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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番外5 一只闭眼的豹子 ...

  •   水泥路没有路灯,但是月光和村里的灯火蔓延到这里,小路像一条蜿蜒的白色玉带,从高处散落。高处是一个寺庙,庙里住的是三清天尊,他小时候去过很多次。
      这几年清溪村被评上“中国最美休闲乡村”,村里的人小富了一把,道观也修缮了一回,游客也会来这里供奉香火。
      他自恃我命由我不由天,小时候来这里,只当玩耍热闹。但今天他抬头凝视一眼牌匾,黑色的眸子里没有一丝光。
      等林希出来的时候,发现亭子上有一个人倚着围栏,下巴趴在手臂上,专注的看着上下的万家灯火。
      夜色清冷但并不皎洁,那人也转过头来,好像是意外但又是情理之中。
      “你怎么来了?”
      “看风景。”叶惜雨顺着他眼睛向下,发现他手里拿着一纸条,刚刚并没有,毕竟她尾随了他一路。
      “你一个人走夜路很危险。”他略一思量,“你跟着我上来的。”
      “是你路过大排档的时候一直视奸我。”那时候,她在主办方包下的大排档吃宵夜,今天很多活动福利她都没加入,便想着这顿夜宵吃回本,才不浪费钱。
      但是大快朵颐之际,就像小说里描述的一样,一阵灼热让她不适,抬头发现路边一男子眼神黏在她身上,她低头佯装不见,抬头时,发现他还在。
      他直勾勾地看着她,她做什么都不自在,抚着额头。后面“18262白黑”与她说话,她更是低头胡乱含糊着。
      叶惜雨义正言辞地说着,林希片刻后不觉失笑,松弛的坐在亭子边,手中也松懈几分。
      叶惜雨乘势拿下他手中的纸条,林希张口要抢,手上却没行动。
      那是一张已经发黄的签子,题头“签六十”,写着一首小诗,“愁眉思虑暂时开,启山云霄喜日来。宛如粪土中藏玉,良工一举出尘埃。”
      大致意思可以咂摸出来,叶惜雨蹙眉,“你求的是什么?事业、健康寿命还是姻缘?”
      林希转过身,并不看她,而是看向山下的清溪与漫漫灯火。“我从小身在清溪,喝这里的酒吃芋头面,有一群发小一起长大,摸鱼掏鸟蛋偷桃子,过的很开心。但是生活所迫,村里挣不了钱,我父母要去外地打工,我也要去外面求学。高考失利以后,我想逃离这里,所以上大学的时候我要去最远的哈尔滨,那时候觉得可能就不回来了。上学的时候勤工俭学,啃馒头吃泡菜,北方的馒头很大一个,只要5毛钱,然后攒下钱去旅行,我去过很多地方,骑自行车环游黑龙江一圈,在黑龙江乡下帮农主收麦子。曾经也想过这辈子就漫无目的的旅行下去,骑遍中国,不问世事。但是毕业的时候,我妈她希望我回来。”
      之前他们有聊过,因为高考失利的遗憾,林希大学时候很刻苦。大学时期他成绩名列前茅,大二的时候他得到去台湾交换学习的机会。从台湾回来以后,因为学校不承认交换时期的学分,面临学分没修满可能延毕的风险。
      大三的时候他一面跑院长办公室,一面自修学分,再一面打工,渡过一大段艰苦日子。等他熬过一段苦日子,准备考研的时候,却回来了。
      “你那时候为什么不考研,就因为家人吗?”这个问题他之前说过,她还是想亲自问一遍。
      “一部分是家人一部分因为我很喜欢清溪,还有……”他突然转过头来,喜笑颜开又郑重道:“开玩笑,我林希在外一头虎,在家一条虫。我可是大孝子。”
      叶惜雨被逗笑了,但终是淡淡一笑,她想到些什么,“所以你有可能和最好的你自己错过。”在叶惜雨的眼里,读书一直是普通家庭最好的出路。
