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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十四章 ...
男女终相逢。
早晨的铜锣街是一派新鲜的景象。
铜锣街说是街,实际上是很大一片街市,各有分区,分别售卖东西,类似《木兰诗》中的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
上朝的马车会辘辘从路上撵过,有时风一吹来窗帘会看到拿着牌笏的官员,或者看到陪丈夫的女眷。那种马车都是用上好的木头打治的,窗帘的布也是用的上好的云锦,绣满了祥云图案或者梵文,马儿也被养的很好,或是四蹄踏雪,或是全身赤红,皮毛油光水滑,叫声铿锵有力,跑起来带过一阵清凉的风。这时候的街市会出现一种交织的景象,是贫穷富贵不分的一瞬间。
各路早点都出来摆摊了,有些官人甚至会停下马车买一份路边摊尝尝,民间的东西,虽不说多精贵细致,却总比那宫里的东西多了分烟火气。
那赫罗在铜锣街闲逛。他今日很早就醒了,想着无事做,便随便找了个路人问路,那路人告诉他,若是盛京卖货最好的地方,便是铜锣街了,那边贵人很多,若是要去男人最喜欢的地方,便是甜水巷,语罢他打量了那赫罗一番,见他长的俊朗,又朝他挤挤眼。
那赫罗有些莫名其妙,男人最喜欢的地方,是打兵器的地方,还是卖马儿的地方?那路人又说,“你这身胡服还是换了吧,这抹额也快摘了,别人见了你以为是匈奴蛮汉来抢东西的呢!”
那赫罗今日想着第一次来盛京,穿上了在匈奴祭祀时才会穿的衣服,那布料十分柔软舒适,也戴了一条自己最喜欢的抹额,上面针角细腻,是猃部族针线最好的妇人缝制的,周围一圈白色狼毛十分好看。他还把左发编了几个小辫,头发披散着。他平日难得照镜子,今日还特别臭美了一番。
镜中的少年一双墨绿色瞳子十分明亮。他突然觉得自己有点帅。
“多谢。”他向路人道了谢,驾马在路边慢悠悠前行。他在心里计划好了,白天去铜锣街,下午随商人运皮货,晚间便去甜水巷逛逛。
周围路过一些姑娘,见这少年长的十分俊朗,身体强壮,作匈奴打扮,更多了一分野气,骑着一匹黑色骏马,肩上停着一只鹰,都羞红了脸,频频朝着他抛媚眼。
那赫罗在心里记下了来盛京的见闻:盛京的很多姑娘,都患有眼疾。
总归是在草原上待惯了,他颇不适应这里的吃食,也不太适应这里的人情。他的心依然被那夜的火给填的满满的,每当想起那夜的事,五脏六腑便如火在灼烧一般,那些见证他六年时间的人,差不多都死了。
他低下头,眼中满是痛苦。长长的睫毛在他脸上打下一片阴影。
“渠韩,你当真要拦我?”一人骑在马上,右肩已被箭刺穿,一滴一滴往下掉着血。
“你杀了猃部族所有人。”渠韩一张黝黑的脸上满是愤怒,眉宇间是止不住的疲惫。
那夜他受了重伤,左屠耆王死了,封锦替他挡了一箭,不然他必死无疑。此刻带兵追击谋反的南王,他有些不支。本来他是不必亲自来追的,可得知那人有些机密,放不下心还是自己也来了。
“渠韩,你要是杀了我,你想知道的东西我一个也不会告诉你。”
“遄梁多,你认为你现在还有资格威胁我吗?”
“我不妨告诉你一个秘密。我知晓你喜欢那汉人公主,那公主对你也有意思,我看得出。你们夜夜同床,九年为何她依然一无所出?”
“左屠耆王可不是我们南部杀的。”遄梁多笑的一脸嘲讽。
“那汉人公主送过来和亲时就被下了药了,她一辈子也生不出你的孩子。”语罢他哈哈大笑。
“你企图保持的和平,就是一场狗屁!”
