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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章 秦思南 ...

  •   七月的午后,阳光正好。

      漫山的野草被暖阳拂过,长得郁郁葱葱,山前小溪也映着潋滟的水光。

      溪边五十步远的一个小坡上有一所小小的药棚,简单用几根木头搭建,顶上盖以一层薄薄的白茅,四面通风,既可以遮阳,又不闷热。凌霄坐在药棚里,将草药仔细地放进臼里。她未施粉黛,面容清丽,一双眼睛像是雪融时的冬阳一般温柔。

      她一边捣药,一边看着溪边一对嬉闹的小儿女。

      皆是十五六岁的年纪,少年郎虽称不上潘安之貌,倒也一表人才,就是有些过于腼腆了,对着少女支支吾吾,话没说清,脸已经红了。好半天才将一支木簪和一小包糕点递出。女孩儿笑嘻嘻地拿了糕点,转身一蹦一跳地朝药棚跑来,空留少年拿着木簪在那兀自失落。

      “凌霄姐姐,累了吗?要不要吃些糕点?”女孩跑到凌霄身边坐下。

      凌霄摇摇头,又看一眼溪边。她记得前几天去孙大伯家送药,就见少年笨拙地在雕刻什么,几根手指上都有划痕。

      那簪子怕是费了不少心。

      凌霄便有意问道:“思南,你对小孙是怎么看的?”

      “小孙?”被唤作思南的女孩歪头想了想,似乎在认真思考如何评价他。她样貌生得俏丽,两颊丰盈,红唇微撅,一双眼睛灵气十足,就算是胡闹,也叫人不舍得责备她。她还爱吃糕点,却时常不小心吃多了。

      “我爹说他挺聪明的,先生也说他能考取功名呢。”她这样说着,像是在脑海里搜刮完了对小孙的所有正面评价,手上的动作也没停下。此时她打开了包糕点的小布兜,发现里面是枣泥糕,有些高兴,“嘿,算他小子有眼力。我正想吃枣泥糕呢。”

      凌霄又问:“那你呢,你对他怎么看?”

      秦思南低头咬了一口枣泥糕,说话有些含糊:“我知道他的心思,我又不是木头。可我以后是要嫁给大侠的。”

      “什么大侠?”

      “大丈夫顶天立地,行走江湖快意恩仇。多潇洒啊,书上都是这么说的。”思南伸手比划了下。溪涧一条小鱼扑腾而起,小孙一惊,猝不及防被溅了一身水花,好不狼狈。秦思南望了一眼,噗嗤笑道,“他那样的不行,一条鱼就吓成这样。”

      凌霄不语,陷在江湖二字之中,像是一片浮萍被卷入旋涡。

      “说不定姐姐也曾是江湖中人呢。”秦思南吃完了糕点,舔舔手指,信口说道,忽而又来了兴趣,“要真是如此,姐姐可以就带我出去闯荡呀。”她抓住凌霄的衣袖,认真地说道:“我爹总说江湖凶险,不许我去,但如果是跟姐姐一起,那一定没问题。”

      秦思南说着,眼睛像是闪着星光。凌霄笑笑没有说话。她不知道江湖是什么样的,她甚至不知道自己是谁。半年前秦思南父女去凌州郊外山上采药,发现了身受重伤的她,身旁一片凌霄花开得正艳,分不清哪些是花,哪些是血。

      父女两将她带回家安顿下来,农舍人家,不过是多一副碗筷。凌霄醒来忘记了一切,身上只有一块玉佩,谁也说不上来什么。秦伯看着玉佩沉默,半晌也只说玉质不似凡品,别的也不知道了。

      好在凌霄人也勤快,聪明好学,一边养伤一边在秦家医馆做起了学徒,反倒帮衬了秦家不少。每月凌州府都有一次集会,秦家父女大多会去。城里什么样的人都有,消息也多,现下凌霄的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这次集会秦伯会带她一起去,到时候凌霄可以去打听打听自己的身世。

      “喵呜。”一只花猫跑了过来,蹭了蹭秦思南的腿,也打断了凌霄的思绪。这是只野猫,二十多天前在溪边发现的。浑身湿透,右后腿被一团树枝缠住,树枝尖锐的断口将腿划伤,伤口血肉模糊,可见白骨。秦思南瞧见了,探了探它的胸腹,发现还有微弱呼吸,便救治了它,现在右腿几近愈合完好,已经能跑能跳。

      秦思南将野猫捞起放在自己腿上,摸了摸它的右后腿道:“嗯,伤口差不多已经看不出来了,骨也正了。你碰上我运气不错。”野猫翻腾了一下,想与秦思南玩耍,秦思南却把它放下,拍了拍它的屁股,说道:“去吧。” 野猫回头望一眼秦思南,喵呜一声就跑了。

      凌霄道:“它很亲你,怎么不留下它。”

