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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四章 那天回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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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麻省理工最有代表性的无疑是麻省大街77号旁的建筑群;由外观极像古罗马万神殿的台阶进入,抬头是神圣壮观的穹顶,眼前是看似无限长的走廊,把几栋大教学楼连在一起。在暖气充足的室内,即使外界大雪纷飞,学生通常都丝毫感受不到冬日的刺骨。加上地下通路,我除了实验课,大多数时间都来回走动于彼此连接的各科教室之间。

      我前天晚上其实没有睡好。即使电脑已经看到两眼发花,我躺到床上还是辗转难眠。我想起以前第一次喝咖啡,同学帮我在星巴克买了一杯最简单的热咖啡,调好。我还是觉得苦,愣是放了四五包糖才觉得勉强可口。可是那时候4美元一杯的饮料对我来说还是奢侈品,所以无论如何逼着自己把整杯喝完。然后就彻夜未眠。脑子里七七八八地也不知道想了什么,全身热得难受。我打开窗帘,看清亮的月亮。也许嫦娥当年的选择也是身不由自;每晚这样燥热的等待,难怪她会向往月宫的阴凉。
      可今夜我却只能听凛冽的风声,看黑云压顶的苍穹。套了一层又一层毛衣的我还是冻得全身发抖。我仿佛看见嫦娥孤独自一人立于月宫前,她的舞袖漫天飘扬,呼呼作响。眼前就是漫漫红尘,可经过千年洗涤的她,眼中却如枯木般空洞,无爱无恨。我意识模糊以前,嫦娥的面庞和齐思恒的交错重叠。我一夜无梦。

      天气预报说第二天有雪。我带上雨伞,顶着两个大眼袋上了每十五分钟一辆的学校班车。零下10度的鬼天气,能少走一步路是一步。我周一的课程排得很满,从10点到两点的课,紧接着两点半到五点的讨论会。加上睡眠不足,我从化学出来的时候已经不晓得今夕是何年了。可是研讨会老师说过这周的内容很重要,还会检查出勤。我咬咬牙,向下一个教室蹭去。
      今天的主题是:一个组织大到什么程度就无法达到意见一致了。同学们热烈地辩论着,我却难得没有踊跃发言。三个和尚没水喝;一旦个人利益牵涉于内,两个人都没法调和,何况组织。我的眼皮又开始打架。旁边两个亚洲女生的叽喳声飘入耳内,因为是中文,所以我格外敏感。
      “。。。还在哦?”
      “嗯,至少我来之前还看到他。”
      “我早上9点的课,他就在那儿了。不冷哦?”
      “而且连姿势都没换呢。说不定他女朋友和他分手了,独自一人在冷风中伤心呢。”
      “我觉得他更像在等谁。可惜看不见眼睛,不过就这样已经帅到不行。我想起他心就直跳。真的。”
      “可他不理人。我看到好几个大美女前去搭讪,他头都没抬。”
      “我就说他在等女朋友!那样得耐心。”
      “真可怜。应该说他等的人真可恶。那样的男生。。。看样子至少是研究生了。可惜啊,刘海那么长。”
      。。。
      刘海。。。刘海?!
      我的眼皮骤然狂跳!睡意无影无踪。
      是他吗?他。。。
      怎么可能是他,他要打工,哪有在学校等一天的道理。就算他要参观也完全可以跟麻省的游览队联系。我们才见过两次面,他有什么理由等我一天?
      啊,是了。陈暮猜的对,他已经有女朋友了,他来看她。想必是仙女般的女生,与他才貌璧合。参观是顺便,是客套。只有我这样不自量力的女生才会妄想脱节的童话故事。我甚至可以预见经典的电影情节:他张开双臂,我兴奋地向他奔去,他却朝我身后的影子微笑,我回头,撞见他们幸福地相拥,然后悄然离场。
      谢幕。
      我的眼泪不在剧本内,所以无人可知。
      老师还在继续团队精神。其实团队很简单。有足够的人牺牲,结论就达成了。

      离开教室的时候,我才后悔刚刚没有问那两个女生那个“他”在哪儿。一方面我希望不是齐思恒,我宁愿一辈子不知道他和她的存在,然后继续在我自己编织的泡沫里做小梦;另一方面我又暗暗祈祷是他,无论他眼中是否有我,我只要看他一眼就好,我太喜欢他笑的样子。穿过柱廊的大厅,我迈进了漫天的鹅毛大雪。看来我早上带伞,还是很有先见之明的。
      我下了阶梯,站在路口数着秒数等绿灯。
      无意间,我被不远处的一抹光吸引,一抹温和却不可忽略的光芒。我回过头去。