“晋国是喂不饱的狗!我们给他们和平,他们却时时刻刻想着咬我们一口。看吧,早在九年前,他们就已经想好了法子。”
“先派个女人过来监视我们匈奴,控制你的心,再找机会把你的儿子一个个弄死,最后再杀了你。单于死了,匈奴便是一盘散沙。”
“你猜猜你前几个儿子是怎么死的?汉人女子的手段可多了去了。”
“那你为何杀猃部族全族?他们都是无辜之人。”
“我的人看见他们之中有人射下了我的鹰,提前知晓了我的计划。况且我想要诸葛先生,那些人不怕死似的护着他,我只有把他们都杀了。”
“诸葛先生呢?”
“死了。”
渠韩一脸悲痛,但他是匈奴单于,思考了一会便想到了其中的疑点。他倒是相信晋国和亲只是一时形势所迫,只是若是送公主来,当然是产下他的子嗣更好,若是以后成了单于,不是更有利于控制整个匈奴吗?若是晋国早计划好要灭了匈奴,为何要等到九年之后才下手呢?况且那夜汉人的兵力实际上并不多。
他怀疑晋国出兵那人,目的就是要扰乱匈奴,挑起两国争端。遄梁多早对他心有不满,大概也是被那人抓住了这点,挑起了内乱。至于这些消息,半真半假,他不敢去信。
那夜封锦替他挡了一箭,如今还在金帐里没有醒来,以往每日夜里又抱又闹又勾引就像个妖精,老是念叨想要个孩子,他觉得封锦实际上是不知情的。
“渠韩,我用一个秘密,换一个活命的机会。我从不会说谎。”
“关于你活着的唯一的儿子。”
下午近晚,李嘉煜小憩了一会,便换了身轻便的衣服,带上了十来个护卫,和鹦哥坐在马车里向铜锣街奔去。
铜锣街有专门的奴隶市,不过那里一般买不到功夫很好的护卫,大多是丫鬟,小厮,婆子。倒是铜锣街旁边,有很多家武馆,里面的人经过了很多训练,功夫算是一流,身家也清白,只是若请来做护卫,恐怕要价不菲。
李嘉煜打算去武馆看看。
临街便有家武馆,叫做泰丰武馆。李嘉煜领着鹦哥走进去,就发现里面的人居然倒了一片,一个个坐在地上哀嚎,各个脸上都是一片淤青。
门口围观了很多人。她随便拉着一个姐姐问到,“姐姐,这里发生了何事?”
那姑娘双眼冒着星星,“刚才走进来一个少年,看着像是异族人,说是来比武,结果几下就把这里的人给打倒了,那少年生的好生俊朗。”
听闻是这么一个武艺高强的少年,李嘉煜一下子兴趣就来了,“那人如今在哪?”
那姑娘这才回过神来,见眼前站了个瓷娃娃般金尊玉贵的小公子,又忍不住倒吸了口气,“到下一家去了。”
“多谢姐姐。”那姑娘在心头赞道,真是个端方有礼的小公子。
“鹦哥姐姐——”李嘉煜大吼着,“快来快来,看打架——”
语罢李嘉煜拉着鹦哥飞快的冲向下一家武馆。那武馆凳子椅子碎了满地,几乎是一地狼藉。
那少年穿着一身黑色胡服,身材高大,手臂上的肌肉结实有力,穿着那身衣服显得身材更加完美。修长的双腿稳而有力,一脚就能把人踢到地上。
他头发简单的披散着,左边头发编成几根小辫,用银圈捆着,额上带着黑色白狼毛抹额,看起来十分精神。他五官深邃,眉骨很深,眉毛浓密衬的一双眼睛像溺在深海中的星星。鼻梁高挺,嘴唇薄薄的,笑起来还有两颗可爱的虎牙。
李嘉煜站在最前面,看着那少年愣住了。
那双墨绿色,狼一样的瞳子映入她的脑海。她见过这少年很多次了,在梦里。
“还有谁来?”少年笑的有些肆意。转眼他便注意到前面站着的人。
他觉得很熟悉。
那小男孩身量尚小,看起来瘦瘦弱弱的像个女孩。头发只用簪随意束了束,穿一身月牙白袍子,像是丝绸做的,看起来十分轻便。明明是个男孩,长的却像个女孩,一双眼睛又大又亮,睫毛长长的,微微晃动就像是在诉说些什么,鼻子尖俏,嘴唇粉嫩,一张脸也是白皙如玉,整个人像是画里出来的。大概只有盛京才养的出这样的娇人儿,草原那边的小孩脸黑的像他一样。
李嘉煜一直看着他许久,那赫罗也一直看她。感到有些尴尬,那赫罗逃也似的转过了眼睛,一张脸黑中透红。
“你这蛮人,是来砸我场子的吗?”那边走出来一个中年人,一脸怒气。
“我不过出门买些吃食,哪想回来我这武馆就变了模样!你看看这东西砸的!今日若是不赔,你便不许走了!”说罢左右便冲出五六个人把少年围住,几人都有些害怕不敢上前。
他竟然很乖的摸出了钱袋拿给那人,“不知道够不够。”语罢他低下了头。
“这点破银子哪里够!!我这桌椅可都是楠木的!!!至少五十两银子!!”那老板大骂道。
李嘉煜看梦中的少年被围攻了,气不过上前斥责那老板,“你这套桌椅就是普通的木头,哪里值这么多钱!黑心奸商,小心生意做不下去!”
