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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hapter On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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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秋天,我在一个嘴角有一道疤的小个子家伙被子底下偷过一本书,书名叫《深渊书简》。听那名字很容易让我以为是那种读了能让人为之激动的书,所以我就偷了。在这里要解释一下,我太他妈的想看点让人激动的东西了,因为我一直过着另人沮丧的生活,我听不到喜欢的音乐,看不到想看的电影,我只能逮住点机会,到处弄点书看看。
但事实是,这书看起来并没有像他的名字那么牛,是一个莫名其妙蹲监狱的家伙写的信。在书的最后两页我看到他的照片,长得不怎么讨人喜欢,太阳光了,女的倒是无所谓,我最讨厌长得很阳光的男人,名字倒是起得不错,叫奥斯卡.王尔德。
我能记得他,是因为他说了一句非常牛逼的话:人的真正生活常常不在现实中。这话说的太他妈对了,比瓦西里还准确,一击即中。是的,我的真正生活应该是在工人体育场,红堪体育场,发白金唱片,或者说至少是在录音棚,在排练房,在全国巡回演出里度过,而不是过我现在这种日子。
我十八岁了,浪费了太多的时间。约翰列侬十八岁已经认识了辛西娅并开始做他的“甲克虫”了。肖邦十八岁已经是波兰公认的钢琴和作曲家了。而我十八岁生日却是在这个乌龟都不拉屎的地方度过的。我父亲把我送进了这个破地方——在一片不毛之地的郊野上用旧厂房改造成的学校。有一个很让人鄙视的名字,叫“东亚教育培训学校”。听起来像日本军国主义搞的某种卑鄙的实验,我所接受的教育是一个更加愚蠢的项目,叫“择差教育”。
OK,嘲笑我吧,没什么。来这里的人都被贴了标签打了烙印,我们比王尔德同学还冤,送到这里来是因为有网瘾、厌学、早恋等等,叫问题学生。这学校大放厥词称其是通过军事化管理来锻炼学生的意志,规范学生的行为。
在我看来这当然是狗屎,脑袋变成未来水世界的人想出来的勾当,有网瘾的家伙可能成为比尔盖茨,他也厌学不是吗?早恋的家伙就更牛比了,莎士比亚就是这么出来的。而我的理由更加可笑,我身上纹了文身,我长头发,打了钉子,我是和学校几个白痴打了一架,我还反抗了一个侮辱我的老师,我们内部称这个为“拒捕”,但我的行为高一个级别,叫“袭警”,对方进了医院,教务主任生气了,后果很严重。SO,我被开除了。
我被送进这里,这里没有和平,只有冲突。这里没有老师,带我们的叫“教官”。也没有同学,我们不叫名字,我们像他妈的伊夫堡监狱里的犯人一样,都用编号来代替名字。我靠,你不相信吧,但是事实就是这么可笑,我的编号是8746,哈,我猜我要是叫47的话,我也会像复仇的伯爵唐太斯那样脸色苍白的。
因为我是以“爱打架的坏学生”名义送进来的,所以我第一个星期就被教官指导了一顿,他用的是他的皮带,我的钉子被拆了,头发被剃光了,穿着统一的工人服一样的校服,他让我脱光了外衣,对着我的文身猛抽。每天教官会检查我有没有用砂纸把我身上的纹身一点点磨掉,我必须每天让他看看我涂着红药水的手臂,一开始伤口一直化脓,现在上面的纹身已经成了一块块疤。
“就是要磨磨你的锐气。”教官很满意地说,他说这话的时候很自豪,以为自己说了一句很有内涵的话。一般情况下他不会讲这么装逼的话,他会坐下来让我做伏地挺身:“现在十点,做到十二点。”接着他就开始翻我宿舍的东西,我总会做半小时之后就装出快死了的表情,他最开心的就是看到我痛苦的样子,一直看到他觉得开心够了,才会像一个满足的婊子一样挪动他的大屁股走人。
这里的让我们干的大概就几种:半夜跑步、伏地挺身、用拳头打树干。文化课是自习,心理课是看《铁道游击队》和《开国大典》。责罚人是用皮带抽、电线抽、洗厕所。如果抽烟被抓到,就要把剩下的烟都生吃掉,没错,像嚼树根一样把烟草吞进肚子,这些杂种什么办法都想得出来,他们声称这叫“内部消化”。我作为一个打架的学员,对于他们来说反而是受尊敬的,除了挨打之外不会对我做太侮辱人的事情。而那些可怜的莎士比亚和比尔盖茨们可就苦了,教官最看不起这样的学员,我就亲眼看到一个莎士比亚被逼喝下了一刷牙杯马桶里舀上来的水,那个家伙喝完之后哇哇大哭。
“你不是人!”号码是3986的莎士比亚大喊一声,说时迟那时快,啪!他脸上就结结实实被教官掴了一巴掌。
我说不清楚自己多少次看到他们这样打人,像一个来自中东的激进分子。也许他会对我持同样的意见,可是在我的记忆里,我始终是个和平主义者,我写过很多宣扬爱的歌曲,我只是偶尔陷入暴力,在我看来这学校里的教官们才是战争贩子,他们才是真正劳动人民的敌人。当然他们也经常对我进行武斗,可能是我刚来的时候留给他们的印象太深刻了,长头发,打着钉子纹着文身,异教徒落到掌握权利的卫道士手里总是没有好下场的,哥白尼就是很好的例子。但他们揍过我之后,了解到我是一个因为打架被送进来的而不是要成为莎翁和比尔盖茨那样的家伙,就对我有了片刻的理解,我想他们也许感到微小的认同,犹如故友重聚,昔日重来。