      齐思恒斜斜地倚在台阶的扶手上,身后是深灰色的大理石柱。
      路灯的光轻柔地洒在他身上,映在飘落的雪花上。
      那一片片的雪花在风中戏舞,依依恋在他的发梢,他的嘴角。
      斜风吹动了他的刘海,他精致的鼻翼衬着忽明忽暗的微笑,让人流连不已。配上身后仿古的长殿,他像从拉斐尔十五世纪的油画中缓缓降临的圣使。

      “涵轩。”
      我这才发现他不知何时已经站在了我面前。他微微倾下身子,凝视我。一缕缕发丝间的双眸是墨色的乌黑。“下课了?”
      “嗯。”我脑袋有点当机,“你。。。在等我?”
      我问完后马上后悔;一年级的小孩都比我有自知之明,我这简直是自取其辱。可惜这里离中国市场太远,不然我赶紧买块豆腐撞死算了。
      可灯光下,他眼角却一点点弯起来。他站直了身子,含笑点了点头。
      我脉搏刹那间跳得厉害。空气变得很稀释,我觉得我严重缺氧。
      “那你等很久了?”
      天哪,又是废话。
      他笑得更开了,唇齿间是轻缈的雾气。润泽的声音传来,“还好。”他顿了顿,“你不是说要当导游么?”
      我脸刷地红了。我想起昨晚莫名其妙的暴怒。他竟然真的为了小小一句话在这里等一天。我羞耻自己之前看低了他,也为他哄我的“还好”而内疚。如果我不知道,我会真的以为他只是下班以后等我了一小会儿。我心底说不出来的甜。
      他没有再问。一阵狂风吹过,他忙扶着我的肩膀往室内走,“穿这么点就出来,小心着凉。”
      他的手强有力地按在我肩膀。
      我彻底不能呼吸了。
      懵懂间,两腿却听话地跟他回到了大厅。周围有人停下来看我们。我有点无助地望向齐思恒。
      他的眸色暗了暗,沉默地放下了手。我看他误会,忙一把又把他的手抓住。触及如冰,我难受极了。他叫我进来,自己却在刺骨的严风中站了一整天。我不懂,他为什么不可以在里面等!
      他像明白我的心思,轻缓却坚持地摇摇头。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我这才发现和他的姿势有多么暧昧,忙松了手。他抬眼在围观者脸上一一扫过去,沉默,却给人不怒自威的感觉。果然,很快大厅里又只剩我们俩了。
      他收回目光,冲我笑了笑。
      我万分尴尬地站着。
      他见状垂下眼睛思索了一会儿,然后朝门外努努嘴道:“去我那里坐坐吧。我做饭给你吃。”我乖乖地点头。一切都太美好太出乎意料,我甚至害怕是我睡眠不足后的幻觉。可惜就连梦里齐思恒都没有这么亲切过。

