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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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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蒙的话音刚落,车轱辘就碾过了一个石子,颠簸了一下,比尔只好先停下闲聊,回头,扯着缰绳,矫正了一下有少许偏移的前进方向,然后很随意的扯下右手上戴着的粗麻布手套,三把两把卷起着袖口露出手肘,露出了一道狰狞的从手背一直延伸到袖子里的伤疤:“看到了么?这就是代价,几年前我也和你们一样,是个一心想出人头地的新手,可最后,除了一身的伤疤,我什么也没得到!”
雷蒙的视线在伤疤上逡巡了一下,从伤疤周围皮肤深深的褶皱,可以推断,当初伤口至少得有一寸深,不由得露出个吃惊的表情:“那是怎么落下的,这么大一个疤!”
“塔特猪,一种土系的三阶魔兽,背上的刺,可以变成石钉飞出来伤人,我运气好,只是胳膊被擦了一下,就成了这样。”比尔一手抚着伤疤,用一种沉重的语气说。
“那么运气不好的呢?”卡勒斯听他们两个聊的不错,也插了进来。
“死了,去的时候十一个,被那头塔特猪弄死了三个,还有一个丢了一条腿,你们应该能理解,我们吓坏了,连任务也顾不得了,全撤了出来,还有一个慌不择路摔断了脖子。”比尔用带着惊悸的口气说:“没见过魔兽之前,你们是不会知道他们有多么可怕,绝对不是书上的几段文字能说清楚的。”
“难道不能做点像送信,送货之类的轻松点的活么,为什么要去魔兽森林,呃,我看过一本书,塔特猪只有在魔兽森林才有。”雷蒙一边说,一边用手臂比划了一下巨大的概念:“普通的地方可没那种大家伙。”
“那些小任务,都被几个大的佣兵团把持了,如果你是委托人,你愿意把自己的信件,货物交给,那些有信誉有组织的老客户,还是随便一个拿着本新簇簇的佣兵手册,冒险生涯为零,默默无闻的新丁。”比尔说到这,转头看了一眼前面的马车,再次调整了一下方向,怂了怂肩膀说:“佣兵登记的都不是什么真实身份,有不少老油子,拿着好几本佣兵手册骗人,所以委托人都喜欢找那些个成名已久的佣兵团,散兵新人根本接不到正常点的任务。”
“怎么会这样?”雷蒙有点郁闷的说,但随即他又打起了精神:“那些大佣兵团也是一步一步发展起来的,刚开始的时候他们肯定也遇到了我们这样的问题,总会有办法的。”
“傻小伙呦,你也不打听一下,那些个大佣兵团创始人是些什么人,他们有的是高阶的战士,有的是厉害的魔法师,又或者是和一些能够蓄养私军的王国贵族有着某种关系,最不济也是家身丰厚,前期投资请得起高手的富家翁。哪是你们这些毛头小子可比的。”比尔冷笑着打击雷蒙。
“那,理查德呢,创建‘星辰佣兵团’的那个,他刚开始不也是一文不名?”雷蒙反驳。
“理查德是个英俊的小伙,他的队友,后来成为他妻子的莱西娜牧师,能够独自施展圣光系究极魔法光之惩戒和神圣护盾!”说到这里比尔用别有深意的目光,把雷蒙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恩,小伙子长的不错,看来你还是有机会的。”
“我可不是这个意思!”雷蒙在比尔的目光下,有些不自在的嚷嚷,然后想了想说:“白手起家的还有乔伊斯呢!他的脸上不是有一道非常长的伤疤么!”