      但林希却不以为意,“我是家里的独生子,我一直知道,无论我在哪里,只要家里需要,我就要立马赶回来。我出生在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家庭,真真正正的农民,种地种菜养鸡养猪,我爸在村里做小工,有一次,我叫他不要抽烟了。他说那一堆烟盒纸将来都是我的,他用烟盒纸一张一张纪录他的工时。我大学的学费是贷款来的,毕业以后,我进工厂打工半年还清了,那一刻我才觉得人生一阵舒畅。所以我必须回来,照顾我的父母,至少要在半天能赶回家的地方。但是清溪挣不了钱,清溪有我的灵魂,但容不下肉身。我的人生目标很俗,是挣大钱,让父母过上好日子,接他们去城里生活。毕业之后,我去工地上过班,做过房地产销售,也进过大厂,一天在三个地方吃饭,睡过两个酒店。这就是我的家庭,没有隐瞒。”
      叶惜雨一时不知如何开口,但是眼眶渐渐湿润,月光下他大半个身子隐在黑色中,但是清澈的眸子在山下灯火映衬中更加明显,就像舞台正中间有一束光打在他身上。他在三清天尊面前对她施了法术,那段话是咒语,唤起她的乡土之情,谁不是普通家庭出生,谁的父母不是辛劳一生,谁不会心疼。
      他在她面前承认家里的贫困与生活的重担,并决定承担家庭的重担。
      他从来不是林祈,也不需要是林祈。
      “所以,你对我来说太过珍贵了。”
      两人下山的时候,黑灯瞎火的,叶惜雨缠他讲故事。
      他压不住她的拜托,讲了一个故事,清溪自古是古村,各种节日都有活动。除了春节以外,最重视的就是端午节,端午节的时候大人小孩都要置办新衣,有的时候还会请大神来家里做法驱邪纳福。
      做完法事,要绕着村里绕行一圈,才算完成礼仪。于是一行七八人挑着贡品、举着灯笼,抬着神像。林希作为小孩,挂着艾草与菖蒲,走在最前头,法师拿着法器在其后,一路振振有词说着各种咒语。
      出发的时候各个兴致高昂很顺利,回来的时候,众人都觉的有些冗长与困乏。那个时候清溪古村还没有被开发,清溪没有挂彩灯,夜路只能靠一点点月色和有些人家的灯笼,水里倒映出的红色灯笼人影,但是细看水影,却有些鬼魅。
      这时,队伍里有人说道,“怎么感觉回来的步子越来越重,不会有什么吧。”声音在夜色特别清晰,谁都听清了,几个人心里打怵,其实他们也觉得步子越来越重,只是不好开口说,一时队伍无话。于是各个擦亮了耳朵,听得见脚上“嚓、嚓、嚓”的声音,并且和走路的步子是一致的、一下又一下,声音越来越明显,人停他也停。
      “是不是有什么东西跟着?”有胆大的人偷偷回望了一眼,黑压压的马路,没有什么,可是又好像有看到红幽幽的东西,这下心里更诡异了。
      林祈站在前头,他年龄最小听着后头大人们的话,只觉得心里一直在打鼓,手上也汗沉沉的,菖蒲都被浸油了,手指开始发凉。
      法师说道:“今天这东西有点厉害。”连法师都这么说了,众人的心都乱了,一时觉得脸上吹来的都是阴嗖凉风,四面楚歌,六肢无主。
      法师加大手中法器的敲打,“大家,这东西,大家加快步伐吧。”
      叶惜雨听到这里,回头望了望后头的路,白玉带一样的路,弯曲上山,向条银白大蟒,没有了来时的闲情雅致,瑟瑟喊道:“你不要吓我。”
      “你猜后来是怎样了?”叶惜雨看他脸色,觉得有些诡异,他大眼眸子像石狮的铜铃眼,但又不得不握紧他热热的手,娇嗔道:“你故意的,你吓我”
      林希为了配合气氛,一边紧紧回握她的手,一边沉脸说道:“然后一群人都快步走,法师也乱了阵法,大声敲敲打打,灯笼香火摇摇晃晃,丢了也不捡。我在最前头,根本不敢往后看,快步跑着,这样后面的大人才追不上我,这样终于到家了,接着家里的人气香火,才敢往后看。”
      说到这,林希停下来了,叶惜雨吞了一下口水,向后回望一眼,她眨巴着眼睛,又好奇又害怕,“然后是什么?看到了东西吗?”