那少年惊讶的看着李嘉煜,横眉竖眼的样子使她更多了几分鲜活的气息。
“我说楠木就是楠木!!!不赔钱我就报官!!你这小屁孩管什么闲事,滚一边去!!”
李嘉煜还是第一次见这泼妇骂街的架势,被吼的半天没缓过气来,一张玉般的小脸憋的通红,眼睛也红红的,像是只委屈的小兔。那赫罗看了突然间就升起一股保护欲。
门后走进一个伙计,那伙计牵着一匹浑身黑色的骏马,那马格外高大健壮,皮毛亮滑,一看就是不可多得的宝马良驹。
“老板,这小子的马不错,不如就用来抵了吧。”那伙计笑的一脸阴险。
见自己的马不知什么时候被牵走了,他神情十分焦急。
这马从小便由他养大,和他亲如兄弟,平常人碰一下都不给碰,不知那人使了什么法子偷了他的马。
“这是我的马。”他眉间隐隐有了怒气。李嘉煜站在一边已经感受到怒气值正在飙升。
“那你赔钱,五十两银子,赔了我就还你!”他下午帮忙卖完了皮货,自己便来闲逛,看见这里竟然有比武的,手脚开始发痒,于是走了进去,没想到这边的人竟然这么不堪一击,也这么无赖,竟然顺走了他的马。
“我没钱,给你做苦力如何?”李嘉煜呆了,这人是脑子不太灵光吗?
“老子不要苦力,老子要你赔钱!!”
李嘉煜转头轻轻点了点少年。她个子不高,连少年肩膀都不到,于是点到了他的腰。那赫罗感觉浑身抖了抖,有些不舒服,低下头看着那小男孩,那男孩开口道,“你真想要回那马?”
“嗯。”那赫罗有些闷闷的点了点头。“我从小养大的。”
“鹦哥姐姐,给他五十两。”
少年一脸惊讶的看着她,他做了一年苦力,才挣了一两银子,这少年竟然随随便便就拿出五十两。“不用,我给他做苦力。”
“你是不是傻呀!谁要你做苦力呀!你做苦力一辈子都还不起的!”李嘉煜看着少年,一脸恨铁不成钢。心想,大概真是个傻子吧。
“那我怎么还你?我给你做苦力吧!”那赫罗一脸诚恳,眼神十分真挚。
“做一辈子?”李嘉煜笑道。
“嗯。”那少年答应的十分轻巧。李嘉煜的笑僵在了脸上。
“哼!!看你拿的出钱,不给你计较了!!赶快滚,以后别来我这里,我见你一次打你一次!!”那老板拿着银子,一脸心满意足。
那赫罗上前牵了马,见马有些奄,心中很是奇怪。“你的马可能是被下了药了,放心,这种药一般过一会就好了。”
少年叹了口气,摸摸那马儿的头,眼神充满了愧疚。“对不起,殷殷,我下次不会了。”
被叫到名字,李嘉煜突然抬起头来,“你叫我?”
她随即反应过来,“这马叫殷殷?”
“嗯。”
“为何叫殷殷?”
“它出生时,叫声是殷殷的。”
“赶快改了。”李嘉煜憋红了脸。
“为何?”
“因为我小名叫殷殷。”
“噢。那你给它取吧。”
“那,那便叫逾辉吧。”
“逾辉?毛色炳耀吗?”
