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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二章 足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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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体育课,我一到操场龙天就过来问我感觉怎么样,不舒服就跟女生去树下休息。看来上次晕倒后他直接把我当病号看了,我拒绝了他的好意。
龙天把我们分成了四个组,这学期的期末考核就是小组比赛。赛制很简单,小组之间两两相比,赢的两组再比,决出第一名。赢了的在期末成绩上自然有加分。
分组方法依旧很随性,按照大家的站位来,所以我和前面的李想分到了一组。
分完组后龙天问我们:“足球最重要的是什么?”
“进球。”“协作。”“当然是赢了。”“拼搏,刻苦训练。”……
回答的声音七零八落。
他接着说:“有人说对了,是团队精神,一个人是赢不了比赛的,永远要记住,你们是一个团队。所以你们每一个队伍,每个人都要上场,我会根据你们全体的表现,给你们打成绩,这个成绩既是你们整个队伍的成绩,也是你们队里每一个人的成绩。”
热过身之后每个小组的组长带着组员练习运球。李想自然是我们这一组的组长,我很庆幸组里还有两个同学也没怎么接触过足球,但这让李想很头痛,最后决定由三个比较熟练的来带我们三个,一对一训练。李想带我,周子豪和王城分别带另外两个同学。他们两个经常跟李想一起踢球。
先是一些以跑为主的身体训练,来回跑,曲线跑,自由跳,然后才是运球和控球。只要一带上球,我的脚就像不由身体控制了一样,让李想大为头痛。
练习结束之后的自由活动时间,李想邀我和他们一起踢球玩,我加入了他们的队伍,跟着他们追着球跑来跑去,但其实我连足球的规则都还不是完全地懂,只是跟着一直跑一直跑,跑到大汗淋漓,后来我稀里糊涂地进了一个球,大家都围过来跟我击掌拥抱,我第一次觉得踢球还挺好玩。
晚上回到家里,我抱着电脑搜索足球的历史、规则、训练方法、战术,感觉好像打开了一个新世界的大门,越是了解得多反而越是觉得自己知道的少。
电脑□□的头像闪烁着,有人申请加我为好友,我点开,头像是李想顶着一块西瓜皮哈哈大笑的样子,样子看起来像初中,比现在青涩了很多,他笑得那么开心,让人看了忍不住心情变好。
我点进他的空间,把他的动态从头到尾看了一遍。他是那种喜欢发动态的人,更新得很频繁,大多是和朋友家人的趣事。有好几条让人忍不住发笑。
对话框弹出他的消息,是经过剪辑得的进球集锦,各种角度、各种不可思议的进球。
我喜欢下雨天,不用说坐在窗边静静地听雨滴滴答答地落下的声音就是一种享受,而且下雨天还不用做课间操,也不用去上体育课,学校的小卖部也没有那么挤。我拿着在小卖部新买的草稿纸往教学楼走,大雨卷走了夏日的炎热,空气里也没有了灰尘的味道。
有人从背后走上来勾住我肩膀,我一转头又看见那双黑白分明的眼。他递给我一根烤肠,另一只手里拿着一根吃完剩下的签子,嘴角还沾着辣椒面。
“谢谢。”我咬了一口烤肠。
“下雨天太烦了。”他抱怨着,路边梧桐树上的一滴水刚好滴到他脸上,他伸手去抹。
“为什么?”
“体育课上不成了,还被英语老师抢去上,气死我了。”
“你这么讨厌英语课啊。”
“是啊。对了,这周六我们约了来学校踢球,你来不来?”
“踢球?”
“嗯,你球技那么烂,来练习练习嘛,不然半期测试可能过不了。”
“你说话也太不留情面了。”
“事实嘛,来不来?”
“我不知道,到时候看吧。”我给了一个模棱两可的答案。
回到教室里,罗俊坤从外面走进来。
“刚才那是谁?”他一坐下就问我。
“什么?”
“刚才在走廊里,跟你勾肩搭背的那个。”
“一起上体育课的同学,怎么了?”
“李想?”
“嗯,你认识他?”
“认识,那家伙人还不错。”
“你们很熟?”
“那倒也没有,一起打过几次球,球品见人品嘛。”
上课的铃声响了起来,窗户边的铁丝网上稀稀落落地挂了一些水珠,映着光,在微风里摇摇晃晃,却始终没有掉下来。
星期六早晨七点半,我也不知道怎么会心血来潮地跑来。
即使是夏天,早晨的天气也有点微凉,一路上有卖早餐的,推小车卖水果的,也有形色匆匆的大概是周末还在加班的上班族。
因为是周末,我到学校的时候门卫室的大叔还没起床,被我从睡梦中吵醒,不得不打着哈欠来给我开门。在足球场晃了两圈,只有几个住校的女生坐在旁边的草丛里聊天,我去了教室,翻出数学练习册来写,等我写完一个单元的习题,有欢呼声从窗户里飘进来时,球场上已经一大拨人了,李想在人群中最是显眼,因为他穿了一件橙黄色的宽松T恤,我发现他总是穿一些很明亮鲜艳的颜色。
我走到操场边上,他从远处跑过来,有几缕头发汗湿了贴在额头上。
“你来了,我还以为你不会来了?”
“我在教室。”
“去教室干嘛?”
“做了会作业。”
“行了,知道你学习好。”
同一个小组的周子豪、王城和另外两个不太会踢球的同学都来了,还有他们那群老是聚在一起踢的同伴。他们的比赛暂时停止,带着我们几个新手练习颠球、控球和传球。说实话,对我来说体育老师说的比赛无关紧要,但我没想到他们那么认真地对待,课后还特地组织大家练习,我也不敢再懈怠。没有了课堂上的紧张气氛,学起来要轻松很多。
后来大家开始分成两拨踢着玩。在来来回回的跑动中,和队友的传接配合,抓住对方出错的时机把握机会,以及进球之后大家紧紧围在一起欢呼时那种令人血脉喷张的喜悦,我好像渐渐开始体会到这项运动的乐趣了。
踢到下午四点大家就散了,李想家和我家同一个方向,我想起还欠他一根冰棍,跑去买了雪糕,两个人一起往回家的方向走。原来他家和我家住得挺近,隔了一条街。
路上他说起他喜欢的球星梅西,他的各种经历和辉煌战绩,滔滔不绝。
我还不是很习惯他总是喜欢勾肩搭背的相处方式,看着他眉飞色舞的样子,我突然有一点羡慕——我从来没有像他这样喜欢过某样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