      秦思南道:“野猫毕竟不是家猫,它愿与我亲近是一回事,我不该束缚住它是另一回事。它喜欢我,时常来看看我就是了。你留不下一只野兽,就像你留不住一个侠客。”她手上是刚解下的包住野猫伤口的白布,她将它扬起,说道,“其实我的医术早就可以医人了,可爹爹总说我还不行。所以我只能去医一些鸟雀走兽。”

      “迟早有一天我是要去行走江湖悬壶济世的,爹爹留不住我。”她将白布随手扔在地上,伸了个懒腰。

      ***

      一晃数日,集会的日子也到了。秦家父女晒了一批药材,用油纸包妥帖了,一包包整齐垒起。这日天还未亮,秦伯赶着一辆小牛车,凌霄与思南各坐一边,颠颠簸簸地就往凌州府赶去。

      西北地广人稀,凌州府处于西北中心,是西北少有的繁华地带。现下边戎与大孟交好,凌州府也是商贾络绎,使者往来,能看到许多衣着相貌不同于大孟子民的人。

      要说整个西北,原先也是一片荒芜。凌州府能有今日,还得多亏两个人,那便是安王与安王妃。

      十七年前,宣帝将凌州赐给安王做了封地,并特许安王住在京城的府邸。但不过三年,安王便辞别宣帝回了封地,自此除了祭天祭祖等大事,再没回过京。大家都说这一来,是为了坐镇西北,维护大孟太平,二来,天子脚下毕竟规矩繁多,不如在自己封地快活。

      安王爱民,又兴百废,使西北这种荒凉之地渐渐富饶起来,故此凌州的百姓也极为拥戴这位安王。

      但还有一则坊间传闻,说安王不愿回京,还有一个原因。

      安王只娶了一位王妃,除此以外再无姬妾。

      要说这安王妃,她非凌州人,而是安王从京城带回来的,所以整个西北对这位王妃的来历知之甚少,基本都是些传闻。

      自古以来王爷娶正妻,娶的就算不是皇亲国戚,那最低也得是正三品官员的嫡女。可听闻这安王妃是戏子出身,唱的都是些武戏,王爷爱听,便时常去捧场,但到底身份低贱。

      一开始,这在京城连茶余饭后的谈资都算不上。王爷想要个会唱戏的侍妾,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儿了。

      不曾想,没过多久京城竟传出了安王要明媒正娶一个戏子的传闻,那可算是惊动了整个京城。气得宣帝当着文武百官的面把折子摔到了安王的脸上。

      要说安王也是个人物,宣帝盛怒之下,他还能面不改色地当面澄清,此事并非谣言,更是激得宣帝当场下令将安王软禁。不过,到底是亲兄弟俩,宣帝也是拿这个弟弟没辙,能关一时,还能关一辈子?

      一个月后,安王便向宣帝请辞,带着安王妃驻守西北去了。

      这传闻是真是假,西北百姓都说不好。但西北民风淳朴,对那些个繁文缛节,倒也没那么在意。况且,这位王妃巾帼不让须眉,从小爱弄武,唱的也都是武戏,曾在安王被伏击围困响沙山时带领一支奇兵自东面袭入,突破重围,将安王救出。后续战役,王妃也协助安王,出了不少力,这些功绩,西北人民都是实实在在看在眼里的,没有哪个是不服安王妃的。

      唯一令人叹息的是,两人现在膝下只有一位郡主。

      早些年王妃曾育有两子,只可惜两位世子都早夭了,最长的没活过五岁。王妃也因伤心过度伤了身子,无法再生育。郡主体弱,也不常出府。安王更是,自从失去了两个孩子,便像是变了一个人,整天饮酒买醉,终日混迹于市,哪里还像个王爷,说是无业混混也不为过。但好在安王骁勇善战之名早已传遍西戎,莫敢来犯,所以近几年整个西北都太平无事。况且安王妃还是清醒的,整个凌州,大事全靠安王妃一个人操持着。

      集会这日,小商贩们都来得很早,各自占一块地,将货物摆出。秦伯将牛车赶到一边,在集市边上寻了一块空地。思南从牛车上拿下一块木板,木板上书四个大字,妙手回春,特意摆在显眼的地方。等忙活完了,大约刚过卯时。思南从包袱里拿出几块大饼,三人分着吃了。

      “这会儿人还少。等到了晌午,就热闹多了。”秦伯对凌霄说道,“来,拿着。”

      秦伯从衣兜里掏出一串铜钱,递到凌霄手里。

      “也不知你是不是本地人,前街上有一家悦来茶馆,你可以先跟老板打听打听。若不是,晌午后会有说书的。听说书的多是些本地年轻人与江湖游侠,知道很多外边的事。一两个铜板当赏钱够了,余下的你就吃点东西,逛逛看看有什么想买的。”

      “谢谢秦伯。”凌霄收了铜板,妥善放好。

      两人才吃了半个大饼的功夫,思南已经吃完一整个了,两颊鼓鼓,像是只偷藏食的小松鼠。

      “哟,秦伯,这么早就来了?”打远来了个穿蓝色粗布衣裳的汉子,见着秦伯,便三步并作两步赶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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