我无意告诉你太多我的这些乱七八糟的背景,介绍背景是非常让人腻烦的事情,像狄更斯写大卫.科波菲尔一样长篇废话。总之,我敢保证我比很多人都有着更多的勇气在生活着,在这个屎堆里,我本来应该是闪闪发光的金子,大部分人不会到屎堆里摸金子不是吗?我的女朋友半年没有联系了,应该是忘记我了,我的乐队也没有消息了,估计是解散了。我的计划全搁浅了,泡汤了。这半年来我不能上网,不能打电话,我只能看看电视(我讨厌电视),偷点别人的书看看,和外界失去了联系。我已经过了半年这样的生活,还有一年半时间,我可怜的父母很期待那时候看到一个脱胎换骨的我,(电视里那种场面总是哭哭啼啼的.)我很失望,他们就是希望我变得和别人一样:一样的惟命是从,一样平庸和懦弱,不做任何出格的事。他们不知道我信仰的是爱,而他们却让我呆在一个信仰惩罚的地方。老实说,为了这事我偷偷哭过鼻子,我很后悔我没有在这之前离家出走,我并不是讨厌我的父母,只是大家没法互相理解,他们觉得金属乐队,潘多拉是疯子,我们之间有着令人沮丧的鸿沟。
我本想告诉他们我无法忍受这样的生活,但这话无疑是放屁。有时候我自己气得浑身发抖,我想杀几个人解恨,杀几个教官和学员,大不了自己一死了之。我们乐队以前有过一个鼓手,长得一幅典型的东南亚脸,厚嘴唇,高颧骨,我们都叫他“马加爵”。那时候只要是来广州找我们的人我们都称为马加爵,后来他同意了我们叫他马加爵。
“一定要叫全名,”他说,“不能叫小马或者阿爵,一定要官方。这是对他的尊敬。”我们的鼓手对这事情一本正经,他表示如果他生活在那环境里,也会干出那样的事儿来。我想我和教官们生活久了,我也会像他们那样狠命出手打人,如果有一天我结束自己的生命,原因肯定就是因为受不了自己变成了那样的人。
有一天夜里我又和别人发生了争执,这里就像个高压锅,我宿舍里住着一个体重超过一百八十斤的胖子,来自海南,他是个游戏机迷,先于我半年来到这里。仗着他在这里的时间长,他总是欺负新来的学员,让别人给他洗衣服,吃别人的菜,我对他不爽很久,但因为我看起来不像好人,所以半年来井水不犯河水。
那天晚上我狠狠地和他干了一架,我们俩都受伤了。他揍得我鼻子开了花,流了一脸的血。我则把他的手臂打脱了臼。原因很简单,他撕掉了我床头那张科本的海报,那是对我最大的冒犯,科特.科本对我来说是我的兄弟、朋友、偶像和精神领袖。但对他来说则是一张用来堵住窗户洞的废纸,他的眼睛和鼻子则被撕成两半团成一团塞在他那双臭不可闻的鞋里用来当鞋撑。
我是绝对不可能放过这个无知的白痴所犯下的错误的。那天我是真的发火了,这个连脑子都长满了脂肪的家伙让我肾上激素狂喷!我嗷嗷叫着,发誓要挤出他身上的油!当然教官也不会放过这个上好的教育机会。当我骑在那堆肉上时,那堆肉发出野猪般的嚎叫惊动了整个宿舍楼。
他把那可怜的科本半边脸握在手里,嘴里大叫着:“还给你,妈的你个神经病,有什么了不起!”
我一边咬牙切齿地悼念着我的兄弟,一边把那团粘着鼻血的纸塞在他嘴里。他拼命挣扎,教官就是这时候把我们捉住的。
当天晚上我们先被分别关在两个办公室里,我用衣服堵住不停流血的鼻子躺在地上睡着了,第二天天亮,我被狠狠抽了一顿。其实打架在这里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我并没有被怎么重罚,我得到的处罚除了被抽一顿,其次就是在办公室里面壁,然后洗办公楼全楼的厕所一个月。
这是从轻发落!教官这么对我说。
被关在办公室的那几个晚上我难受得要死,倒不是因为要睡在冰凉的地板上,而是因为漆黑安静的慢慢长夜让我有机会去审视我自己。我觉得我快被这种生活搞得直不起腰来啦,我就像一个困在塌方中的家伙,洞越来越窄,还不停地渗水,我弯腰驼背,四周都是乱石残恒,我什么工具都没有,只有一双长着指甲的手,也许人人都有过这样的感受,可是我是完全耗在这里面了。那几个夜里我觉得我他妈的受够了,我的手指甲挖没了,手指挖破了,但我还是被埋在瓦砾堆里,我被学校开除了,我的乐队解散了,女朋友跑了,我不能回家去,他妈的我到底在做什么?看来我只有两条路可选:要么是像他妈的超人一样从楼顶飞下去,要么学安迪杜弗尼或者麦克史高飞一样从这个王八蛋地方逃出去。
如果说在死和逃跑里选一个,我还是选逃跑。我还有理想,我他娘的还没出过唱片,至少也要上一次迷笛。况且我的行动相对来说成功率高多了,我决不能妥协,我做了这样的决定之后兴奋了好一阵子,我在漆黑的办公室里来回走着,我想我就要做一件对得起我的事情了,唯一能摆脱一切的办法就只有逃出去,该死的,这念头像一股激流在我的内心涌动着,去他妈的脱胎换骨望子成龙,去他妈的择差教育,我不停骂着,我觉得自己马上就能一头飞出去,像刘翔跨栏那样跨过围墙,我肯定能跑出个世界记录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