      “其实是粽叶,大家吃的粽子,剩下的粽叶,黏在鞋子上,步子越来越重,粽叶拍打地面的声音,嚓嚓嚓。”
      叶惜雨松了一口气,原来是这样。
      “就像现在这样嚓嚓嚓。你看后面是什么?”他模仿她走路的声音。
      “啊。”叶惜雨像只受惊的猫,跟着叫起来,一面搂住他脖子。
      手臂触到林希脖子的温柔与真实肉感让她稍微镇静下来,眯着眼睛向后望去,还是那条路,抬眼发现林希在笑。
      叶惜雨有点恼羞,明白了一切,低下头,却不肯松手,她睫毛扑簌着,一点一点睁开,听到林希的浅笑,又一下盖住眼帘。接着胆子大一些,继续打开,这次幅度比上次大了。
      当她的心颤抖到最大频率时,他毛茸茸的毛发埋进她的额头,他柔软又温热地掠夺着她的唇齿。她慢慢松开了手,任身体自己决定想要的自由。
      她认识他九年,在他的记忆里浅浅存在一年余。
      花了二十天再次相识,二十天后,决定在一起。
      林希是个慢热的人,他也没想过会和一个认识二十天的人就在一起,过去的九年对他来说十分模糊,并且很快火热纠缠在一起。
      所谓火热纠缠,就是字面上的意思。
      叶惜雨的身体像被打开了开关,自从初吻之后,她很快地学会上下其手,第一次是借着喝醉酒的酒劲,于是他一边帮她收拾残局,一边半推半就。
      醒来之后,林希说她骂了秦抒抒半小时,叶惜脸红,一边不承认,一边回忆自己像小狗一样吠叫的时候。看来酒后真的是可以为所欲为。
      还有什么?她假意问道。
      还有我帮你洗的东西晾了。叶惜雨去看了晾的是什么东西之后,要抢他手上的,那我也帮你洗吧。
      不用,你的手留着做手术。我们村里可说,帮老婆洗这个是没有出息的。
      叶惜雨瞥过脸,观察试衣镜里自己的身姿,神采飞扬,那还有什么?
      还有你纠结了很久,说可以。
      叶惜雨这下哑巴了,她想起来了,其实她没有纠结很久,那个事情只是在脑袋里过了一下之后,就过去了,被打钩了。昨晚,他一直说不可以不行。最后,他被她纠缠的受不了之后,起身打算去便利店。
      她这下半醒了,拦住他,不准去。他一副早知道的表情。
      然后她抱着他睡过去,他的身体真的很热,林希妈妈说的果然没错,这么热的小孩就是要拿来暖床的。
      可没过几天,她惊觉自己生病了,那病叫做皮肤饥渴症,想见他想见他想见他。两人在两个城市工作,大约一个小时的车程,谈起了异地恋。
      林希会过一段时间,去把车票取来,他把所有车票存起来,放进收藏夹,收藏夹里还有他多年旅行的门票。叶惜雨就没那么在意,她觉得这些枝端末节不重要。
      不仅如此,他这人心细如发,喜欢打扫卫生,桌子上衣柜里的东西都被压迫成方块笔直,不过也有缺点,就是大衣也收起肥厚的身材,被折叠起来。好在他衣服不多,被毁坏的不多。
      他每次起身,都要把床单拉的笔直,从四个角落开始,多余的床单用手抠着塞进床缝,叶惜雨惊叹他手指会不会张小皮屑。虽然他床单用过多年有点破旧,但是它笔直的优点早已掩盖住破败的缺点。睡在上面又滑又舒服。
      也许睡在大理石板上更适合他,叶惜雨无奈,但是也配合着他的强迫症,只要他不干涉他。
      但是他的干涉很快就来了,他看见她稍微冒芽的指甲很不舒服。
      “过来下。”
      “干嘛?”