“哦,你知道的不少呢,还知道乔伊斯。”比尔听了雷蒙的话突然乐了:“看来你下了不少功夫了解佣兵,比我当年强,我是吃了亏,才知道反省,离开了佣兵这个行当,才开始搜集这些信息。说起乔伊斯,那可是个爷们,完全是靠自己,吃苦耐劳,再加上一颗聪明的脑袋,他不成功谁成功。”
“那么这个乔伊斯又是怎么成功的呢?比尔大哥这么推崇他,一定搜集过不少他的故事吧,你给我们讲讲,让我们也长点见识。”卡勒斯乘着比尔的高兴劲,凑趣的说。
“你小子说话我爱听。”比尔回头冲卡勒斯咧嘴一笑:“不像某些不知道天高地厚的人,冲你这句话,我就告诉你们一个没有被吟游诗人唱过的乔伊斯的故事。”
“乔伊斯出名都几百年了,他的故事都被写入小孩子们的读物了,他还有什么事迹,没人知道啊。”雷蒙撇撇嘴,一副我才不信的样子。
“这个你绝对没有听过……”比尔也不介意雷蒙的态度,用带着一点怀念的口吻说:“这个故事还是我刚认识我们头的时候,他告诉我的……
以前啊,有一个小伙子,想出人头地,可他并没有出生在显赫人家,对于他的未来,他的父母不能提供任何的帮助。
于是听多了冒险故事的他,离开家乡,来到曼特纳森,渴望成为一名成功的佣兵。
只是他既没有斗气也不会魔法,从小只会帮父母做一些农活外加照顾弟妹,当然的,在第一次任务的时候,就受了很可怕的伤,不仅破了相,还不得不在床上躺了很久,几乎伤重而死,可以起身的时候,他的口袋里已经没有几个铜子了。
经过这次死亡磨难,他终于意识到平凡日子的可贵,决定返回家乡,不再想那些傻乎乎的一步登天的梦想,但糟糕的是,身上的钱根本不足以支付回家的旅费。
万般无奈之下,他只好拉下脸皮,把自己的伤势裹得严重了一些,坐在佣兵大厅门口行乞,希望能够博得那些已经在佣兵界混的风生水起的大爷们的可怜,施舍一点牙缝里的钱财,凑够旅费。
可是大部分佣兵的钱都是刀口上添血,以命搏财换来的,很少有人会舍得把钱扔给乞丐,况且还有许多断手断脚比他的伤更严重的同僚抢生意,每日得的哪一点钱,也就够他啃几个填饱肚子的面包。
旅费总也凑不够,回家的日子遥遥无期,风餐露宿的生活,日复一日的绝望,那个期待中好心肠的会“叮当”给他的破帽子里丢下一个金币的救赎者,始终没有出现。
时间一久,他也就麻木了,别人鄙夷羞辱的目光也不那么难挨了,甚至想着就这么混吃等死也不错。
直到有一天,一个带着他们家乡口音的年轻人,带着一副初来乍到,对生活充满了希望,渴望一举成功的新手样,嚷嚷着走过了他的身边,一点没有留意到坐在地上的他。
这个一如他当年的年轻人,让他想起了故乡连绵的麦田,壮硕的牛羊,还有家里白发苍苍的父母,年幼的弟妹,要是他们知道了他在家乡十里八村骄傲的儿子,哥哥,却在这里丧失尊严的乞讨,该有多么伤心和难堪啊。
想着想着,年轻人本来麻木冰冷的心,又渐渐的火热起来,他借了一个好心的大婶的针线补好破烂不堪的乞丐服,洗了一个澡,把自己收拾的体面了一点,最后用剩下的一点钱换了一些面包,包子,转手卖给了佣兵大厅里,因为排着长队注册,注销任务而不能抽身进餐,饥肠辘辘的佣兵们。
出乎他意料,这个某一天晒太阳空想出来的主意,竟然让他赚了不少。
凭着这个年轻人不仅摆脱了自己的困境,攒够了回家的旅费,而且因为经常出入佣兵大厅,认识了不少大人物。
在他们的提携下,通过自身不懈的努力,成为了一个伟大的佣兵。
他的冒险事迹,也被吟游诗人们争相传颂。”说到这里,比尔扯开了嗓门,和着一个悠扬的曲调,他把后面的话唱了出来:“只有这个故事,平凡而又屈辱,不像勇士斗恶龙那么精彩,高傲的吟游诗人们不屑拿来传唱。可这个最初的故事,却在曼特纳森城里服务行业中口口相传。每当有佣兵陷入与那个年轻人当年的类似的绝境,总会有好心的人告诉他们这个故事,鼓励他们即使不做佣兵也能在曼特纳森城找到属于自己的位置……”
唱到这里,听见他歌声的车夫们,也跟着唱了起来:“……所以现在曼特纳森城才这么繁荣,有厉害的佣兵,也有平凡的商人,他们共同组成了这个城市,谱写了一个又一个的传奇。
故事的最后,谜底即将揭晓,这个带着梦想的小伙子,你们猜得没错,就是伟大的佣兵乔伊斯,他的一生处处充满了传奇,即使过了几百年,依然被人们带着敬仰提起。”
最后一句,还被这些车夫们反复诵唱:“……伟大的佣兵乔伊斯,他的一生处处充满了传奇,即使过了几百年,依然被人们带着敬仰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