“你懂的还挺多的嘛。”那赫罗听了有些害羞的挠挠头。
李嘉煜正和少年套近乎,突然被鹦哥拉到了一边。“小少爷,你干嘛花五十两银子弄来这么个傻大个啊。”鹦哥眼神中充满了嫌弃。
“哎,你别看他话少脑子不太好使,那功夫可是一顶一的好。我刚才费尽心思才让他欠了我人情,要拐到府里当贴身护卫的。”李嘉煜一脸狡猾。
鹦哥沉默了。幸好小少爷还小。
实际上李嘉煜不仅看重这少年的武艺,更想了解昨天她做的梦。她竟然见到了和梦里一模一样的人。
“你叫什么名字?”李嘉煜扯住那人的袖口。
“那赫罗。”
“这名字也太拗口了吧。反正你也是我的人了,我给你取个汉名吧!”
“我什么时候……”还没等那赫罗说完,李嘉煜就打断他说,“你是不是欠了我五十两银子答应要给我做一辈子苦力?”
“嗯。”
“那你一辈子都是我的人啊。”那赫罗抬头想了想,好像差不多,于是点了点头。鹦哥在一边听着,内心感叹道,小少爷,不带这么忽悠人的,你可是个女孩子啊。
“我想了想,你叫,钟离策。”
那赫罗歪着头,感觉这名字好像还不错,“好,那我叫钟离策。”
“钟离策,我叫江殷。我们可算正式认识并且成为朋友了!”
“钟离策欠江殷五十两银子,愿意给江殷当贴身护卫,直到还完为止。来,签字画押。”
本来是小孩子搞的玩意,李嘉煜弄的十分正式,还必须两人把手指咬破按上去。
李嘉煜没想到钟离策字写的这么好看,端正严谨如同青松,很像诸葛大家的字体,又夸了夸他,“你习过字?”
“略懂文墨。”
“你好厉害呀,功夫那么好,字也写的好!”钟离策低下头便见到一双小兔子般的眼睛闪烁着崇拜,男孩子的自尊心得到了满足。
“那我们一起学吧!我可以教你作文章,你教我功夫吧!”
“可以吗?”
“怎么不行!我们是好朋友!以后你叫我殷殷便可!”小男孩笑的一脸灿烂。
夜里,别了那商人,钟离策从墙边一跃便到了府内。
李嘉煜那处的灯光还亮着,从窗户的剪影可以看到一个窈窕的影子,衣服宽松的搭着,烛火昏黄,有些不安的跳动。夜已经深了,他还在灯下看书。
晚间他从鹦哥那里了解了很多,这么半大的孩子,竟然就会遭遇刺杀,父母亲也都死了,幸好家里富足,不然不知沦落成什么样子。他年少时虽然过的凄惨,但至少还有个母亲用尽全力去爱他。想到这里,心里对这男孩的怜惜更深了些,保护欲也更强了些。
他洗完澡,感觉仍有些燥热,于是推开门吹了吹冷风。为了保护他,他的屋子就在她旁边。她居然还在看书。
他敲了敲门,“殷殷,夜深了,快睡了吧。”里面没人回应。
他心里有些担心,轻轻推开门,见小小的男孩子已经睡倒在了书上。那书上密密麻麻的字和朱红的批注晃的他眼睛生疼。
也没个人守着,他在心里嘀咕。实际上是李嘉煜睡的晚,不想别人跟着她一起熬夜,便吩咐鹦哥在偏房先睡,不许等她。
钟离策轻轻抱起她,放到了床上,打开被子给他盖上。这男孩子太轻了,他想,以后可要多喂些饭。
他又轻轻走了出去。床上的男孩呼吸平稳,十分安静。
钟离策夜里躺在床上还是睡不着,看着那张两人各有一份的欠条,上面的红指纹,嘴角泛起一抹笑意。
今晚他没有梦到那场大火。
那赫罗就是一个直男加憨货
那赫罗:我以为所有钱都可以用做苦力替代
因为少数民族嘛 取个复姓符合一点 然后我翻复姓大全 翻到一个“钟离” 我的妈!!!这姓比什么上官 南宫 轩辕 欧阳 慕容好听一万倍好吗!!
怎么办 我真的好喜欢辛弃疾 我好想和他谈恋爱 我好想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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