      一路上,齐思恒一直走在我的右前方,替我挡住凄厉的寒风。
      我们来到他工作的意大利餐馆,晚上六点多钟应该是生意最好的时候,今天却没什么客人。可能因为天太冷了,大家都躲在家里。
      “跟我来。”齐思恒带我从后门进去,顺着楼梯来到地下室。
      灯亮了,我望着眼前简陋得出奇却干净整洁的屋子问,“你住这儿?”
      “嗯。”他歉意地笑了笑,调开了暖气,“你要喝什么?上面有热咖啡和apple cider。”
      “有拿铁么?”虽然晚上喝咖啡实在不是好主意,可是我实在太冷了,只有咖啡可以让我迅速暖和起来。
      他背对着我的身子顿了一下,“我去去就来。”他快步上楼。
      我留下来参观他的房间。破旧却一尘不染的床,旁边是不高的书桌,老式的台灯。桌上放了厚厚一叠书,凑近看,大多是和经济有关的英文书,上面有“波士顿图书馆”的标签。床边是几本显然翻过很多遍的旧书,有英文版的圣经和古兰经,以及中文的《诗经》,《庄子》,《老子》。我没在国内上过高中,对于庄老一派的认识很是肤浅。可是我相信一个人看的书肯定和他所思所想密切相关。回家后,一定要好好研究一下齐思恒的藏书。
      齐思恒拿着两杯热饮进了屋。我看了一眼他杯里,只是热水。
      “你不喝咖啡么?”我问他。
      他摇头,目光在氤氲的水气后浮动。
      我又指桌上的书,“你读很多英文书啊。”
      他不做声。有人“咚咚”地敲门,是老板。他们小声交谈了一会儿。虽然听得不很真切,可很明显的,齐思恒的英文流畅纯熟。
      原来,他从未说过英文并不代表他不会说。
      他结束回头的时候,我毫不掩饰地用眼神等他的解释。
      “对不起。”他的声音里是真挚的歉意。
      “我只是奇怪,为什么?为什么还来上我的课?”我今夜有太多的为什么要问。
      他沉默。好一会儿才说,“其实我去教会礼拜的那天就看到你了。我不喜欢那位牧师对于圣经的诠释,早早出来透气。你正好坐在饭厅,一个人咕嘟着排练那天的课程。讲一半,还会煞有其事地指着空气发问,回答,然后自己一个人在那里笑得前仰后合。笑完了就像小狐狸似的往四周瞅瞅,生怕有人听见。然后继续嘀咕。那时候我就决定下次要去听你的课。”他的眼睛亮亮的,即使刘海也遮不住光芒。
      我“嘿嘿”地挠了挠头,嘴角却忍不住上扬。看来我们第一次见面,比我记得的要生动得多。我忍不住偷看齐思恒。
      他双目含笑。难得和他四目相对,我发现他眼角有细细的鱼尾纹。
      我身上早已回暖,这会儿更是打心底热乎乎的。拿铁的香味弥漫在空中,如醉的喜悦。我们相望莞尔。
      可惜我的肚子却不合时宜的叫了一声。按平时我这会儿早就两块芝士蛋糕下肚了,正等着消化呢。我不好意思地揉揉小腹。
      齐思恒掩嘴咳嗽一声,“我去煮饭吧,你要吃什么?”看我一副迫不及待的样子,又道,“要不你上来,我们一起做。”

      我原以为齐思恒肯定做的是意大利面一类的,却不料他从冰箱拿出了几带蔬菜生肉,做起中国饭来。我认识的人中,除了我妈,就数大四的陶子厨艺最精。陶子生日那天,一群中国人把她网上的做菜图做成了纪念册,送给她。我那时就想,她的老公一定会是这世上最有口福的人。
      可山外有山。看齐思恒做饭的过程都简直是一种享受。就连削个瓜皮他都仿佛一个艺术家在雕刻最心爱的作品。可他下刀快而准,绝不拖延时间。一条黄瓜他从削到切半分钟不到,成果则是厚薄均匀,做工精美的一片片瓜。
      最后,所有的菜上桌只花了半小时不到的时间。每一道都色香味俱全,入口香嫩细滑,回味无穷。我细细尝着,感动得眼泪都快落下来了。如果这一秒你问我这世上最爱的人是谁,答案一定是齐--思--恒!

      饭后我帮忙洗碗,顺便消消食。他上洗涤精,我负责冲干净,两人默契地配合。
      泡沫间,眼波轻触处,是心满意足的幸福。
      一切忙完已经8点多钟了,我的手提电脑在宿舍,而今天还有作业,所以不得不告辞。齐思恒主动提出送我回去,我一再拒绝,他仍是坚持。

      路上,已经堆积了薄薄一层的雪踩在脚下格叽格叽地叫。风小了很多,天地间只剩下雪花哗哗作响。
      我们俩和打一把伞,走得很近。同样是沉默,我这次却没有以前的尴尬,只觉得是“一切都在无言中”的甜蜜。
      我甚至可以感觉到他的胳膊偶尔摩擦过我的。我的心又开始狂跳。
      余光看去,路灯光下的齐思恒一如初见的清雅,仿佛幽谷的青竹。
      我不禁痴了。
      戛的,他停下了脚步,利索地把伞收起来。他匆匆看我一眼,然后目不转睛地看着前方。我发现他呼吸和我一样的急促。
      我安静地等待。我觉得认识他以后,我的性子缓了很多。我不明白他要做什么,可我从骨子里相信,他不会伤害我。
      他深吸一口气,然后重重地呼出。雾气轻袅间,他慢慢地,却稳稳地握住了我的手。
      很轻的触感,却有噬骨的温柔。
      我想起那个下雨的晚上我一个人回家的寞落,只觉得就算明天老天惩罚我永生不得幸福,此刻的我都是愿意的。

      那天回家的路,我好想拉成永远那么长。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5章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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