淡但俗套”;他凝视着百合,脑海中默默反驳哥哥赞美百合“盛大且令人爱慕的招摇”,心道自己更令人爱慕,末了又卑微的推翻自己的想法,认为哥哥喜欢什么就是什么。

      他仍旧记挂着多年杳无音讯、全然断联的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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