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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入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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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道上飞驰着一辆朴素的马车,马蹄哒哒作响,向西行。
我从马车里探出头来:“先生,我们到咸阳大概还有几天路程?”
“约莫两日吧。姑娘家这马脚程快!”
若雪和小黑像是听懂了马夫的话,臭屁地嘶鸣几声。
道了谢,我放下帘子躲回车厢里,掏出绢帕继续哭哭啼啼,时不时醒一把鼻涕。
我为什么会在前往咸阳的马车上?这得从半个月前说起。
那天,我约了张良来红莲的宫里,发疯似的用匕首划向他,不讲章法,劈头盖脸。
张良是个不打女人的君子,我动手前凑在他跟前耳语:“我要打你了。”
他呆愣着,一双清亮的桃花眼透出不可置信的惊讶。哪知我说打就打,直到我抽出匕首向他挑、穿、点、刺,他才回过神动身闪躲,完全不还手:“沈姑娘,你到底何意?”
我使出吃奶的劲儿大喊:“张良,你凭什么瞧不上我,我哪里不合你心意!”
这一嗓子,大半个红莲宫的人都听见了。
张良闻言顿住,我收不住的刀势割破了他绿色的外袍。
好险,差点伤到他的皓腕,我哪里舍得。
红莲在一旁直接看呆,“什么瞧不上?什么心意?诶,别打架啊!”
“张良你就是看不起我!从小到大还没人敢拒绝我!我跟你表明心意,你居然拒绝我,可恶!”我再次扯开嗓子。
面前的少年一怔,竟然忘了闪躲,我的匕首直接在他左臂切开一道细长的伤口,鲜红的血霎时沁湿衣衫。
这个呆子,笨蛋!
“你还手啊!堂堂正正打一架才解我气!”
张良依旧震惊,不明所以,但还是反身拾起桌案上的竹箫,在我再次从侧面攻向他时用箫格挡。我用的是匕首的背面,他用竹萧也能守。
萧击在匕首上,回力震得我虎口发麻,一时失了准头。张良以萧为剑,虚虚实实地从左右向我刺来,我未料到他此时反守为攻,被他占了上风。
我又反手挑向张良,他抬手横萧当胸,用力一掠,竹匕交击,“咵”地一声,竹箫折断,匕首从我手中斜飞,哐当落地。而我一时收不住冲势,狼狈地撞进张良怀里。张良蓦地一手擒住我左手手腕高举在他脸侧,另一手用力将我拦腰锁住,不紧不痛,正好限制我的行动。
我还记得,当时他眉眼含怒,似在质问我,但那张漂亮的脸做什么表情都不狰狞,美人果然是美人。
咳咳,扯远了。
那之后,沈馆淤求爱张良遭拒而恼羞成怒动手伤人的重磅消息立刻在王宫传开,我在红莲焦急却无可奈何地目光中被押到韩王面前。从张良身边走过时,他试图拉住我的衣袖,被我悄身躲过了。
小美人,对不起。
还有,不骗人,我的确心悦你。
韩王愁得直叹气,我爹火急火燎地进宫替我求情,张开地被我气得吹胡子瞪眼睛,“请沈大人管好你家的疯丫头,别让她再乱吠伤人!”