      “帮你剪指甲,你指甲那么长怎么当医生。”可他的指甲被剪的又圆又秃,叶惜雨逃之夭夭。
      看着他比她还干净的房间,叶惜雨一边惊叹,他和林祈完全不一样,林祈的人设是会把臭球鞋堆积在一边的人。而林希会默默把卫生都做了做卫生的时间一点也不觉得漫长与浪费。
      他还喜欢做饭,有多年小吃店帮手及饭店打下手的经验,让他对厨房之事游刃有余,而且又有强迫症,喜欢慢工出细活,大操大办。简而言之,眼里容不下沙子,饭后,第一件事就是收拾碗筷。而叶惜雨喜欢在饭后小憩,便放任他忙碌。
      即使吵架的时候,叶惜雨也不得不说,即使他浑身是臭毛病,也能从堆铍铜烂铁中找到一个闪闪发光的金子,他很会做饭,很会收拾卫生。
      酒足饭饱春心萌动,两人接吻的时候,大部分的时间,她沉溺其中忙着对抗,他舌头十分灵巧有力。偶尔她微微张开双眼,他还是双目紧闭,衔着长长的睫毛,可以看见他眼眶下淡淡的灰色眼圈,还有一点点的黑色色素痣点撒在皮肤上,不是纯白细嫩的婴儿皮肤,色素让他不那么完美,可是又真实细腻的好看。
      他心无旁骛的样子看着纯情脆弱,但不纯良,没人会觉得一只闭眼的豹子纯良。
      她爱死他这个样子,非常投入,虽然无法看不见他的身体四肢如何发力,可一定是非常自然地,又不能自主地,紧紧卷箍着她。
      他奋力的样子像极了乡下老家刚出生不久的小奶狗,刚出生的奶狗眼睛还没有睁开,全身毛发向后,两只爪子蹬在母亲的□□用来着力,即使它的世界还是混沌的,可是会本能地不断吮吸,谁也不能夺走它眼前的醇香甜美。
      若是这时候逗弄它强行拉开,一定会一下生气,“嘤嘤呜呜”地生气,在混沌的世界里也要狂吠咒骂半天。
      后来,她有意睁开眼睛,想记下他拼命努力的样子。他眼睛向来很大,即使闭着眼,双眼也凸出眼皮,又圆又滚,但是眼球纹丝不动,显得有点没心没肺,无情无义,是在机械本能地吮吸。
      她这个时候恨不得再长出一张嘴巴,亲吻他的眼睛,还有睫毛。或者化做一只章鱼,长出8只脚,一下勾住他,分泌粘液吸附,再一圈一圈收缩锁紧。要是能化身一只蓝鲸也是顶好的,蓝鲸有世界上最大的嘴巴,将他整个脸庞亲吻,包括他看着有些无情的向外凸出的眼球。
      这样,她就赢了,任他的舌头多么灵巧有劲。
      可这个想法没有在脑海里存留多久,就像金鱼7秒的记忆一样,她在接吻某刻的记忆转瞬就被下一秒的潮水倾覆,他好温柔,他的舌头不再灵巧有力,开始温柔相随,眼睛好温柔粘稠,唇瓣好温柔的黏附吮吸,手指好温柔相缠,重要的是,他们温柔相抵,她感受到他心底的厚厚的柔情。
      那是一大片绵密的草坪,在春天,绿草茵茵没过脚踝,踏在上面软乎乎的,因为草坪铺在厚厚的云层上,云团叠着云团。
      就这样相爱拥着亲吻,层层叠叠,驶向未来。
      原来文字会开花,结出一世爱情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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