一场不折不扣的演出,闹剧。
就这样,新郑我是呆不下去了。
我本以为韩王会为了安抚张家,让我爹把我逐出沈家,至少软禁。可没想到在我爹再三请求下,他竟然同意让沈家派人把我送去秦国,交给在任司徒的王绾代为管教。
爹的面子这么大?他背靠姬无夜来着,韩王应该不想因为这种事情伤和气。对了,说不定有一层是因为我那个小姨夫。
父亲替我安排了一辆马车,一个护卫,我们行路了半个月,从新郑往西边,拿着信物入了秦。
我一路上时醒时睡,醒了就泪流满面,哭得眼睛生疼后便是哭也哭不出,反倒是安静了。日落了就下马住店,日升就继续赶路。折腾下来,整个人消瘦了不少,面色苍白,像没生气的面偶。
临行前,父亲没有责怪我,他说他在我房内看到了我留下的信件,上面写明了我这么做的原因和对父母不孝的悔意。他流着泪,告诉我说等事情过一段落就接我回家。
其实我竟然暗自会有松一口气的感觉。
再也不参与政治漩涡的争斗,离开新郑,做个普通人。
告别过去的种种不堪。颇有种重新做人的轻快感。
我在咸阳城关偷偷跑掉了,再乘马车的话就要进司徒公府,我还没有做好准备寄人篱下。毕竟我背井离乡的原因并不光彩,何必给他人平添麻烦呢。
老实说,还没有想好接下来要去哪儿,做什么。突然失去了目标和方向,好像活着只是为了活着,心里空荡荡的。
唉,就当出国远游罢。
用自己带出来的盘缠找了家旅店暂住,我在咸阳城的生活算是正式开始了。
秦国民风开放,不似中原六国尊崇细致文雅的儒风,这其中有历史成因。曾经,秦人在西陲住了很久,尽管一直在抵抗犬戎等异族,但他们的生活却是处于和西戎杂居的状态,这就使得秦的文化风俗带有剽悍之风。商鞅变法之后,严刑峻法,奖励耕织,车同轨,书同文,一系列手段使得秦国迅速崛起。其中,由于奖励军功,人们则更加尚武。
咸阳作为大秦的都城,更是彰显着这个国家的鲜明特点。渭水贯都,以象天汉。横桥南渡,以法牵牛。从地理形制看,辖制关中,甚至可以辐至全国。
简直是民富兵强的天府之国。
新郑连咸阳后街的排水沟都比不上……呃,夸张,夸张了。但两者的差距着实太大。
秦国强盛不是没有原因的。
韩王,我恨你是块木头。
落地他乡的新鲜感促使我上街游览,我穿着一身干练的男子装束在往来人潮中慢步穿行,四处打望着鳞次栉比的各色摊铺,不禁感叹,咸阳不愧是天子脚下,人口繁多,商贸兴盛,道路规整洁净,气派俨然。
的确是一副太平好景。
嗯?
忽地,不经意瞅到远处桥对面一条行人稀少的小道,有个粗布衣裳的佝偻男人正往一个一看就是有钱人家小孩的腰间瞟。这小男孩子看着也就五六岁,一身靛蓝色锦绣衣裳,腰间挂着一块雕刻精美的玉。那佝偻男人跟在孩子身后,悄悄蹲下,将手背在身后,神色慌张,不老实地朝小男孩伸过去。
我脸上一黑。
被迫收回前言。
闲事莫管,闲事莫理,闲事莫问……嗯,这不是还没偷到手嘛,可不就是无事发生?我就当没看见。我没看见。没看见。
我不会良心不安的。很好,不愧是我。
小声嘟囔几句,给自己做了充分的心理建设,掉头就往反方向走人。
…
……
…………
个鬼啊!!!我为什么要东张西望啊!!见义勇为好累啊啊啊我现在哪有精力狗拿耗子啊啊啊啊!真讨厌!
不对,我又不是狗!
转过身便大步流星地往小道那边跑过去,“不好意思让让啊!”
好不容易拨开人群赶到了桥对岸,瞅见那小贼已跑得被偷的孩子老远,那小男孩在后边惊慌高呼:“有贼!我的玉佩被摸走了!”
焦急地左右打量,要在人堆里跑着去捉人实在麻烦,又看了看路边水果摊的箩筐里金灿灿的大橘子,灵机一动。
二话不说抓起两个橘子,瞄准小贼后背再用了内力使劲一掷:“大爷我请你吃橘子!给爷爷接好了——”
“等等?!”我花容失色。
那小贼已经被一个红发白衣的高瘦男人擒拿住了。
男人微微俯下身子,一脸阴狠地对小贼说着什么,我听不见。
但我真真切切地看到橘子们以完美的抛物线有力地向他飞奔而去。
我震惊。
我疑惑。
我了然。
常言道做好事不应留名,我惟愿速速功成身退了。
此情此景当是走为上策。
正绝望地盘算着要赔出去几两银子药费,却见那红发男子只是略微错愕,抬手便本能般轻松接下了飞来的“暗器”。
橘子“砰”地一声齐齐在他白得发青的大手中破碎成几块,果汁四溅,蘸了他满身,衣衫开出几朵浅黄色的花。
我与那人的目光遥遥相对。
他回过神,死死地瞪着我,白皙阴柔的脸让他看着更是凶神恶煞,一身戾气。
……
他好凶喔。
不过,这时的赵高跟数年之后那个让人闻风丧胆的中车府令相比,自然还是小巫见大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